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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门风月-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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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马栓在车后,爷让给你个地儿,你也上来坐着吧!”秦铮大方地挪挪屁股。

    谢芳华也不犹豫,上了车坐在了他旁边。

    秦铮不敢拿鞭子再抽马,只让马自己拉着车慢慢走,似乎肚子也不饿了,悠闲地找话说,“从漠北来京城,你难道就是这么一路赶着装了满满货物的车来的?就算你命好没有遇到劫匪,也遇到沟沟坎坎的地方吧?都怎么走的?”

    谢芳华瞟了他一眼,说道,“自然不是自己赶着车走的,您没听说过有镖局这样的行业吗?从漠北到京城,关山迢递。只山匪窝穴就有五百多处。若是这样走,人财早就被洗劫一空了。”

    秦铮闻言偏头,“既然有镖局,你如今回去怎么不用?难道不怕被洗劫一空?”

    “如今您不是跟着小人一起吗?您可是英亲王府的公子,何人敢劫您?镖局钱贵,能省就省些。小人家里给说了一门亲,要攒些银子娶亲。”谢芳华道。

    秦铮气血往脑门冲了冲,顿时被气笑了,阴阴地道,“合着你拿爷当保镖了?”

    谢芳华笑了笑,和气地道,“您也不吃亏,没有小人领路,您也不认识去漠北的路。”

    秦铮忍无可忍,挥手将她拍下了马车,气怒道,“你自己走路跟着。”

    谢芳华从善如流,脚步轻松地跟在马车后。高高的货物挡住了前面人的视线,她眯了眯眼睛。真正的王银就等在下一座小城,她必须今夜就解决了秦铮这个麻烦。

    ------题外话------

    每日少喝一点儿红酒,微醺的写书,感觉不错。今天双12了,纨绔6当当网到货了,美人们,谁还没入手,可以入手了。

    今日上墙者:爱你看正版进士[2014—12—11]某正版大喇喇往凳子上一坐,狼爪一拍桌子:“情嬷嬷,给爷上楠竹!”情麻麻嘴角一勾,冷笑道:“美人们,这里有只猴急的,上去好好招待招待。”不等某正版反应过来,已经被一大群情粉以排山倒海之势妥妥的压在五指山下,一只狼爪从缝隙中颤抖着伸出:“俺不就是想要看看楠竹吗,男主控我容易吗我……”

    作者有话:,哈,是狼爪吗?不应该是猴爪么……对于男主是谁,我不说,你们慢慢看仔细看,急的人,都去喜欢女主!O(∩_∩)O~

第十三章刺杀() 
要解决麻烦,就需要有意外。

    可是等了两日,除了拉车的马被累得趴下,一桩意外也没碰到。所谓的左相右相宫里得宠的两妃以及两位皇子还有英亲王府那个庶长子都没派人出手。看来只能自己寻找意外了。

    谢芳华趁前面人不注意,掏出腰间的匕首在树干上画了个符号。

    “进城后,我们先找镖局。”秦铮似乎咬着牙道,“银钱爷给你出,让你留着自己的钱回去娶媳妇。”

    “谢谢二公子。”谢芳华笑着点头。

    秦铮冷哼一声,“你今日别让爷再住破客栈就行。”

    谢芳华咳了一声,“好说!今日一定选个好一点儿的客栈。”马车进了城,秦铮向城门口守城的人打听了一番,赶着车去了镖局。

    到了镖局,谢芳华拿出礼单,镖局的人见来了生意,利落地清点了货物,谈好了价钱,留了一份单子备份,说保证货物一个半月后送到。

    二人满意地出了镖局的门。

    秦铮一身轻松,伸手一指主街一家辉煌的门面,“今日住那里。”

    谢芳华点点头。

    二人向那一处门面走去。

    刚走不远,身后忽然冲出几名黑衣人,人人手里提着剑,齐齐刺向秦铮。

    秦铮反应很是灵敏,转眼抽出腰间的宝剑,避开了杀招,快速地与人周旋起来。

    谢芳华似乎没料到会出现这种情况,呆了呆,半响,反应过来,立即抽出腰间的匕首,上前帮助秦铮。不料她刚一动,有一名黑衣人弃了秦铮,转眼来到了她身边,夺了她的匕首,钳住了她的胳膊。

    谢芳华痛呼一声,那黑衣人夹着她转身向一条胡同跑去。

    “放下他!”秦铮面色一变,身子灵活地摆脱纠缠的几名黑衣人,追了去。

    那几名黑衣人也立即追着他跑向那条胡同。

    前面黑衣人夹着谢芳华跑得快,秦铮同样跑得快,眼看就要追上人,前面黑衣人忽然弹出一个烟雾弹,秦铮眼前一黑,猛地闭眼,再睁眼,眼前已经没了黑衣人的身影,他顿了一下,后面的黑衣人已经追了上来,齐齐对他发起了攻势。

    秦铮气怒,手下的剑招凌厉起来。

    但他毕竟一人,难敌四手,很快就落于下风。眼看危机,黑暗中忽然现身了几名同样黑衣打扮的人,他们一出现,顿时将秦铮护在后方,局势转眼扭转。

    早先那几名黑衣人知道不能得手,对看一眼,齐齐撤去。

    后来几名黑衣人要纠缠去追,秦铮摆摆手,沉声道,“不必追了。”

    几名黑衣人立即顿住,齐齐单膝跪地,“公子。”

    秦铮有些恼怒,看着前面有三条胡同,不知道那黑衣人携了王银走得是哪条路,他沉着脸问,“你们一直跟在后方,可知道这些黑衣人从哪里冒出来?是何来路?”

    “回公子,属下看这些黑衣人的身手似乎出于杀手门。”其中一人道。

    “嗯?杀手门?”秦铮眯了眯眼睛,“江湖上的组织怎么会来杀我?何时不怕死了?”

    “杀手门虽然拿钱买命,但似乎不杀朝廷中人,这是立门的规矩。想来不会作废。依属下看,他们应该是在于抓人。”那人分析道。

    秦铮眸光瞬间凌厉,“原来是为王银而来。”

    “正是,想来是引开您,抓走王银才是目的。”那人点头。

    秦铮面色冷沉,“你现在就立即去查,看看何人跟杀手门做了这笔买卖?”话落,又对其余人吩咐,“你们分头去找人,掘地三尺,也要将王银给我找回来。”

    “是!”几人齐齐领命。

    秦铮收了宝剑,转头向那处辉煌的门面走去,脚步踩在地上,发出重重的响声。

    辉煌的门面叫做来福楼。

    秦铮进了来福楼,要了一间上房,沐浴之后,连吃饭也无心情,坐在桌前等消息。

    一个时辰后,一名黑衣人前来禀告,“公子,打听清楚了。杀手门今日没有买卖。”

    “嗯?”秦铮眸光一黑。

    “杀手门今日的确没有买卖,杀手门势力分属江湖,胆子再大,门主说也不敢打主意到您头上。”黑衣人低声道,“属下只是看着身手像杀手门的人,看来不是了。”

    秦铮脸色清寒,“既然不是杀手门,还有什么组织可疑?再去打探。”

    “是!”黑衣人退了下去。

    秦铮手叩着桌面,发出一下一下的响声。

    两个时辰后,黑衣人再度现身,禀告道,“回公子,江湖排得上号的厉害组织只有十个。能四人合力跟您过招让您处于下风的组织不过五个。除了杀手门外,属下打探到,这几个组织在前年都暗中立了一条规矩。凡是涉及到您的买卖一律不接。”

    “哦?”秦铮嗤笑,“这是为何?”

    “您忘了,您在前年为了您的狗一怒之下带着王府隐卫铲平了青衣楼,那是比杀手门还厉害的组织。自此后,江湖组织人人惧怕,立了这条规矩也不奇怪。”黑衣人道。

    秦铮脸色凝了凝,“既然不是他们,还能是谁?”

    黑衣人沉默片刻,“属下猜测,若不是新出现的组织,就应该是官场府邸的隐卫。”

    秦铮目光定在桌面上,“左相那只老狐狸这么快便坐不住了?不可能是他。他要动手,也不会这么快动手,这里距离京城才三百里地,有点儿风吹草动还是会立即传回京去的。右相没必要动手,他想立于不败之地,就不会站队,更不会动我。倚翠宫的柳妃和玉芙宫的沈妃不敢动手,她们为了儿子恨不得拉拢我,自然不敢从我手里抢人。至于我大哥,我若是真去漠北,他巴不得的,又怎么会多此一举在这里出手?”

    “难道江湖上又新出现我们不知道的组织了?”黑衣人脸色凝重起来。

    “再去探消息,我就不信谁还能在我眼皮子底下翻出大天去。”秦铮冷哼一声。

    黑衣人领命,退了下去。

    秦铮饿极了,拿起筷子吃了两口桌上的冷菜冷饭,片刻后,忽然想起什么,顿住筷子,定了半响,将筷子一扔,站起身,出了房门。

    “公子,属下们去找人就好,夜黑风高,您身子贵重,就别出去了。”一名黑衣人本来留下暗中保护他,见他要出去,立即现身劝说。

    秦铮摆摆手,下了楼,牵过马缰绳,翻身上马,出了城,从来路返回。

    黑衣人只能跟在他身后保护。

    出了城门,走了大约十里,秦铮忽然在路旁一颗树下停住,对身后道,“点火把来!”

    黑衣人立即点起了火把。

    秦铮拿过火把,靠近那棵树木,只见树干上用匕首划了两道符号,符号特别,纵横交替,冷眼一看像是乱画的,细看之下,像个“夺”字。他看了半响,忽然冷笑一声,“敢在爷眼皮子底下玩这种抓不到把柄的花样,倒是小看她的本事了。”

    黑衣人不解地看着秦铮。

    秦铮伸手一掌震碎了树,大树轰然倒下,他对身后命令,“将人都招回来吧!不用去查了。”话落,又道,“将这块刻字的树皮给我扒下来,爷要好好留着,来日给她扒皮!”

    黑衣人打了个激灵,很快就扒下了那块刻字的树皮。

    ------题外话------

    礼拜六了,不知不觉三万多字了,不知不觉首推了,编辑很郑重其事地后台通知我,感觉这个首推跟初次宠幸似的。不能说紧张,只是……容许我矫情一下,那种情绪好像叫忧桑!过了初次,就开始二次,然后三次……然后……(⊙_⊙)……

    今日上墙者:终成梦书童[2014—12—12] “情麻麻,我造你一定不会让我们失望的咧,男主一定素一个像容景一般腹黑的银,像云锦一样温油的银,素一个完美的银,最重要的:他一滴定爱女主,对女主无微不至…(以下省略n个字)期待期待…qs:情麻麻,告诉我男主吧!我不告诉别人!”

    作者有话:守口如瓶,坚决不造素。都告诉你们喜欢女主嘛,总没错的是不是?我总不能让女配上台啊。O了么?O(∩_∩)O~

第十四章脱身() 
深夜,花街柳陌灯火如昼。

    来福楼后街最繁华的门面是胭脂楼,每逢入夜便笙歌曼舞不断,笑语欢声不绝。

    相较于前面的繁华,胭脂楼后方有一处极为幽静的小院。

    小院被高深的院墙围住,外面看与胭脂楼是一体,其实内部另有乾坤,与胭脂楼隔绝。胭脂楼的热闹喧嚣和胭脂脂粉气半丝也传不到小院来。

    有前面胭脂楼做陪衬,这里深夜亮着灯也不显突兀。

    谢芳华站在窗前,目光越过胭脂楼,似乎看到了来福楼,浓郁的夜色里,来福楼散发着沉冷的气息,她盯着那里看了许久,才冷静地开口,“你说他出城原路返回了?”

    “是!”一个黑衣人站在她身后,整个人包裹得除了眼睛什么也看不见。

    “咱们的人都撤走了?没有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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