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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日枪手-第1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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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杰真的在水塔上开的枪吗?答案当然不是。水塔上只是一个陷阱,所有人都知道杀手修士在那座水塔上,只有白痴才会继续呆在那里进行狙击。邓杰在当天晚上陷阱被触动之后就在水塔上释放了傀儡术,用自己用过的毛毯什么的伪装成了自己还在水塔上的样子。至于那支枪,也是假的,只不过魔法效果显得那一切都像真的一样。

    他趁着战斗最激烈的时候,偷偷的溜下了水塔,藏在正面对观礼台下面的瓦砾里面,使用的也不是那支巴雷特改,而是ak…103装了开花弹。因为他射击的时候故意躲在半埋在瓦砾中的一段粗大的排水管里,所以ak清脆的声音通过地面的吸收和空间的震荡,变成了“嘭”的声音,远远的听起来就像“嗵”,恰巧附和从远处射击的巴雷特狙击枪的声音。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邓杰在被佣兵发现自己的身份和意图的那一晚想出来的,而且,他做得很成功。

    趴在瓦砾里面一动也不动的邓杰,即使仔细看,也无法找到他的躲藏的具体位置。正是因为他没有射击完就转移阵地,才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大家的注意力都被那座水塔吸引了。士兵们纷乱的冲向水塔,一边跑一边射击。佣兵们的枪法不是吹得,虽然相隔那么远,子弹依然是大概的散布在水塔周围。虽然已经用坦克和大炮把水塔周围给犁了一遍,但是佣兵们都相信世界第一杀手没那么容易死,炮火掩护之后就是大面积的士兵枪林弹雨的冲锋,这完全附和作战规则。

    纷乱的人群踩过已经成了瓦砾的废墟,甚至有几个佣兵从邓杰埋伏的地方上面踏过,如果说踩偏了一脚,就有可能踩到邓杰。好在这里是一片杂乱无章的瓦砾,没有人在跑动时想把自己摔倒,所以邓杰幸运的躲过了无数双穿着各种作战靴的大脚。

    万马奔腾的声音如同惊涛骇浪,那么万人奔跑的声音也不比那差多少,上万双军靴和地面接触产生的震波让邓杰觉得有点反胃,但是为了安全,他只能强忍着这种震荡,控制自己不被这种震动吓得跳起来。

    短短的几分钟,人群从邓杰躲藏的地方冲过,震源随着人们的脚步而远去。邓杰终于趴在了地面上,可以松口气了。这不是一般人能够承受的心理压力,尤其是明知道自己可能会被千万双军靴踩成肉泥的时候还要正面的趴在人群前面的地上。

    邓杰悄悄的抬起头,观察了一下四周,还好,没有人注意到这里,他们还在注意水塔方向。于是邓杰轻轻的挪动身体,向旁边的缓慢的移动。这里不能再待下去,时间越长,危险性越大。

    当邓杰在漫长的时间里面爬到了广场的一角,觉得已经脱离了那些追杀者的视线范围的时候,他才猛地一个冲刺,跑向尚未被打成平原的废墟。

    就在这时,一枚枪榴弹带着呼啸扎在他身边不远的瓦砾里面爆开,气浪把他掀了起来,重重的摔进废墟里。

    “该死,被发现了!”飞在半空的时候,邓杰看到了佣兵团的首领们正拿着望远镜看向自己这边。

    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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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开始逃亡() 
邓杰重重的摔进废墟里,爆炸产生的震荡让他两只耳朵里面都是嗡嗡的耳鸣声。他重重地赏了自己两巴掌,总算是清醒了过来,晃了晃头,让眩晕的感觉轻了一点,赶紧找地方跑路。这简直是要命了,佣兵团的头儿们真是老油子,派出去一大批居然还留了一批,把最好的人员留在自己身边,也不知道他们是怕死还是算准了邓杰不在水塔上故意这么做的。

    以前邓杰不认为佣兵很强,自己接单的时候也不是没有接过杀佣兵的,做任务的时候也没有觉得佣兵到底有多强。大部分佣兵喜欢任务完成之后花天酒地的在酒吧、酒店把钱花在赌博上或者是女人身上,也有少部分用于别的方面,比如说养花养草,植树打猎什么的。这些佣兵杀起来很容易,只是没有想到这群家伙在战场上居然如此精明,简直就是一群凶猛的狼,看到猎物就不停的追逐,直到猎物精疲力尽倒下为止。

    佣兵首领留下的人员应该都是佣兵团里面最精锐的士兵了吧?这枪打的真准,邓杰跑了不到五公里距离,身上已经被子弹擦伤了好几处了。要知道邓杰什么体质,什么速度?那群追兵好像知道邓杰下一步将怎么跑一样,他们开枪根本就不瞄着邓杰打,邓杰的每一次转弯,简直就像自己撞向子弹那样。

    邓杰感觉自己现在就是一直在猎场上被猎狗们追逐的兔子,不得不亡命逃奔,一旦停下来,就有可能被这群追在后面的猎狗追上,那么等待自己的绝不会是什么好下场。问题是兔子比自己也要幸运一点,最少追兔子的猎狗们不会用各种武器向兔子射击,如果那样的话,多少兔子也死光了,而自己后面这群可是全副武装经验丰富的战场之狼们。

    佣兵们也很佩服世界第一杀手修士的能力,这家伙简直就是一只狡猾的兔子。这是他们第一次看到能够跑得这么快的家伙,现在最少跑了五公里了,全副武装的佣兵们多少都有些喘息,但是看在前面猛跑的修士,居然还是精神奕奕,看他一边跑一边左顾右盼的样子,似乎还想找地方躲起来一样。而且最可气的就是这家伙似乎越跑也有精神,眼见着距离正在逐渐的被拉大,如果一直这么跑下去,佣兵们很可能被修士甩掉了。

    一个聪明的佣兵眼睛瞄到了街道两边停着的汽车上,忽然一声大喊:“开车追他!”然后首先用枪托打碎了一辆汽车的车窗,跳进汽车发动起来开上街道。

    佣兵们这时候都恍然大悟,跑什么劲儿啊?旁边到处都是汽车,开车追不比跑着强?真是被那家伙气糊涂了。于是纷纷停住脚步,砸碎车窗玻璃,发动汽车开始开车追邓杰。

    邓杰也是只顾着逃跑,根本就忽略了街道两旁到处都有汽车的这个事实,在他眼中,后面的追兵已经无限放大,大的超过了汽车。直到后面传来枪声和汽车的声音他才幡然醒悟,街道两边不都是汽车吗?早就应该想到开车逃跑,那就不用这么累了!

    不过现在明显的去开车时间上是来不及了,汽车的声音越来越近,子弹也开始密集的从自己身边掠过了。邓杰心里也是非常的着急,血族的能力在白天会减弱很多倍,只能强壮自己的身体而已。如果是晚上,邓杰不介意使用血族的能力给后面这群人制造点麻烦,虽然说全歼对方是不可能,但最少能让对方不敢轻易的追赶自己。

    一边跑一边左顾右盼,邓杰的两只眼睛都快变成灯泡了,终于让他发现了一条汽车不可能通过的小巷,虽然说两边的楼房都被炸塌了,但是跑过一个人还是很轻松的。邓杰也顾不了那么多了,宁可在这条小巷里面碰上地雷,也不想被背后那群佣兵用枪打成蜂窝,于是他一个九十度的直角转弯,一阵风似的冲进了小巷。

    钻进小巷,邓杰踩着断裂的楼板跳上废墟,在废墟之间飞快的穿行了一阵,听到佣兵们的喧闹声离自己越来越远,他才找了一块从空中也看不到自己的角落里靠着墙坐了下来,开始整理自己的身体。

    佣兵们看到修士以一种不可能的角度正在直线运行忽然直角转弯,也没有想太多,到了那个位置直接漂移九十度踩油门。汽车哐的一下撞在了小巷口上,坐在副驾驶的佣兵哗啦一下穿破前窗飞了出去,一头扎在废墟上抽搐了几下就断了气。后面的佣兵们纷纷急停,跳下车冲进小巷,眼前已经没有了修士的身影。

    佣兵们警惕的两人一组间隔两三米端着武器开始仔细查找周围,修士是杀手,如果说一群人能看到他的情况下,他这个杀手没有太大威胁,但是如果他藏起来,那么这一群人都有危险。这里是一片废墟,杂乱无章,如果说最好的狙击阵地,莫过于最乱的地方,眼前这里就是最适合狙击的地方。

    这里应该是一片居民区,错综一样四通发达,连往不知名的地带。到处都是破损低矮的小楼,经过了战争的洗礼,这里现在变得更破了。木质的窗户耷拉在窗台上,风一吹发出干涩的吱呀声。不知道是谁家的被单,依然还挂在阳台上,奇迹般地只被打了几个破洞。街道上到处都是废纸瓦砾,风一吹,漫天乱飞,周围死一般的寂静。

    佣兵们完全失去了修士的踪迹,只能五到十人为一个小组的分开进行搜索。现在,所有人都没有了当初追修士的那种狂妄了,谁也不知道修士携带了什么武器,但是很明显,他不可能在这里使用那支大口径的狙击枪。但是谁又知道修士带了别的什么武器呢?佣兵们不害怕顶在脑袋上的手枪,因为即使顶在脑袋上,也有机会逃脱。但是藏起来的枪手,那才是最可怕的敌人,因为永远也不可能知道子弹从哪里飞过来。

    邓杰躲在一座看起来还算完整的,前后被一枚炮弹贯穿了的小楼里。在直角转弯的时候,一发子弹穿过了他的小腿,幸好没有打中骨头,不然就没办法跑了。他现在正龇牙咧嘴的用小刀给自己开刀取弹头,虽然说混合了人类和血族的身体不是很在乎这种程度的伤害,但是子弹这玩意儿卡在肌肉里多少有点不习惯。如果不取出来,那么行动的时候可能就会因为这一枚小小的弹丸导致出现误差而挨上更多的子弹。

    说不疼那是假的,邓杰虽然是混合体质,依然疼的冒出一头的冷汗,不过还好,总算是把那个讨厌的子弹头给挖出来了。这玩意儿高速旋转完全破坏了肌肉的纤维组织,它停留的地方肌肉已经被绞成了一团乱麻了。邓杰无奈的把这一团肌肉全部给剜了下来,然后催动复生的力量重新让这块肌肉长会原样。

    空中忽然传来直升机的轰鸣声,邓杰赶忙缩到被炮弹贯穿留下的大洞旁边微微的探头向外看。两架雌鹿武装直升机从空中掠过,在这一片不断的盘旋,飞机上的机炮黑洞洞的不断旋转着,随时准备开火。

    “惨了,他们居然动用武装直升机进行大面积的搜索,这下可倒霉了。”邓杰彻底晕菜,看来想逃出去要费点事儿了。

    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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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习惯() 
邓杰缩在墙根,嚼着巧克力抱着水壶苦苦思索怎么能够不惊动所有人的情况下安全的逃离这里。看来不管是哪一个国家的政府都是不可靠的骗子,不单单是美国人是骗子,就连这个小小的地图上几乎找不着的小国家的政府都这么不可靠,说好的安排的有车有飞机的,那些东西都在哪儿?

    邓杰看了看自己的小腿,那上面的枪洞已经长好了,可是再看看自己背包里面的食物,也所剩无几了。血族的康复能力并不是没有代价的,大量的摄取高热量的食物才能换来细胞的快速分裂,细胞的快速分裂就是血族再生能力的奥秘。幸好人类尚未研究出来为什么血族可以加速细胞分裂而不至于让自己快速的衰老而死,血族也从来没有泄露过这个秘密,血液含的热量是最大的,这也是为什么血族要摄取大量的血液的主要原因。

    又一队佣兵从楼下经过,没有人抬头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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