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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探事件簿-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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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急切很自来熟的语气。

    夙夜则感到莫名其妙,想了想,才淡淡地问:“你是谁?”

    那个人一下子噎住了,隔着电话线,也能听得出来,他呼哧呼哧喘粗气的声音,停顿了少顷,闷声闷气地咕哝:“我是叶子辉。”

    “你找我有事儿?”夙夜用一种更加淡漠的、疏离的、不解的口吻问道。

    “出大案子了!我来接你去现场。”

    夙夜微微一愣,他倒是不介意偶尔帮帮警方的忙,不过,自打邵壬外派苏格兰场进修,s市公安局的孙启森借调到b市公安局,暂时接替邵壬的职务,担任刑侦总队重案组组长以来,就再也没找他帮过忙。

    难道,是邵壬回来了?

    这个揣测让夙夜沉闷的心情,稍微松泛了一点点。

    对于邵壬,他还是乐于见到的。

    夙夜难得的、很快换妥了衣服,趿拉着拖鞋急匆匆下楼,硬底拖鞋经过木质楼梯的时候,发出啪嗒啪嗒的声音,有点刺耳。

    这栋小楼什么都好,就是楼梯是螺旋形的,转角处转的有点急,坡度比较陡峭,而且很狭窄,有点像扇子的扇脊连接处。

    譬如忠叔就拒绝走这个室内楼梯,宁可从室外的楼梯绕远,他说自己体积太大,一不小心就会摔下去的。

    幸好二楼现在只有夙夜和欧宇辰住,除了洛梓洋按时上来打扫卫生,旁人也不大需要上楼。

    夙夜下了楼,在门口的玄关处换妥了慢跑鞋,推开门。

    清凉清凉的空气,立刻扑面而来,呼入肺叶里,特别的舒坦。

    姜白站在院子当中,正拿着一根狗咬胶,笑嘻嘻地逗弄小白。

    听见动静,一人一狗齐刷刷歪着脑袋看过来。

    见是夙夜,小白嫌弃地哼哼了两声,非常傲慢、非常帅气地摆摆脑袋,直立着两条短短的后腿,使劲往起蹿,够姜白手中的狗咬胶。

    姜白是兰姐过世后,家里又雇佣的杂工。

    他长得不怎么好看,圆圆的大饼脸,很黑,还有不少麻坑,干活倒是挺麻利的,为人也很朴实憨厚,从来不懂得偷奸耍滑。

    当然啦,他也有些这样那样的小毛病,但是,这世上又有谁是完美的呢?

    总体来说,欧宇辰对他还是挺满意的。

    夙夜就更没什么可说的了,他从来不在别人身上挑毛病,理由只有一个字,懒。

    小白则是一只纯种京巴,通体雪白,长长的绒毛,特别漂亮。是谢雨欣谢大小姐送给欧宇辰的礼物。

    欧宇辰本来打算把它退货的,让它从哪儿来回哪儿去,他对任何宠物都没什么兴趣。

    除了照顾自己,在无利可图的情况下,他懒得照顾其它任何生物——从这个角度来讲,夙夜其实应该感到荣幸和受宠若惊。

    扯远啦,在关于这只小狗的问题上,夙夜难得的、表示了一下意见:“不能留下它吗?”

    于是,它就被留下了。

    名字也是夙夜取的,它被送来的那一天,电视正在播放死神,这只京巴就非常荣幸的,有了和十番队队长日番谷同样的名字。

    抛却外形不讲,它真的是一只非常狡猾、非常善于察言观色,而且忘恩负义、不懂得知恩图报的狗。

    在这个家里,它最亲近的人是姜白,最畏惧的人是欧宇辰,最讨好的人是忠叔,最不待见的人就是夙夜了。

    对于这种明显不公正的待遇,夙夜也很无语。

    相比较之下,姜白就懂礼貌多了,冲他咧嘴笑笑:“有个警察在外面等你,我让他进来,他不进来,他说给你打电话了。”

    夙夜一边往外走,一边慢半拍地随口应了一声:“哦。”

    走了没几步,他忽然停下,若有所思地瞧着姜白,迟疑了几秒钟,问道,“你的腿,怎么了?”

    小白还眼巴巴盯着狗咬胶,围着姜白上蹿下跳。

    姜白故意逗它玩,做出种种闪避的动作,他的左腿似乎受了伤,动作不太利落。

    “没怎么啊。”姜白愣愣地说。

    夙夜指指他的左腿。

    “哦,”姜白满不在意地挠挠脑袋,呵呵笑了,“刚才被小白扑倒了,扭到了脚踝,不要紧的。”

    看他的样子,也没什么大碍,夙夜没再说什么,打开大门走了出去。

    ***

    蓝白相间的警车,由南向北,沿着新民大街一溜烟地疾驰。

    幸好这个时间段,不是交通量的高峰期,警笛呜呜叫着,倒是所向披靡。

    叶子辉坐在驾驶位,边开车,边时不时地从后视镜里,瞄一眼那个面无表情的大男孩。

    打从上车开始,夙夜一句话也没说,甚至没有问他出了什么案子、要去哪里,只是静静地望着车窗外发呆。

第128章 3.15 /() 
不必扭头,夙夜也知道,叶子辉正打量着自己。

    说心里话,他并不喜欢对方饱含着观察、揣测意味的目光。那让他联想起盯着老鼠的秃鹰。

    不过,他已经习惯了。

    几乎所有认识他的警察,都会用同样的目光,饶有兴味地审视他。

    那种眼神,其实跟他们看着被害者尸体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差别。

    像是恨不得把他放在显微镜底下,一点一点的分析,一点一点的琢磨,最好是再剖开他的脑子,看清楚里面的每一根神经、每一处构造。

    “对啦,你还不知道吧?邵组长三天前回国了。”像是突然间想起来似的,叶子辉冲后视镜里的夙夜笑着说,“一回来就忙得焦头烂额的,我猜他一定没能抽出时间跟你联络。”

    邵壬的确没有联系他,不过,夙夜完全不觉得邵壬有什么理由,一定要跟自己联络。

    充其量,他们也就是偶尔互相帮帮忙的普通朋友而已。

    邵壬的回归显然让叶子辉心情大好,他咧着嘴,笑嘻嘻补充道,“孙启森调回s市了。”

    不用他说,夙夜也猜到了,假如孙启森还在重案组,是不会找他帮忙的。

    这点儿自知之明,夙夜还是有的。

    早就习惯了他的沉默寡言,叶子辉自顾自地接着解释道,“刚刚接到报案,说是在人民公园发现了一具女尸。

    你看新闻报道了吧?最近三个月,我市连续发生了四起奸/杀案,被害者都是19岁至23岁的在校女大学生。

    假如人民公园的被害者,也是女大学生,那么便是第五起了。”

    提起案子,想起那些惨遭杀害的年轻女子,叶子辉脸上的笑容消失了,郁闷地叹了口气,“死状都挺凄惨的,让人看着就揪心。”

    关于陆续有女大学生被奸/杀的消息,夙夜也有所耳闻,甚至还特别留意了下相关的新闻报道。

    不过,这种新闻,报道肯定不会太详尽的。

    “不用我说,你也应该明白,这种案件性质有多恶劣,社会影响有多严重,公安部门又承受着多大的压力。”叶子辉又重重地叹了口气,“省里市里的领导,三天两头的,把局里的头头叫去训话,责令尽快破案。

    可是,这种随机选择被害者的案子,有多难破,你能够想象得到吧?

    本来案件是由孙启森负责的,整整两个多月过去了,一点有用的线索也没找到,整个侦破工作彻底陷入了僵局。

    正好邵组长回来了,案件就移交给邵组长了。

    今天早晨,接到报警电话,说人民公园又发现了一具女尸。

    邵组长一听,脑袋都大了,担心是同一个凶手所为,他们直接赶去现场了,叫我赶紧过来接你。”

    说完前因后果,叶子辉回头指指扔在后座上的皮包,“喏,材料都在里面,你先看看吧。”

    夙夜默不作声地伸手捞起皮包,拿出里面的材料开始一页一页翻看。

    201x年7月26日,星期日,b大国际金融专业二年级女生周茜娅被杀死在城南公园。

    周茜娅,女性,汉族,二十一周岁。

    尸检结果显示,死亡时间为星期六晚上十九时至二十时之间,死因为机械性窒息。

    颅骨多处破裂,身上也有多处打击伤。

    死因为钝器敲击后脑,直接致死。

    现场勘查的结果,初步排除了抢劫杀人的可能性,死者随身携带的挎包也没有被翻动过的迹象。

    经检查,挎包内有钱夹一个,里面有现金五百三十六元,还有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一张,价值五千多元的手机一部。

    另外还有小镜子一个、遮瑕霜一盒、保湿露一管、护手霜一支、口红一支、心相印纸巾一包。

    被害者身上,佩戴着价值三千多元的白金项链和同款耳钉,这些财物全都完好无损。

    被害者上身衣物完整,下身赤/裸,但是褪下的裤子,盖在了下/体上。

    这是个令办案警察感到困惑的举动,难道凶手还会考虑到替她“遮羞”?否则,又怎么解释这一附加行为呢?

    被害者有明显的被性/侵/犯痕迹,处/女/膜初创型损伤,下/体血渍斑斑,显然是奸/杀案。

    没有在被害者体/内提取出属于他人的精/液和其它分泌物,怀疑凶手带了避/孕/套,或者是采取体/外/射/精。

    在周茜娅被杀害后的两个多月时间里,又连续发生了三起女大学生被奸/杀案。

    案发现场分别是城西的儿童公园、城北一条正在翻修中的街道旁和城南某个施工中的建筑工地。

    虽然都是奸/杀,并且被害者都没有财务损失的状况,但是在最初,警方并没有把这几起案子联系到一起,也根本没想过要并案调查。

    首先,作案地点不同,虽然都在b市,不过属于不同辖区派出所的管辖范围。

    其次,作案手法不尽相同。

    第一名死者周茜娅是钝器击打头部致死,经过对伤口的仔细勘验,提取出微量木质碎屑。

    初步怀疑是凶/器的木棒,遗留在案发现场。

    勘验人员在木棒上提取到属于周茜娅的血迹,dna鉴定结果也相吻合。

    从周茜娅伤口提取的木质碎屑,也确定属于该木棒。

    由此证实,那根木棒的确就是致周茜娅于死地的凶器。

    第二名被害者马某,女性,汉族,年龄二十二周岁,b市理工大学三年级学生。

    被害地点为位于城西的儿童公园。

    死因为机械性窒息,被害者颈部有明显的勒痕,显然是被勒死的。

    痕迹检验的结果,怀疑是一根尼龙绳。

    没有在犯罪现场附近找到凶/器,判断是被凶手带走了。

    被害者虽然也被强/奸,但是和周茜娅一案细节处有所差别。

    被害者上身衣物被撩起到胸/部以上,下身衣物则褪到了膝盖以下,大腿内侧有明显的擦蹭伤。

    阴/部提取到了疑似凶手的分泌物和体/液。

    第三名被害者谢某,女性,布依族,年龄二十一周岁,b市农业大学二年级学生。

    被害地点是城北一条正在翻修中的道路路旁。

    被害者的脖子上有两处明显的掐痕,毫无疑问,是被掐死的。

    一般指纹在皮肤上只能保留一个小时,最长不超过九十分钟,所以即使凶手没有戴手套,也无法提取到有实际价值的指纹。

    被害者处/女/膜陈旧性破裂,死前有被性/侵/犯的痕迹,但是阴/部没有提取到任何属于他人的分/泌/物或者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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