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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邓”
小邓是个活泼开朗的小伙子,冲文筝眨眨眼:“你刚才去老大的办公室出来之后就不对劲,是不是以为自己要被辞退了?”
瞧他神神秘秘的表情,文筝更加纳闷了。
“哈哈,告诉你吧,你根本就不会被辞退,我今天来,不是要重新回来上班,我是来跟大家告别的,我要去京城里工作了,是我堂哥开的公司,缺人手,家里的意见是非让我去不可,所以,你还得继续在这里工作。”
“什么?”文筝惊愕:“你是不是搞错了,翁杭之他是说我明天不用”
“老大刚才让我告诉你,明天你不用一早就来事务所,他要乘坐早上九点的飞机去外地,叫你准备一些东西明早在老大家楼下等他。”
原来如此!
文筝纠结的心豁然开朗,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原来先前翁杭之不是想说她明天不用来上班,而是说她不用先来事务所。
她可以留下来了!文筝心里在欢呼,却不知这样的欣喜正是代表了她对翁杭之的感情其实比她想象的更深。
意外的结果,不仅是文筝没料到,事务所的其他人也是感到有点始料未及,但大家习惯了文筝的存在,加上小邓也是必须要去外地工作了,所以大家都觉得这样挺好的,一切都不用改变了,文筝还是继续给大家服务,继续当最贴心最温暖的打杂小妹。
但梁雪瑞就郁闷了,千算万算都算不到小邓居然不是来工作的而是来跟大家告别的?
看这事务所里的人好像都很喜欢文筝,梁雪瑞就想不通了,一个普通的打杂人员怎么就能将大家的心给掳获走了?尤其是翁杭之,先前在办公室里,他和文筝是有接吻吗?
虽然没看到整个过程,可梁雪瑞能肯定的是一定发生了很亲密的举动,两人才会显得那么异常。
这是梁雪瑞的自尊心难以承受的。她从小到大都是家里的公主,要什么有什么,被众人捧在手心里,从来就没有得不到的东西,可是这位骄傲的公主却在文筝这里体会到了危机感,这让她怎能接受?
梁雪瑞见文筝和miss吴他们有说有笑的,她这心里更是火苗子乱窜。
“杭姨说过,只有我才配得上翁杭之,她只认我这个儿媳妇这么好的优势,我如果都败给文筝,那我真是可以去撞墙了!哼,走着瞧吧,翁杭之顶多是一时昏头,绝不会真的喜欢文筝的,以他的条件,玩玩可以,他不会当真的”
梁雪瑞只能这么安慰自己了,否则今晚得失眠。
翁杭之去外地也是为公事,他以前的一个客户,儿子出事了,现在被关押在看守所,他得赶过去,看看能不能办理保释。
第二天,文筝一大早就带背个包包出门,到翁杭之的家楼下等他。
包里都是翁杭之需要的东西,可文筝有点不明白的是他干嘛要准备两套牙刷和两张毛巾啊?
程烨说过,翁杭之的习惯是,出差都自备毛巾牙刷,从不用酒店里的。但是他一个人要用两套吗?
看见翁杭之的车子出来了,文筝急忙迎上去
“给你。”
翁杭之却只是淡淡地瞄了她一眼:“上车。”
“呃?你不是去机场吗,我是要去事务所,我们不同方向。”
“叫你上车就上车,别耽搁时间。”翁杭之不耐地说。
文筝揪着眉头,搞不懂他又想干什么。
程烨开车,翁杭之坐在后边,文筝一上去就被他给拽住了胳膊
“我要出差几天,你就跟我一起去。”
文筝乍一听,先是愣了愣,紧接着就很干脆地说:“我不去。”
“这是工作。”
“你”文筝咬牙,欲哭无泪啊,他怎么这么霸道?昨天不提前说,现在突然要叫她一起去出差?
“我周末有事。”
“不会又是去看你乡下那个亲戚吧?”翁杭之颇有深意的目光瞟了瞟。
文筝一时语塞,他怎么好像能看穿人似的?她就是惦记着周末要去乡下,晴晴如果见不到她,会哭的。
“程烨有事要做,只能你跟我去了。”
文筝不信,总觉得他的眼神像匹狼。
“程烨,你真的忙得走不开吗?你是助理,怎么忙成这样?”文筝不死心地问。
程烨一副很歉意的表情:“文筝啊,老大这一趟,周末是赶不回来的,而我周末两天都要参加婚礼,一天是我表姐,一天是我堂哥,我这是实在挪不出时间,你就帮个忙,代替我去照顾一下老板。”
第51章 一起出差2()
文筝傻眼儿了,敢情她这是上了“贼车”下不去了?
翁杭之见她这气呼呼的模样,没好气地说:“你这是什么表情?好像跟我一起出差很吃亏一样。”
文筝愤懑地咬牙,她不是没领教过他是什么人,这趟出差,谁知道他会不会趁在酒店的时候又欺负她?太不安全了!
现在文筝总算是明白了为什么翁杭之要让她准备两套洗漱用品,因为是要叫她一起去。
跟这么个大帅哥一块儿出差,想想是件很美的事,但对文筝来说却是煎熬。越是多接触,越会有陷进去的危险。更重要的是文筝原本打算这个周末带晴晴到海洋公园玩的,看来要泡汤了。
文筝一路上都闷闷不乐心不在焉,翁杭之看在眼里,闷在心里,她是有多不情愿啊?跟他出差,那不知道是多少女人抢都抢不到的机会,她居然还一副苦瓜脸?
翁杭之的骄傲受到了打击,有些挫败,干脆也不跟她说话,只顾看手里的资料了。
两人坐在vip候机室,这里安静,人少,提供的服务也挺好的,但文筝依然是心系着晴晴,想着周末见不到孩子,她就感觉焦虑。
角落里的一个位置上坐着一位穿浅灰色竖条衬衫的男人,正低头看报纸,当他无意间抬头看到文筝时,眼里露出一丝怔忡的神色,像是在思索着什么。
这男人五官精致,挺直的鼻梁上那副金丝边眼镜为他增添了几分温文儒雅的气质。虽然戴着眼镜可还是能看出他的眼睛大而明亮,如果再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他的瞳孔颜色竟然是深蓝色的,美得有些不真实,像是电影里的特效做出来的画面一样,不是亲眼看到的话,很难相信这世上还有如此一双梦幻的眼睛。
他是一个,混血儿,并且是混得很成功的那种。
文筝在神游太虚,终于也察觉到有人在盯着她看了,一扭头就对上了那双深蓝色的眼文筝不由得一愣,脑子里立刻浮现出两个字——美瞳?
是的,这男人很容易被人以为是戴了美瞳,可人家是天生的。
男人冲着文筝友善地笑笑,文筝再一次傻眼了。
帅太帅太迷人了!文筝不是花痴的人,但她此刻却在惊愕之后露出了甜甜的笑容,而同时那戴眼镜的男人竟然朝这边走了过来!
“文筝。”
“师兄!”
文筝兴奋而亲切的呼唤,晶亮的眸子冒着小星星,明媚的笑容就像是春风吹来。
戴眼镜的男子显然也是很高兴能遇到文筝,坐在她身边,那双美得不像话的深蓝色瞳孔正散发着动人心魄的光泽。
“好久不见,你还能一眼认得我?”男人的声音很悦耳,纯正的中国话。
“崔卓大医生,你可是万人迷,只要见过一次的人都会对你印象深刻,何况我们还是师兄妹呢,就算再久不见我也能认出来!”文筝像见到亲人似的,乐得合不拢嘴。
原来这男人叫崔卓,是文筝以前在医院实习的时候遇到的医生,也是跟她同一所医大毕业的,当时带文筝实习的医生也曾带崔卓实习过,所以文筝和崔卓是以师兄妹相称。但文筝由于那一次的医疗事故,没能毕业,还惹了一身麻烦,加上当时崔卓又出国深造去了,所以两人一别几年没见。
“崔师兄,你什么时候回国的?”
“上个月回来的,现在还是在市二医院当医生。”
“呃我是跟我老板去t市出差,你呢?”
“这么巧,我也是去t市的,有个医学研讨会邀请我去参加。”
“太好了,崔师兄回国了就不会再跑远了吧?”
“暂时不会。”
“”
两人这是久别重逢,聊得可欢畅了,某男在旁边直接被无视了。
但翁杭之却是将文筝和崔卓的对话都听进去了的。
什么?万人迷?就这小子?不过是戴个眼镜看着斯文一点,不就是个长得不算太丑的混血儿吧,他也能叫万人迷?
翁杭之冷眼瞅着文筝那兴奋的表情,越看越不是个滋味儿。其实人家崔卓确实帅气,气质成熟儒雅,给人的感觉如沐春风,加上还是个妙手仁心的大医生,当然是万人迷了。
聊了好一会儿,终于有人记起翁杭之了
“文筝,这位是你老板?”
文筝这才回过头来看着翁杭之,简单了为两人介绍了一下。
俩男人还都很有风度的样子,礼貌地握握手,也算是认识了,只不过就是互相的眼神有点怪怪的。
“翁律师,久仰大名。”
“呵呵,不敢当崔医生好像是前几天才为市里的某位领导做了手术吧,听说是原本是去京城里医治的,最后还是回到本市二医院,崔医生妙手,想不到竟是怎么年轻。”翁律师难得一下子跟陌生人说这么多话的,只是不知道这赞美是不是发自真心的还是冒着酸味呢。
崔卓微微一愕,随即习惯性地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淡淡地说:“翁律师的消息还挺灵通的。”
“也算不上灵通,只是刚好那位领导以前曾是我的客户。”
文筝一边听一边暗暗咋舌这俩男人都是高端人士,凑一块儿还挺聊得来的。
但文筝不知道翁杭之心里其实对崔卓是有几分戒备的,因为他能看出来崔卓看文筝的眼神不太对劲啊,那分明是男人看到自己感兴趣的女人才会有的眼神,哪里是普通的师兄妹?
而崔卓也不笨,他观察到翁杭之虽然在跟他说话,可视线多数是停留在文筝身上的。
这可有趣了,翁杭之是文筝的老板,难道他对文筝有什么特殊感情么?
有些话,这俩男人都不说出来,但好像都知道彼此在想什么,唯有文筝什么都不知道,只顾跟崔卓说话了,又将翁杭之晾在一边。
很快登机了,最让翁杭之不悦的是崔卓居然就坐在文筝旁边的位置!
果然,文筝又跟崔卓聊上了,翁杭之完全插不上嘴。他这么高冷的人也不会去插嘴,干脆就睡觉。
崔卓绝对是比庾彛挂萌烁械酵驳模蛭拮勘旧砭秃苡形Γ浊形潞停挛娜缬瘢偌由铣叩难罩滴毯贾饣酰看蟮木赫允殖鱿至耍
崔卓很欣慰的是,文筝还是跟以前一样的直率可爱,亮晶晶的眼睛纯净的微笑,清丽脱俗如芙蓉出水。在他看来,这张干净的素颜比那些浓妆艳抹的女人好看太多了。
文筝也是打从心底感到惊喜,崔卓以前就被她视为大哥哥,虽然许久不见了,可他还是那么没变,依然这么具有亲和力,跟他聊天很愉快,就像是在跟亲人诉说心事。
两小时后,飞机降落在t市,文筝和崔卓约好了明晚一起吃饭,崔卓会去文筝住的地方接她。
一出机场,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