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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精明的时候不精明,不该精明的时候瞎精明。也或许,是这件事刺激到了陈思的神经,激发了被隐藏起来的潜质。我说,也不要先入为主,更不要轻易怀疑自己的同事,事情到底怎么样还不一定呢。
陈思居然同意了我的观点,“我会调查清楚。”
我笑了笑,当着陈思的面毫无羞耻地抱住玲珑,“别的我不关心,反正,我们家玲珑不用跟着你去冒险了。”
陈思叹了口气,“你这种人,真是没办法。”
“诶!”我冲着他嚷嚷,“之前你还欠我一顿饭呢,从昨天到现在你一直跟我大呼小叫的,是不是还得再加一顿?”
陈思咬牙切齿,看那架势恨不得胖揍我一顿,“你是来报仇的吧,行,哥们不差钱,县里最好的饭店随便你挑!”
“到时候再把你家那口子叫上。”
玲珑也兴奋起来,“还有我师父。”
陈思无奈摇头,“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晚上吧。”
其乐融融。
我们就像是一个大家庭里的兄弟姐妹,所以我很珍惜现在这样的一份感情,越是这样就越不愿看到它走向破灭与衰亡。人活着不是为了钱,就是为了名,活着是为了权,但我活着为的就是这口人气。
没有人,有钱有权,又有什么意义。你有名气,却孤独于世,不过是副昂贵的皮囊。
自私的人才为自己活,到最后却发现,错过了着世界最美妙的东西。所以我从不后悔,并且认为自己所做一切都是值得。虽然厄运的警报并没有完全解除,但至少我们迎来的这难能可贵的短暂平静。
夜里。
陈思在县里最奢华的一家饭店里订了一桌,十八道菜,价格不菲。
他家里有钱,只是做事低调,不招摇,所有没人知道他的背景。一顿饭花上几千块,对他来说真的算不上什么。但对于我们这种没有背景,没有经济基础的工薪族而言,这就相当于是皇帝的待遇。
能嫁给这样一个人,阮红也很知足吧?
饭桌上,小冷透露出一股高雅范,举止十分文静。再看看玲珑,再别人还没动筷的时候,就吃得满嘴流油,嘴巴都填不下了,还使劲往里面赛,看得阮红目瞪口呆,小冷也忍不住抿嘴笑着。
“太好吃了,我太饿了。你们别光看着,快吃啊。”
大家无动于衷,全神贯注地看着玲珑,弄得玲珑很不好意思,就说,你们别这么看着我吧,我真是饿了。
于是。
他们就又将目光汇聚在我身上,小冷的眼神尤其敏锐,“瞧瞧你把玲珑俄的,在家是不是连饭都吃不饱啊?”
冤枉,真是冤枉。
哪天做饭不是三菜一汤,而且顿顿有肉,因为这样她还老埋怨我,说她胖都是我的错。可这个吃货是七秒记忆,自己信誓旦旦说要减肥,到了饭桌上全都给忘了,照这样下去新买的衣服怕是又穿不进去了。
玲珑犟嘴,“还不是因为你做的不好吃。”
“真好意思说?”
“这么多好吃的都塞不住你的嘴吗?赶紧吃吧,快点,不然一会就没了。”
说着玲珑很自私地把好东西都夹给了我,弄得我很是不自在,只能尴尬地冲着他们笑。但大家根本就没当回事,反而觉得这样的玲珑很真实,很可爱,一直微笑着,也很羡慕我么俩的小日子。
酒足饭饱。
玲珑心满意足地靠在凳子上,抚慰着微微隆起的小肚子。
坐在她边上的小冷接了一个电话,走到窗口喂了两声后,便抓起搭在椅子上的衣服,雷厉风行起来。听她说完,陈思也紧皱着眉头,阮红也跟着站了起来,只有玲珑还保持着一副不知所以然的回味模样。
小冷丢了句,“你带玲珑回去吧。”
玲珑这才反应过来,望着她这位英姿飒爽的师父,“老姐,咋的了。”
“出案子了。”
听到案子这两个字,玲珑就跟打了肾上腺素一样,所有的慵懒感顷刻间消失,腾地一下从椅子拔了起来。小冷用手臂挡住她,一字一顿地说,回家好好休息,别去给我添乱。玲珑捂着自己温热的小脸,说她就喝了一点点而已,不碍事。
我指着地上小有十瓶啤酒,这也叫一点点?
玲珑一脸嫌弃,“多吗?”
我望着她就跟怀了孕一样,隆起的小肚子啧啧称奇,这那还是肚子,明摆着是个无底洞。
不过。
玲珑的酒量我是见识过的,可能基因里就带着解酒的功能,所以这点酒水对她来说真的不算什么。虽然理论上是这样,但,公安局有明文规定,不干涉在职人员的私生活,但饮用酒精以及带有酒精的饮料以后,就不可以参与到工作中。言外之意,不管你醉没醉,只要喝了就不行。
所以,最后的结局也只能是把玲珑带回家。
回到家后,被酒精效应控制住的玲珑开始耍酒疯,把床当成了跳跳床,把枕头当成了旋转木马,还把我当成舞池中央的金属管搔首弄姿,跳起令人血脉喷张的舞蹈,一时之间我竟也忘乎所以,跟她一起疯了起来。
不一会,她从枕头下面拿出一个精致的礼盒,娇笑着说是谢小白送给她的,以前还从来没穿过这种东西,要不趁着今天试试?
闻言,我大呼惊喜,就跟打了兴奋剂一样,精力充沛,恨不能一泻千里
1,复职()
深夜。
我和玲珑已经睡去时,电话响了。
是陈思,他说,局里临时决定撤销对我的停止处分,即刻官复原职。起初,我不是很理解他们的做法,后来我才明白他们这是上屋抽梯,兔死狗烹,白话讲就是需要你的时候就让你鞠躬尽瘁,用不着你的时候就把你晾在一边。
小冷他们遇到了棘手的案子,人手不够,所以向局里做了请求。
在酒精的作用下,玲珑沉沉地睡着。
我不忍心吵醒她,便留了一张纸条,披上一件外套后离开了家。
案子发生在县内一栋十三层的大厦里。这栋大厦有几十年的历史,建筑时期是七十年代,据说是三区三县第一栋高层建筑,很有名气,住在这里的人不是官员就是富商,现今却成了低保户的盘踞之地。
一家老式的破旧电梯,跟这栋大厦一样古老。
拉开锈迹斑斑的推拉铁门,走进同时可容纳九人的宽敞电梯内,随处可看到小广告和情色海报。一盏忽暗忽明的电梯灯悬在头顶,灯罩内部成了数十只蚊虫的坟场,不知从哪里流出来的水,沿着边缘一滴一滴在额前滑落。
我一直仰着头,直到电梯缓慢升起。
低下头,当即被吓了一跳。不知什么时候我身边多了一个人。这个人很滑稽,闷热的天,他竟然穿着一身厚重防风服,还带着一款十分老旧的黑色摩托车头盔,密不透风的就不像一个真人。
这栋大厦就像是一副密不透风的棺材,我已经被闷得汗流浃背,所以看到他这样极不舒服。
但
当我看到他皮手套下攥着的一把刀时,瞬间就凉快了。
蠕动的喉结传达出我的惊恐情绪,毕竟是在一个眯缝且狭窄的环境里,万一发生什么状况想逃都难。虽然我是一名警察,但不过只是个技术警,不像一线刑警那样有经验,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我和普通人的反应是一样的。
我向后倒退了两步,紧贴着边缘,一边警惕地注视着他的背影,一边尝试拨打陈思的号码。
可电梯里没有信号,所以电话一直没有拨通。
我深吸了口,缓解自己紧张情绪,事情未必就有我想得那么糟,或许,有些人就喜欢这样打扮自己。至此,我轻轻抬起手,向他的后肩移动着。我想,应该跟他打一声招呼,好了解这个人的意图。
“朋友你好?”
他笔直地站在那里,无动于衷。但几秒钟后,竟缓慢地转过身,锋利向我调转过来,以及藏匿在头盔里的那张神秘面孔。我就像是被淋了一桶冰水,从脑尖凉到了脚后跟,人紧贴着电梯壁面,不敢眨眼,不敢动弹,两条颈韧带如同被绷紧的皮筋,牙齿也不由自主地用力咬合着。
我瞄了一眼电梯指示灯后,问他,“朋友,你这是?”
“嘘!”
他比划了一下手指后,把视线转到我旁边,就好像在跟什么人说话似的,“哼,藏了这么长时间,原来你一直在这里。”
我歇着眼扫去,心头大骇,惊声问他在跟谁讲话?
是的。
整个电梯里面就只有我们两个,他却很认真地在跟第三个人讲话,令人毛骨悚然。
“嘘!”
他又竖起手指,“我现在要杀了他,替我保守秘密。”
说完他挥舞起手臂,冲着我旁边的位置一顿乱挥,吓得我一下跳得老远。我庆幸那些动作没有落在我身上,不然,我就一定会和灯罩内的这些可怜虫一样,死在这个肮脏,腥臭的电梯里面。
在恐惧的驱使下我使劲地按着电梯开关,祈求着电梯门能快点打开。
终于,电梯停下了。
在电梯门打开的一刹那,我不假思索地向外迈去,却被冲进电梯的这三四个人撞了回来。他们将那个人按倒在地上,又五花大绑地弄了出去。其中一个女人一脸歉意,频频鞠躬向我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弟脑子有点问题,希望没有把你吓到。”
何止是吓到,就差点没被丢魂。
“你们可得好好看着点,万一闹出人命怎么办?”
“一定一定”
简短的两句交谈后,电梯门又合上了。
惶恐之后我心有余悸地扫了一眼周围,直到确定只有我自己时才放下心来。双眼死死地盯着电梯显示屏,直到七层的时候人才挪了一下地方,十几秒后大步从电梯里面走了出来。
“强子,这里!”
我向声音方向望去,陈思就站在不远处。
想都不想,就一路快步过去。到了他跟前后,多少是有了些安全感。
“怎么的这是,一脸的汗?”
“这里太闷了,不太适应。”但想了想,我还是决定告诉陈思,“其实,刚才在电梯里遇见一个疯子,手里还拿着刀,你最好联系下这片的派出所,加强加强管理,这要是跑出去你可就有得忙了。”
“哦,感情你这是被吓得啊。”
“听没听见?”
他双手叩实,“难得韩法医还有这份心,我记上了,回头一定原封不动地把您的口谕吩咐下去。”
“你也挺难得还这么贫,不着急了?”
陈思指着屋里,说,“里面这位才急呢,就等你救场了。”
闻言,我一乐,“冷大法医什么时候也需要我救场了?你倒是说说,里面什么情况?”
他压低声音,“保证你没见过。”
看他神神秘秘的样子我又是一乐,大小我也做过几百台解剖,还有什么是我没见过的?
“进去看看不就知道了么?”
我漫不经心地回了句,“我倒是要看看,是个什么东西,能让你陈副队长这么大惊小怪。”
说完,我走进现场。
这是一间四十平米大小的老房子,一盏昏黄的灯并不足以改变黑暗的现状,所以这个地方看起来昏昏沉沉,什么东西都是模模糊糊,包括一张老旧木桌和一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