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和胖子交流了下眼神,大致上可以肯定,方云没有说谎。
“还有什么要求吗?”我思索了一阵,假如说方云帮助我,那么要对付泰国小鬼就容易多了。
“我想见我儿子。”方云吞咽着口水,艰涩说道。
他眼神颤抖,生怕我说不可以。
“可以,到时候我招魂。”可怜天下父母心,方云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这一刻,我没有拒绝他的理由。
“谢谢。”他如释重负,双手合十。
我们开始商定细节,说起来有些古怪,我这个方启飞的仇人,跟方启飞的父亲琢磨着怎么对付他,这也是一件奇闻了。
送走了方云,我忽然间接到了叶思彤的电话,她给我带来了个天大的好消息。
“你那片星图所指引的地方,已经被找到了!”
(本章完)
第328章 丧钟()
听了这个消息,这边我也懒得理会,直接就朝着学校去了。
神秘罗盘的星图所指引的那一片地方,对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涉及到了媳妇姐姐,我冥冥中有一种预感,一旦我找到这个地方,将会有大事发生。
“就是这个地方吗?”我指着电脑上的一些照片,还有地图问道。
“是的,说起来这照片也是网友拍摄的,但不是最近拍的,而是在一年之前,有一回闲来无事,随便拍了下,之后就存在了手机上也忘记了,后来看到你的有偿悬赏后,觉得眼熟,翻了翻相册,才确信他所拍摄的地方,正是你要寻找的所在。”叶思彤说道。
我在出门之前,把审核照片的事情交给了叶思彤,没想到她运气这么好,居然这就找到了。
我很激动,要放在古时候,只怕是这辈子都不一定找得到,而如今信息时代,只用了短短几天就发现了端倪,这让我有一种如在梦中的感觉,我对比了下星图和照片,肯定了叶思彤的说法,这的确是一致的。
“拍摄照片的时候他在哪里?”我坐下来,询问叶思彤。
“苗疆!”叶思彤说道。
苗疆?
我眉头下意识的皱了起来,怎么会是这个地方?
叶思彤解释了起来,这个网友叫杨秀天,是个资深驴友,几年前沉迷探险,和几个朋友搞了个探险队,专门朝着那些神秘的地方去,后来这些朋友渐渐的也都失去了联络,开始忙着生活里的琐事。
杨秀天是个自诩很有浪漫情怀的人,他觉得自己即使是没有了同行者,那也要继续下去,他必须再来最后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来给自己的驴友人生做个道别。
于是这家伙翻箱倒柜,查了不少典籍,最终锁定了苗疆这个地方。
华夏地大物博,城市里的人早就习惯了信息化时代的快捷与方便,但是在一些偏远的地方,依然有人过着很落后的生活。比如说苗疆的苗人,对于华夏人来说,苗疆这个词汇不算陌生,这里充满着种种传说,可是要说谁去过苗疆,却只怕是没有几个人。
因为苗疆的苗人非常排外,他们习惯了祖祖辈辈的生活,有着自己的一套传统和生活方式,苗疆的苗人不出意外是不会走出自己生活的大山的,所以其实很少有人能跟苗人接触。
当然,这里所说的苗人,是生活在苗疆的苗人,而如今活跃在外界的苗人,其实只能说是苗族,这是一个热情奔放的民族,与时代融合的很好,但在苗疆深处十万大山的真正苗人,却对汉人有着较大的敌意。这是祖祖辈辈传承下来的,因为在古时候,华夏的统治者曾经与大山中的苗人打过仗,导致对方死亡惨重,这血债如今汉人早已忘记,但苗人却还记得。
从这个角度看,苗疆的苗人是比较记仇的。
正因为苗人不好接触,苗疆神秘,十万大神让人神往,所以杨秀天才决定去寻找传说中的苗疆,他费了很大的气力,终于找到了苗疆所在。
后来他进了一批货,比如说食盐,茶叶,糖果等城市里常见的东西,用来和苗人交易,换取了对方的友谊,这才能短暂的进入苗疆。
他在苗疆之中见到了很多光怪陆离的东西,后来也在论坛上分享,只不过没人信他,所以这杨秀天其实也挺郁闷的,后来这件事情他就渐渐的淡忘了,也是看到了我发的星图,这才陡然间唤醒了他的记忆,于是联系了我们。
听完这些,我确定星图所指引的方向是在苗疆里了,当时就叹了一口气。
外公曾经跟我提到过苗疆,他说他以前遇到过麻烦,试图进入苗疆躲避,后来被苗人拒绝了,还是很狼狈的被赶出来的那种,苗疆给他留下了很深刻的记忆,据他所说,那些苗人又臭又硬,非常难以相处,这辈子都不想再去那个鬼地方了。
我当时也就是听个乐,绝对没有想到自己有一天居然要去苗疆。
“帮我联系下这个杨秀天吧,问问他还有没有兴趣再去一次苗疆,我需要个向导,酬金好谈。”左思右想,也没有办法,这苗疆是肯定要去的。既然如此,这个资深驴友杨秀天就很有用了,有他在,我进入苗疆的几率应该要大一些。
叶思彤点了点头,这个女人很聪明,她知道自己不该问太多。
这件事情以后再考虑,我目前还是要先解决鬼丈夫的事情。
我没有把这件事情告诉叶思彤,因为怕她担心,在我看来,如今这泰国小鬼已经不值一提了,我有绝对的把握可以搞定他。
但在这之前,我决定先要去见一见红姐。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上次在会所,就是方启飞跟红姐一起陷害的我,只是当时红姐言辞闪烁,明显心不在焉,尤其是跟我说话的时候,更显得很心虚。
我琢磨着,红姐八成被方启飞给坑了,如今既然要对付方启飞,倒是有必要去见一见红姐。
娱乐会所是晚上开始营业的,我早就让胖子过来盯梢了,这小子适合做狗仔,跟我说红姐一个多小时前进去了,我问他是干什么去了,胖子嘿嘿一笑,说他早就打听清楚了,红姐这女人事业心很重,下午的时候她要举行一次会议,开完会后,自己出去用餐,在之后回到娱乐会所,就要正式开始营业了。
也就是说,再过阵子,红姐就要出来。
我看胖子信心十足的模样,也没质疑,耐着性子等,过了半个小时左右,果然看见红姐走了出来。
她穿着高跟鞋,头发卷着,嘴唇鲜艳,红色的连衣裙,只不过裙摆却是包臀的,露出两条修长而有弹性的长腿。
“红姐!”看到她只好,我和胖子就跳了出去。
她在看到我之后,明显吓了一大跳,转身就跑。
正常情况下,红姐怎么可能会躲我们呢?
有鬼!
我和胖子对视一眼,直接就追了过去。
红姐穿着高跟鞋,速度快不了,没多久就被我们堵住了,她看着我,忽然间跪了下来。
(本章完)
第329章 父子()
红姐这一跪,说实话让我没想到,街道上的不少人都往这边投来了古怪的目光,红姐毕竟也是个如花似玉的大美人,很多人看到后,甚至往这边走了过来。
我稍微有些头疼,让她起来,红姐犹豫了下,还是站了起来。
“你好像很害怕我?”我总觉得红姐很诡异,之前和方启飞在一起的时候就有这种感觉,现在她一个人,愈发明显了。
红姐抿了抿嘴,没有说话。
“这样吧,我们找个地方聊聊?”我看人越聚越多,提议道。
本以为红姐可能不会答应,没想到她居然乖巧的点了点头。
我们就近找了一家咖啡厅,三个人开了个包间,红姐的身份不俗,早在她刚刚和我们纠缠的时候,已经有娱乐会所的保镖追了出来,她透过窗子看到了底下的人,然后发了条短信,底下的人收到后,这才渐渐散去。
这倒是个有意思的举动,看到我后下意识的先跑,继而却又非常的配合,我饶有兴趣的看着她。
“你不像是我记忆中的那个红姐。”我淡淡说道。
“本来就不是……”她苦笑了一声。
什么?
我心中一动,想到了某种可能,立即严肃了起来。
“你是谁?”
“还记得你之前帮助过的那个女鬼吗,就在娱乐会所的包厢里……”她似乎做好了坦诚相待的准备,缓缓的说道。
记忆的闸门打开,我想起了一件被我几乎遗忘的事情。
在我前往黑坨村之前,老吴曾经介绍我去娱乐会所捉鬼,当时有个冤死的女鬼作祟,她不愿意投胎,想要报复那个玷污了自己的人,我当时选择了帮助她,第二天我就看到了报纸上有写某富豪死法凄惨的新闻,我知道是那女鬼所做,当时还有点担忧,生怕女鬼会心性大变,成为了厉鬼。
后来因为一连串的事情,我也就遗忘了这事,当然,也跟这女鬼一直没有出来害人有关系,没想到如今却又生出了事端。
“你是那个女鬼?”我看着红姐,心中有些混乱:“可是这怎么可能呢?”
女鬼是可以附身,但附身首先是有代价的,鬼是阴气的集合体,人是阳气的集合体,鬼附身人,自身也会受到些许伤害,更何况还要在阳光底下行走,跟正常人一样的生活……这根本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那个小女鬼,不会有这么大的本事。
“是方启飞把我变成这样的……”女鬼幽幽说道。
原来,她报复了仇人后,是不愿意来寻找我的,原因很简单,虽然说她这是复仇,但万事万物都有规则衡量,她身为鬼,却害死了阳寿未尽的人,这本身就是在犯罪,若是被阴差抓到,她是要被打入地狱的。
所以投胎这条路肯定是不能选的,她有些迷茫,选择滞留在人间,据她所说,她最开始是直接回家了的。
看到了自己的父母拿到了赔偿金,生活有了依靠的时候,她是比较欣慰的,可是渐渐地,她就感觉到了痛苦,因为自己只能在夜晚出没,只能看着父母流泪,却不能和他们说话,这对于她来说非常的痛苦,于是她也算是幡然悔悟了,准备来找我……可那个时候,我早就已经前往黑坨村了,好巧不巧,她撞上了方启飞。
准确来说,应该是泰国小鬼,作为鬼类,他自然能够发现小女鬼,于是便和她交流,当时泰国鬼说愿意帮助她,让她像是人一样在人间生存,还能够明里暗里的照拂她的父母,小女鬼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也不知道那泰国小鬼用了什么手段,总之让小女鬼上了红姐的身,就跟他取代方启飞一样,小女鬼也顶替了红姐。
直到这个时候,小女鬼才意识到自己上当了,方启飞压根就没有那么好心,他帮助小女鬼的真正原因是利用她,准确来说,是让她成为他的附庸。
“红姐本身是个交际花,看起来风光,实际上却是很多大人物的玩物,我最开始受不了这样的生活,但方启飞却威胁我,他说如果我不同意,就会杀死我的父母……所以,我没有任何办法,只能够听他的话,受尽了侮辱……那一天他让我做戏害一个人,我根本不知道那人是你,看到后,方寸大乱,所以……”小女鬼捂着面庞,微微的啜泣了起来。
她的遭遇,听起来倒也是让人唏嘘。
本就是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