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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的包怎么会在老师身上?”
她脸上满是悔意,“我后来才知道她只是碰巧捡到”
16,细节()
砰!
审讯室的门被一脚蹬开,萧风就像是个索命小鬼似的跳进来吓人一跳。
他冷冰冰问,“谁给你的胆量私自提审犯人?”
我面不改色地纠正他,“她不是犯人,只是做了错事。”
就因为我反驳了他,故而对我动了粗,将我从审讯室里推出去,“信不信我告你妨碍公务!滥用职权!”
“你以为全世界就你一个人在办案?在你哪儿她是个嫌疑人,但在我这儿她是我的证人,在必要的情况下我有保留提审的权利,倒是你妨碍我的工作,恐吓下属,我是不是也可以去检察院投诉你啊?”
萧风脸色一下铁青,“因主观行为导致受害人重伤及身亡的,应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她怎么不是犯人?”
“过失致人死亡的界限在于是否可预见结果,如果在行为中没能预见而导致受害人死亡的,是意外事件而非刑事责任。”
萧风冷着脸,“嫌疑人有强烈主观意识,扮鬼吓人时就应预料到可能造成受害人身心伤害,因此而产生了严重的后果,就是过失杀人!”
我几乎吼出来,“她的目的是吓人,不是杀人!”
萧风终于被我激怒,抓着我的领口,“身为司法人员,明知有罪却故意包庇,故意违背事实,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
“是谁颠倒是非,不分黑白?你有何证据?就因为她扮鬼就把罪名都扣在她头上?”
萧风警告,“你没资格对我指手画脚!”
陈思恰逢时机地从外面赶回来,看到萧风对我动粗便火冒三丈,“萧队,你别太过分!”
萧风自知处于劣势,便选择退让,转身走出审讯室。
整理了一下衣物,缓慢坐下,平复情绪。陈思守在我旁边,给我鼓励。我淡然一笑,不过是个小插曲,何必在意。再说他也不见得比我好过,冷若冰霜的一个人被我气得暴跳如雷,回去不砸点东西都难以平复心里的愤。
“越是冷漠的人就越是让人猜不透。”
我岔开话题,“你那边什么结果?”
“哦!”陈思说,“人我联系上了,也做了一个笔录。”
我接过陈思手里的文件夹,看后便豁然开朗。那几个女生真的拿走了女人的财物,包括一款名贵的皮包和里面大量的现金,以及一部高档手机,还在隔天夜里进行“分赃”,之后就惹上了“不干净”的东西,因为害怕就将皮包丢了回去。
我望着陈思,“丢了以后又被学校里的英语老师捡走了,是满月亲口告诉我的,所以高坠不是一起意外事故,是他杀。”
陈思拄着腮帮子,沉思,“凶手的目的不是人,是物。”
“满月肯定没有杀过人,那么凶手另有其人,从线索来看马春可能很大。”
“当晚满月扮鬼吓唬英语老师,致使她逃到四楼天台上躲避,期间偶遇凶手,从楼上被推下去。”
我首肯,但又摇头,“不是偶遇,是被跟踪!”
“哦?”
我继续说,“马春和满月的目标一致,所以只要跟着满月就能找到想要找的人,所以每一次满月出现都会有命案发生,马春呢,在杀人的手法上做了改变,就好像真的是厉鬼索命!”
“我现在就带人过去,就算掘地三尺也要把马春挖出来!”
我一把就抓住了陈思,叫他不要冲动。从现在的情况来看,主动出击只能是打草惊蛇。就算抓到凶手我们也只能证明他杀死小卖铺的老板,并没有证据证明他和三中的杀人案有关。所以越是这个时候就越应该沉得住气,等着马春上钩!”
“说详细点!”
“他的目的是灭口,毁掉罪证,从这点来看他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败露了,如果明目张胆但地通缉马春,找不找得到罪证就没了意义了,他一定会逃,你再想抓他就没那么容易了。最重要的是,我们手上没有他后续犯罪的证据,万一石沉大海,案子也就悬了。”
陈思突然否定我,“我觉得他不会再出现了!”
“为什么?”
“现在都以为满月是凶手,真凶在这个节骨眼上杀人,不等于告诉别人凶手另有其人嘛!”
我恍然大悟,暗叹陈思好脑瓜。
“可他不会就此放弃了吧?”
陈思又一语惊人,“或许,他已经找到了想要的东西。”
我吃惊,“你是说他找到罪证了?”
“至少咱们不能肯定他没有找到。”陈思分析,“如果他找到了,咱们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只是在原地绕圈子!”
我一下犯了难,没了主见。
过了一会陈思下决定,“不考虑了,先把人抓回来,到时候再说别的!”
我默默点头。
第二天,陈思就以谋杀罪名对犯罪嫌疑人马春进行通缉,搜捕,因为案情不明,线索不足,对后续的罪名以及罪行有所保留,从未提及两起案件之间的联系。
抓捕工作艰难进行着,县城高速路口,各交通要道以及客运中心严密布控,一连好几天都没有任何消息。陈思猜测,人会不会已经逃往外省?如果已经逃了,那就得成立抓捕组,联系外省联合抓捕。可如果人还在县里,会藏在哪呢?
或许,他就没逃。
天洒下霏霏细雨,就在这个冰冷雨夜里,我和陈思各穿一件黑色雨披,看着闪过彼此瞳孔的红蓝警灯,默默地交谈着。
“没逃?”
我把话题引得有点远,“还记不记得小时候玩捉迷藏?那时候经常是我抓,他们藏。可总有一个小女生,不管如何我总是找不到她。后来有一次我问她,为什么每次都找不到你,你到底藏在哪了?她居然和我说自己从来没有动过地方,就地藏在我身后的木桶里。”
“最危险地方也是最安全的,你倒是点醒了我!”
我吸了一口微凉的空气,露出回忆时若隐若现的笑容,“每一次玩我都没有找到她,所以呢,她每一次都藏在那个地方,因为她觉得那里是最安全的。”
陈思幡然醒悟,“学校!”
是的。
想要便于自己找到罪证,悄无声息地杀人,就必须隐藏进学校。案子发生到现在的几周时间里,我们也没能察觉到任何的异样,所以他也和那个小女孩一样,在一个地方一藏就是很久。
“可真狡猾!”
陈思当机立断,带上一些兄弟便衣着装,赶往了学校。
当时已经到了九点,学校也过了自习时间。我们三俩一组分成三队,对学校内所有的区域进行摸排。陈思负责搜索教学楼,另外一组去了宿舍,而我来到操场南面的餐厅和活动教室。
经过三个小时的搜索,毫无收获。
午夜时分,精疲力尽地陈思和我在餐厅里汇合,因为工作没有进展而产生质疑,会不会是我们判断失误,人根本不在这里?
“你之前不还是信誓旦旦说要掘地三尺嘛,怎么这么快就认怂了?”
“我是不想浪费时间。”
“全城搜捕难道就不是在浪费时间吗?你也不能肯定他有没有逃出去,但还是得拼命地投入人力物力。哪怕是失败,也不能放过任何细节。起码得确定人是不是真的不在这里,这样就不算是没有收获,至少我们可以更清楚凶手的动向。”
“陈队!”
不远处的两位同志低叫了一声,像是有了什么发现似的。我和陈思大步跑了过去,杂乱的脚步声在雨气氤氲的走廊里回荡着。回归安静后,我们双双停在了廊道的转角处,目光顺着那两个警察手指的方向望去,黑暗中竟看到了一只白底青花高跟鞋
17,无证之罪()
奇怪!
随后而来的几位警察老哥也惊奇不已,这东西一直存放在物证室中,怎么会莫名其妙地出现在这里?
物证室,相当于少林寺的藏宝阁。虽然藏的不是什么宝贝,但都是指正犯罪,侦破案件的有力物证。所以有严格的明文规定,不管是谁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都不允许私自进入物证室,更别提从里面把物证带出来。就算有人做了这样的事,也没有理由放在这里。
可它就堂而皇之地出现在我们眼前,应作何解释?难不成是自己长腿跑了出来?
我们一群人谨小慎微地走到跟前,但引起我们注意的并不是这只高跟鞋,而是高跟鞋正对着的一扇门。门内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就好像有什么人在里面翻箱倒柜!陈思瞄了一眼门锁和门牌,若隐若现地明白了什么,便一脚将门踹开!
我们一拥而进,不远处角落中的一个黑影身子一怔,在黑暗中和我们对视!
陈思试探着唤了一声,马春?
那人影身子一怔,撒腿就跑。陈思二话不说,紧追而去。我和其他同事也像是一群饥狼,没命地朝着“猎物”奔去。最后在光秃秃的操场上,将这个黑影按倒在地。
这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面黄肌瘦,骨瘦如柴,似乎是因为长期没有洗过澡,浑身散发着一股恶臭的气味。
“跑什么!?”
面对陈思的回答他无比紧张,为了掩盖自己的真实身份,他撒谎说是学校食堂的工作人员,晚上起来上厕所。
“嘴里是什么?吐出来!”
他张开没有血色的白唇,惊恐万分地将嘴里的东西吐了出来。
是馒头,很大一块。
“上厕所吃馒头?”
他眼珠不知所措地乱转着,被吓得不轻,“我太饿了。”
这句话他一定没有说谎,蜡黄的面色,消瘦的轮廓,说明他长期摄入不足,换句话讲就是很久没有吃过东西了。
陈思大声问,“饿了很久了吧?”
他怕暴露自己便不敢说实话,继续撒谎,“中午吃过。”
陈思问我,“我记得有一种病就会经常饿,是什么来着?”
“甲亢。”
陈思又问那人,“哦哦哦,你一定有甲亢病吧?”
他连忙点头,“对对对,我有病。”
“还演?马春!”陈思一声大喝。
他吓得差点哭出来,拼命摆手说自己不是马春,也不知道马春是谁。
“那你说说,你们领导叫什么?你们食堂里有几个厨师?”
为求生路他胡编乱造起来,“姓马,好像是张,我想想应该姓孙,我跟我们领导不熟,我真不太清楚。我们食堂里有几个厨师,好像是三四个,两三个也有可能,再不一个?”
陈思怒了,“是我问你,不是你问我!马春!你还跟我打马虎眼吗?”
我拦了陈思一下,走上前,开了口,“你不知道马春是谁没关系,我知道,我告诉你。经调查,马春在城乡结合部杀了一名中年男子,杀人行为被一位驾驶荣威轿车的女司机目击到并拍摄成视频,为了不让自己的罪行暴露马春尾随追赶,就此引发了一起交通事故。女人在事故中丧生,马春心安理得地回到凶案现场,先藏尸,后抛尸,期间多次往返与第三中学与城乡结合部两地。后来他干脆藏在学校里,为了不让自己的罪证落到警方手里,不惜杀害两名高中女生,一名老师和一名科级干部!”
这赤裸裸的罪行让他无比慌张,一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