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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天工-第2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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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政的调整在逐步进行,李彦虽然没有自己的势力,内阁其他人以不结党自居,虽然利益牵涉不可能没有,权衡博弈,大致保持了平衡。

    一些复辽系、华夏系的年轻官员,也借此上位,虽然大多数还没有机会独当一面,却在中下级官僚中,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

    而在比较重要的位置上,王国兴、骆思恭分别为五军都督府左、右都督,辽南道茅元仪被任命为辽东巡抚。

    原本已经给定了死罪,并且牵连了一大批人的熊廷弼这次也给从诏狱中释放,本来孙承宗提议由熊廷弼经略辽东,内阁其他人也倾向于赞同。李彦只能站出来强烈反对,他的理由就是熊廷弼于广宁之败也有责任,而且他离开辽东前线已经数年,根本不熟悉辽东现在的情况。

    李彦提出的建议是打仗还是交给武将去打,地方治理茅元仪完全可以胜任,至于前线战事的统筹,他自请经略辽东。

    李彦知道茅元仪资历相对轻了点,王国兴和骆思恭又是武将,虽然李彦并不认为武将就不可以治理地方,但是在明朝的体系下面,这个时候在这方面寻求变化,很容易激化矛盾。

    最终,孙承宗首先支持李彦的想法,他是复辽系外对辽东和复辽军最清楚的人之一,何况李彦还是兵部尚书,并在实际上控制着辽东,没有必要在这个时候造成矛盾。

    对权力进行调整,势必会损害到一些人的利益,也会有获利者,不过在当前的情况下,借着扫除阉党,正是绝好时机。

    总体上来说,除了阉党,其他人都会有机会,这就使得反对的声音并不是那么强烈。大家还都将矛头对准着阉党。

    临时内阁行文各衙门与各地,要求严格按照大明律做事,不得逾越,并颁发了包括“十三条”在内的一些律法,要求一体遵行。

    当然,要真正做到“依法办事”,其难度不可谓不大,好在这一政策也有依据,并没有什么人跳出来明确反对,以后就可以依此推行。

    朝中声音比较大的,而且各地官员都有上疏,就是请命起复东林被阉党罢斥的叶向高、赵南星、高攀龙等人。

    叶向高是前内阁首辅,刘一燝、韩爌等人是内阁大学士,赵南星是吏部尚书,高攀龙都察院左都御史。

    这些人在天下读书人中名声很响,又都是东林魁首,他们的起复,也可谓众望所归。

    叶向高等人入阁,内阁就将从五人变成八人,而东林色彩的官员将达到四人:孙承宗、叶向高、刘一燝、韩爌,并且孙承宗还是首辅。

    虽然说东林派并非一个组织严密的党派,很多时候也没有统一的步调,但是这样的态势也并非最佳选择,特别是李彦本身也曾经和东林走得比较近的情况下,赵彦、崔景荣、朱延禧等人就会比较担心。

    而且不管如何,叶向高等人入阁以后,势必会从临时内阁五人中分取权力,虽然朱延禧等人未必想要揽权,但是如何调配,这也是个问题。

    阉党得势之前,朝中皆是东林天下,东林诸人位高权重,不仅有几位内阁大学士,还有吏部尚书赵南星,左都御史高攀龙等人。

    如果说让这些东林官员全都复职,那么朝廷就会回到阉党得势之前的状态,那也并非什么好事情。

    五人内阁成立的时间并不长,但是在这段时间里,大家磨合得还算比较好,虽然有分歧,但是都懂得妥协,也比较务实,所以朝政很快向着积极的方向发展。

    叶向高等人入阁以后,势必打破眼下的平衡。

    以李彦对叶向高等人的了解,叶向高、刘一燝、韩爌也都算有些格局,就以党争中的表现来说,远不如赵南星、高攀龙、杨涟等人来得激烈。

    如何平衡内阁中的关系,乃至整个朝廷中的派系,都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孙承宗在内阁会议上提出起复叶向高等人的议案,朱延禧等人也倾向于赞同,李彦却提出一个问题:“按照之前商定的十三条宪政,官员任用,必须依法经过固定程序,部院官员经过内阁会议通过即可,内阁大学士的任用程序,又该如何?本官以为,是否起复叶向高等人,也应该通过这个程序,而不是我们几个在此会议。”

    按照明代惯例,内阁大学士的产生一般采用特简和会推,所谓特简就是皇帝任命,会推就是由六部九卿同六科十三道廷推阁臣,然后报请皇帝简拔任用。

    李彦向来强调规则和程序,众人已经习惯,包括孙承宗在内,都不觉得有什么奇怪,他的提议也并不突兀,孙承宗就道:“李大人常说法治意识需要逐渐培养和习惯,就连我等也疏忽了,那么此事就安排廷推,诸位大人以为如何?”

    “正当如此!”朱延禧看了李彦一眼,他本来也担心东林官员尽数起复,必定势大难制,要知道五人内阁当中,孙承宗、李彦都被认为是东林派,再加上叶向高等人,那就是绝对控制的局面,李彦此举,虽然不能说他和东林不对路,至少也可以看出他并非唯派系利益,反而像是一个唯律法者,这对内阁的平衡,以及国事都大有裨益。

    其他人也都赞同,李彦也点头道:“会推确实是不错的办法,本官以为,应当将会推阁臣的办法也确定下来,以后阁臣任命,必须通过会推,其他方法产生的阁臣,皆为不合法。”

    李彦在这里故意忽略“特简”这一做法,孙承宗等人也明白李彦的意思,不过此前特简已经被认为不合适,所以这点还是得到大家的认同。

    李彦又道:“还有个问题,就是阁臣的数量,也应当确定,本官以为内阁应当是处理国家大事的最高行政衙署,其核心应该是做事,各位大人以为如何?”

    朱延禧点了点头:“不错,理当如此。”

    “如果是这样,那么内阁大学士的人数就不能太多,不然分得太细,就成各部尚书了!”李彦笑了笑说道。

    李彦强调了做事和决策的区别,他认为内阁既然是做事的话,那么就不能将决策和做事两种权力都握在手里。

    按照明代的权力体系,内阁只是辅助皇帝处理国政的幕僚机构,只是在发展的过程中,逐渐成为事实上的宰相。

    李彦在限制皇权的同时,自然也不希望出现宰相专权,他的想法就是将内阁一分为二,其一为学士院,对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其二就是专设一个负责执行的部门,统属六部处理具体的事情。

    李彦之所以想这么弄,显然是受到三权分立的影响,当然他没有这么提出来,而是变换一种方式:“除了重大事项必须经由学士院通过,学士院还有制定律法的职权,律法一旦通过,则各衙署及大明子民,都必须严格遵守之。”

    “再设国士院,遴选我朝德高望重者为国士,或百余人,或数百人,但凡学士院制定的法律,皆须经由国士院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李彦的这一提案,遭到孙承宗等人的质疑,因为他们并不认为搞出学士院和国士院有何必要。,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om,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第242章 舆论() 
入朝以来,李彦一直在研究明帝国的权力体系,这个体系表面上来看,相当集权,所以权力都归属一个人,那就是帝国皇帝,皇帝则通过下面的官僚治理国家。

    而明帝国的官僚体系,在中央这个层级上,又显得不是那么集权,不管是六部九卿,还是内阁大学士,一方面,他们拥有的权限不多,大事小事,都需要报请皇帝批红、用印,然后发旨决断;另一方面,内阁大学士虽然渐渐成为事实上的宰相,但是从法理上来说,内阁不过是协助皇帝处理国事的顾问、幕僚罢了,并不能直接统属六部九卿。

    加上可以风闻言事,权力很大的六科十三道,每遇重大事情进行朝议,往往争论不休,尤其是东林与齐楚浙三党对峙之时,互相攻讦,决策效率变得极为低下。

    万历时很多官职空置,固然有万历皇帝怠于朝政的缘故,东林与三党争执不下,不管是哪一方的人选,都很难得到一致的认同,恐怕也是原因之一。

    李彦的想法就是从法理上确立内阁的集权,实行唐宋时期的宰相制,另外用类似于朝会的学士院,对重大决策进行表决,而国士院的范围就更加广泛,根据李彦的设想,学士院的学士应当由国士院进行推举,从而形成一个金字塔式的权力结构。

    在两院的提案遭到否决以后,李彦很快提出一个新的方案,新方案不再提及两院,维持原本的内阁…部院制,但是在内阁中设首辅一人,次辅四人,大学士四人,首辅统揽全局,次辅分管方面,大学士可兼领,也可分管或不分管,重要决策通过九人内阁票决即可。

    李彦提出对朝政的革新,就是希望不再出现那种无休无止的争吵,一方面,将决策的权力集中到内阁;另一方面,也赋予部院一定的权力,而不是像过去那样,什么事情都需要报给皇帝,官员唯一的作用就成了争吵。

    至于朝议依然保持,但是对朝议的范围和条件都要做出限制,实际上这个革新就是将原来皇帝手上的决策权,拿出来进行重新分配,一部分留给部院自主,一部分是由内阁决断,还有一部分经由朝议。

    普通事务皆由部院自主,比较重要的事情必须内阁决断,涉及国计民生的大事,则需要经由朝议。

    与过去相比,朝议采用票决,票决的结果即为合法有效。

    实际上,朝议就是替代了李彦设想中的学士院的作用,不过朝议的参加者主要是部院大臣、六科十三道,以及少量的勋贵代表。

    这个方案与原来的体系相比,一方面缩小了朝议的范围,但是朝议的权力大大增加,同时也增加了各部院的权力,当然,他们能够朝议的范围,也会因此而缩减。

    有得必有失,相对来说,得到的是实权,失去的则是名义上的朝议权力,这个权力还是下放给内阁和部院的。

    这一次,李彦没有直接在内阁会议上提出,而是通过华夏时报、华夏文学发表了几篇策论,来阐述自己的观点。

    在这些策论中,李彦总是以阉党乱国为引子,指出法治、制衡的重要性,借以提出完善大明法制,并依法治国的施政方针;又以党争为引子,指出朝廷决策效率、行政效率低下的原因,就在于决策体系不够通畅。

    李彦认为,要防范阉党乱国的再次发生,就必须从这两个方面着手,对现有的权力体系进行革新,其核心包括两点,其一是权力的重新分配,一方面是权力下放,另一方面是增加内阁的权力,实质就是在权力下放的同时,进行权力集中,以使得决策更有效率。

    其二就是权力的制衡,朝议就是对内阁的制衡,都察院和六科是对百官的制衡,都察院与大理寺之间也有制衡,制衡的同时,各司其职,不影响决策和行政的效率。

    根据制衡原则,李彦又提出仅仅是官僚体系内部的相互制衡尚且不够,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应该让天下人来监督官僚体系的运作。

    就此,李彦再次抛出他的国士院构想,即从各地遴选德高望重的饱学之士,成为国士,每三年进行一次会议,议决朝廷律法和重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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