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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影横斜,暗香浮动,林佩珊还未开口,叶承欢嘴里的烟卷又一次掉到地上。
林佩珊抿嘴一笑:“你今天到底是怎么了,平时可不是这个样子的。”
叶承欢挠了挠头发,牵强的笑了笑:“哪有,我这不是好好的么。”
“结婚的时候我穿这件怎么样?”
林佩珊在问他,是的,准确的说林佩珊在征求他的意见,岁月真的可以让一个人悄然变化,这个骄傲的女人终于开始学会倾听别人的意见。
都说女人爱照镜子,殊不知男人才是女人最好的镜子。
“你喜欢就好。”
“你呢?”
“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那要看你想说真话还是假话。”女人的回答相当绝妙。
没想到叶承欢直截了当的来了一句:“我觉得这件婚纱不适合你。”
林佩珊微微惊讶,低头又打量下了自己:“哪里不适合,是不是我穿上很难看?”
叶承欢摇了摇头,认真的说道:“因为没有一件衣服能配得上你。”
他当然是发自内心,曾经听过无数赞美的林佩珊听了这句赞美后,顿时双颊红润,轻轻灵灵的一笑:“假话。”
看到女人含苞微露、娇羞明艳的样子,叶承欢也不知从哪儿冒出一股子热血,居然鬼使神差站起身,紧紧握住了女人的双手,微微低垂的双眼早已热切如火。
林佩珊吃了一惊,恍惚的抬起头来,长长的睫毛上挂着几丝羞涩和惊讶。
叶承欢往前挪一步,女人就后退一步,再往前一步,再退一步,就这样男人握着她的手一直将她逼到了墙角。
叶承欢一根手指轻轻勾起女人低垂的下巴,随后慢慢低下头去。
林佩珊脸颊通红,忙把脸转到一边,轻轻推着他的胸膛,“你……你别这样……”
“那我该怎么样?”
“咱们……咱们不是说好的么。”
“说好什么,我忘了。”
“说好的……你不许欺负我……”
“我有欺负你么,我不觉得,谁让你这么美。”
男人的声线低沉而又充满磁性,呼吸犹如烈火般喷洒在女人的侧脸和雪颈,好似一剂迷幻药,让人脑子里昏昏沉沉的渐渐迷失在某种微妙的氛围里。
叶承欢伸手握住她的肩膀,扳正她的身子,低头还要去吻她。没想到林佩珊竟把头搁在他肩膀上,叶承欢顺势抱住她的身子,还没等有所动作,肩上传来一阵疼痛,被女人用小嘴咬了一下。
叶承欢一皱眉哼了一声,林佩珊已经冲开了他的包围圈,面色清冷的道:“你清醒点儿好不好!”
“宝贝儿,咱不带这样的,有损你美女形象啊。”
“对你这样的人就应该这样,谁让你总是欺负人。”女人皱了皱瑶鼻,转身走向更衣室。
叶承欢叹了口气坐下来,终于点上一支烟,抽到一半的时候林佩珊才换装出来,神色间有些不太自然。
她静静的来到女人跟前,嘴唇动了动:“谁让你总是犯浑的。”
“那也没你对老公这么狠的吧,我也就是想亲近你一下,谁让你那么美。”
林佩珊嘟了嘟小嘴,不情愿之间似乎带了几分歉然,似乎也觉得自己过分了些,小声问道:“还疼吗?”
叶承欢哪儿能放过这个扳回一局的机会,立马一呲牙,表情浮夸的道:“嘶……估计伤到骨头了。”
“骗人,你不是号称北风之神么,我还以为你根本就没有痛感神经。”
“我的佩珊小可爱,那只是别人送我的绰号,我又不是神哪有不疼的道理,要么让我咬你一下试试。”
“真的很疼吗?”林佩珊终于信了,秀眉微蹙道。
“你说呢。”
“看样子好像没事,皮肉也没破。”女人说着话已经凑了过来,贴近了仔细端详,明艳的脸颊近在咫尺,口中吹气如兰。
“没流血不代表没受伤,我觉得是伤到骨头了。”叶承欢一边说着一边嗅着女人的芳香,真想跟她就这么近距离的保持下去。
“我能有多大力气,怎么能有那么严重……你怎么不说话了……”林佩珊稍稍侧脸这才发现男人正在销魂状态,霎时什么都明白了,伸手在被她咬过的肩上狠狠掐了一下,头也不回的走出婚纱棚。
“哎呦,你可真狠,疼死我了……喂,你怎么走了,我没骗你啊,我是真的疼啊……”
等叶承欢追出去的时候,只见林佩珊正在街边和上衣拉链较劲。
出来的时候比较急,她穿的还是平时跑步时的衣服,上身一件蓝色的背帽衫,下面是麻灰色的紧身牛仔裤,松糕式的粉色运动鞋,俨然一副邻家女孩的休闲装扮。
她平时对衣着并不十分在意,更何况今天周末,只是过来试试婚纱,也没必要穿的那么正统。
叶承欢过去才看清,原来女人的上衣拉链坏了,不上不下的卡在正中间,林佩珊越是着急就越拉不动。
“怎么了这是,跟谁较劲呢?”
“拉链坏了。”女人也不在计较男人刚才拙劣的表现,楚楚可怜的向他投来求助目光。
“怎么好好的就卡住了?”
“我也不知道。”
叶承欢皱了皱眉,蹲下身来,开始耐心的给他修理拉链。
两人的脸再一次近在咫尺,林佩珊乖乖的站在原地,两手插在上衣口袋里,低着头带着几分着急模样,任由他摆弄自己的拉链。
这时,她能清楚的闻到那股淡淡的烟草味道,清楚的看到男人深锁的眉头,湖水般忧郁深邃的眼神,紧闭的唇线,棱角分明的侧脸……
就这么近距离的看着他看了半晌,叶承欢才站起身来,笑了笑:“好了,你再试试。”
林佩珊拉了几下果然顺畅多了,叶承欢道:“没别的事我们就回去吧。”
林佩珊没有理会,一个人静静的沿着街道走去。叶承欢摸不清她还有什么事,只好跟了上去。
两人走过清水桥,来到城隍庙大街,也是龙都有名的小吃一条街,好吃的好玩的应有尽有。
今天天气不错,又赶上周末,来这里闲逛的人熙熙攘攘,除了外地游客之外还有很多老外混杂其中。
既然是小吃一条街,当地的各色美食自然应有尽有,像什么油面筋、三鲜小馄饨、油豆腐线粉汤、开洋葱油拌面都很受人喜爱,最受人青睐的则是有名的小笼汤包。
龙都的小笼汤包做工精细,小巧玲珑,皮薄,馅多,不论是哪一种馅都咸淡适度,口感极好。每一小笼内一般放汤包八个,用松针铺底,不粘皮、又清香,端上桌后,观其形、闻其味,食欲大增,咬开皮,包内有大量汤汁,令人回味无穷。
除了浓油赤酱的本帮餐饮,其实最令当地人引以为豪的应该是龙都的各色点心。无论是市井的四大金刚,咸菜泡饭,还是绿波廊里接待过外国元首的鸽蛋圆子、眉毛酥,均是上乘之美味。游人们搜罗起角角落落的小点心,慢慢品尝,美味就从小处渐渐蔓延。
很快,叶承欢就闹起了馋虫,“宝贝儿,想吃点儿什么,老公给你买。”
林佩珊停下脚步,指了指:“这个。”
叶承欢一看,正是有名的蜜蜡汤圆,只是小店生意异常火爆,门口食客云集,一直排到街边,看样子没有个把小时休想排到。
林佩珊很快又否定:“人太多了,算了吧。”
叶承欢难道有一次表现的机会,岂能轻易放过,“没事,我去试一试,耽误不了多少时间。”
说着话只见他走过去,开始从队伍最后一个人讲起,费了好大口舌那人才肯把位置让给他。
然后他又开始给前面那位说情,虽然听不到他说什么,但从神情看得出他真的是在用心恳求人家。
就这样,他从最后一个开始,一个接一个的给人家说情,也不知费了多少口舌,说了多少好话,终于排到了第一个。
他买了一份热气腾腾的蜜蜡汤圆,用纸碗盛着,上面插着竹签,两手捧着满头大汗又兴冲冲的跑来,笑道:“宝贝儿,让你等急了吧,最后那个人特不好说话,说得唾沫都干了她才肯答应。快吃吧,趁热吃好吃,红豆沙馅的……”
林佩珊眉宇一紧,叶承欢是什么样的人,脖子是铁打的,脊梁骨是钢筑的,一身刮不掉的逆鳞,三句话说不好就要人性命的主儿,居然为了给自己买一份小吃去恳求别人。
女人的心是水做的,林佩珊也不例外。
看着男人捧着蜜蜡汤圆满脸热切的样子,她的心头猛地颤了颤,神色黯然的低下头去。
叶承欢显然没看出女人的心思,“怎么了,不喜欢吃红豆沙的么,那我再去换别的……”他说着就要再去。
林佩珊压下情绪,默默的接过纸碗,用竹签插起一个蜜蜡汤圆,递到叶承欢嘴边:“你先吃。”
“我不用了,还是你吃吧。”
“你先吃。”林佩珊又说了一遍。
见她态度坚定,叶承欢只好吃了一个,林佩珊浅浅一笑,这才拿起竹签又扎起一个,用牙尖咬着吃。
“好吃吗?”
“嗯。”
叶承欢拿出纸巾给她擦擦嘴边,“注意总裁形象。”
第1044章 不插电的电暖器()
女孩子嘛,可以不很在意衣着,却一定会在乎自己在人前的形象,生怕有半点儿不雅被别人看到,忙拿出化妆镜来仔细端详了下,这才抿了抿小嘴,吃得更小口了。
叶承欢都替她捉急,就她那小嗓子眼儿估计吃面条只能一根根吃,这几个蜜蜡汤圆估计天黑都吃不完。
林佩珊吃了两个便不吃了,把纸碗推给他,“我吃饱了,你吃吧。”
“你一共才吃了两个就饱了?”
“嗯。”
“真怀疑你有没有肠胃系统。”
林佩珊白了他一眼:“你到底吃不吃,不吃就扔了吧。”
没等她说完,叶承欢已经把剩下的几个全都塞进嘴里,牛吃草似的大嚼几下便直接咽了下去,“你刚才说什么?”
林佩珊张口结舌了半晌才道:“真怀疑你有没有消化系统。”
两人往前慢悠悠的走着,东看看西看看,平日里的俗世烦恼似乎都被隔绝在外,在这里时间好像特别慢。
他们很少说话,就连叶承欢的话都吝啬起来,但此时此刻彼此心心相印,就算不用开口,只要一个眼神一个动作就能明白。
他们都在想的是同一件事,假如有一天她不再是总裁,他也不再是佣兵之王,两个人每天可以有大把时光去挥霍,肆意的享受生活,那该是怎样的一番情形?
人生如人在急流,要么逆流而上,要么随波逐流,自己真正能把握的东西又有多少?
走着走着,天上忽然响起一声闷雷,紧接着豆粒大雨珠子便噼里啪啦的砸下来。
叶承欢暗骂一声,这鬼天气说变脸就变脸,分明成心跟人作对,刚才明明露着大太阳,转眼间就下起了雨。
天气再鬼,也没有跟它商量的余地。
周围的人们来往穿梭一阵骚动,林佩珊急道:“下雨了,怎么办?”
叶承欢扫了眼左近,貌似没有一处可以避雨的地方,他拉起女人的小手就走就走,“到前面看看,快。”
开始还只是疾走,随着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