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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他心里想说的是,自己只喜欢夏静初身上那股淡淡的女人香,因为是工作时间,这种话,是不允许自己说出口的。
虽然,他跟她的关系已经很近了,工作就是工作,他必须从自己做起。
“哦,我知道了。”她像一个遭到爸妈训斥的孩子,乖乖的说。
让人都不好意思再接着吵她了。
“让你来这里当秘书,没有别的原因,是因为相信你可以胜任,不是因为你的容貌,不是因为你的身材。就你这豆芽身材,要屁股没屁股,要腰身没腰身。。。。。。”
话没说完,他又用眼睛瞄了一下她的事业线,很快又镇定下来。
“比你漂亮的大有人在,我只想给你一个展示自己的机会,请你珍惜。夏静初,你这熊猫眼真的不好看,一会儿去卫生间洗了去。”
“是。”
接着只见北宫凌墨走向门外。
门终于关上了,她缓缓的松了一口气,嘟囔着说:“这个人真是的,吹毛求疵,什么事都要管,这么没有人情味的人能干出什么大事来?还有,老说我是豆芽身材,再这么说我,小心我一脚把你踹趴在地上。”
夏静初刚伸出腿做出踹人的动作,腿抬到半空中被开着的门惊醒了。
苏总大人正探着头看她的表演呢。
夏静初吓得真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再也不出来。可是哪里会有地缝钻呢。
她逼迫自己镇定了一下说:‘苏总,我没有说你,没有说你啊,我是说这个蚊子,在这飞来飞去的,我怕它碍事,再咬着你,就想把它踩死。呵呵呵。“
她尴尬的笑了笑。
北宫凌墨没有再追究,眼睛里像是藏着什么东西,没有完全流露。
“你还愣在这里干什么?还不去把熊猫眼洗了。对了还有口红,还有还有,你耳朵上那么长的一根链子,看着就碍事,你以为是去夜店吗?还戴项链。”
他今天不知道怎么了,对夏静初的着装,横挑鼻子竖挑眼的。
其实这也不怪他,平时他就是出了名的不喜欢女人化妆,特别是涂口红喷香水这种事。
他的秘书,他从来就是这样要求的。可惜,菲菲帮忙帮成了倒忙。
她现在不得不去洗手间先把早上花费了很长时间才画好的妆容卸掉。刚走了两步,脚下的鞋子也不配合,突然崴了一下,她顿时疼得“哎呦哎呦”,从她痛苦的表情可以看出问题是有点儿严重。
北宫凌墨看着想笑,可是,夏静初一直站在那痛苦不堪,他赶快上前去,扶着她的一只胳膊问“怎么样,有事吗?”
把她搀扶到沙发上,他蹲下身小心翼翼的帮她脱了鞋去看。
那么大的臭脚丫,他居然一点儿也不嫌弃,摸着她的脚踝问:“这疼吗?是这疼的吗?”
夏静初听到他温情的问候声,一种极大的幸福感朝她涌来,这难道是你的吗?他根本就是心疼自己,在公司,那么多同事面前,他竟然放下架子蹲下来给她揉脚。
她甚至忘记了疼痛。
“夏静初?”
北宫凌墨看着发愣的夏静初叫着。
“哦,哦,没事没事了,谢谢总裁。”她慌忙把放在北宫凌墨手里的脚拿开。
只听到外面有同事窃窃私语的声音。
“哇,今天真是大开眼界了。总裁他竟然为夏静初脱鞋按摩脚。”
另一个声音说:“看不出来啊,夏静初调教男人还有一套呢,大名鼎鼎的苏总裁,甘愿为一个其貌不扬的黄毛丫头这样。。。。。。这这,这成何体统啊。”
“床上功夫厉害呗,你看看那个夏静初,从表面上看,哪里也比不上胡双玉,太大众化了,若不是床上功夫厉害,她会来这里当秘书?这就是人家的过人之处。”
“不会吧?就她那身材?根本不是苏总裁的菜。苏总向来都是要求他的女伴要有国际标准。她哪里都不符合标准。”
又一个人发出质疑了。
“照你这么说,苏总裁根本就不喜欢夏静初,那你告诉我,刚才的一幕,怎么解释?你说来听听。”
那个被问的人顿时无语,是啊,若说他不喜欢夏静初,他干嘛把胡双玉气走?若是只为了气走胡双玉,他现在的行为又作何解释呢?
正在大家议论纷纷的时候,北宫凌墨扶着夏静初出来了,爱八卦的人士像是老鼠见到了猫一样赶快闪开。
夏静初一拐一瘸的来到洗手间,她才发现上了妆的容颜没有卸妆水根本洗不掉眼线的。
她胡乱涂抹了几下,眼睛周围都是晕染开来的眼线液。
真是糟糕透了,眼皮上下全部都是一团黑的。怎么办呢?早知道这样,就不用浪费那么大的功夫精心做这种事情了。为了给自己化妆,害得菲菲姐胳膊都抬酸了,背也疼了,腿也因为站的时间过长不打弯了。
她试图把黑色的东西取掉,可是忙活了一阵只是徒劳,最后只好作罢,眼睛再这样折腾下去简直都要瞎了,看什么东西都是模糊一片。
现在也只有硬着头皮出去见人喽。
穿习惯了平底鞋,夏静初真的不适应这种恨天高,她小心翼翼的踏着每一步,虽然十分小心,还是不可避免的东倒西歪,身体不受控制。
到底是谁发明了高跟鞋啊,哪有平底鞋舒服啊,早知道这样,穿小跟鞋代替一下也是可以的嘛。
反正又不是面试,现在搞得自己那么狼狈,如果世界上有卖后悔药的,她一定下楼去买,即使高跟鞋让她走路很不舒服,她也不要在人前人后这么出丑。
素素今天来的不太早,本来想搭哥哥的顺风车呢,他跑的比兔子还快,换衣服的闲空,哥哥就像箭头一样跑远了。
她只能可怜巴巴的乘坐公交车来上班,还好,没有晚,虽然只差一分半钟就到了上班的点,踩着点去,让她得意了好一阵。
办公室里,有一个送花的人过去。
“请问,北宫素素是在这间办公室吗?”刚刚敲门的小伙子问。
“众人抬起头,看到了一个手捧一大束鲜花的快递哥。
“是的,有什么事?”李毅选问道。
第426章 断绝6()
“是的,有什么事?”李毅选问道。
“这里有一束花是一位先生送给北宫素素小姐的,请签收一下。”他走进房间。
“哦,但是她人不在,可能一会儿就来了。”李毅选埋头整理着他的文件对小伙子说。
“那麻烦你帮她签收一下吧,我还赶时间。”
李毅选看着小伙子期盼的目光,走过去接住了鲜花。
熟练的在快递单子上签字之后递给那个送花的人。
“好了。”
小伙子道谢之后转身走了。
李毅选正要把花放到北宫素素的办公桌上,素素本人来了。
办公室里的吴英快言快语的说:“素素姐,今天有人给你送玫瑰花哦,快来看看吧。”
素素一看,李毅选正捧着一大束鲜花站在自己的办公桌前,她有点儿懵了,难道,难道这家伙暗恋上她了,现在终于鼓足勇气要向她表达?
“嘻嘻,没看出来啊,你还是个挺浪漫的人呢,送花就送花呗,还不好意思说。”
李毅选想做解释,可是素素根本不给他机会。
“谢谢你的花,好漂亮的玫瑰花哦,我好喜欢好喜欢。”她完全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闻着花香像是忘记了周围看她的眼光。
“素素,其实,这不是我送的。”
李毅选必须得把自己想说的话讲出来。虽然会有些尴尬。
“啊?不是你送的?不是你送的你怎么不早说呢?哼!你怎么那么烦人呢?不是你送的你拿着花站在我这里干什么?纯心的是不是?”
素素越说越生气,当着这么多同事的面,让她下不来台,李毅选,你胆大包天,竟然在众人面前让她颜面扫地。
“我就是代收一下。”李毅选解释道。
“不是你送的,会是谁呢?”素素嘀咕着。
“花束上面有卡片,你可以看一下。”
李毅选提示她。
“素素姐,有人送花总是好事,好羡慕啊,我至今为止还没有收到过任何男人送给我花呢,哎我哪天能收到这么一大束花的话,我会幸福死的。”吴英说。
她似乎在憧憬她的白马王子的到来。这句话似乎是给素素找了一个台阶下。
不过,这样看来,每一个女孩都特别喜欢花啊。
“就是,有人送花自然是好事,让我看看是谁送的呢?”素素装出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
李毅选有点儿不自在。切,不就是一束花吗?太没有创意了,一点儿也不够浪漫,不花一点儿心思,用钱去买这种俗不可耐的浪漫,竟然还有人洋洋自得。
“哇,原来是我仰慕已久的。。。。。。”
她故意不说出来。急得吴英赶快跑过去问“素素姐,你就别在这卖关子了,快点儿说说,给我们说说送花的到底是哪位?”
哼,就不告诉你,干活了,私人的问题暂时先放下,工作完了再说。
她义正言辞的说。
接下来大家开始各行其是,忙碌起来。谁也没有再追问玫瑰花到底是谁送的。
只有李毅选一个人,即使干活的时候眼睛还是瞅着那一大束玫瑰花,能松玫瑰花的人,肯定是想追素素的。到底会是谁呢,怎么就没有听她本人说起过呢?
也许根本就没有,像她这种大小姐脾气的人,娇里娇气的,还爱发脾气,谁会喜欢这样的丫头呢。
他也不喜欢,他喜欢的是文文静静的,哪怕是活泼可爱的,也比她这种野蛮的强多了。
谁不知道她北宫素素是个爱花钱爱买名牌的主儿呢,像他这种白领阶层,为了供房子,甚至买一件外套都得掂量好几天,如果娶了这样的媳妇,两天之内就得破财,他才不要呢。
他理想中的合格老婆应该是勤俭持家,懂得和家人和睦相处,宽容别人的人。
才不是她这种人呢。只为了一件小事就可以小题大做,寸步不让。反正完全没有他心目中女神的样子,一点点都没有。
只是,他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一束鲜花,怎么就那么刺眼呢,看着都令他心里不舒服,直到中午吃饭的时候,他依然对它恨之入骨,特别碍眼。玫瑰花有什么好的,他以后要送女朋友花的话,才不会这样俗气呢。
他要送百合花,他想,他女朋友应该也和他一样喜欢百合吧,清纯简单的女孩大概都喜欢百合花吧,只有素素这种女孩儿才喜欢颜色那么热烈的玫瑰花呢。
因为她的臭脾气就跟这玫瑰花的烈是一样的,花香太浓,有股冲味。让人受不了。
他希望他的女友是温和的,善解人意的,不会像素素一样,只是自己单方面的约会,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等了他一次,就没完没了的折磨他,这简直太可怕了。
想想以后如果跟这样的人在一起生活,每天的生活应该用水深火热形容吧,所以李毅选现在开始祷告,送玫瑰花的老兄,你真是为社会作出了不小的贡献,把一个问题女青年给收留了。
夏静初头一天的工作量并不大,她来到自己的办公桌前刚刚坐下,小敏过来了。
她比起夏静初来,也算是总裁办公室里的老人了。虽然年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