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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浩想到自己带回来的手机与电脑,这两件东西,对现在的沈浩来说,不亚于神器。穿越没有给他金手指,可他自己却自带了神器,而且还是两件。
先说手机,如果把它卖给现在国外最有名的手机厂商,估计能值不少钱,难题就是难以说明来源,而且自己对手机技术不是很熟悉。另一个方案就是,将手机拆了,将零件分别卖给各大手机厂商。这个方案,沈浩还是觉得可行的。
再说另一神器,手提电脑。九五年国外也有手提电脑,可那是很厚很重的,而且国内市场还没有出售。沈浩现在这台六核的超薄手提电脑,如果整体卖出去,也是难以说明来源,是很危险的,拆了卖零件,当然可以。
但沈浩这台手提电脑,重要的不是它的硬件,更重要的是它的软件,这里面,有最新的winow8系统,最新的音乐播放器,最新的视频播放器,最新的3d画图软件等等,这些东西,每一件都很值钱。
还有,电脑里,沈浩存着几百首最新的歌曲,还有一百多本最经典的网络,几十部经典电影。这些,每一样都可以换到钱啊。
沈浩越想越兴奋,昨天自己还是身无无分文的穷人,可现在才知道,自己是手握巨额财富的超级富豪,自己就算不工作,这一辈子,也不愁没钱花。
现在要考虑最重要的是,安全第一,既要赚到钱,也要保证自己的安全。
晚上沈浩睡着时,没有再梦到前女友王雪菲,而是梦到自己在四五个妙龄少女的围绕下,像帝王一样地生活。
男人真是有钱就要变坏啊。
第四章 他是谁()
第二天,沈浩起得很晚,十点多才醒过来。
穿越人士嘛,就是要做到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沈浩在穿越的第三天勉强做到了,因为他的包里有十万现金,真是要一张张数的话,估计也能达到手抽筋的程度。
起床,洗一个舒服的澡,沈浩退了房,到街上吃了早餐兼中餐,然后要办正事,总带着十万现金不方便,也容易让人盯着。所以,要先去存钱。
银行工作人员并没有义务鉴别身份证的真伪,所以,沈浩存钱很容易,不过,他不敢多存,一次只存三万,分了三家银行存了九万,余下的现金就带着。
手中又有了三张银行卡,原来钱包中的银行卡及身份证被他收到电脑包里去了。现在的钱包又能起作用了。
存完了钱,打了一个的,直接到省城汽车总站,那里有直达家乡白马县的长途车,这时还没有二十年后那种舒服的直达快巴,而是那种躺着的,气味很大的普通大巴。沈浩长期出差,坐汽车的本事倒是练出来了,上车没事就能睡。
不过,今天上车后,沈浩却没想睡,一是因为他今天睡足了,二是因为他的拉杆箱放在座位底下,里面有他最大的秘密,一定要注意安全。
从省城到家乡白马县,要七八个小时才到,而且中途会经常停车。不能玩能上网的手机,车上也没有电视可看,沈浩很是无聊。
中午停车吃饭时,沈浩买了一个盒饭,就在车上吃,他的东西可不能丢。
早上十点出发的车,下午六点多才到白马县城,沈浩不仅觉得全身酸痛,而且由于车子空调不足,出了一身臭汗,身上倒真是有了酸味。
沈浩拉着他的箱子,从车上下来,当他脚踩在县城土地的那一刻,他真想大喊一声: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熟悉的街道,空气的味道也很熟悉。沈浩觉得很放松,这里是他的根,一个时空偷渡客的根。无论穿到哪里,他都会回到这里来的。
在县委边上最好的宾馆开了个房间,先洗澡,换了衣服后,沈浩走出宾馆,在街上找吃的。
沈浩初中与高中都是在县里读的,对这里每一条街,每一家店,都熟悉,现在再看它们九五年的时候,真是有些亲切。
找一处大排挡吃了一个小炒,心情好,沈浩连吃了两碗饭。
九五年的县城不大,只有几条主要的街道。吃饱饭,沈浩花一个多小时,将所有街道都走了一遍,才回宾馆休息。
今天太晚了,是不能去见家人了,明天吧。
一九九五年七月一日,星期六。穿越回来后的第四天,沈浩起得很早,六点多就醒了。他洗脸后,穿起衣服就出去了,他要去母亲吴美莲的早餐店里吃早餐。
母亲吴美莲的早餐店不在县城主街道上,而是在父亲沈红光厂宿舍附近。这一片工厂有好几家,人员也不少,每天早餐的生意还是不错的。
在沈家,平时吃喝靠的是沈红光的工资,可是小孩的读书钱,平时的人情来往,家里大件的添置,就全靠吴美莲卖早餐的收入了。
吴美莲从嫁给沈红光的第二年,就办起了这间小店,差不多有二十年了,她只卖一样东西,卷粉。吴美莲手艺是她外婆传给她的,手艺不错,附近的人很喜欢吃,平时就是这些回头客,隔天总要来吴美莲店里吃一回卷粉。
吴美莲小店的名字,就叫‘吴嫂早餐店’。
沈浩走了二十多分钟,远远就看到母亲吴美莲的早餐店了,大门开着,里面有几个食客。而母亲吴美莲正在蒸笼前忙着。远远看去,在蒸汽中的母亲的身影,是那么的清晰。
沈浩脚步慢了下来,心里有些紧张与害怕。近乡情更怯,就是沈浩此时的心情。
沈浩虽然走得慢,但没有停下来,一直走过去。
吴美莲听到进门的脚步声,头都不抬地问:“要几条,什么味?”
“四条,两条酸菜,两条鲜肉。”
吴美莲听到不是熟客的声音,忙抬头看,第一眼她就愣住了,眼前这个人她很熟,熟到有些疑问,但她还是反射性地叫了一声:“小良。”
沈浩真想大声回答一声:“妈。”可他还是忍住了,没有做声。
吴美莲见男孩不做声,感到奇怪,才又仔细打量。这人跟小良有七八分相似,可他更高更壮些,而且比小良更成熟,年龄至少有二十岁了。
他不是小良?可是,为什么第一眼看到他,就觉得他就是小良。吴美莲心里在惊疑,可嘴上还是说:“啊,对不起,我还以为是我家小良。粉马上就好,稍等。”
旁边几位老顾客见吴美莲认错了人,连自家儿子都认错了,真是稀奇。几位也一起向沈浩看去,这才惊奇地发现,不怪吴嫂认错人,的确是太像了,只是人大了一号,年龄也大些。大家都知道小良没大哥,否则,都以为这位是他的大哥咧。
吴美莲端着卷粉给沈浩的时候,禁不住再次近距离详细看沈浩,越看越是怀疑,这分明就是小良长大后的样子。天下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
沈浩也不管吴美莲在打量他,低下头就吃卷粉。老妈的卷粉,他可是吃了三十年啊,百吃不厌。穿越回来,又吃上了,真好。
吴美莲回去做她的事,一位吃完的大嫂转到吴美莲身边,低声对她说:“阿莲,这位是不是你在外边生的,跟小良太像了。”
吴美莲打她一下说:“胡乱说,再说明天不让你来吃粉。”
说完那位大嫂,吴美莲又忍不住看沈浩几眼。她已没有干活的心情了,总想找办法问一下眼前这个男孩,他是谁?
见沈浩快要吃完了,吴美莲终于忍不住,放下手中的工作,向沈浩走去。
“小伙子,好吃吗?”吴美莲站在旁边问,声音有些抖,心情可能有些紧张。
“很好吃,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卷粉。”沈浩尽量平静自己的声音。
“小伙子,你不是本地人吧?”
“大婶,我可以说是本地人。”以沈浩的年龄,可以叫吴美莲做大嫂,可他怎么敢叫自己母亲为大嫂呢,所以,只能叫大婶了。
“啊,这怎么说。”
“大婶,还记得十四年前,县里有一家孤儿院吧,后来合并到连州去了。我就是在这边孤儿院长大的,户口就记在这边。我去了连州后,长大出来工作,现在才有机会回这边看一下。”
“啊,能不能问一个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了?”
“大婶,你是想给我介绍对象吧。我叫沈浩,二十五岁了,还没有对象呢。”
“沈浩,二十五岁。”吴美莲喃喃道。
“大婶,怎么啦,是嫌我老了吗?不愿给我介绍。”
“啊,不是的,不是的。我只是觉得你看起来没有那么大。你是不是骗你大婶。”
“哪有啊,大婶,这是我身份证,你查一下。”沈浩将身份证递过去,吴美莲也不顾那么多,拿过来仔细看。果然是二十五岁。
吴美莲把身份证还回去。
“大婶,到底有没有合适的女孩介绍给我?”
“啊,我还要回去问一下人家,你是住这边吗?还是住连州?”
“我刚回来,准备租一个地方,住这边。我明天还来你这吃粉,有合适人选就告诉我。我一定给你一个大大的红包。”
“行,明天你来,我再跟你说。”吴美莲见沈浩说留在这边,而且明天还来吃粉,心里松了一口气。虽然他不是小良,可是吴美莲却希望能天天见到他。吴美莲总觉得,这个男孩与自己一定有关系。
沈浩吃完后,就走了。可吴美莲倒是一个上午都没什么好心情。等到十一点多,早餐生意做完了,她关了店,就赶着回家去。
今天是周六,全家都在家里。沈红光厂子周六不上班,沈良考完中考后,就一直在家,沈洁今天也是周末,也在家。
一家人的中餐就等她回去做呢。
吴美莲回到家,见儿子沈良正坐在厅里看电视,她连看儿子好几眼,看得沈良心里发毛,他想,自己今天没做什么坏事啊。
“妈,你总看我干嘛,我最近没做什么坏事啊。”沈良忍不住问。
“啊,我在想事情,不关你的事。”吴美莲醒悟过来,走开了。
沈洁在自己房里做作业,准备小升初的考试。沈洁的成绩可比沈良好多了。
一家人吃完饭,吴美莲把沈红光拉到房里,还关上门,害得沈红光以为自己老婆大白天想做些儿童不宜的事情。
吴美莲把今天沈浩的事情跟老公说了。
“真有这么邪,明天是周日,我跟你到店里去帮手,我也要看一看是不是真这么像,让你像是撞了邪一样。”沈红光听完老婆的话后,豪气地说。
“明天你见了,你就知道。”
第五章 与自己相见()
沈红光第二天一早真跟着吴美莲到店里去,他平时有空,也会偶尔到店里帮手的,不过今天,他怀有一个目的。
沈红光干活时,不时把目光瞄向门外,七点多,目标出现了。
门外走过来的男孩,沈红光第一反应是:小良。可他又马上想到今天的目的,才回过神来看,这男孩与自己儿子小良还是有些不同。
这个男孩面貌跟小良有七八分相同,比小良要成熟很多,年龄应该也大好多,身高也高一些,现在小良才一米六七,但这个男孩估计有一米七四左右了。身体也壮些,小良正在长身体的时候,有些廋弱,眼前这个男孩很壮实。
沈浩都进门了,沈红光还在呆呆地看着,吴美莲只好推了老公一把,对沈浩打招呼说:“阿浩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