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得趣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办公室女王-第17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就像上司选拔得力助手一样,首先这个助手必须是业务方面的能手,这是基础条件,其次这个助手必须要具备很高的忠诚度,要忠诚于上司忠诚于公司,这是重要条件。

    只有同时符合这两项条件,这个人才有可能升任为上司的得力助手!

    如果明白这个道理,那就是很容易了解林夕儿的寓意了。她的意思是告诉我,要在狩猎的整个过程中,让刘知远看出她的诚意,她的诚意就是思美的诚意,如果她在狩猎过程中的表现得到了刘知远的认可,那么,也就是思美广告得到了他的认可。

    刘知远作为伊力源负责销售推广的副总裁,只要得到了他的认可,伊力源的年度广告大单就很可能会落到思美广告的身上。

    “所以,阳阳,我们此行只要尽最大可能地去发挥,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谁也无法保证能完全左右事情的结果,只要尽力而为,我们就问心无愧了。”夕儿看着我说。

    “我明白。”我点头道。

    “待会我会向刘知远介绍说你,我会说你是我一个朋友。”

    我抬手摸鼻子,笑看了夕儿一眼道:“这个身份很合适。”

    “嗯,”她看着我微微一笑,眼眸中又闪过一丝小狡黠,“刘知远说了此行不谈工作,我说你是我朋友最合适了。”

    沉默了一会儿,我抬脸笑看着她道:“夕儿,你会打猎么?”

    夕儿这两个字真美!这俩个字让我联想到许多美好的意象,从我个人的审美情趣出发,夕字让我联想到了温柔美丽的夕阳,而“林夕”二字合起来就是个“梦”字!夕儿本人就像美梦一样迷人,就像美梦一样令我着迷!

    除了林夕儿这个三个字,我想不出还有哪个名字更适合她本人了?!

    我在想即使让我一天不停地唤这个两个字,我也不会感到厌倦!夕儿和夕儿本人,这两者之间,到底是谁在帮谁添光加彩呢?

    “很抱歉,”夕儿轻笑着摇头说,尔后半开玩笑地说,“本人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呢!第一次进山打猎,让你见笑啦!”

    我摸了一下鼻子,笑笑道:“其实我看出来了。”

    不过,我担心的是我们俩个不会打猎的人,跟刘知远怎么套近乎呢?很显然,刘知远此行是上山打猎,关于打猎的话题肯定会很多。我和夕儿都是狩猎门外汉,到时候难免沦为局外人!

    尴尬先不说,只是怕很难对刘知远造成强有力的影响了!

    “是么?”夕儿打了一下方向盘,看我一眼笑说,“不过,本姑娘昨晚恶补了一下下。我去找了一个爱好打猎的朋友,ta教了我很多打猎的常识,也教了我一些枪械知识。我昨晚还在ta家别墅的院子练习开枪,不过我一直没打中目标。我的目标是一只搁在大水坛上面的啤酒瓶,结果是我把ta家中的大水坛打了好多大窟窿,简直打了马蜂窝了!”

    说着夕儿自己先忍不住咯咯咯地笑出声来。

    我也被她逗笑了。

    我笑道:“枪法还不错!你没打中邻居家的窗玻璃,我想你朋友应该已经是谢天谢地了。”

    夕儿俏皮地哼了一声说:“阳阳,你可别小看我!实话告诉你喔,昨晚我训练得十分刻苦,直到我打中了那只啤酒瓶,我才结束了平生第一次射击训练课。”

    我看着她道:“其实我已经很佩服你了。你能克服心理障碍,敢于拿起枪,敢于开枪,已经很让我意外了。要知道很多女孩子都怕拿手去碰枪哈!”

    “哎!没办法!人都是逼出来的。我昨晚的刻苦,只是为了今天不要在大家面前显得太无知罢了。”夕儿转脸看着我笑笑说。

    昨天傍晚收到刘知远来滨海的消息,连夜召集业务部所有人员研究对策,然后又去朋友家学习射击及打猎知道。今早她又起得这么早,那么,她昨晚究竟睡了几个小时呢?

    这女孩子这么拼,让我这个男人都有些汗颜。要知道她和我同岁,我比她只小三个月呢!最关键的是,人家是家财万贯的富二代,她爹是滨海市房地产大亨、鹏宇房地产董事长林啸天的大千金!

    像她这种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富二代都这么拼,我一个农村出来的穷小子有什么理由不去拼呢?这让我情以何堪呢?

    夕儿接着为我介绍了一下刘知远的情况,关于刘知远的事儿我在媒体报道上也看到过一些,主要是他的经商史。所谓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当一个人事业有成了,他的经历就会被公众无限制夸大,他的人就会被媒体神化,他的个人见解很可能就会上升到名言的高度,成为所有想成功而未能成功的人们心中的成功宝典。

    夕儿介绍向我介绍说,刘知远是伊力源的副董事长,伊力源的第二大股东,伊力源销售推广工作就是由他全权负责。他是个典型的儒商,喜欢舞文弄墨,会写词,还写得一首好毛笔字。虽身在商场,骨子里却有一种侠士精神,或者说是一种英雄情结。此人的确很有才学,而且算是能文能武了,军人出身,枪法很好,在军队时就有百步穿杨神枪手的美誉。但此人有些恃才傲物,一般人不容易接近他。

    我认真听着林夕儿的介绍,时而点下头。

    说刘知远有侠士精神,这一点我多少有些耳闻,他的个人史被媒体蒙上一层神秘的传奇色彩。据说在他过去的人生岁月里,他总共有过三次见义勇为的表现,两次在部队,一次发生在从部队专业以后。而且从伊力源为灾区捐款的次数、数额上,也可以从侧面反映出刘知远的侠士精神。

    夕儿还简明扼要地点出了刘知远的秘书钟楚南和滨海市分公司老总叶青云的独特经历,以及富有个人色彩的性格特点。

    我都很认真地听了,而且有意在脑子里记下了。

    越野车很快离开了市中心,驶入了市郊,在快进入高速公路的一个加油站前面,夕儿减慢了车速,然后滑行了一小段,在加油站边上的空地上停下了。

    没多会儿,一辆黑色的悍马吉普车从对面牛气哄哄地行驶了过来。那车才叫真正地外形狂野,内在刚硬霸道呢!

    夕儿坐直了身体,转脸提醒我说:“来了!我们现在下车去打个招呼。”

    悍马吉普车靠近了,在北京现代前面停下了。

    我和夕儿推开车门,跳下车,直奔悍马车。

    悍马车的车门也打开了,跳下来三个男人,为首的男人就是刘知远,他是企业明星了,我在无数媒体上见过他的照片。中等身材,面相有些像一个我喜欢的男演员——陈道明。

    不过,他的双眼比陈道明更有神,眉宇间、眼睛、嘴角似乎都透着一股孤傲的情绪——他实际年龄有五十好几了,但看上去似乎比实际年纪要年轻得多,精神得多!

    他左手边那个三十来岁的,戴金丝眼镜的男人大概就是他的私人助理钟楚南,此人一看就是聪明人,看金丝眼镜后的那双眼睛就知道了。而且,他的眼珠子似乎转动得频率特别快,给人的感觉似乎他随时随地都在思考!

    刘知远右手边的四十岁上下的男人大概就是叶青云,此人也不是一般人,一副精明干练的样子。

    总得来说,这三个男人都不是等闲之辈,还没开口就能感觉到他们强大气场的那种!

    我跟在夕儿斜后方迎了上去,夕儿微笑着跟他们一一握手,紧接着把我介绍给对面三个男人。夕儿果然是以朋友的身份介绍我的。

    那三个男人都是一副宠辱不惊的架势,互相介绍了一番之后,说了几句客套话,各自上车,准备出发。

    深红色的北京现代走前,悍马吉普断后,他们说不太熟悉路,相对于他们而言,我和夕儿算是东道主,我们理应走前引路。

    刘知远的司机是一个彪形大汉,似乎还兼职着私人保镖的神圣职责。当然,职业保镖兼职司机的可能性更大。

    北京现代越野车上了高速公路,速度就提起来了。夕儿说如果不出意外,我们于近四个小时后可以到达“黑龙山国际狩猎场”。

    她打开车载播放器,将一张cd搁进去,我定睛一看,正是我送给她的那张tonkees(门基乐队)的专辑。播放器运作,音乐流淌出来,是那首《i wanna befree》:

    “我要自由

    像飞过我身边的蓝知更鸟一样

    像拍打在海面上的波浪一样

    别想用你的爱束缚我

    我要自由

    说再见吧

    别说你爱我你喜欢我

    只要在我需要你陪伴的时候

    靠近我,指引我,信任我

    我想握住你的手

    路过悲伤

    在阳光下欢笑……”

    这首歌无论旋律还是歌词都伤感得无以复加。这种伤感是对时光的伤感,岁月无情地流逝,带走了我们的青春,而青春一旦逝去,就再也回不来了。

    面对匆匆逝去的时光,我们心底总是会升起一种深深浅浅、浓浓淡淡的忧愁、无奈与伤感。

    “逝者如斯乎,不舍昼夜。”古人诚不我欺也!

    我翻了翻cd盒,发现里面有不少的cd,而其中不少cd都是欧美老歌,除了“tlereetboys(后街男孩)”。

    夕儿和我妹妹顾彤一样,果然都是欧美经典老歌的发烧友。顾彤在读的虽然是服装设计学院,但她从小就表现出很高的音乐天赋,而且嗓音还特别甜美,很喜欢欧美音乐,像那些乐队什么的。

    顾彤的音乐细胞显然遗传自我老妈,别看我老妈是一农家妇人,她年轻时的嗓音特别甜美,唱歌非常好听。我老妈说我老爸就是因为她唱歌好听才愿意跟她结婚的!关于这一点,我深信不疑。

    有时候我在想,为什么我老妈只把音乐细胞遗传给了顾彤,而没有遗传给我呢?哪怕是一点点也好呀!我唱歌那个死难听啊!造孽啊!

    当然,我从我老爸那里遗传了作文的天赋。这一点顾彤就不行,她从小到大最头疼的事儿就是作文!

    看看!上帝永远都是那么公平!

    这张“td是顾彤送给我的22岁生日礼物,说是旨在提高我的音乐素养,顾彤要我多听,切身感受欧美经典老歌的魅力。

    事实上,我辜负顾彤对我的期望,那张cd我虽然一直带在身边,可是我并没有把它当成艺术品,而只是当成妹妹送给哥哥的一件生日礼物。

    我不怎么懂欧美音乐,尤其是这些乐队,听的比较多是backboys,他们有几首歌,我还是比较喜欢的。

    我问夕儿现在放的是哪首歌,她告诉我是甲壳虫的《我想握你的手》(ioholdyourhand)。

    我摸着鼻子,看着她坏笑道:“那你摸吧!免费的。”

    她嗔我一眼说:“你又想占我便宜?”

    “说反了,夕儿,”我坏笑一声道,“我把手给你摸,是你占我便宜呢!”

    “可是,”她抬手拢了一下头发,笑说,“你间接占我便宜了!”

    我作恍然状,笑道:“那么,就是说男人在占女人便宜的同时,女人也在占男人的便宜?”

    “女人摸男人的手,不能叫占便宜;男人摸女人的手,才叫占便宜呢!”夕儿笑纠正我说。

    “夕儿,”我笑看着她道,“你这话也太不客观公正了吧?凭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她朝我呡唇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