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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说,林子轩选择的题材也不讨好,童话故事的市场太小,《老人与海》则是发生在古巴的故事。
如果他把《飘》拿出来,兴许就会引起出版社的注意,毕竟那是发生在美国本土的故事,还是讲述的南北战争,题材上占有很大优势。
他是第一次接触出版行业,不明白其中的门道,以为拿着世界级的作品就能够横冲直撞,所有人都要争着抢着出版,为了抢夺书稿来一场激烈的大战。
可惜他想错了。
就算是那些有名的作者,在写作初期都会经历退稿,比如《傲慢与偏见》出版时就到处碰壁,后世那本风靡全球的《哈利波特》也被十几家出版社拒绝过。
林子轩在公寓里平复心情,他想起了后世的一句话。
“今天你对我爱搭不理,明天我让你高攀不起。”
他下定决心,以后一定要剽窃出一本名著来,让美国人抢着出版。
他要离开美国了。
这本就是他的计划,剽窃世界名著捞一票,然后到欧洲旅游一番,再返回国内。
没想到捞一票的计划破产,不过他不缺钱,倒是无所谓,反正学位拿到了,还是早些离开这个伤心地的好。
在离开之前,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把稿子邮寄给了《大西洋月刊》,这是一份设在波士顿的文学杂志,以推荐新作家而闻名。
算是最后的挣扎吧。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林子轩放下一切,和在纽约的留学生聚会玩乐。
在这个年代,能够出国留学的学生大多都有背景,现在打好关系,以后好见面。
人际关系就是这么逐渐拓展开来的。
1920年10月中旬,林子轩拿着船票,离开了纽约,朝着英国伦敦而去。
他之所以第一站选择伦敦,当然是为了找他曾经的好室友徐至摩了。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在他离开十几天后,有一封来自《大西洋月刊》的信件被送到他原来所住的公寓。
这不是退稿信,而是通知林子轩他的被采用了,并付给了他稿费。
因为林子轩的离去,信件无人接收,又被退还给了《大西洋月刊》,不过那时候他的已经出现在了杂志上。
《大西洋月刊》的编辑并没有一眼看出《小王子》和《老人与海》是世界级的名著,那位编辑只是觉得这两篇视角奇特,写的很有意思。
本着鼓励新人的原则发表出来,完全没有看到世界级名著的兴奋感。
不过总算是被杂志刊登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看到,世界级名著的影响力开始慢慢扩散,直到震惊世界的那一天。
林子轩没有英文名字,所以他给《大西洋月刊》投稿的时候用的是名字的汉语拼音。
《大西洋月刊》的编辑没有改动,直接照抄,这成了林子轩的第一个笔名,外国人会觉得这个作者的名字很难读,感觉怪怪的。
英国伦敦,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林子轩在这里见到了他的好室友徐至摩。
徐至摩来到伦敦原本是想跟随哲学家罗素学习的,可罗素临时有事情,顾不上他,他只好在政治经济学院混日子。
正在他苦闷彷徨的时候,碰到了跟随父亲到欧洲游学的林徽茵,顿时陷入恋爱之中,开始了热切的追求。
林子轩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见到徐至摩的。
第五章 再见,康桥()
徐至摩对林子轩的到来并没有抱以多大的热情,他现在所有心思都放在了林徽茵的身上。
林子轩倒不是想要和徐至摩打好关系,作为穿越者,他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信心,主要是抱着观赏历史名人的心态,顺道游玩一番。
这个时代出国很不容易,光是坐船就要一个多月的时间,下一次出国还不知道是何年何月,所以四处旅游,采买点国外的土特产带回去当礼物很有必要。
徐至摩没有冷落这位前室友,他原本和林子轩的关系就不错。
国内在伦敦的留学生不少,徐至摩交游广阔,为林子轩接风,引荐了几位好友,其中自然少不了林徽茵。
此时林徽茵刚满16岁,正在上中学,亭亭玉立,清纯可人,绝对是校花级的美女。
在后世,林子轩和校花级的美女不可能有任何交集,此时他也不觉得会有什么共同语言。
不过世事难料,他们略微攀谈,竟然找到了话题。
“啊,你也在虹口爱国小学上过学?”
“是啊,你还记得李老师么?就是带着眼睛,凶巴巴的那位。”
不聊不知道,一聊才知道他们竟然是小学同学,林子轩比林徽茵高三个年级。
林徽茵在八岁的时候来到上海,进入上海虹口爱国小学读书,十二岁的时候迁居到了北平,进入培华女中读中学。
兴许是林徽茵在小学的时候容貌不怎么出众,林子轩对她一点印象都没有,毕竟他们不在一个年级。
要是早知道的话……
林子轩想了想,随即把这个念头打消。
有了这层关系,两人的距离迅速拉近,毕竟都姓林,一笔写不出两个林字。
林子轩的家族在上海有些名望,两人的交际圈子有重叠的地方,总有些共同认识的人和都感兴趣的事情。
通过交谈,往日的记忆逐渐涌现。
他开始审视自己的新身份,他不再是后世的那个宅男,而是成了上流社会的一员。
这个身份就是一张通行证,能够保证他可以和名门闺秀相谈甚欢。
林徽茵是春天来的欧洲,在欧洲有大半年的时间,对伦敦比较熟悉。
听到林子轩的游历计划,她自愿做导游,带着林子轩游览伦敦城。
两人亲切的交谈引起了徐至摩的关注,林子轩明显感觉到徐至摩眼神的变化,似乎这位室友把他当作潜在的情敌了。
要说林子轩这具身体也算有点小帅,富家子弟出身,谈吐风趣,具有极强的竞争力。
可林子轩还真没有这个意思,主要是他还不太适应。
太幼了,怎么下得了口!
他还是喜欢成熟一点的女人。
不过这个时代的社会风气就是如此,女人十六七岁就要嫁人,所以也较为早熟。
正如林徽茵,别看年纪小,可待人接物很有分寸,举止娴雅,有大家闺秀的风范。
接下来的两天,林徽茵履行承诺,带着林子轩在伦敦城闲逛。
徐至摩也跟在一旁,说是陪伴,更像是监督,在游玩的时候滔滔不绝的介绍着伦敦的名胜古迹,展现着自己渊博的学识。
像一只开屏的孔雀,甚至还提及林子轩以往在纽约玩乐的劣迹。
林子轩不好说什么,不过心里有些不舒服,这位室友有点小骄傲了。
也难怪,徐至摩家世不凡,在上学的时候就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还是文坛领袖梁企超的入门弟子,有骄傲的资本,此时还不太成熟,在心爱的女人面前展示自己可以理解。
可你不该拿我做比较啊!
林子轩决定压一压徐至摩的傲气,最好的办法就是当面打脸。
他提议到伦敦周边的剑桥郡游览,想进入剑桥大学看看。
剑桥又翻译做康桥,城内有一条剑河,河上有许多桥梁。
牛津大学被称为“大学中有城市”,剑桥大学则是“城市中有大学”,在剑桥城里有众多的剧院和美术馆,充满了浓重的文艺气息。
深秋时节,三人在城内边走边聊,徐至摩依旧在高谈阔论,林子轩则微笑不语。
这几天他也看出来了,林徽茵对徐至摩的才学的确很欣赏,或者说是迷恋,这其中或许有徐至摩对她殷勤备至的因素。
这女人很聪明,喜欢男人对她献殷勤,这或许是大多数女人都有的虚荣心。
在下午即将离开剑桥的时候,林子轩站在桥上,拿出自己早就准备好的钢笔和稿纸,看着天边的斜阳,一副故作深沉的模样。
然后,他开始书写。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没错,正是那首徐至摩后来写的《再别康桥》。
有什么用他自己的诗来打脸还过瘾的事情呢,这首诗可以说是徐至摩的代表作,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
不过从今日起就是林子轩的大作了,他还把标题改为了《再见,康桥》。
在他写诗的时候,林徽茵和徐至摩都在旁边看着,他们刚开始还不知道林子轩在做什么,看了一会才发现是在现场作诗。
林徽茵低声念着,诗歌优美的旋律在她脑海里回荡。
作为名门闺秀,她读书不少,见识不凡,觉得这真是一首极为优美的诗作。
徐至摩心中颇为不解,他和林子轩住在一栋公寓内两年时间,只知道林子轩好玩乐,却不知道林子轩还有作诗的爱好。
而且还是这么美妙的诗句,这不科学啊。
“多谢林小姐这几日相伴同游,这首诗偶感而作,就送给你留作纪念吧。”林子轩把稿子递给了林徽茵,淡然道。
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极为淡定,心里却早已乐开了花。
隐忍了几天,终于舒畅了。
林徽茵对这诗很是喜欢,文艺女青年嘛,就喜欢这种抒情的调子,还是特意送给她的,自然格外欢喜。
徐至摩则面色不豫,想着是不是夜里也写首诗送给林徽茵,可思来想去,却发现很难超越这首《再见,康桥》,不由得犯难起来。
林子轩打脸成功,收拾行李,离开伦敦,去往法国,继续游历。
一个月后,他从法国乘船返回国内。
第六章 未来的路()
林子轩站在甲板上,望着碧蓝的大海,心中没有涌现出万丈豪情,只是觉得无聊透顶。
这艘邮轮环境糟糕,食物糟糕,服务糟糕,在他眼中应该给三十二个差评。
可这已经是这个时代较好的远洋邮轮了。
没办法,既然来到了这个时代,就要适应这个时代的生活。
还好他住的是二等舱,有独立的舱房,不用和其他人挤在一起。
三等舱是统舱,人员混杂,环境更为恶劣。
住在头等舱的大多是有身份和地位的外国人,还有些国内的政府官员。
整艘邮轮阶层分明。
邮轮上有不少中国人,大多是在欧洲的留学生。
在这个年代,欧洲才是中国留学生的首选,欧洲的文艺复兴和工业革命让留学生心中向往,美国还没有成为超级大国,对留学生的吸引不大。
林子轩抱着好奇的心态和这些留学生交谈。
他们有些人抱负远大,忧国忧民,恨不得早日回国改变国家的现状。
有些人则想着回国找份好差事,过自己的小日子。
还有些人就是到欧洲四处玩乐,见识一下国外的娱乐生活。
不管怎么说,他们都获得了国外大学的文凭,成了海归一族。
民国成立后,取消了科举,兴办大学,注重教育,大学毕业后就有机会进入国家机关,成为公务员。
和后世一样,留学生要比国内毕业的大学生更受到重视,更容易得到好职位。
林子轩不用考虑生计问题,却也要为将来好好打算。
他首先要理清林家内部的情况。
林家是个大家族,在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