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马医生找出自己的水杯,打开蜂蜜盖盖,先闻一口,唔,真香甜啊。再舀一勺蜂蜜送进嘴里,唔,果然好吃!
他简直停不下来了,一勺接一勺,就这么开始吃起蜂蜜来。
甚至,他急切到,根本没想到要坐下来,而是就站在办公桌旁边,这么舀着蜂蜜吃。
突然,办公室的门推开,一个同事走了进来:“马医生——”
瞧他看见了什么!
医院里最精英最严肃最年轻的主任马振宇医生,居然站在办公室吃蜂蜜!
太惊悚了。蜂蜜这东西不都是女人爱吃的吗?他一个男人,怎么居然开始吃起蜂蜜来?
“呵呵。”大张尴尬的停下动作,问道:“找我有事?”
“上午的会议改期了,改到了下午2点。”
“好。”马振宇点点头,努力装作平时严肃的样子,只是,手里拿着的那根小勺彻底暴露了他。
同事好奇的问道:“你这是在吃蜂蜜?”
“朋友家自己采的,刚给我送过来,我尝尝味道。”
“怎么样?东西还行吧?现在外面的蜂蜜做假的多,自家采的放心。”同事偷笑着,看着马振宇的尴尬,好心的给他找了一个台阶下。
“挺好的,真正的蜂蜜。”马振宇给自己的杯子里舀了两勺,再加了点热水,跟杯子里的凉水一中和,就成了温热的蜂蜜水。
一股浓浓的甜香在房间里萦绕着。
同事突然抽抽鼻子,好香啊,他好像也有点饿了。
再看看马振宇,也不尴尬了,抱着蜂蜜水喝的开心。
这味道太诱人了,简直让人无法忍受。
同事咽了咽口水,凑过去问道:“你在喝蜂蜜水啊?”
“嗯。”大张喝水,随口敷衍他的某人。
“给我点尝尝。”同事跟他以前是同学,两人关系不错,所以直接就不客气的开口了。
没等马振宇拒绝,同事捞起旁边的勺子,给自己的拎着的水杯里也加了两勺蜂蜜。
嗯,晃一晃,喝一口,唔,太好喝了!这还是蜂蜜水吗?简直是精品啊!从来都没有喝过这么好喝的蜂蜜水,秒杀市面上所有的饮料!
大张心疼死了,他只不过是一时没注意,就少了两大勺蜂蜜……呜呜……好心疼,林思泉总共才送了那么一罐,被他吃了几口,又被人挖去了两大勺,现在只剩下一半了!
他眼明手快,飞快的捞起蜂蜜罐,盖好盖子,抱住不撒手了。
剩下的统统是他的!一定要藏好。
同事喝完蜂蜜水,涎着脸凑了过来:“振宇,再来点?”
马振宇用力摇头拒绝,休想!
“再来一点,就一勺!”
“不行!”
“是不是兄弟啊?别那么小气!”
“头可断,兄弟可以不要,蜂蜜不可丢!”大张说的义正言辞。
同志们,有没有觉得上面那句话很耳熟!当然耳熟啊,大张也说过一句一模一样的!
只能说,吃货的朋友也是吃货,物以类聚,不是吗?
好不容易打发走了同事,马振宇医生飞快的锁好办公室门,把蜂蜜咔擦了两张,藏到了柜子的最深处,然后,钥匙随身带着,ok,剩下的蜂蜜万无一失了。
他开始翻起桌上的箱子来,看看除了蜂蜜,还有什么其他好东西。
都是一些蔬菜,应该也是好东西。见证了蜂蜜的品质,他彻底信了大张的话,林家的东西,每一样都是好的。
他平时自己住,也不下厨,这些蔬菜都是好东西不能浪费了啊,今晚干脆早点回去,把东西送回父母家,也让两人老人尝尝。
当然了,顺便蹭饭,他一定要尝尝这些蔬菜到底是什么味道,不然,不甘心啊!
马振宇收拾好东西,掏出手机,把刚刚拍的蜂蜜照片微信发给了大张。
“真是好东西,美味无比。”
马上,大张的回复就来了:“啊啊啊啊啊,是我最爱的蜂蜜!兄弟,让给我吧!”
哈哈哈,就知道是这样,先逗他玩玩。马振宇也坏心思了,故意拿出来眼馋大张。
这种人太坏啦!
林思泉开着车,找了个快递公司,可以发空运的,把给范祁准备的5箱东西搬过去,发了最快的空运。
明天他大概就能收到货了吧?办完这件事,总算是安心了。
然后,她就没心没肺的把这件事抛到了脑后,开车冲向商场,大采购!开始!
床、冰箱、洗衣机、彩电、茶几、电视柜……一样一样的,她照着清单采购,整整一天,她都耗在商场里。
都说,女人是热衷于购物的,当然是对的!她中午饭都不想吃,就想买买买!
幸好提前准备了清单,不然,她真怕今天把自己的卡刷空了……
最后,足足选了一大卡车的东西,好在,商场可以送货到家,她这才结束了一天的采购,可以回家了。
当然了,先要取个钱,今天房子完工,工人们也是最后一天,老赵还等着跟她结账呢。
林思泉愉快的开车回家,商场的送货车跟在她后面,取出来的钱随手扔到了空间了,唔,真不错。
不过,今天这光买东西,就花了快10万……钱这个小东西真是不经花啊,还是得努力赚钱!
两辆车开进村子里时,正是傍晚,村口老槐树下坐了不少人,看见满满的一车东西,全村都沸腾了。
林思泉从省城拉了一车家具家电回来了!真阔气!
好在,现在路修好了,车子可以直接开到家门口,大卡车停在院子门口,林健身和刘春燕听到动静已经出来了。
“思泉回来了?怎么买了这么多东西!”老两口都惊到了。
“妈,都是必需品,家里用的着的。”
(先发,后面还会补一点。)
71、媳妇()
林思泉昨晚睡的早,没有发现有新短信。
等她早上睡醒,迷迷糊糊的摸出来手机一看,上面的短信都吓到她了。
短信是范祁发来的:睡了吗?做个好梦。
这个画风有点不对啊!她琢磨着,范祁这是什么意思?老是发一些奇奇怪怪的短信。
在林思泉的印象中,范祁是个特别冷淡的人,跟他在那一夜之前,她几乎没有在他脸上发现过任何其他的表情,不论是他帮她解围的时候,还是她以为自己受了重伤要残废他看笑话的时候,他的脸上表情都是淡淡的……他就应该是这个高冷范的人!
可是现在,高冷男神肿么了……
发一些火星文字,还要祝她好梦,简直吓尿了好不好?
他该不会是被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附体了吧?要不就是他昨晚喝多了人不清醒,再要么就是他发错了人。
只有这几个解释。
林思泉有些头疼了,她就应该跟他保持距离的,还联系什么啊。
唉,怎么想都好尴尬。
真心尴尬,两个滚过床单的陌生男女,想要回到从前什么都没发生时候一样,真的太勉强了。
林思泉叹口气,也不好不理他,只能随便回复了一条:谢谢关心,昨晚睡的很好。
她发完刚要扔开手机,短信马上就回复过来了:早上好。
“早。”她囧了。
看看时间,才早上7点钟,她醒了是因为这段时间早睡早起的生物钟习惯了,他起那么早干吗!还秒回短信!他昨晚该不会是拿着手机睡觉的吧!
“起床了吗?今天忙不忙?”
“忙。”
“注意身体,有忙不过来的,给我打电话,我找人帮忙。”
高冷总裁的关心也是这样神奇的……林思泉简直无语了,这两人一个在兴城一个在京城,她真有事找他,他怎么帮忙?飞过来帮她种地吗?想想也不可能。
再说了,他那娇弱的身板,种地应该还不如她吧?
她只能无语的回了个“谢谢”,然后就丢开手机不理他了。
起床!又是要奋斗的一天!
昨晚新家具拉回来了,今天还有一些送货的,所以今天的主要任务就是把家里收拾好!
马上就可以住新房子了,开心。
林思泉笑眯眯的起床,洗漱完毕后就去厨房看看妈妈煮了什么好吃的。
要说回来的最大收获,就是她爱上了吃饭。
以前在京城,工作忙就经常凑合了,要么是外面吃,油腻的不行,要么是不吃了,随便啃点水果零食就是一餐,只有周末有空的时候,才能在家煮点自己爱吃的菜,好好犒劳下一周的辛苦。只是,这样的机会也不常有。
可是,回到家后,可能是家里自己种的食材太好了,也可能是妈妈的手艺太棒了,每一种菜都炒的好好吃啊,她现在每顿都要吃两碗饭,这在以前简直是难以想象……
好在,家里干农活跑上跑下的运动量也大,所以她吃这么多倒是没胖起来。要是真的吃的圆滚滚,她估计也吃不下了。
吃货的胃口,不胖的身材,简直是梦想中的最高待遇好不好?林思泉仗着这点,再也不肯亏待自己的嘴了。
今天早上,刘春燕炒了一大锅豆粑,香味扑鼻。
豆粑也是家乡的一种小吃,原材料以大米为主、豆类为附,先把各种原料浸泡,磨成桨,再在烧热的锅里滩成薄饼,趁热卷起来。这种烫好的豆粑趁着新鲜,炒着吃最香。而把卷起来的豆粑切成丝,晒干,就变成了干豆粑,易于储存。煮上一大锅,放点猪油,再放点青菜,就是一道热腾腾的早餐或者晚餐。家乡的人们,最喜欢吃豆粑了,每年秋冬,家家户户打豆粑,几家约在一起,热热闹闹的。
昨天村里有人打豆粑,送了林家十几条卷好的新鲜豆粑,今天一早,刘春燕就切了腊肉和蒜苗,炒了一大锅,香喷喷的。
林思泉胃口大开,又吃了两碗!
简直太好吃了!这么多年,她想念家乡的豆粑,外面却买不到,也没有人会做。
隔了十年再吃到,还是记忆中的味道,简直让人感动的想哭。
林思泉觉得自己以前一定是个傻子,为啥要跟着渣男跑那么远,家都不要了,错过了跟家人相处的美好时光,也错过了这么多美食。
不过,马上,林思泉转念就想到了,豆粑这么好吃,在城里也见不到,如果村里开始打豆粑,卖豆粑,应该也是一条路吧?
要知道,打豆粑要很多人配合,热热闹闹的,城里人应该也喜欢这样的热闹。
嗯,又想到了一个赚钱的点子,她简直太厉害了。
晚上记得跟长聚爷说说,把打豆粑这个项目在村里开展起来。
林家的早餐是四个人一起吃的,除了林家三口,还有一个蒋婷婷。这姑娘话不多,还十分有眼力劲,什么活都抢着干,林思泉还是有点想法,这么一个大姑娘,老待在她家也不是个办法,她到底是个什么意思?
林思泉今天也不忙,干脆趁着姑娘出去洗衣服的功夫,拉着刘春燕详细问问,到底怎么回事。
刘春燕很喜欢蒋婷婷,那天晚上,思远的腿受伤,乱糟糟的送到医院,这姑娘也跟着一起检查了,她什么事都没有。不过思远是个好心的,转院的时候,还特地拉着这个姑娘说了,让她不要轻生,好好活着。
等到一群人乱糟糟的从镇上医院回到村里,这姑娘也跟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