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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般的爷们儿也比不上她,
她真牛x。”
我怀疑自己把脑子烧坏了,路雯珊和陈白露认识了多久,就做了多久的冤家对头。
“你瞧我胳膊上的疤。”路雯珊掀起袖子,给我看她的肩头。我早见过,一片拳头大的褶皱皮肤,看惯了不觉得什么,第一次见到的时候,也觉得蛮吓人。
第73章 2011年春 (7)()
“你知道是怎么来的?”
“你说过,被开水烫的。”
“你烫出一个正圆给我看看。”路雯珊的薄嘴唇一撇,“告诉你,我家重男轻女到吓死你。我妈怀我的时候查出我是女孩儿,一针堕胎针就打了下去,按理说必须要打到我的头上,可惜姐福大命大,这一针打偏了,打到我的胳膊上,我活下来了,只不过出生的时候半条胳膊都是烂的。”
我倒吸一口凉气:“这么狠?”
“你知道我当时多大了吗,在我妈的肚子里?”
“多大?”
“七个月。”她声音苍凉地说,“我已经长出指甲了,他们还想弄死我。你说,一个人在路边见到野猫野狗,也不忍心举起来摔死呀,怎么弄死自己的孩子反倒像吹灭个肥皂泡似的那么轻松呢?何况我家当时有山有矿,养一个幼儿园也养得起,为什么一定要置我于死地呢?我能活着站在这儿,除了胳膊上有道疤,不比谁丑,也不比谁傻,我觉得是老天有眼;可话说回来,老天没眼的时候也多着呢,有多少孩子好不容易投胎做人,还没来得及出生就被扔进垃圾桶了。所以陈白露身无分文也敢生,不为别的,就因为他是条命,我觉得她特牛x,真的。”
我哽住了。我想说什么。可我能说什么。
半晌,我说:“那么以后,口下留情吧。”
“哈?”
“别再说她是婊子。”
“那是随口一说,而且我只和熟人说过,又没到外面乱嚷嚷。”
我心如刀割。
你哪里知道你和熟人的随口一说,就是陈言对陈白露的第一印象?
我低下头:“太晚了。”
“什么?”路雯珊睁着大眼睛看着我。这个姑娘的善和恶都明明白白地写在脸上,既无处隐藏,也不想隐藏。我能说什么呢?
当天的聚会,陈白露和陈言都没有出现,但他们两人是毫无争议的主角。每个人都在谈论着他们的名字。
我听到了许多个版本:那个纯洁的姑娘付出真心又被辜负,那个拜金女攀附权贵又被抛弃,那个女编剧同制片人关系暧昧,那个交际花黑红背景都不干净,那个自命不凡的女人终于受到惩罚,那个可怜的母亲失去了她的孩子每一轮添油加醋的描述都使我更加思念那个真实的陈白露。当我听到“你当真相信她愿意做单身母亲?还不是想借孩子把陈言套牢”,我遏制不住心中的愤怒,把一杯热茶泼向这个喋喋不休的女孩,我不认识她,也从来没有在陈白露身边见过她,那么她言之凿凿的自信是从何而来呢?
许多人拉住我,认识的和不认识的;更多的人围着她,拿冰块给她敷脸。我始终不记得她的长相,当时我泪眼模糊。后来杨宽把我从人群里拖走的时候,我听到身后有人指着我问:“她是谁?”
“害死陈白露的人。”
我反而平静了,头也不回地走出这歌舞升平的小天地,并且再也不想回来。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凡事总有因果,而试图把每一个细节都理出因果联系,是一件庞杂的工程。谁肯花时间?人人爱故事。
6
流言在几天之内包围了我们。未必有人真的敢询问陈白露,我和陈言因此身处流言的中心。我的电话和微信不停地响着,后来我不得不关掉手机。
然后电话铃从客厅的角落里响了起来,我愣了很久,才想起家里还有一部座机。谁还会打到家里来?除了我妈。
但是是陈言。
半小时后我出现在他和陈白露的小公寓里,他来给我开门,脸色蜡黄,额头上不知道从哪里蹭了一点儿灰;尽管天气已经回暖,他怀里却抱着一只热水袋。我站在这间熟悉的狭小客厅里,看着桌子上用快餐盒盛着的半盒米粥,它已经完全冷掉了,我说:“胃病又犯了?”
他没回答。
客厅中间的黑色尼龙拉杆箱还敞着口,我蹲下身拉上拉链,手指摸过顺滑的蚕丝裙摆,它仿佛还残留着陈白露的香水味。
“我会永远记得她,永远记得那一天,她拉着这只箱子推开门。”
第74章 2011年春 (8)()
我没有回应他,我想说“永远”是最虚妄的许诺,我想说“记得”是没有意义的恩赐,我想说你亏欠她,可是连这些话也是虚妄而无意义的,我只能站在门口回头,看着他一头温柔的卷发、漆黑的瞳仁、厚唇下露出的两点白牙,这是我爱过的人,可我知道,那个我曾深深迷恋的天真而浪荡的神情,永不会再出现在这张脸上了。
我走的时候,天空中有雪白的柳絮纷纷扬扬地落下。
7
我在陈白露家门外站了足足十分钟,还是没有勇气敲门,把箱子放在门口,又怕被邻居拿走,飞快地跑到对面楼上,趴着楼道里的窗子看。
谢天谢地,我没有等太久。大约过了一刻钟,她出来了,披着一条驼色大披肩,手里拎着黑色的垃圾袋。她看到门口的箱子,立刻怔住了。
我看着她面无表情地扔掉垃圾,早春的风忽地吹起她宽大的披肩,露出平坦的小腹。我看着飞扬的柳絮落满她打着卷的长发,她摇摇摆摆地、一步一步走回去。我看着她佝偻的背影,想起三年前第一次见到她走进这黑洞洞的门洞里,那天她穿着雪白的长风衣,宽腰带紧紧地扎着,她踩着一地脆生生的枯枝,精神抖擞地像个女将军。
8
陈言走了。他去法国买下那座酒庄。
那座酒庄没有投资的意义,更新橡木桶、维修酒窖反而要投入一大笔钱;它本来是要送给陈白露的礼物,现在他们已经分手了,为什么还要做这赔钱的生意呢?
我想不通。
在陈言的践行宴上,我反复纠结着这两个问题,他们如何互相叮嘱、如何约定欧洲再见,我统统没有听清楚。我坐在最角落的位子上,一杯一杯地喝着烈酒,胃里辛辣辣地烧着,刀叉是拿不住了,从盘子里抓起牛排吃着,烧烤酱滴滴答答地落在衬衫上。我不停地唤服务员加菜,用食物抵消酒精带来的不适感,面前的盘子堆成了小山。整个晚餐,我不停地吃着喝着,像一个刚刚从难民营里逃出来的饿死鬼,没有和任何人说一句话,他们也忘了我的存在。
陈言邀请了陈白露见最后一面,他一直等到夜里十二点餐厅打烊。
陈白露没有来。
第二天的t3航站楼,我站在大厅里,人们从四面八方匆匆走来,又和我擦肩而过。我看着陈言戴着棒球帽从出租车上下来,拖着两大箱行李,背上背着一只巨大的棕色的牛皮双肩包。他半张着嘴,一脸迷茫的表情,排队托运了箱子,然后朝着安检口走去。
我想起七八年前的那个娇生惯养、嚣张跋扈的少年,也是一个人带着全部家当,为了逃避即将破碎的家庭,远走他乡。那年我无缘送他。
那个缺失的送别一直是我心中的遗憾。似乎没有经历过撕心裂肺的离别,就丧失了感伤悲欢离合的资格。少女时的我哪里想得到,以后有的是离别给你哭呢!离别是人生中从来不会缺席的际遇,团圆反而求之不得。
我抱着他放声大哭。
“带我走。带我走。”我一遍一遍地说着。
“这些年我每一天都在后悔,当年没和你一起走。我不想再错过第二次。”这句话终于说出口,我的喉头被泪水堵住。
他久久地沉默着,然后他的后背弓了下来,像一只太过疲惫的虾。
他把我抱在怀里,在我耳边说:“我是一个‘爱无能’的人。”
“爱无能?”
“爱是一种能力。我从小就没学会过。”
他说完这句话就走了,我以为他会亲吻我的额头作为告别,像他以前做过的那样;但是他没有。
我看着他瘦削的背影走进安检口,站在安检台上张开双臂;我以为他会回头看我一眼,但是他没有。
是天性凉薄也好,是伤透了心也好,是无颜见故人也好,这个我22年来唯一爱过的少年,从头至尾,从头至尾,只给了我无尽的失望。
他背上背包走了。消失在茫茫人海里。此去经年,路远山高。
一回头,看到陈白露,站在我身后两米远的地方。
她穿着酒红色的外套,映衬得脸色越发惨白。我在她的眼睛里看到无边无际的失望,就像我看陈言那样。
她消失了。我没有追上她。
她删光了微博,手机关机。所有的朋友都在找她,但是她像一滴水一样,蒸发得无影无踪。
这一次,她再也不会给我写信了。
那是2011年4月1日。
第75章 2011年夏 (1)()
1
我再一次见到她,是两个月以后。
那天是6月22日,在工体有一场北京国安对天津泰达的比赛。那是一场盛大的节日,所有的朋友都来了,油光水滑的京骂对阵雄壮威武的津骂,整个工体北路都笼罩在喷薄的荷尔蒙里。
比赛结束后,路边人山人海,打车是绝无可能的;因为计划好要聚餐喝酒,也没有人开车来。好在路程不算远,我们走路去三环边上的一个餐厅。队伍浩浩荡荡,走到三环上,我看到一个扎着马尾的姑娘,身穿酒红色的外套,一蹦一跳地走进团结湖地铁站。
我没有一秒钟的犹豫就跟了上去。是她。我的心狂跳。
她甚至和我最后一次见到她的时候穿着同样的衣服,一瞬间我有错觉,仿佛这两个多月的分别只是一场短暂的午睡。
她和一个理着平头的男生走在一起,说说笑笑。我紧紧地跟在她身后,生怕她再一次消失在人海里。
当时的地铁站,人群拥挤得如同集市。几乎每个人都穿着国安队服,
站在电梯上向下看去,一片熙熙攘攘的绿色。她同男生排在队伍的末尾,
我听到她说:“你敢不敢在这儿讲一句天津话?”
男生摇头如拨浪鼓,反问:“你敢吗?”
“切!”她笑:“从来没有我不敢的事儿。”
我几乎要流出眼泪来,是她的口吻,从前的陈白露。
我站在她身后只三十公分远,我甚至能闻到她今天喷了kenzo的香水。她在我眼前运气,似乎吐出一个音节,然后笑得弯了腰:“完了完了。我也不敢!”
我大笑,笑出眼泪来。
我和陈白露这样重逢,我在摇晃的车厢里打量她,舍不得移开视线。
她精神不错,最让我开心的是,她画了眉毛,脸庞透出精致的振奋。
横波入鬓,我想起这个词。
她带我去看她住的地方。
“在哪儿?”
“小汤山。”
算算快要到北六环。地铁一路向北再向西,还要转线路,我很多年没有坐过的地铁,在换乘站里走得直发晕,陈白露却一直精神饱满,男生在一旁温柔地注视她。
她说这是一个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