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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股液体不热,淡淡的温度比人的体温要低上不少,一股子腥气直往人的鼻孔里钻,让人恶心得想吐。
这种感觉沃森很熟悉,他已经不知道被这样的液体淋过多少回了,所有魔龙的血都是这个样子,就算有区别也不过是大同小异。
魔龙会流血很正常,但关键的是谁把近在咫尺的地龙干掉的?
和地龙的鳞甲比起来,常见的飞天魔龙的鳞甲说是和硬纸板差不多也不过分,寻常的弩箭根本无法穿过地龙的鳞甲,只有精钢打造的骑士枪和床弩的巨箭才有把握刺进地龙的血肉里。
然而城墙上并没有任何一位重甲骑兵,床弩也不会拿来射杀这个距离的地龙,因为它和沃森靠得太近了。
于是,沃森本已经逐渐熄灭的心火又噌地一声燃烧起来,他睁开了眼。
“沃森,你想死吗?!”女孩的声音仿佛天上的惊雷在他的耳边炸响。
沃森看见的是一位少女的背影,少女穿着黑色的紧身衣,肩上披着咖啡色的小马甲,金色的马尾在风中飘扬,她曲线玲珑,却又英姿飒爽。
她一手握着一把短刃,但此刻她只用一把短刃就刺穿了地龙厚厚的鳞甲,整只胳膊都塞进了地龙的脖子里,殷红的血染红了她半边身体,也顺便把沃森淋了个透彻。
眼见又有一条地龙顺着爬了上来,少女迅速地从地龙的脖子里抽手,狠狠一脚踹向了正在下落的地龙:“都给我滚!”
砰的一声闷响,两条地龙应声而起,在空中倒翻了一个跟头,四脚朝天地摔在了城墙外面。
和地龙比起来,仿佛少女才是洪水猛兽!
做完这一切,少女转过了身,鲜血从她的半边脸颊缓缓滑落,她一双湛蓝色的眸子里闪着锐利的光,仿若天雷。
“雷琳,你怎么过来了?”沃森笑了笑,和少女打了声招呼。
雷琳的眉梢往上挑起,紧接着瞳孔里的光变成了实质,两条紫色的电弧一跃而出,犹如两条小蛇扑向了沃森的脸。
噼啪!
雷弧终究还是没有落到沃森的脸上,只是将他的眉毛烧焦了一小块。
噔噔!
雷琳三步并作两步,一个箭步冲到了沃森面前,一只手揪起了沃森的衣领。
“你居然还敢问我要做什么?!”雷琳怒极反笑。
沃森身高接近两米,年轻时好歹也是维多利亚有名的勇士,此刻却被一个外形纤细的少女如同小鸡仔一般拎了起来。
“呵呵……”沃森只是轻声微笑,眼神渐渐灰暗了下去。
雷琳捕捉到了他眼神里的变化,猛地把他扔到了城墙上,咬牙说:“你要寻死,我不拦着你,但你要死也得在打退魔龙之后再死!”
沃森一个轱辘,倒在了城墙上,但他就这样斜斜地靠在城墙上,并没有爬起来,他的眼神比之前更加暗淡,容貌似乎瞬间苍老了十岁。
“不行了,没可能了……”他的嘴唇在轻轻颤抖。
“既然你认为不可能打退魔龙,为什么还要等上城楼?为什么……还要战斗到现在?”雷琳的嗓音蓦地尖锐起来,一直萦绕其中的滚滚雷音彻底消失。
现在才是她原本的声音,比起平时任何时候都要清脆悦耳,哪怕她是在愤怒,浑身都在轻微颤抖,她的声音也软到仿佛能把人融化。
“你这是何苦呢?”沃森的眼神中透出无奈。
雷琳要紧下唇,高高抬起右脚,似乎是要重重地踩下去,恰巧这时后被沃森丢下城头的副将爬了上来。
“雷琳,你要做什么?不能对沃森大人无礼!”
“这里没你事,你给我滚!”雷琳冷冷地横了副将一眼,一甩左手,一把短刃飞了出去,刀背拍在副将脸上,把好不容易爬上来的他再一次拍下了城头。
这一刻,她的嗓音又变得和平常没什么两样,虽然依旧动听,却让人觉得孔武有力。
“唉——”沃森叹息一声,从地上爬起来,来到了城墙边缘,俯视着下方蠢蠢欲动的地龙。
随手捞过来一根两米长的巨型弩箭,沃森的右手逐渐发力,拳头里嘎吱作响,但他的脸色却极为平静,仿佛在静静回忆着往事。
“其实我早在十年前就应该死了,是我对不住她,也对不住你们。”沃森转过头,看着雷琳的目光就像是慈父在打量着长大的女儿,“这十年来苦了你了……”
“喂……”雷琳的心里突然冒出不妙的预感,她想要伸手拉住沃森的胳膊,却冷不防地有一条飞天魔龙俯冲了下来。
无奈之下,她只能先挡住魔龙,但沃森却把弩箭当成了长矛,从城头一跃而下。
“我来了……”
第140章 沃森和茉莉(上)()
圣皇历976年,春。
当然,不列颠并不使用圣皇历,他们另有一套纪年方法,这一年是不列颠532年。
这一年,沃森二十八岁,还不是公爵,但已经是一位战功卓著的将军。
身为弗朗西斯家族最优秀的继承人,沃森可以说是这个古老家族的中兴之主,在他的带领下家族蒸蒸日上,甚至有着赶超历史上最巅峰的趋势。
但是在这一年沃森做了一个惊人的决定,朝野震动,弗朗西斯家族内部更是乱成了一锅粥。
这个新任家主要把家族从中央城区搬出去,而且还是搬到最落魄的东城区!
在他提出这个想法的时候,所有人都持反对意见,包括他在军队和朝堂之上的对头。
互相攻击在贵族之间并不少见,但是一旦和平民阶层起了冲突,大部分贵族却又能暂时放下争执,联合在一起。
东城区是属于比一般平民还要低贱的那一群人生活的区域,弗朗西斯家族搬过去的举动是对所有贵族的挑衅,因为这会让所有贵族脸面无光。
但沃森一直力排众议,在他的坚持之下,当时的国王最终还是无奈地答应了他的要求,不过国王陛下也提出了一个要求,弗朗西斯家族必须建立在最靠近中央城区的位置上。
4月27日,弗朗西斯家族在东城区的新城堡刚刚完成。
花园里的绿树和草地都是刚刚移植过来的,在阳光底下卷曲着叶子,看上去就跟蔫了似的。
六岁的杜威·弗朗西斯趴在花园的石板小径上,一只只数着从石板上爬过的蚂蚁,忽然,一个高大的影子遮住了阳光。
杜威一抬头,刚想把这个家伙骂一顿出气,却发现这家伙正微笑着看着自己,整个人立马就蔫了,就和路边的小草一样。
“叔叔,你怎么来了啊?”小杜威嘟着嘴问。
“过来看你啊。”沃森笑着回答。
像是想起了什么,小杜威猛地从地上爬了起来,气势汹汹地瞪着自己的叔叔:“叔叔,为什么要搬到这个新家啊?我们的老家比这里漂亮多了!”
与此同时,小杜威对着周围的花草树木指指点点,脸上的不满也愈发明显。
在沃森崛起之前,弗朗西斯家族虽然已经落魄了很久,但毕竟是百年老贵族,祖上留下来的福荫还算不少,环境优美的祖宅就是其中之一。
沃森脸上的笑意丝毫不减,反而笑得越发灿烂,他轻轻揉着大侄子的小脑袋,开始说一些他听不明白的话:“人不能老在一个地方呆着,要经常走动,多看看不同的风景。”
小杜威双眼一亮,仿佛抓住了要点,从叔叔的大手底下挣脱出来,跳着脚说:“可是叔叔,这里哪里有好看的风景呢?”
这小家伙竟在义正言辞地质问自己的叔叔!
“走,叔叔带你去看好风景!”沃森二话不说就拉起小杜威的胳膊,大跨步往城堡外走去。
然而,两个小时之后,叔侄二人同时失望了。
不列颠的穷人数量远比富人要多,甚至比那些家境普通的农民或者牧民还要多,东城区作为维多利亚的穷人的主要聚集地,每一寸土地都早早被占据。
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没有高楼,也没有宽阔的街道,大部分建筑都是简陋的木板房,少数用花岗岩垒起来的房子已经算是一方“富翁”。
这样一块地方又哪里能找到美好的景色呢?
亨伯河两岸的景色倒是不错,可是亨伯河并不是东城区独享的河流,其他几个城区的亨伯河两岸的景色比这里还要好!
“叔叔,你骗人,是个大骗子!”小杜威咬着牙,一边揉着自己走得发胀的两条腿,一边恶狠狠地瞪着自己的叔叔。
面对侄子的质问,沃森有点手足无措,他一面挠着脑袋,一面四处张望,似乎是想在这么一小片河岸上找出符合他口中所说的“好景色”。
然而,他并没有找到。
沃森垂下头,弯下腰,正要和自己的亲侄子好好道个歉,一抹细微的白色却闯入了他的视线。
夕阳底下,这一抹小小的白色随风摇摆,看上去是那么的惹人怜爱。
“哈,我发现好景色了!”沃森兴奋地指向了小杜威的背后。
“什么,什么?”小杜威也跟着兴奋起来,跳着转过了身,低头一看却立即失望了,“什么嘛,原来就是一朵小茉莉啊!”
沃森的背后是一株茉莉树,此时此刻,高达三米的茉莉树上只有最下面的枝丫上绽放了一朵小小的茉莉花。
现在还在四月,还不算到茉莉花的花期,所以这一朵小小的茉莉花显得分外孤单。
“你们是什么人?”背后传来少女警惕的声音。
沃森猛地回过头,发现一位穿着白裙子的小姑娘站在他身后三米远的地方,手里拿着一把纤细的小剑,用剑尖指着他的后背。
你这么小,你的剑这么短,站这么远又怎么可能刺得到我呢?
沃森微微一笑,身经百战的内心立即做出了这样的判断,到头了嘴里却冒出了另外一句话:“小朋友,你家里人呢?你是和家人走散了吗?”
这姑娘真的很小,如果沃森站直身体估计还够不到他的胸口。
她纤细的身体外面套着一件洁白的连衣裙,这件连衣裙如果穿在一般的十五岁少女身上估计十分合身,但在她的身上却显得有些宽松。
河面上吹来一阵微风,姑娘的裙摆随风翻飞,看上去就像一朵洁白的小花,嗯……就像叔侄二人刚刚发现的那一朵孤零零的小茉莉。
少女忽然沉默下来,但是紧接着确实连沃森都感觉有点恐怖的爆发。
“你说谁是小朋友?我已经十六岁了!”白裙的女孩一个箭步就冲到了沃森跟前,速度快到沃森都没能反应过来,等他发现,女孩的短剑已经抵上了沃森的喉咙。
被剑指着,沃森却一点儿也不慌张,他低头看着女孩近在咫尺的脸。
这张脸看起来很稚嫩,但稚嫩并不能掩盖她的美。
但是沃森却并没有为此惊叹,看着她沃森反而想起了刚刚那朵小茉莉,孤零零的在夕阳下随风摇摆。
真可怜。
心里这样想,但沃森却笑着回头和自己的侄子说:“你看,这不就遇上好看的景色了吗?”
自家叔叔被人用剑指着喉咙,小杜威居然一点也不害怕,听到叔叔的话后,他从后面钻了出来,绕道前面仔细地看着女孩的脸,然后笑了起来:“叔叔,这个姐姐真好看啊!”
这一年,沃森遇上了这个没有名字的污血者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