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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魈被突然暴起的风云吓了一跳,琢磨了一下,估计是以为自己做错了什么,有些臊眉耷眼的扭头朝木屋草棚走去,小白则站在一旁,看着风云眼神复杂。
打累了,风云坐在地上,脚上的泥巴已经干结,手指关节上的血液滴滴答答的落在地上,渗透进土壤中,直到血液开始凝固,他都一动不动,如同一颗枯树。
一个隐秘的技能发动,一丝生气慢慢萌发,风云动了动,伸手把地上的木片捡了起来,拿在手里看着。
过了一会,风云抬起眼帘,眼神已重新变得坚定。
不!我还有机会!缩头乌龟一般在这里窝囊一辈子,我做不到!没有人回得去,是因为没人能完成系统给的任务,那我就偏要试试看,到底是多困难的任务!
没有人做到,不代表我做不到!风云重新握紧的拳头,结痂的伤口迸裂,血液重新留下,他捏着拳头,举到眼前,看着血液滴答而下,咬牙切齿的说道:“我,风云,今日立血为誓!即便花费我一生的时间,我也要回去!不死不休!”
从古至今,离家的游子,无论远隔千山万水,也要回家,这是血的誓言,家,才是每一个人的港湾!即便相差千万年的时空,风云也要一路披荆斩棘,因为,只有那里,才是老子的家!
重新燃起信心,风云站起身来,抱着黑木箱朝木屋走去。
王越有句话说的没错,活着,总比死了强,只要活着,就还有希望。
没有外层的大木箱和液体的重量,黑木箱的重量不算太重,风云一个人还可以抱动。
外层已经发黑,看不出木质,但从里层紫红色的内壁可以看出,这分明就是一个紫檀木的箱子。后世珍贵的用来车珠子的紫檀木在这里却只能被做成箱子。
箱体上的液体已经干了,但还有些发黏,黏得他身上很不舒服。
回到木屋,山魈正窝在草堆里埋着头睡觉,风云把箱子放下,开始一样一样的把东西都拿出来,这些都是未来很长一段时间他赖以生存的根本。
写着信的木片下面是画着地图的木片,拼接以后可以看出来地图画得挺详细,周边的山川河流,矿产作物都标记得很清楚,甚至还有几个神兽的老巢,标注着危险的字样。
木片下方是一个个刻好的木罐,风云拔了两下才发现居然还是是螺丝口的。
木罐里装着都是干燥的种子,挨个打开看了下,几乎都完好无损。回忆着箱子的构造,风云才想起来王越弄的这个箱子是用了土冰箱的制作方法。
在没有冰箱之前,一般农村家里会用一种土冰箱来保存食物。通常是用大坛子装个小坛子,把需要保存的食物放在小坛子里,再往大坛子中注满水,通过外层水的蒸发带走热量,从而让小坛子里保持相对低温,能够更长的保存食物。
而王越也是用了这种方法,只不过用酒替代了水,也隔绝了大部分细菌的入侵,让种子能够保存更久。
把种子罐放好,他又从下面取出来一个大盒子,抽出盖子,里面是码放整齐的一堆工具。
褐色的铜器泛着金属的光泽,上面涂抹着一层滑腻腻的白色油脂,闻不出味道,但应该是什么动物的荤油。
把所有东西都放好,风云抱着箱子进到了木屋里。
站在床前,风云已经不会再生出恐惧,面前的骷髅也只是个被动穿越的可怜人而已。
他对骷髅说道:“我和你不一样,你怕死,宁愿安稳平和的度过一生,这是你的选择。我不怕死,我怕的是失去自我,就算只有一丝希望,我也要拼命去争取。神族又怎样?挡我回家的路,就算是玉皇大帝,我也要踩着他的尸体过去。你已经死了,是非功过我不评价,但是,如果你在天有灵,我希望你能看到我回到家中的那天。”
木棉被已经和骷髅粘在了一起,积满了灰尘如同毡片。风云伸手把骷髅拿了下来,完全失去水分的骨架轻飘飘的没半点分量。连着木棉被和骷髅一起放入木箱中。
“这个你亲手传递的善意,也用来盛放你最后的躯体吧!也算物尽其用。”
合上箱盖,风云拿起青铜锹,抱着9525的尸骨,向他所言说的洼地走去。
一块长得异常茂盛的草地旁,风云停下了脚步,虽然野草已经占据了大多数的生存空间,但他还是能辨认出几颗野生的麦苗来。田垄上长着一些野草,甚至还有一排野葱。
正西方的地势比较低洼,正好在山谷山壁的背阴处,藏风纳气,若是稻田还有水的时候,想必也算是个风水宝地。
几个低矮的坟包包整齐的耸立着,前方的木碑已经被藤蔓长满。
风云放下箱子,上前把墓碑上的藤蔓扯下来,上面刻得入木三分的大字笔画都是用木炭涂抹,还可以辨认出上面的字迹。
“赵立新,编号:9518。来自2007年5月18号,穿越前29岁。职业:小学数学老师。穿越年份:公元前3527年,卒于公元前3351…3327年。”
“陈元辉,编号:9517。来自于2013年7月19号,穿越前21岁。职业:学生。穿越年份:公元前3325年,卒于公元前3108…3099年。”
“王国文,编号9515。来自于2015年6月19号,穿越前27岁。职业:农民。穿越年份:公元前3100年,卒于公元前3025…3014年。”
……
看着这一个个坟包,风云心中不禁生出一丝悲凉,他们生前也是活生生的人啊!流落到这个陌生的时空,即便那么努力的生存,最后也只留下这一培黄土和一碑自书。这寥寥几个字,怎能描绘出一个拥有情感的人呢?
而且,这么久的时间里,那么多的穿越者,却只有这么几个好运到能碰到同胞,会不会还有更多的人连几个字都没有留下,甚至连尸骨都无人收敛呢?
默默的用青铜锹在最后一个编号9524,名叫蒋剑英的坟旁一尺外挖了个坑,风云把装着王越的箱子埋了进去。
盖上黄土,看着快要落山的太阳,风云的心情有些沉重。前途未卜,生死未知,未来的路上,他只有孤身一人来面对这个世界。…
低头看了眼王越的新坟,风云摇了摇头,在心中对自己说道:我不要像他一样默默的等死,就算是死,我也要死在抗争的路上。任何事,任何人,都无法压迫一个人向往自由的意志!
第三十五章 初级体术()
埋葬好王越,风云回到了木屋,打量着略为破败的屋顶。
短时间内是回不去了,这几间木屋就是他的容身之所了,自然要好好修缮打扫一番。
天色已经渐渐黑了下来,今天是顾不上了,先烧水做饭是正经。
身上黏糊糊的很是难受,他现在需要的是淡水。王越留下的地图上标注着,就在山谷东面脚下,就有一个山泉出水口。
回到木屋里,用扁担挑着两个木桶,风云沉默的朝地图上标注的水源走去。
山谷中花期正好,种种鲜花吐露芬芳,微风拂过,片片梨花瓣飘落在风云发间桶中。
越过两颗盛开着洁白花瓣的梨树,一片荒草丛生的水田突兀出现。不远处一汪潺潺清泉咕噜噜的吐着甘冽的清水,汇聚在一方小水潭中,再经由一条水渠流入水田中。
常年不息的泉水清澈无比,甚至可以看到潭底的石子。水至清则无鱼,潭水中干净透明,并无任何鱼虾游弋。风云趴下身去,先咕嘟嘟灌了个水饱,才跑到水渠旁撩水洗起身上的泥污来。
水潭中的水流动并不急,排污能力不强,要是弄脏了晚上可就没水吃了。
在水渠中把木桶清洗干净,从水潭里打满两桶水挑回木屋,天色已经彻底黑下来了。
用一桶水把灶台和锅盖清洗干净,烧了锅开水,风云把青铜菜刀取了过来,丢到锅中煮了个通透。王越不知道用什么油保存的青铜器具,即便放了几十年,用开水一烫煮,香气四溢,让人食指大动。
不过风云依旧没敢多闻,生怕藏了这么久的油变质产生什么有毒物质。
青铜是后世的说法,是因为青铜氧化后铜锈的颜色是青绿色,但在刚炼制出来的时候都是金黄色的。因此,王越留下的这些器具也可以称作金器或者铜器。
用长树枝把青铜菜刀勾出来,刀身上的油渍已经化到了水里,通体已经恢复了金黄色,刀把上有简单的花纹,更显得古朴精美。
将锅中的废水倒掉,重新刷锅烧水,风云从山魈那里抢来一条鹿腿,准备煮点肉汤喝。
小罐子里的盐巴虽然看起来没有变质,但风云还是决定用自己带来的盐。
鹿仔肉很嫩,铜菜刀也很锋利,切起鹿肉来丝毫没有滞涩感,轻轻一拉就变成了肉片。
把王越留下的稻米种拿了过来,风云小心翼翼的从里面捏起一撮,放入锅中。虽然稻种珍贵,只有这么一包,但他好久没有尝过大米的味道了,吃一点点尝尝味道也不打紧。
把鹿肉切成小丁,扔进锅中,又切了两片生姜丢进去,没一会儿,肉汤就煮好了。
以前风云挺喜欢吃烧烤来着,但是现在看到烧烤就烦,反而格外偏爱鱼汤肉粥这些个汤汤水水的,或许是人的眼中只看得到他们没有的东西吧!
煮了半锅肉汤,风云用自己的陶碗盛了一大碗,剩下的都倒进陶缸里,端给山魈去了。
鹿肉丁很嫩,甚至感觉不到稍粗点的肉质纤维,用家里小区门口的买买提大叔的话来说就是没结婚的鹿娃子肉就是好吃。
山魈仿佛激活了吃货本能一般,把陶缸里的肉汤喝了个干净,还没吃饱,跟在他身后哼唧叫唤,风云没办法,只能把剩下的鹿肉也片成小片,放在陶锅里给它煎了个半熟,总算把它打发走了。
愁眉苦脸的托着腮帮子看着狼吞虎咽的山魈,风云已经能看到他吃成一只肥狒狒连兔子都逮不住的样子了。
原本以为一只鹿仔起码能吃两天,谁知道自己只捞到半条后腿,还搭进去半只兔子。
“养不起啊!”风云叹了口气说道,山魈吃完了肉,敲着陶缸叫唤,还想要,风云黑着脸怒骂道:“没了!想吃再去打猎去!”
山魈不信的伸头看了眼灶台上被剃得干干净净的骨架,才咂着嘴跑回草棚底下睡觉去了。
风云只是色厉内荏而已,鹿仔本来就是山魈打回来的,他才是蹭肉吃的那个,见它回去睡觉,风云这才松了口气。
就当收个加工费了,风云这样告诉自己,小心翼翼的关上门,风云把鹿仔骨丢入锅中,添水烧了起来。骨头是熬汤的好材料,眼巴前生活艰难,什么都不能浪费啊!
灶台添的柴火是从库房屋外墙角下找到的一堆干柴里拿的,添了两根大家伙进去,让它们慢慢燃烧,盖上锅盖,风云拍拍手,走出门来。
屋里那张床上睡过死人,风云心中多少还是有些膈应,明天把那床劈了当柴火,改天再重新给自己打一个得了。
从打鼾的山魈身下扯出几把干草铺在地上,风云在一旁躺了下来。
今天一天发生的事太多,风云身心俱疲,但却一点睡意都没有,枕着胳膊,愣愣的看着天空。这个时空中唯一让风云喜欢的,就是这片干净透彻,绝美的星空了。
有句老话说过,生活就像强奸,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