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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连自己十月怀胎的亲生儿子,都能舍出去。
“那那个孩子呢?”大概是当了母亲,余喜龄对孩子,更心软了一些。
上辈子临死时,她跟医生说,人善良有什么用,老天根本没有眼睛,徐招娣够善良吧,结果家破人亡,丧女失夫,自己也早早没了,但余建国和叶听芳却是别人眼里的恩爱夫妻,日子逍遥。
她不知道自己死后,余建国和叶听芳有没有得到应有的报应。
但这辈子看来,报应还是有的,只是早晚而已。
“江家多了位旁支二少,听说叫张知恩。”顾钧收了张鹏飞留在海市的摊子,和江氏集团多有合作,对江家那边的事,也知道一些。
余喜龄叹了口气,不被承认的孩子,能够被江家以旁支的身份纳入,衣食和教育能够得到保证,生父对他也许也会多有关照吧,或许会要吃不少苦头,至少未来可期。
但跟着叶听芳这个外婆,谁知道未来又会是什么样子,苦头吃了,未来也不一定会有。
知道孩子得到妥善安置,余喜龄没有再问叶暖暖的情况,叶暖暖自己选择的路,会走到哪一步,全由她自己负责。
叶听芳那边,余喜龄跟余二婶通电话的时候知道,余建国出钱,把人送进了精神病院,毕竟谁也受不了,有个疯子天天绑着一身的花花绿绿的布条,跟着他们父子后头。
而且,有个疯子妈,对余小宝的影响也不好,余建国怕叶听芳会跟到学校去。
说到最后,余二婶笑了,“小宝成绩不错,听老师说考个重点大学没有问题,上大学你就别拿钱了,你早前放在我这里的钱,都还没怎么动呢。”
第303章()
金山角寂静的夜里,就连空气里似乎都带着硝烟的味道,钟芮从梦中惊醒过来,闭上眼就是余喜龄的儿子满周岁的消息,嘴角无奈地勾起,明明早说了不打听那边的消息,还是没忍得住。
其实也挺好的,魏敢同余喜龄结了婚,这辈子他就不会再来金三角执行任务,也就不会为了救她,死在那场爆炸里。
挺好的!
就是心里闷得难受,眼泪不受控制往外涌,明明只希望他幸福就好,但心里还是难过得要命。
钟芮睡不着,起身爬到屋顶坐着,从裤兜里摸出酒瓶,灌了一口,山上温度低,不喝两口酒,穿再多衣服,也要冻得人受不了。
想到魏敢,钟芮心里还是挺难过的,上下两辈子,就喜欢过这么一个人,原本以为得老天眷顾,能够重生一回,可以早早认识他,没想到还是晚了一步。
没办法,她们相差五岁,她重生回来的时候,魏敢十六岁,她才十一岁,还跟着妈妈在乡下生活,她的老家在山区,离京城很远很远,离他服役的部队更远。
等她好不容易弄到钱去找人时,才得知这辈子魏敢没有因为家里的原因,直接去当兵,而是去了清远。
清远又是在哪里?这难不倒上辈子干了多年情报的她。
但是命运在这里拐了一道弯,她匆匆赶到清远,兴奋地想要和魏敢认识的时候,却看到他对着一个漂亮的女孩子笑得格外灿烂,眼里仿佛闪砾着星光。
只那一眼,钟芮就知道,这辈子,她大概还是没有站在他身边的希望了。
钟芮很快就拿到了那个女孩子的资料,她叫余喜龄,很聪明也很漂亮,凭着一已之力扛起了整个家,看似冷漠却是个十分善良的女孩子,而魏敢,喜欢她。
才十七岁的魏敢,还不是上辈子保密部队里的战神传说,她跟踪了他整整一周,他一无所觉。
上辈子她十八岁考上军校,上了两年学后,被特招入保密部队,半年后就开始执行任务,那时的魏敢,已经是军中的神话,她们一个连的女战士都特别仰慕他,想嫁给他的不在少数,钟芮也不例外。
不过上辈子魏敢不知道经历了什么,性情冷冽,完全是生人勿近的样子,她们曾在魏敢手下特训过半个月,那半个月简直就是地狱,不,比地狱还要可怕,原本对魏敢有些小心思的女兵通通都歇了心思。
钟芮虽然没有歇心思,但是她不敢,只敢在心里偷偷喜欢着。
事实上,上辈子十七岁的魏敢是什么样子,钟芮也不知道,但这一周里,站在余喜龄面前的魏敢,就是个调皮又开朗的大男孩子,眼晴里没有一丝阴霾,看向余喜龄的目光里满是宠溺。
她悄悄地到了清远,又悄无声息地离开。
回到老家后,她按步就班地生活,珍惜着和妈妈在一起的每一天,对于妈妈的病,钟芮试图努力过,但是她重生回来的时候,妈妈的病就已经很严重了。
这辈子她费尽心思,也不过让妈妈多陪了她半年,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提前拿到了军校录取通知书,让妈妈微笑着没有遗憾地闭了眼。
她父亲是军人,在她很小的时候牺牲,她妈妈最大的愿望就是看着她能够穿起父亲那身军装。
说起来,她和父亲和余喜龄的父亲还是战友呢,不过后来她父亲牺牲了,余喜龄的父亲转业了。
比上辈子提前两年拿到军校的录取通知书,但钟芮却不知道要不要去当兵。
但是不当兵她还能做什么呢?军人的使命感已经深深地刻进了她的骨头里,十六岁这一年冬天,寒假留在京城打工赚钱的她,再一次遇到了余喜龄和魏敢,在冬天的后海。
魏敢应该是已经参军了吧,虽然他穿着便服时没有一点军人的样子,但她曾经也是一名特战军人,一眼就能察觉到,同类的气息。
在清远时,钟芮选择了默然退出,后海这一次相遇,钟芮选择了祝福。
十七岁的魏敢是什么样子她不知道,但是二十一岁的魏敢,上辈子她听教官说过,那时的魏敢已经不会笑了,但是余喜龄,是那个让他笑的人,她希望笑容能一直停留在他的脸上。
也是在后海这一面,促使她比前世早了三年半进入特殊部队,接受严密训练,成为特战军人。
说起来,这辈子除了提前高考,提前入伍,最大的变化大概是,从训练合格出来后,她一次穿军装的机会都没有,只出国前偷偷穿着军装去看了父母最后一眼。
这些年来,她一点也不敢打听魏敢的消息,怕控制不住自己去找他,而是选择了默默地关注着余喜龄,这样既能知道他过得好不好,也没那么难过。
听说余喜龄结婚了,新郎应该是魏敢吧,听说婚礼很热闹,现在孩子满了周岁,也不知道他是像爸爸多一点,还是像妈妈多一点,但肯定长得十分可爱。
魏敢现在,应该很幸福吧!知道他过得幸福,钟芮非常非常欣慰。
事业上,魏敢还是那个军中神话,虽然这辈子她没在部队正经呆过几天,但对魏敢的名声也略有耳闻,他还是像上辈子一样优秀,真好。
抬头看了眼天上明月,钟芮将手里的酒瓶高举,一口将瓶中的烈酒饮尽,“敬,前世,今生!”
烈酒饮尽后,就是一声枪响,连夜赶货没睡的响尾从窗口探出头来,“操,沙狐,又想你那小情郎啦,我跟你讲啊,人死不能复生,还是要向前看,你看你条顺盘靓,早日应了西区老鬼,咱们就不用窝在这个小作坊里啦。”
生活在这片区的人都没有名字,每个人都有特殊的代号,沙狐就是钟芮的代号,也是她上辈子在部队的代号,舍不得就没换,不过性质却是两个极端。
同样,生活在这片区的人都知道,沙狐有个爱人,死了很多年,每次想他的时候就开一枪。
当时东哥是怎么说什么来着?
皮肤黝黑,剃着光头的响尾摸了摸自己的光头,好一会才想起来,东哥总结的话好似是‘每声枪声响起,都是我想你?’
所以别看沙狐是个女人,但却是他们这里最狠辣的一个,他们走在刀尖上赚钱,出货的时候最怕出事,不管是卧底坑人,还是上家截货,毕竟枪弹无眼,说不定一枪就没命了。
但出事时沙狐永远是最冷静的那一个,只要拿起枪就感觉她在怀念着什么,哪怕是中枪也是带着笑,这两年跟着她混,他们这个小作坊,几乎没有死伤。
响尾估摸着就是这个什么枪响,什么想你爱你的原因。
回应响尾的话的是一只银色的空酒瓶,再看钟芮抬头看月的姿式,响尾摇了摇头,暗骂了一声痴情种,便关上了窗户,回去赶货。
“这次的任务目标,西区老鬼,他手里有一批装备精良的地方武装,手底集结了一批训练有素的雇佣兵”首长说到一半慢慢皱起眉来,抬手敲了敲桌面,“魏敢,在想什么?”
在想顾北屿周岁,他这个当舅舅的要送什么礼物给他。
魏敢整了整神色,“您说,我听着。”
钟芮没想到会遇到魏敢,他现在娇妻稚儿,怎么会到这里来?
在西区出现一个陌生人是很要命的事情,魏敢居然敢毫无伪装地就进入西区,看着他背着背包拿着地图四处找人问路,钟芮不知道为什么有些想笑。
不过老鬼那边的人应该已经盯上了魏敢,不出意外的话,他应该已经发现了后头的影子。
这里是个极度危险,又极其美丽的地方,雨林气候,盛产玉石,每年都吸引着不计其数的背包客来这里旅行,不过背包客们一般在塞美镇那一带活动,极少有人会进入西区。
看着魏敢进到路边的旅店,钟芮微微放心,开着小卡把车里的杂货给在这里开店的侨民送去后,钟芮把车停到了旅店门口。
“美沙,送货呀?”旅店老板娘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家里父母兄妹,包括丈夫,都在替老鬼做事,不过越危险的地方反而越安全不是么,魏敢倒是选了个好地方。
钟芮把从小摊上顺的甘蔗折了一截给老板娘,自己咬了一块嚼着,嚼完渣渣直接吐在地上,等会老板娘会自己来扫,这会地上已经吐了不瓜子壳、甘蔗渣。
到了这里,可没有什么垃圾桶讲卫生的说法,人人都这样,精致不起来。
“阿良,跟你打听一个人,刚刚店里来了个生人。”钟芮精致的眉眼微挑。
老板娘阿良立马吃吃地笑起来,甘蔗咬得嘎嘣脆,“新来的后生崽挺俊的,美沙不惦着你那小情郎啦,老鬼知道要伤心喽。”
钟芮把枪扣到桌上,敲了敲桌面,“瞎说,钥匙拿来,我查查他。”
阿良还是笑,眼里满是意揶揄,她这小店里这几年生人来得是少,每个月也有那么几个,可从来没见沙狐上过心,这个生人一来,沙狐闻着味儿就来了,要是没有鬼,她才不信。
心里这样想着,钥匙还是拿给了她。
“别叫后生崽发现啦,看中了招呼一声,我喊响尾来帮你绑回去。”阿良冲钟芮抛媚眼,笑嘻嘻地给她出主意,还给钟芮推销她店里的情、趣用品。
“去去去。”钟芮挥了挥手,按紧了腰间的枪,小心上楼。
旅社楼梯十分狭窄,不时有人下楼,钟芮却从来不让人,反而是下来的人看见她,先一步贴在墙壁上让她,沙狐这个名字名声在外,本地人里除了关系好的,喊她沙狐或者美沙,其余人大多尊称她一声沙姐。
魏敢隐在暗处,目光暗暗打量过钟芮,脑子里已经过了一遍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