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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说……凶手是在和我们角逐?”夏兮兮问我。
“没错!”
我点头。
迅速翻开了梁茵,苏鸣,常伟等三个受害者的档案。
我看向大领导肖明:“三天时间,抓住凶手,这个案子,我们接了!”
此刻,整个办公室内,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呆呆的看向了我。
肖明一乐,痛快的挥手:“好!我就知道叶队的儿子不简单!看你的了!三天之后,我等你的好消息!”
我点头笑了笑,之后,迅速开始身如调查!
整个红s组都没人说话,偌大一个办公室静悄悄的,剩下的,只有刷刷的翻动档案的声音。
因为有了着重目的,所以,我将方向全部放在了个人消费记录,人际交往和社会关系方向。
果不其然,按照“犯罪起源”的说法,凶手几乎完全符合特征!
“梁茵,作为一个优秀的东阳市艺术学院大学生,成绩优异,前途广阔,即将毕业,一片大好前程正在等着她,可是,她却爱上了一个大自己二十岁的男人,在旁人看来这是几乎完全无法接受的事情!可是,梁茵非但爱上了,反而还怀了孕,甚至在知道韩博对她只是玩玩儿的情况下,还对其念念不忘,动了真感情……”
“暂且不论梁茵形成恋父情结是不是因为儿时的家庭环境还是因为教育的悲哀,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这种情况,在凶手看来,是一种浪费生命!颓废自己!不要脸!甚至是耻辱的行为!
所以,从梁茵的死上面,我们可以分析出,凶手一定对年轻女子荒废青春,不知道自尊自爱的行为十分憎恶!甚至是恨到了癫狂的地步,所以才会对无辜的梁茵下手!
有了这个方向。
我再看国有银行基金经理苏鸣的资料档案。
银行经理,死因肯定和钱有关。
虽然不能说是绝对,但是可能性最大。
所以我着重查看了苏鸣生前的个人消费。
果不其然,资料显示,在两个月之前,苏鸣曾经有过大额的个人进账之处和个人缴费之处。
根据银行提供的账单明细,大额进账的转入账户是境外账户,我们判断这笔钱来路不明。
而个人缴费的转出账户,则是陆续转入了东阳市第一人民医院缴费处。
我立刻让夏兮兮联络这家医院,提供了缴费单号信息。
经过我们核查,这位基金经理苏鸣的母亲,因为尿毒症和肾炎,常年透析,而就在半年之前病情恶化,做手术需要超大额的费用!
不过,根据资料显示,最终苏鸣是给自己的母亲做了手术了的,只是结果并不理想,手术没有成功,他的母亲于一个半月之前辞世,也就是苏鸣遇害的半个月之前。
而这笔手术费,超过了苏鸣正常工作薪水收入的百倍以上!
重案组立刻调查了苏鸣所负责的业务范围!
调查过后,发现这笔钱,的的确确是有问题!
苏鸣利用职务之便,私自篡改最近半年以来几乎所有客户的小额理财账户基金数据,甚至存在引导基金购买,篡改客户基金收益数据,中饱私囊将钱神不知鬼不觉的挪到自己腰包的行为。
这是典型的职务犯罪!
但是在苏鸣遇害之前,还没有任何职能部门被发现。
根据我的分析,按照《犯罪起源》的理论,苏鸣的死,某种程度上将,同样也是接受惩罚的一种!
可能苏鸣早在半年之前,就知道他的母亲会病情恶化,又不忍心看着因为自己负担不起高昂手术费而导致母亲病情恶化去死,所以选择了利用职务之便侵犯他人权益。
或许,他是出于好心,然而,犯罪就是犯罪!
凶手是在惩罚他!
甚至,更加戏剧性的是,我们还在这笔问题基金的后续调查中,发现苏鸣的客户中,还有人因为急用钱,却无非及时的赎回基金而导致了巨大的损失,同样也是耽误了病情,追悔莫及!
“想要救治自己的亲人,侵害他人权益导致这笔钱的所有人自己蒙受损失!所以,苏鸣有罪!可是暂时并没有受到惩罚,以至于凶手等不及了,几下手杀了银行经理苏鸣!”
案情分析到这里的时候,所有人都懵了。
“凶手这究竟是凶手,还是正义的化身?”
“难不成凶手还算个好人了?”
唐钰摇头说:“不管以什么目的杀人,都不是好人而是杀人犯!除了法律之外,没有任何人可以决定他人的生死!没有任何人可以做左右他人生命的执法者!”
“可是凶手,似乎还在告诉我们一个信息……”我说。
“什么信息?”唐钰问我。
我说:“法律空白。”
我解释道:
“梁茵的死,始作俑者是韩博,可是韩博几乎是得不到什么法律的制裁的,因为他不是杀人凶手,也不曾目睹杀人过程,顶多算是梁茵最终被逼疯的一根根针刺。
梁茵哪怕最终付出了生命,韩博能得到什么?”
他最多是良心上过不去,道德的谴责。
可如果韩博也是像之前的孙莉案中,是马松那种没心没肺的人的话,其实他连道德谴责都不会有,反而以后依旧会过得很好。
之前孙莉案中的马松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
好人死了,坏人却活着,甚至坏人从法律层面上讲还偏偏无罪……这是很多人接受不了又没办法的事儿!
有了这个方向之后,我们下一步的侦破方向就很是清晰明朗了,或许,男性瑜伽教练常伟的死,和常伟自己有着莫大的关系!
第二天,整个重案组,红s组,全员触及,全力侦破!
因为有了明确的方向,所以侦破过程还算顺利,最终发现事实案情和我们的分析几乎一样。
如果非要形容出来的话,就是最荒诞!最不可思议!最令人咂舌!又情理之中!
和我们之前的猜想一样,是情杀。
然而……
情杀方式千万种,情杀理由都雷同……
以下,是瑜伽教练常伟被杀案的侦破结果……
第46章 凶手没错,但有罪!()
和正常情杀不同的是,杀掉常伟的,不是和自己老婆方桃通奸的宋学林,而是凶手代劳了,甚至,在警察通过痕迹学分析比对出了确切证据的时候,宋学林还不相信这个事实!!
完全不敢相信曾经纯真的友谊,兄弟情谊,夫妻感情,居然抵不过他们狗男女所谓的少年青涩年纪时候对爱情的懵懂尝试,在多年过去了,彼此成年,成家,大胆了之后,依然选择不负责任的去选择偷吃禁果……
事实调查证明,死者常伟,和宋学林的妻子方桃,存在一定的暧昧关系。
他们三人大学是同学,三人的关系非常好,形同手足。
而常伟和方桃,似乎是从大学时期就关系不一般了。
只是因为当年有些特殊情况,方桃没有嫁给常伟,而是嫁给了现在的先生宋学林。
可是方桃和宋学林结婚之后,方桃一直都和常伟保持联系,同时因为他们三人都互相认识,宋学林也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甚至很放心的接纳早年落魄的常伟在自己家中过夜,现在看来这几乎是引狼入室,而方桃和常伟彻底越过雷池打破伦理,怕也就是那个时候。
经过调查,方桃和宋学林夫妻二人有一个孩子,在做了DNV鉴定之后,结果也同样遗憾,这个孩子的确不是宋学林和方桃的,而是方桃和常伟的孩子。
有时候现实中的剧情真的比电视剧中还要荒诞不羁,可是,这些情况都切切实实的发生在生活中。
警方拿到结果之后同样震惊,甚至几乎不愿意将事实情况告诉方桃的老公宋学林。
一个男人,其实也很脆弱,我们真担心他经受不住打击!
宋学林曾经一再请求警方务必侦破此案,他是真心拿常伟当兄弟!
宋学林也曾经全力配合调查,维护妻子方桃,尽量不让方桃和警察正面接触,他也是真爱自己的妻子!同时,也正是因为宋学林的维护,导致了方桃在侦破过程中几乎不曾开口讲述案情经过,警方在之前的侦破中居然没有发现方桃的任何异常!
可是如今,事已至此,宋学林不得不知道这个悲剧,且是已经发生的悲剧。
拿到DNA检测报告的时候,方桃的老公宋学林几乎一度因为这个现实而失声痛哭!
有时候,一个男人,也很脆弱的。
第三起案件性质定义为情杀!
但受害人常伟,的确不是宋学林杀的,而是凶手!
凶手曾经潜入宋学林的家,在方桃和常伟,在他们婚床上出格鬼混的时候,用高尔夫球杆打烂了常伟的脑袋,用菜刀看到了常伟的四肢,还用榨汁机嚼碎了常伟的阴部!
而方桃,是目睹了整个案情,可是因为家庭和内疚一度选择隐瞒的人!
这时候,总结三起案件案情,我们居然发现,三起案件,凶手的行凶,似乎还不仅仅是杀人解恨……
他似乎是在给警方出一个难题——杀人者与被杀者之间,究竟谁更可恨?
梁茵案中,凶手恨梁茵这种行为的姑娘,所以疯狂的杀了她!可是,当事人有两个,杀一个,留一个,杀梁茵,留韩博,究竟谁更可恨?
苏鸣案中,凶手同样痛恨以权谋私的人,最后直接杀了他!甚至经过我们调查,苏鸣的母亲是死在了苏鸣家里的,所以当时苏鸣报警称在自己家里看到了自己,当时那位,恰恰是凶手在对苏鸣做临死前的恐吓。
一位母亲得了不治之症,儿子为了救活母亲,反而去拿他人的救命钱救自己的母亲?谁更可恨?
或者得不治之症的母亲,也是不愿意自己得病成为儿女的累赘的。
可是儿女这种愚忠愚孝,终究是教育出了问题。
自私自利,不顾他人死活,这源于一个人的人格和观念。
直接导致苏鸣以权谋私的根本原因,是这位银行经理苏鸣贪财么?似乎不是,苏鸣这算孝顺么?似乎也不是。
归根结底,似乎是以为母亲从一开始,就没把这个孩子教育好吧?至少凶手是这么认为!
而在常伟案中,凶手痛恨行为不检点,对家庭不负责任,对丈夫不忠的方桃,可是,他只杀了常伟,可是并没有杀掉方桃……
似乎是在问责法律,问责道德,究竟是常伟第三者插足,还是方桃行为不检点破坏家庭?常伟死了,方桃会如何被处置?
似乎在法律中,婚姻法中,这种情况,没办法处置。
这完全就是一段法律空白!
经过两天时间的侦破,案情清晰明了。
通过方桃的证词,我们几乎可以判定凶手的大致形态。
方桃曾经亲眼看着凶手活体分尸了瑜伽教练常伟!
方桃说:“那人带着一个白色的恐怖面具,男性,声音有些沙哑,左撇子,身高在一米七到一米七五之间,右手缺了一根小拇指!”
同时我们还发现了一个更重要的信息:“凶手对作案环境很熟悉,几乎可以判定是东阳市本地人!”
唐钰说:“那么现在,我们几乎可以锁定嫌疑人范围了,他的心理极其扭曲,或许曾经经历过女儿在读书过程中,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