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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炅今日也是身着华服,手中拿着台词卡,神采奕奕的。
今日的终极之战,节目组特意将贺炅邀请了过来。毕竟今晚的阵容过于庞大,仅仅一个主持人显得过于单薄了。
而且华少独自一人,杨文康也是有些不放心。虽然华少一直从未出错,但他没有主持这种世界级盛典的经验,所以便将贺炅请了过来。
贺炅和华少是老相识了,贺炅对于华少而言,算得上亦师亦友的存在,属于华少的前辈。
“哈哈,不用紧张,越是这种情况,越要放松,否则出错的几率更大。”贺炅笑呵呵的说道。
“我知道,但我控制不住我自己啊。”华少苦笑着说道。
贺炅闻言,将华少的台词卡拿了过来,示意华少坐下。
“闭上眼睛,放空自己,什么也不想,自然而然就放松下来了。以你的专业程度,你的准备工作已经非常充足了,无需再做准备了。”贺炅轻声说道。
华少坐在椅子上,起初还有些忐忑,但逐渐气息平稳了下来,眉宇间的凝聚也放松了下来。
贺炅见华少进入状态,他也坐在椅子上,与华少一起放空自己。
……
时间缓缓流逝,很快便到了十点。
十点整,准时准秒,所有灯光点亮,贺炅和华少两人从舞台后方走出,精神饱满,神采奕奕。
“各位观众,欢迎收看由梅特赛斯奔驰代言的《蒙面歌王》,今夜是蒙面歌王的最后一期,也就是所有人瞩目的……终极之战!”
开场语依旧是由华少开场,语速极快,一如往期风格。
“没错,今夜八位选手,将决出第一季最终的蒙面歌王,而他们也都会在今夜,揭开他们神秘的面具!”
贺炅的语速不是很快,但显得很是轻松,风格依旧稳健。
“接下来由我介绍一下终极之战的赛制,赛制如下……”
华少和贺炅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将赛制介绍了一下。
赛制很简单,和往日没有什么太大的差别。
依旧是两轮,第一轮八名歌手分别竞演,一轮之后,开始票选。
不过此次的票选和往日的不同,除了原本的专业评审分数还有现场观众分数外,还加入了场外观众投票的机制。
场外观众投票数占总票数的百分之五,现场观众票数占百分之四十五,专业评审票数占百分之五十。
虽然场外观众投票数仅占百分之五,但奈何场外观众人数庞大,实际的票数并不低。
第一轮决出前三名,进入第二轮。
三名歌手第二轮再次竞演,然后决出本季的最终冠军。
一切都在顺利的进行着,现场前方皆是直播器材,将现场的场景,转向世界的千家万户。
……
美帝,华盛顿。
华盛顿的时差,相比于华夏,相差十二个小时。
华夏时间的晚上十点,而华盛顿便是早上十点。
市中心的高档住宅区,这里寸土寸金,能在这里拥有一处近二百平方米的房产,绝对是大富大贵之人。
弗里曼是一名大三的学生,每天的功课很多,堪比国内的高三。
弗里曼平时非常努力,对于时间向来都是极其珍惜的。
但如今却是与往常截然相反,竟然坐在电视机前看起了电视。
在弗里曼的身前,摆放着一沓子书本,在无聊的时候,弗里曼便会做功课。
外面阳光明媚,弗里曼看了看窗外,往常这时候,他应该在华盛顿大学的图书馆。
他喜欢看书,但相比看书,他更喜欢音乐。
《蒙面歌王》这档节目在三个月前走进了他的心里,无数高品质的音乐,彻底将他征服……
第1134章:《阿刁》()
“弗里曼?你这时候不是应该去上课吗?怎么还在家中?”
一道声音从弗里曼身后传来,不过弗里曼正沉浸音乐声中不能自拔,恍若未闻。
韦尔斯看到弗里曼的状态,眉头微蹩,将手中捧着的书放在一边,缓步走到弗里曼的身后,静静地看着等着电视上的音乐放完。
看的如痴如醉的弗里曼浑然未觉父亲的到来,完全沉浸在了电吉他小丑的歌声中。
电吉他小丑,是第一名出场的,依旧是一把如火般的电吉他,劲爆的摇滚音,轻而易举的嗨翻了全场。
动感的节奏,劲爆的舞姿,令全场的观众都站了起来。
即便是韦尔斯,听着耳边的歌声,也不禁随着音乐声轻微的摇摆了起来。
这对于韦尔斯来讲,确实是有些惊异。
他向来喜欢轻音乐,对这种摇滚乐基本上没有什么好感,但这个歌手的演唱,却令韦尔斯也逐渐嗨了起来。
一曲唱毕,弗里曼站了起来,蹦蹦跳跳很是开心。
只不过,转身的时候,看到站在自己身后的父亲,弗里曼的动作突然卡住了。
缓缓地放下手,弗里曼有些尴尬的挠了挠头,干笑两声:“爸爸,你竟然在家啊?我还以为你出去了呢……”
韦尔斯眉头微蹩,应道:“我一直在家写文案,本想出来弄点咖啡,结果却看到了你。”
说完,韦尔斯继续问道:“你这个时间不是应该在上课吗?今天怎么没去上学?”
虽然弗里曼没有去上学,但韦尔斯依旧很平静,这要是华夏的父母,估计早就骂上了。
弗里曼脸上微微有些窘迫,支支吾吾道:“今天中午是《蒙面歌王》终极之战的直播,我不想错过。”
弗里曼没有给自己找借口,直接实话实说,原原本本的将原因解释了一遍。
韦尔斯闻言,眉头微挑,看了一眼电视,颇有些好奇的问道:“《蒙面歌王》?就是这段时间炒的特别火的《蒙面歌王》吗?”
弗里曼点了点头,见到父亲这个模样,弗里曼脸上微微有些古怪之色。
“既然如此……”韦尔斯拖着长音,突然道:“那你就看吧,我陪你看,我对这个节目也很好奇。”
弗里曼一愕,随即脸上满是笑容,重重的点了点头。
韦尔斯是觉得自己有一段时间没有和儿子单独相处了,想要陪陪儿子。结果这么一看,他自己很快就被曼妙的音乐吸引住了。
……
全世界不知道有多少人正在观看着终极之战的直播,数量之多,简直难以计算。
所有的目光最终都汇聚到了一点,那便是香港的时代演播中心。
节目过去了三十多分钟,已经陆续演唱了六位歌手。
每一位都是风格各异,而且出手就是杀手锏,唱功极其精湛!
第七位上场的便是热度极高的自由女神,原本的黑色长裙被对方换下,取而代之的是米色短裙。
修长笔直的腿露出,气质一如既往地淡雅大方。
歌曲同样是原创新曲,一曲英文情歌,令无数人潸然泪下,感人至深。
一曲唱毕,自由女神在全场的掌声中,款款的离开了舞台。
舞台突然暗了下来,舞台中心只有一道明光,光晃晃的打在舞台中心。
叶文轩戴着面具,站在舞台中央,手中握着话筒,整个人调整着状态。
龙王出场,顿时全场安静,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了叶文轩的身上。
龙王在舞台上献唱过五首歌曲,每一首都是经典中的经典,传唱度极高,所以众人很期待龙王的新歌。
坐在两边的专业评审,也都目光复杂的看着龙王,今夜过后,这个被全世界猜测了一百多天的神秘人,终于要揭开他神秘的面具了。
同为音乐人,他们自愧不如!
其余七位歌手,坐在各自的休息室,也都目光炯炯的看着电视,期待着龙王的演唱,更有甚者,特意来到了现场去观看。
小鼓轻响,现场突然响起了一阵阵孩童的声音,声音如同从天边而来,空荡而又悠扬。
琴声奏响,乐声轻柔无比,民谣的味道很足。
前奏不长,叶文轩拿起话筒,抵在嘴边,轻声歌唱。
……
阿刁住在西藏的某个地方
秃鹫一样
栖息在山顶上
阿刁大昭寺门前铺满阳光
打一壶甜茶
我们聊着过往
……
叶文轩的声音很有磁性,音调不高,就好似一个男人在低吟,标准的民谣风格。
坐在两侧的专业评审,心中都是有些诧异。
难道龙王要唱民谣?
众所周知,在这种竞技舞台上,唱民谣实属不智。
民谣固然好听,但民谣就像是一杯茗茶,需要人静下心来,慢慢的品味,才能品出其中的滋味。
所以无论民谣多么经典,在这个顶尖的舞台上,先天性就差了很大一截。
如果龙王选择民谣作为第一轮的歌曲,那么很可能会遭遇到滑铁卢。
……
灰色帽檐下
凹陷的脸颊
你很少说话
简单的回答
明天在哪里
谁会在意你
即使倒在路上
……
叶文轩继续低吟浅唱,但是声音却微微逐渐上扬,但上扬的也仅仅只是一点点而已。
而且就在众人以为叶文轩要变调的时候,叶文轩却又重新回到了原本的音调。
第一轮的竞演歌曲,叶文轩选择的歌曲是《阿刁》这首歌。
《阿刁》,出自上个世界著名音乐人赵雷之手。原本这首歌本来就是普普通通的民谣,并不是很火。但是在铁肺少女张韶涵的改编下,将这首歌赋予了截然不同的意义。
这首歌其中意义深远,仔细琢磨,有着很深的韵味,与口水歌是截然不同的。
这首歌的创作过程,被传得多种多样。但赵雷对于这首歌,却是真的赋予了极大地心血。
那种悠扬自由的意志,在其中栩栩如生。
赵雷的演唱,味道很浓,需要人去慢慢品;而张韶涵的演唱,带给人的,却是直戳心灵的感动!
两者各有优点,而叶文轩凭借着自己的能力,将两者的优点合二为一。
即具味道,又具感动!
第1135章:艺术家!()
叶文轩的声音很有魅力,轻而易举的抓住了众人的心。
一副画卷在众人面前缓缓展开,很多去过西藏的人,很轻易的便联想到了西藏,即便是没去过的人,也对西藏了解过。
灿烂的阳光,洁白的云朵,纯净的天空,稀薄的空气,连绵的雪山,安静的湖泊……
那是个举世无双的佛教圣地,有繁多的寺庙,虔诚的教徒,是充满了神秘的地方。
那种身处于天地之间的渺小,以及天地的浩瀚,是这首歌曲给人最直观的感受。
突然音乐风格开始复杂了起来,原本民谣的因素开始转变,向着现代音乐转变。
……
漫漫的脚步婆娑
慢慢地足迹斑驳
或者连一丝痕迹
都不留在这里
……
突然灯光开始闪烁,现场突然从黑暗中照亮,叶文轩也随之踏出一步,竟然中间略微插了一段轻摇滚。
原本众人感觉安稳的曲子,一下子变得活泛了起来。
但相比之前的歌手演唱,还是相差甚远,许多观众的期待依旧在不断地拔高,总觉得龙王不会令他们失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