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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同样是从生活常识得来的,风干的腊肉和新鲜的腊肉的区别。
所以在那时候的描述中,被吸血鬼吸干血液的尸体,都是恐怖的皮包骨头的干尸,正好是熏干腊肉的感觉。
电影里也都是类似的形象,连《黑夜传说》本身,为了照顾观众的理解,也把休眠的长老做成干尸的样子。
这样当然很可怕,吸血鬼在人类当中的形象,当然不会好。
是每个小孩子童年纠缠不去的噩梦。
只有现代人才知道,失去全部血液,也只是瘦一点,减肥了,变白。
另一个区别是,对血液的认知度不同。
献血的普及,让现代人对血液有了更清晰准确的认识。
在此之前,失去血液则是可怕的事情。
更多的,则是宗教的影响,吸血鬼天生就代表邪恶。
互联网普及以后,宗教在全世界范围的影响力,迅速的,大范围的降低了。
吸血鬼的邪恶标签,没那么明显了。
在这个时间点以前,关于吸血鬼最有影响力的文艺作品当属《吸血惊情四百年》和《夜访吸血鬼》了。
两部影片的影响力都不小,对吸血鬼的形象改善也都有益。
从长期来看,因为卖腐卖的丧心病狂,《夜访吸血鬼》的影响力更强一点。
不过这两部影片,全有缺陷,血族的形象仍然不够正面,仍然和人类敌对,形象也很丑陋。
宁匀从瑟琳娜那里了解到,原本的血族长老和委员会从来没想过解决血族形象的问题。
这也容易理解,高高在上的态度看待人类,又怎么会关心人类怎么看待血族呢。
所以无论血族,狼人还是柯文纳斯,这三方对人类的态度,全都置之不理。
没有血族的世界,这样处理没问题,但真正有血族的时候,这样处理就有严重问题了。
在宁匀看来,血族被人类发现,不是会不会的问题,而是什么时候的问题,必然被发现,只是个时间问题。
被发现的时间,也会远远比任何人想象的都更早。
越来越普及的监控,怎么会允许人类当中存在异类而不被发现呢。
天网工程可不只一个国家在搞,身份认证也越来越严格。
早晚有一天,血族将无处可藏。
这时候还不做准备,就真的来不及了。
在2003年的时候,没人能想到2016年的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都遍布监控。
当然,可以维修可以坏,关键的时候出问题,不过,血族可没这种高大上的待遇。
就算杀死所有血族,只留瑟琳娜一个,也不会把发现的时间拖太久,到时候瑟琳娜的命运可能更悲惨。
既然一定会被发现,提前改善血族的形象就非常重要了。
在人类中一个良好的口碑,比什么都重要。
虽然第四部中人类公开屠杀血族和狼人,但并没有介绍背景。
宁匀只能推测是柯文纳斯死后,卢西恩死后,血族和狼人彻底没了控制,疯狂扩张,人人自危。
否则圣母病最多的地区,怎么会随意屠杀智慧种族,猫猫狗狗的权力,都比好多地方的人多,何况血族和狼人都曾经是人类。
改变迅速开始,宁匀在电脑上打下一单词tilight(暮色)
瑟琳娜立刻被吸引了,瑟琳娜知道宁匀的计划,但具体怎么实行还有点懵懂。
“这是什么?”
“一部。”
“用来改变血族的形象?”
“是的。”
“写的什么?”
“一个爱情故事。”
“是姐姐和弟弟?”瑟琳娜怀疑。
“当然不。”宁匀大笑,“男主是个十分帅非常帅的吸血鬼,拥有闪电般的速度和超人的力量。活了几百年什么也难不倒他,多才多艺,钢琴技能超过李斯特,不愁经济问题,痴情易激动,马景涛般热血男儿。”
“噢。”瑟琳娜想到了自己,难道弟弟想听钢琴曲了?还是四手联弹?“血族中有这样的人物,但痴情易激动的没有。不,也不对,骗人的时候有。”
“那不重要,这样的吸血鬼形象,才能让少女产生好感。而我们的读者,都是少女和有少女心的女性和男性。当这些人长大成人的时候,真的有一天发现血族存在,她们会怎么想,怎么做?怎么投票?”
瑟琳娜很欣慰,弟弟这么聪明,弟弟的长远考虑也是为了自己好,她微笑点头:“很好,那么女主呢?”
“女主是个走着走着就会跌倒的弱不禁风的小loli,没有任何特色。”
“平地摔倒,这,会不会太?”瑟琳娜把自己带入男主的角色,把弟弟带入女主的角色了。
“只有这样才能让少女心的读者有代入感,男主和女主神奇地一见钟情然后如胶似漆天雷地火。”
瑟琳娜忍着笑:“女主爱上男主一点都不奇怪,这样的男人谁不爱。男主爱上女主就颇有灰姑娘的感觉了,不过这也能吸引读者,可合理性呢?”
“很简单。”宁匀打了个响指,“只要因为你的血特别好闻,我想把你吃掉!”
瑟琳娜终于确定男主的原型就是自己,女主的原型就是弟弟,因为弟弟的血就特别好闻。
吃掉,吃掉,立刻吃掉,瑟琳娜听懂了暗示,啪的合上笔记本,跨坐到宁匀身上……
宁匀本来以为瑟琳娜对这样的故事毫无兴趣,所以才提前泄露了剧情。
没想到几章写完,瑟琳娜看的入迷了,迫切的要求更新,甚至不惜以武力威胁。
宁匀一拍头,早该想到的,六百年的少女心又怎么了,能和男女迈克尔一见钟情的瑟琳娜,这样的表现才正常。
身体上的瑟琳娜很成熟,令人惊叹以至震惊,感情上的瑟琳娜只是个初学者。
这样的爱情故事,这样苏的剧情,对瑟琳娜具有十足的新鲜感。
好在一样是抄书流,不用真的动笔费思考,直接搬档案就好了,满足了瑟琳娜迫切的需求。
突然一声惊叫,瑟琳娜不可置信道:“不能见阳光竟然是因为在阳光下钻石版闪闪发光?!”
“怎么样,这个安排不错吧?总比变成焦炭好多了,那样太可怕了。”
“可事实不是?”
“谁在乎事实!我们是啊,我们是洗。脑啊!这才是真正的钻石男,把吸血鬼从孩子梦中的可怕怪物,变成孩子梦中的情。人,不是很有趣吗?”
“可偏离的也太多了。”
“想要改变形象就必须做出妥协,这对我们的计划很有帮助。娱乐产业的秘密就是,放弃良心和加爆炸。”
。
第四百零二章 暮色的诱人故事()
一周的时间,宁匀就写出了第一部《暮色》。
这一周,瑟琳娜几乎不管血族的事情,天天缠着宁匀等更新。
《暮色》不只是瑟琳娜在看,更多的血族也在看。
一个姐姐看到弟弟这么有成就,怎么忍得住不显示,其他人可以提意见让变得更完美嘛。
血族中还真有很多人喜欢《暮色》,不喜欢剧情没有少女心的血族,对于能改善血族的形象也很积极。
谁不喜欢爱德华那样的血族呢,就算自己做不了,让人类羡慕也好啊。以后勾。引人类小姑娘的时候,一定非常有优势。
因为无聊和生命长的原因,血族中也确实有些人多才多艺,差的无非是霸气积极和对灰姑娘痴心不改,这些都可以伪装。
关键是,血族们从领。导层的表现看,现新一届真的在改变,真的打算带领血族更好的展。
以前。别看又是三大长老又是委员会,谁都能感觉出暮气沉沉,越来越不适应时代。
所以,不管是真的追更新,还是给领。导面子,拍马屁。总之,《暮色》在血族中大受好评,无人不爱。
年轻的女血族们一个个都认为自己是贝拉,期待着白马王子爱德华。
男性血族,当然也开始练钢琴,装模作样的偷瞄漂亮女血族,背后里对着镜子偷偷练习各种以面瘫为基础的进阶表情。
上有所好,下必从焉。
一时之间,套套的消耗量大增。
这在血族中是很不平常的事儿,比如瑟琳娜,即兴来一的时候,从没不考虑安全问题,根本没那习惯。
血族不会生病,不用害怕艾滋,更不用害怕那些不致命的了。
生育,就更困难,除了当初勇猛的卢西恩,成功让索尼娅怀上二代,其他人就没见成功的。
可以说,在血族里,套套当气球都嫌不够漂亮。
然而,没明套套时代过来的老血族死了太多,新晋的血族很多都保持了人类习惯。
即使不怕疾病,也不想随意放弃这种保护,万一呢,大家心里都清楚,对方绝不是爱德华和贝拉。
瑟琳娜不喜欢这种风气,打着讨论剧情的风气乱搞,这也太看不起我弟弟了。
宁匀劝说瑟琳娜不要管的太严,这些都是大战后的幸存者,心理压力很大,总要有些东西来泄。
就这样,《暮色》还没开卖,就掀起了无数高。潮。
第一部《暮色》的结局并不能让瑟琳娜满意,后面的剧情更有期待感。
可宁匀说什么也不写了,扩大影响力,当然不能只给自己人看。
血族的产业本来就不涉及出版,城堡被毁后,大量人员的死亡,在人类社会中的商业实力就更弱了。
但宁匀的目的不是赚钱,《暮色》这本书也确实有吸引出版商的地方。
宁匀的选择仍然是和原作者一样的阿歇特图书出版集团。
一本书能否顺利出版,有很多条件,对于新人来说,更是艰难。
即使《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换一个新笔名写的新,《布谷鸟的呼唤》,也两度被出版社退稿。
这是她在写完全部《哈利·波特》系列后的新,很难说水平不足。
《布谷鸟的呼唤》艰难出版之后,销量寥寥,直到公布作者真名,才销量激增,后来还被改编成电影。
也就是说,一个毫无名气的作者,第一本书的出版之路,多数都不会那么顺利,哪怕有一定实力。
但《暮色》这本书不同,斯蒂芬妮·梅尔并非成名作家,《暮色》就是她的第一本书,能够吸引出版商,自然有其魅力。
当然,足够苏可能是主要原因,这样的书,即使不赚钱,也不容易赔钱。
就这样,《暮色》比原书提前两年时间出版了。
同样是处。女作,因为提前了两年时间,《暮色》的成绩比原书更好。
更重要的是,这个世界没有《哈利·波特》系列书籍。
原本《暮色》系列的第三部《月食》,就抢夺过《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徒》的读者,把它从畅销书榜榜位置上挤下来。
《哈利波特》系列与《暮色》系列读者的重合度不能说高,也不能说没有。
关键在于排行榜的位置,第一名对于销量的拉动是无与伦比的。
何况见识过《哈利波特》再见识《暮色》,就不会觉得那么新鲜了。
新鲜感和恰当的剧情,对一本书来说,十分重要。
《暮色》恰好把这两者结合的很好。
在《暮色》之前,有和吸血鬼谈恋爱的,也有足够苏的爱情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