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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为何给他这么多银子?”韩青低声问道。
韩漠托着下巴道:“他是一个有骨气的人,混到这个样子,恐怕是落难了,一两银子或许能帮他一帮。”心中却在盘算着,要不要将这乞丐领回府中,毕竟拥有这种神乎其技的驯马高手并不多见,带回去教习自己习练马术,倒也是一个极好的主意。
他正想上去请乞丐到酒楼坐一坐,却听身后有人叫道:“黄班头来了!”
围观的人迅即闪开,本来被挤得密不透风的人群,此时早只剩下稀稀落落几个人。
韩漠嘴角泛起一丝冷笑,这黄班头是东海府衙的护卫班头,算得上是东海郡守萧幕瓒的亲信,他本身更是萧幕瓒当初上任时从燕京带过来的。
韩漠扯了扯韩青的衣裳,二人走到了大树后面,往远处望去,只见黄班头一身皂衣,领着三四名手拎杀威棒的衙差正悠悠然向这边行来。
人群中有好心的对着乞丐轻声叫道:“驯马的,快些骑马走吧,待会儿想走都走不了了。”
乞丐正在收拾东西,听到叫声,竟是回过头来,对着那提醒的人微微一笑,他本来冰冷的脸庞,却因为这一笑而温柔的多。
乞丐收拾好东西,黄班头已经领人到了,几名衙差立刻将乞丐围起来,嘿嘿地笑着。
黄班头腰间挎着一把刀,走三步晃两步,眼睛一直盯着那匹骏马,满是贪婪之'色'。
他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一眼就看出这匹骏马是地地道道的魏马,而且是魏国骏马中的上品,脚力和速度那是顶呱呱的,拉到马市上,就算贱卖,也能值两三百两银子,那可是大大的宝贝。
“打哪儿来啊?”黄班头瞥了乞丐一眼,淡淡问道。
乞丐依旧如同一块岩石,脸上没有半丝表情,淡淡地道:“魏国!”
“就知道你是魏国人!”黄班头嘿嘿冷笑:“你脚上的破靴子,也只有魏人才穿的习惯。”
乞丐脚上穿的靴子已经很是残破,但却和燕国的靴子大不相同,除了又高又深,最显眼的就是靴后有一个弧形弯卷,就像月亮一样,看起来还颇有些美观。
黄班头又打量了乞丐两眼,才继续问道:“来东海郡做什么?”
“讨生活!”
“讨生活?”黄班头冷笑道:“魏国活不下去了?”
乞丐抬起头,眉角微微一紧,淡淡地道:“大人,我犯了什么燕国的律法吗?”
黄班头握着刀柄,冷声道:“你一个魏国人,穿得破破烂烂,却有这样一匹上等好马,在我东海郡意欲何为?嘿嘿,该不会是魏国的探子吧?我听说魏国有一个衙门,叫什么‘黑旗’。那黑旗部众遍及各国,打探他国情报,暗中破坏他国秩序,我看你就是黑旗部众。”
“我不是!”
“不是?”黄班头便要上前去拉骏马:“这可由不得你说了算,走吧,和咱们去衙门一趟,是不是,你和郡守大人说去。”
他还没有碰上马缰,那骏马忽然打了一个响鼻,一声长嘶,两只前蹄抬起,便要向黄班头踩踏下来。
黄班头吃了一惊,好在他还有几分本事,就地一滚,躲过骏马这致命的一踩,虽是如此,但是一场大雨刚过,地上早已泥泞不堪,这就地一滚,整个衣裳顿时泥污一片,好不狼狈。
“妈的!”黄班头恼羞成怒:“弟兄们,给我打这个魏国的'奸'细!”
几名衙差应了一声,毫不犹豫地冲向乞丐,抡起杀威棒,对着乞丐劈头盖脸地打了下去,那乞丐却似一块岩石,也不还手,任由杀威棒雨点般打在自己身上,只几棒子打下去,乞丐的额头便被打破,鲜血顿时流了下来。
“少爷!”韩青一攥拳头,便要冲过去,却被韩漠拉着,轻声道:“等一下,我倒要看看,这个小子有多大的忍'性'!”
218 省城里的英语竞赛(六)()
王萍从台上下来,就决定重新改写自己的稿子。
那天秦风恰好回家,自从他的公司搬到香港,他就开始做空中飞人了,经常满世界地跑,和程蘅难得回一次在省城的爸妈家,看到他妈妈却开着电视机看得津津有味。
秦风扫了一眼发现竟然不是狗血剧八点档的家庭伦理电视剧,他虽然不怎么看电视,但知道他妈妈退休在家平时最爱看这些电视剧,今天竟然是在看s省高中生英语竞赛的电视直播不由得有些奇怪。
他妈妈虽然退休之前也算是个高知高干,可是他们那一代学的也是俄语,英语是一点不会,怎么今天对一群小屁孩的英语比赛那么感兴趣了?
于是他干脆也坐到了沙发上,一边剥了一个橘子给他妈,一边问道:“妈,你怎么今天对这个有兴趣?”
秦风的妈妈顺手接过他递上的橘子,说道:“里面有一个参赛的小姑娘,是你六堂叔的女儿,人家找了关系来,说铁定出线会去北京参赛,让我们出面照顾照顾,毕竟是亲戚嘛。我就看看,是不是真有那么出色。这种对全国电视直播的比赛,要是弄虚作假太严重,我也不敢出面帮忙,要是这个小姑娘自己真的有实力,那我去和北京那边打声招呼让她拿奖也没什么关系,所以先看看。不过,我看了几眼,那个小姑娘还真是不错,我一圈看下来,就她和另一个姑娘两个人比较出彩,估计这一次代表我们省去北京参赛的就是她们两个了。”
秦风也拿了一个橘子。正准备开剥,这是手中突然一凉,抬头见的边上的程蘅对他微微一笑,原来已经替他剥好橘子塞到了自己的手心里。
秦风对着程蘅笑了笑。掰开一半,自己吃了一半,另一半塞到了她的嘴里。
秦风妈妈看着这对小夫妻如此甜蜜和谐也就放心了。她不是拈酸泼醋的那种恶婆婆,见不得自己儿子和老婆好。也没有觉得儿子有了老婆就会忘记娘的奇怪想法。儿子长大了自然会有他自己的生活,再说程蘅是程家的姑娘,自己就算要给她点脸色看看,也要顾及程蘅背后的娘家,所以看到小儿子和小媳妇自己就能够相处的如此和谐甜蜜,她不由地十分高兴。
秦风嘴里吃完了橘子,正好第三轮演讲正式开始,第一个上来的就是穿一件公主裙款式的晚礼服女孩,他妈妈指给他看:“喏。就是这个女孩。秦晴。说起来还是你的堂妹。她小时候来过我们家做客,你还记得吗?”
秦风摇了摇头。秦家是个大家族,那个六堂叔说是堂叔可是关系却已经扯得有些远了。并不是他的亲堂叔,而是他爷爷的堂哥的小孩。等到了他这一代和秦晴关系更是隔得远了,没什么印象自然情有可原。
那个女孩演讲的内容倒也有趣,先朗诵了一段莎士比亚写的《罗密欧与朱丽叶》里的经典台词:
罗密欧,罗密欧为什么你偏偏是罗密欧呢?否认你的父亲,抛弃你的姓名吧,也 许你不愿意这样做,那么;只要你先是我的爱人,我也不用担心开伯瑞特了。
因为只有你的名字才是我的仇敌; 你即使不姓蒙太古,仍然是这样的一个 你。姓不姓蒙太古又有什么关系呢?它又不是手,又不是脚,又不是手臂,又不是 脸,又不是身体上任何其他的部分。啊!换一个姓名吧!姓名本来是没有意义的;我们叫做玫瑰的这一种花,要是换了个名字,它的香味还是同样的芬芳;罗密欧,要是换了别的名字,他的可爱的完美也决不会有丝毫改变。罗密欧,抛弃了你的名字 吧;我愿意把我整个的心灵,赔偿你这一个身外的空名。
她穿着西式的洋装晚礼服,整个人立在舞台中,极富有感情地朗诵这一段传奇的台词,如同十六世纪中那位美丽无双的贵族小姐立在花园的阳台上吟诵这一段对情人的自白,抑扬顿挫……
中古英文那种引人入胜的语调,莎士比亚优美华丽的辞藻,还有少女美丽精致的面庞,舞台亦真亦幻似的背景,仿佛让人置身于莎士比亚笔下那个虚构而又梦幻的世界中。
秦晴在结束她的吟诵之后,开始点题她的兴趣爱好就是看话剧,自己最喜欢莎士比亚的作品,平时也学校里也会和同学一起排演莎士比亚的话剧,又讲了一些自己对莎士比亚作品的了解。
因为这个兴趣爱好比较独特,且背诵莎士比亚的名篇也有加分,其中一个评委老师更是夸耀现在就是母语是英文的学生能真正静得下心来读他的作品的也很少,更别说她有这样深刻的了解。
秦晴大方得体的谢过转身就下了台去。有她这样的珠玉在前,后面上来的一个男生就差了许多,略显地紧张的表现,干巴巴不够精彩的演讲词,一下子就对比出秦晴的优秀。
秦风坐在沙发上也忍不住赞叹道:“嗯,是不错,语音语调虽然不是纯正的英式英语,偏向美语,但一个那么小年纪的女孩能写出这样深入有见地的稿子还算不错了。那个评委说得不错,我在英国认识的那些同学只怕连莎士比亚的一篇文章都没看过。”
其母闻言却嗤笑了一声,回头有些好奇地看着他。
“怎么了?”秦风问道。
秦风妈妈笑:“我记得你小时候没那么傻啊?现在怎么越活越回去了?那个稿子怎么可能是她自己写的?人家家里请了一个上外的英语老师专门帮她写稿子,还有一个外教专门帮她纠正口语发音,好不好?刚才还有一个辩论赛的环节,我估计秦家小姑娘也是提起知道题目先准备过的,不然哪有这样厉害。什么一大堆的人名我听都没有听说过,她信手捏来。你堂叔让我去北京帮他打招呼也是这个意思,就是到时候全国竞赛的题目先让你堂妹知道准备起来,到时候比赛的时候就容易出成绩了。我们幕后操作也容易一点。她那么出色的成绩摆在那边,让她得第一,别人也不会有什么闲话说了。”
秦风“哦”了一声,得知了事情的真相反倒是觉得比较正常:“我说呢。天才少年哪有那么多……”他话音还未落,程蘅就先咦了一声,然后转头望向秦风:“这个不是……”
秦风望着电视机里出现的小姑娘对着程蘅点了点头:“是她。”
电视里上场的正是王萍。
听到秦风和程蘅的对话,秦风妈妈有些糊涂,便问道:“你们在说谁啊,这个是她,她是谁?”
秦风指了指电视机里的王萍,不咸不淡地说道:“哦,没什么。我认识的一个朋友。挺不错的。程蘅也认识。”
秦风的妈妈了然地点了点头:“哦,原来是这样。这个就是我刚才说的另一个表现不错的小姑娘了。既然你们两个都认识,她也是你们那个小圈子里的吧?她爸妈是谁。我认识吗?姓王,是不是王部长家的千金?看来她事先也是拿到过题目的。难怪刚才把那个小胖子都逼得快哭了……”
秦风摇摇头,淡淡地说道:“不是。”可心里却知道王萍恐怕真有这样强悍,她的家庭背景自己知道,普通的再不能更加普通了,绝对不能事先拿到题目,看来她是凭自己真本事了。
秦风稍稍坐正了点,对王萍即将开始的演讲充满了兴趣,她之前带给自己的惊喜已经太多了,哪怕现在王萍变成外星人自己应该也能接受的。
不过她穿汉服还真是……
秦风的妈妈在一旁说出了他的心声:“那个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