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养尊处优的日子教会他,要珍惜眼下的生活,就要训练一批肯为他效忠的手下,他现在的命已比以前要珍贵的多,所以绝不允许有半分闪失。
所以,即便是出来风花雪月,他还是带了几十个亲信把守在风月楼各个角落,以防居心叵测的人暗算他。
“你这样欺负人,我可要喊了。”芳菲扭动着身子,吃吃的娇笑。
洪德明的一双毛糙大手不住在她身上游移,一边肆虐大笑:“你喊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救你的。”
话音刚落,门突然被人一脚踹开。
洪德明霍然回头,就看见了上官无欢和沈飞。
洪德明的笑容僵在了脸了,但是他的反应并不迟钝,从床上一跃而起,伸手去摸衣服里的枪。但是奈何他的衣服挂在衣架上,离床大概有五六米的距离。他的动作虽然不慢,但是沈飞的飞刀比他要快得多。
尖叫声中,飞刀正中他的掌心,他像一头引颈待戮的肥猪似的嚎叫不断。
上官无欢和沈飞看他的眼神也和看一头快要死的肥猪差不多。
芳菲嘶声尖叫,沈飞用枪指着她:“穿上衣服,马上从这里滚出去。”
芳菲立刻噤声,只拿了一条浴袍一裹,便赤脚冲了出去。
洪德清喘着粗气,手上的鲜红已经染红了他长满了护胸毛的身子。他怎么也不能相信,重重警卫中,这两个人是怎么闯进来的。他还抱着一线希望,也许他的守卫们只是开了个小差,没注意到这两个人罢了。
他身子慢慢退向窗口,突然从地上爬了起来,对着窗下大喊:“来人,快来人。”
窗外黑呼呼的一片,回答他的只有料峭的风声和树叶的“莎莎”声。
洪德明这才真正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头上、背上的冷汗如断了线的珠子一般滚滚而下。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洪德明只认得“血域”的几个当家,对他们的子女却并不熟悉。
沈飞道:“你看看手心的这把飞刀,应该不难猜出我的身份。“
洪德明望着汩汩冒血的手掌,颤抖着声音道:“你是沈镖的儿子?”
沈飞点头,手里的枪对准了他的脑袋:“我是沈镖的儿子沈飞。你现在死也该瞑目了。”
洪德明失色道:“等会,你爹沈镖是死在叶哲宇的手上,你要报仇应该找他才对,为什么要对付我。”
沈飞冷笑:“没有你的挑拨,我爹和叶哲宇就不会火并,‘血域’也不可能伤亡惨重,你才是罪魁祸首。”
洪德明气喘如牛,说道:“那你要怎样才能放过我?要钱还是珠宝?要地契还是女人?只要我有的,我愿意全部交出来换我这条命。”
金钱和美色,一向是令人不容易抗拒的东西,他相信所有人都不例外。
沈飞果然不说话了,洪德明一指衣架上所悬的衣服,笑道:“我的房里有个保险柜,钥匙就在我的衣服兜里,我拿给你。”
他正要去够那衣服,沈飞已经抢先一步过去。
就在此时,洪德明突然一拳挥向沈飞,这些日子以来,他养尊处优,武功虽然搁下不少,但底子犹在,这一拳出其不意,虎虎生风,他很有信心能将沈飞拿下。
沈飞一心只以为诡计在那件衣服里,没提防他那突然的一拳,眼看面门就要被这一拳击中,他竟然不躲不避,生生受了这一拳。
同一时刻,他右袖里藏着的飞刀已经送进了洪德明的肚子,直没到刀柄。
洪德明一击得手,得意之色还未褪去,已然杀猪般狂吼了起来,一个筋斗滚落在地上。
他的脸上现在连最后一丝血色都失去了,整张脸就像是泡在陈醋里似的,脸上那一堆肥厚的死肉都拼命往下塌,那模样既可笑又可怜。
但是他还活着,他捂着肚子,哀嚎道:“我把所有的钱都给你们,放过我吧。”
回答他的是上官无欢手里的枪声。
洪德明终于倒下,成了一头真正的死猪。
沈飞受的伤也不小,既然仇人已死,他不做停留,如箭一般飞奔出去。
但是上官无欢还没有走,他还要等一个人。
有个俏丽的影子闪了进来,正是穿戴整齐的芳菲。她望着洪德明的尸身,走过去,伸手抚上尸体尚未阖起的眼睛,魅惑的唇角露出一丝不屑的冷笑。
洪德明对她的手有种偏执的迷恋,却不知道真正把他送到阎王那的,正是这双柔弱无骨的完美的手。没有芳菲的情报,“血域”的人根本就没那么容易摸清洪德明设置在风月楼的岗哨位置和埋伏方位。
芳菲亲身演绎了什么是“温柔乡就是英雄塚”。不过,洪德明不是什么英雄,就连枭雄都算不上。
“现在,你们该兑现对我的诺言了。”芳菲冷冷地说着,脸上再看不到方才的惊恐与慌乱。
如果不是为了那件宝物和“血域”答应她的事,她又何必出卖这个出手阔绰的恩客,生生断了自己的财路。
第107章 蜂虿有毒()
上官无欢道:“我听沈飞说,你想要‘九玲珑白玉宝塔’?”
芳菲咬牙道:“这只是其中一样,我还要叶哲宇当众向我下跪。”
上官无欢有些诧异:“你和叶哲宇有过节?”
他自然不知道,叶哲宇和芳菲曾因为千千的梅花簪起过争执,并且芳菲因此还当众遭掌掴。
她虽然自十五岁开始就被卖入风月楼,多年来干的就是倚门卖笑,迎来送往的营生,但是她也是有尊严的,叶哲宇无疑践踏了她的尊严。
她可以忍受男人的轻薄,但是无法忍受男人的轻贱,这个耻辱她此生难忘!
因此,芳菲的眸子里忽然发出了锐利的光,瞪着上官无欢:“恕我无可奉告,你只要照做就可以了。”
这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她不想讲出来。
上官无欢笑道:“现在洪德明已经死了,你不怕我们反悔吗?毕竟‘九玲珑白玉宝塔’是当年慈禧最倚重的宝物,是无价之宝,我们为什么要双手奉上呢。”
芳菲冷冷一笑:“‘血域’的人原来和‘铁骑盟’也差不了多少,都是过河拆桥,翻脸不认人的主。”她突然莞尔一笑,声音有如出谷黄莺,“我知道不付出些什么,你一定不会甘心的。”
说话的时候,芳菲已经用她那完美的手扯开了衣襟,她的衣服就落到了地上,露出了自己白璧无瑕,傲然挺立的身材。
她的手已绝美,她的身体更是令人炫目。
芳菲如游鱼一般刺溜一下滑进了上官无欢的怀里,呢喃道:“现在你能答应我的条件了吗?”
面对着这样一具充满了诱惑的酮体,上官无欢似乎也有些动容:“我已有二十年没有碰过女人,想不到在我有生之年还能遇到你这样的绝色佳人。”
芳菲嗤笑道:“想不到世上还有你这样的痴情种。你知不知道,其实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对你有种特别的感觉。”
上官无欢脸上仍带着笑,却挡开了她不安分的手。
芳菲皱起了眉头:“我不如她漂亮吗?”
上官无欢道:“谁?”
芳菲道:“你守身二十年所为的那个女人。”
上官无欢微微皱眉:“即便是二十年前,她风华正茂的时候,也不及你十分之一美丽。”
芳菲娇笑:“那你还在等什么?”
上官无欢手上的枪已抬起,对准了她白玉一般的胸膛,敛容道:“即便你这副皮囊很诱人,在我眼里也不过是个人尽可夫的低贱女人,你便是给她提鞋,我还嫌你脏呢。”
芳菲已完全吓呆了,风情万种的躯体已僵硬如石。
上官无欢推开了她,把地上的衣服用枪挑起,掷到她脸上:“女人还是矜持些好,动不动就脱衣服,只会让男人觉得倒胃口。”
芳菲咬着牙,攫起了衣服。她脱衣服的速度很快,穿衣服也不慢。
她盯着上官无欢,目光里充满了怨毒之色。
上官无欢道:“我既然答应过你,就一定不会食言。”
忽然间,门被重重踹开。
受伤不轻的沈飞破门而入,他气喘如牛:“舅父,不好了。”
上官无欢皱了皱眉,随沈飞出了风月楼,这才知道萧翊辰逃走的消息。
此时萧翊辰已被赵强关押在一个废弃的仓库里,伸手不见五指,这个地方曾经用来囚禁曼荷。
刺啦一声,火柴划亮了蜡烛,带来些许微光。
微光中,萧翊辰看到文娟一连点了十来根蜡烛,并将蜡烛放到仓库的各个角落,瞬间温暖的亮光洋溢在整个仓库。
文娟歉意的说道:“你感觉怎么样?这里只有这些蜡烛,委屈你了。”
萧翊辰斜倚在一个破旧的蒲团上,看着她关切的样子,心里不自觉出现了一个人影。
她最喜欢穿红色的雪缎,梳一款最简单的双平髻,明眸皓齿,樱口朱唇,在雪地里奔跑欢笑,如同一枝含苞怒放的红梅。
时下已是深秋,离冬天并不太远了。他记得她对雪有一种格外的痴迷,她总是傻傻的在雪中翩翩起舞,雪和那抹红色的倩影融合在一起,实在美如仙子下凡尘。
他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正是在一个朔风怒吼的雪天,她就伫立在亭子里赏月,手里拿着一枝红梅。
红梅正怒放着,但是当她回眸一笑时,梅花在她面前顿时黯然失色。
那一刻,他便如饮了一斤多的美酒,人不醉心自醉!
文娟看他傻傻痴痴的望着自己,脸腾的红了,不好意思道:“我的脸很脏吗?”
萧翊辰回过神来,疲乏的说道:“赵强要制住我,必然会疏忽你,你本应该有机会逃走的,却为什么还陪我留在这里。”他环顾了一下四周,摇头道:“比起那口枯井,这里实在没有好多少。”
文娟低下头,咬了咬唇:“在井底的时候,若不是得你帮助,我也不能顺利逃生,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何况是救命之恩。”
萧翊辰微微有些吃惊,随即黯然道:“你已把我从井底救了上来,恩情也算还了。何况,我本不是有心救你,我救你不过是为了自救罢了。”
文娟的头垂得更低了:“我明白,不过”
萧翊辰看她欲言又止的样子,叹息道:“像我这样的人,不值得你牺牲自己的,如果之后还有机会,你就自己逃走吧。”
文娟咬着唇:“我不能扔下你不管。”
萧翊辰苦笑:“如果你知道我是个什么样的人,就不会这么想了。”
“哦?”文娟抬起头,闪动的眼眸里带着疑惑和不解。
萧翊辰轻轻叹息了一声,说道:“我曾经为了自保,屈服于一个恶少的淫威,把自己最心爱的女人拱手相让。她为了我,不顾礼教约束,在我家门口痴心苦等,但是我却不敢出去见她一面。”
文娟的眼睛瞪大了:“那后来呢?”
萧翊辰长叹道:“后来我遵从了我爹的夙愿,向他心目中理想的儿媳妇提亲,而她也被迫嫁给了那个恶少。”
文娟也叹息道:“你现在一定很后悔吧,人总要等到失去才会觉得从前的拥有的是多么可贵。”
第108章 狼子野心()
萧翊辰苦笑道:“我染上毒瘾,也是拜那个恶少所赐,起先我以为只抽那么一次,要戒赌容易得很,没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