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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一听都说好。
林子轩还想把笔名叫做马丁路德金呢,只好作罢。
于是,由张康任执笔翻译,王庚借来打字机,打出了数十份,最后周剑允前往一个偏僻的邮局寄给全美的各大报社。
几个人聚在饭店房间内,消灭了证据,好像做了什么坏事一样,等待着消息。
最先收到信件的是波士顿本地的报纸,《波士顿环球报》。
这是一家1872年创办的报纸,是波士顿地区发行量最大的报纸,读者以社会精英和知识分子为主。
这封信以最快的速度递交到主编的手里,主编看着这篇文章,心中犹豫不决。
作为一名报刊编辑,他深深的知道,《我有一个梦想》很可能给美国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后果,但如果他不刊载,其他报纸也会刊载。
他有预感,这将是一件会轰动全美的重大事件。
自从六十年前,林肯总统宣布了《解放黑奴宣言》之后,黑人和白人的隔阂并没有消失,他们生活在同一个国家,却是不同的世界。
或许是到了需要变革的时候了。
主编知道这个“six”先生明显是个笔名,从寄出的邮戳看地址就是在波士顿,《波士顿环球报》可能是第一个收到这篇文章的报纸。
是抓住机会发出声音,还是保守应对?
报纸应该有言论的自由,主编最终选择刊发《我有一个梦想》,由此拉开了一条美国社会的变革之路。
随后的几天,美国其他地区的报纸都刊载了这篇文章。
无论是白人还是黑人,看到这篇文章的时候都神情激动,不少白人认为应该禁止这篇文章,黑人则倍受鼓舞,爆发出了强大的能量。
为了生存的权利,他们团结起来,示威游行。
他们把“six”先生当成了他们的精神领袖,按照他提出的暴力不合作运动争取更好的生存权利,变革就这样发生了。
正所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第六十三章 第一次庭审()
虽然黑人兄弟们很给力,在美国各地进行抗议,但直到第一次开庭,波士顿的地方法院仍然不允许华人出庭。
美国是白人主导的社会,在激烈的抗争下,他们或许会给黑人一些权利,不过想要真正的平等,可能性并不大。
即便是在后世,林子轩也经常看到美国黑人示威游行,争取自身权益的报道。
我总算是做了一些什么,即便只是一点小小的进步,也比什么都不做要好。
他这么安慰自己。
第一次开庭并不是宣判,而是双方律师做出陈述,出示证据,法官再决定是否再次开庭。
当然,如果证据确凿,也有当庭宣判的可能。
季鸿明一方出示的是《老人与海》的草稿,还有一份陈述。
按照他的说法,他和林子轩是好朋友,经常聚会,在去年的这个时候,因为生活拮据,他在林子轩的公寓里借住了一段时间。
正是在那段时间,他创作了《老人与海》,并且把稿子给林子轩看过。
写完,他想要出版赚取生活费,便在纽约的出版社奔走,却无人问津。
这时候,林子轩要返回中国,他无法再借宿,只能搬离林子轩的公寓,在临走前,他让林子轩帮忙把稿子寄给《大西洋月刊》杂志社。
他回到纽约大学的宿舍,错过了《大西洋月刊》的信件,不知道自己的被刊载了。
直到最近他才从一些报纸杂志上看到评论《老人与海》的文章。
这和林子轩的说辞完全不同,季鸿明的这份陈述几乎没有漏洞。
它很好的解释了为什么《大西洋月刊》收到的稿子是从林子轩租住的公寓寄出的,而信封上是林子轩亲笔写的。
就算是找到林子轩当初租住过那栋公寓的房东,也很难证明季鸿明是否在那里居住过。
这个时代没有摄像头,无法取证。
林子轩这一方自然极力否认季鸿明的说辞,林子轩只是找季鸿明翻译文稿,从来没有在公寓接待过季鸿明。
彼得逊律师从另一方面出声反驳。
他认为作为一名纽约大学文学系的学生,怎么可能不关注美国的文学评论,而且季鸿明还曾经在一些文学杂志上写过评论。
《老人与海》被评论界关注是这半年来的事情。
作为一名作者,如果《老人与海》真的是季鸿明写的,他会随时专注《大西洋月刊》,而不是不闻不问。
季鸿明一直在纽约,只要稍微留心,就会发现他的被发表了,但他直到两个月前才去《大西洋月刊》确认自己是作者,这十分可疑。
季鸿明的律师辩驳称,季鸿明一直在潜心治学,没有看到和《老人与海》相关的评论。
双方激烈的辩论一番,最后的焦点集中在《老人与海》的笔名上。
季鸿明的说法是那是他随便写的,没有什么意义。
彼得逊律师出示了一位哥伦比亚大学语言学教授的声明,林子轩发明的《林氏汉语拼音方案》把汉语拉丁化,具有一定的普及性和实用性。
按照这份拼音方案,那个笔名正是林子轩的汉语拼音。
季鸿明的律师对这个拼音方案表示怀疑,认为是林子轩捏造出来的,不能取信。
法官最终做出裁定,这份《林氏汉语拼音法案》没有得到中国官方的认可,不具有证明效力,除非能够让中国官方开具证明文件,否则不能作为证据。
下次开庭在一个星期后,如果林子轩无法提供中国官方的证明文件,形势将极为不利。
这需要中国驻美国大使馆的帮忙,王庚拿着《林氏汉语拼音方案》去了华盛顿,找施肇吉想办法。
彼得逊律师并不着急。
打官司就是这样,就算没有中国官方的证明文件,他也有法子把案子拖下去,律师就是依靠这个赚钱的,时间拖得越久,对林子轩越有利。
他认为最重要的是证明林子轩的写作能力,那就是在美国出版林子轩的诗集和《乱世佳人》这部。
只要把林子轩著名作家的名头打出去,让社会舆论认可林子轩作家的头衔,他就有把握让法官和陪审团做出倾向于林子轩的判决。
法庭上注重证据,但场外因素也很重要。
很多时候,社会舆论有可能会影响到法官的判决。
在彼得逊律师的介绍下,林子轩把自己的诗集《一代人》和《乱世佳人》一半的稿子交给了佐治亚州的一家出版社出版。
之所以不在波士顿或者纽约出版,是因为《乱世佳人》是以一个美国南方人的视角在讲述故事,它描写的是美国南方社会的生活景象。
其中不免有作者自己的倾向,把奴隶主义下的南方社会描写的如田园牧歌般美好,美化了奴隶主和奴隶的关系。
虽然书中塑造了很多形象饱满的黑人形象,但对黑人遭受的残酷对待所提甚少。
而且《乱世佳人》的情节正是发生在佐治亚州的亚特兰大市,在那里更容易被读者所接受,引起读者的共鸣。
这只是彼得逊律师说服林子轩的理由。
事实上,《乱世佳人》这种就算是在纽约也有出版社争抢着出版,这部或者视角不同,但却表达了美国人的普遍价值观。
表现了一个传统社会的崩溃瓦解,人们又如何应付这场社会巨变的艰辛过程。
它虚写战争,实写战争对人类心灵的影响。
就像书中最后所说的一样。
“我明天回塔拉再去想吧。那时我就经受得住一切了。明天,我会想出一个办法把他弄回来。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这种无论面对怎样的困境,都充满希望,不屈不挠、勇敢坚强、不轻易认输的精神,正是美国社会所提倡的价值观。
彼得逊律师身为一个佐治亚州人,身为一个南方人,虽然在纽约生活多年,但骨子里还是看不起北方人。
他觉得这部只能被南方的出版社出版,也只有南方人才能真正看懂这部。我们虽然战败了,但心灵决不屈服。
第六十四章 勇闯好莱坞()
林子轩不知道自己被彼得逊律师忽悠了,他不怎么了解美国的出版行业,不过这家出版社给他的稿酬和版税相当不错,他也就同意了。
彼得逊律师在这点上没有欺骗林子轩。
他给林子轩争取到了美国著名作家才有的待遇,他觉得《乱世佳人》值得这个价码。
佐治亚州的出版社动作很快,他们对于林子轩的诗集兴趣不大,只是附带出版。
他们重点关注的是《乱世佳人》,从的上半部就可以看出这是一部规模宏大的战争史诗,而且是从美国南方人的视角来讲述的故事。
美国的内战虽然结束了几十年,但南方人和北方人之间仍然有着巨大的矛盾。
出版社在了解了林子轩的情况后,准备先出版《乱世佳人》的上部,等到林子轩写完后再出版下部。
林子轩翻看着出版合同,他估算了一下。
按照《乱世佳人》在美国和全世界的风靡程度,他靠着这本书的版税就能成为大富豪了。
以后好莱坞想要拍摄《乱世佳人》的电影,还要给他改编电影版权的费用。
美元在这个世界上还是很坚挺的,在1921年,一美元可以兑换一块六角银元。
他需要委托一位信得过的律师替他管理这笔以后的巨大收入,彼得逊律师很适合这个角色,此人是张康任的朋友,值得信赖。
于是,林子轩签署了一份委托书,彼得逊律师将全权代理林子轩在美国的一切事务。
毕竟,在这个年代的美国,华人的地位不高,想要办事情只能依靠美国人。
为了长远考虑,林子轩有心和彼得逊律师打好关系,建立深厚的友谊。
他来到美国不只是和季鸿明打官司,还要把自己的电影卖出去,赚取美国人的金钱。
彼得逊律师对中国的电影颇感兴趣。
他能和张康任交朋友,不仅因为两人都是哥伦比亚大学的校友,还因为他对神秘的东方世界有着浓厚的兴趣。
在纽约,他算是美国人中的亲华派。
彼得逊律师托熟人找了一家破旧的小影院,看完了林子轩带来的《上海假日》。
他惊叹于中国电影的成熟,不亚于美国电影,而且电影中上海的风景名胜,人文景观让他痴迷不已,更别说其中的爱情故事了。
彼得逊律师并不熟悉好莱坞,他代理的案子大多是纽约当地的民事案件。
不过他还是从以往的客户中找到了一个人,此人叫做沃尔什,原本是纽约的一名舞台剧演员,后来转入了电影行业。
纽约有着著名的百老汇大街,这可是美国的戏剧艺术中心。
20世纪初,纽约人在百老汇大街两旁建起戏院,丰富多彩的舞台演出很快就成为这座迅速成型的大都会吸引人的亮点。
很多美国演员在未成名前都在百老汇演出,寻找机会,这是一条进入电影圈的捷径。
沃尔什就是如此,他在1914年成为了大卫格里菲斯的助手,并且在《一个国家的诞生》中扮演了杀死林肯的凶手。
大卫格里菲斯可以说是美国二十世纪初期最伟大的导演之一。
他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