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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
在车上,王世杰对坐在副驾驶上的孙健问道:“小孙,两个地方你都看了,觉得怎么样?留下来当监工可能就要两个地方来回跑,会不会压力很大?需不需要总部再给你派个人过来?”
孙健可能没想到自家的大老板会跟自己说话,直接愣住了,半天才说道:“没关系,王总,总部人手本来就紧张,我一个人可以的,我能吃苦,不怕累,就是希望公司给我买一辆自行车,如果走路的话浪费时间太多了。”
“会开车吗?”王世杰问道。
“不会。”
“摩托车呢?”
孙健道:“摩托车没问题,我在家骑过朋友的。”
“现在的摩托车大概多少钱?”王世杰问道。
孙健道:“我朋友那辆嘉陵70好像是六千多。”
“鲁梅,等会儿我去银行取一万,你下午陪着孙健去买摩托车,买什么摩托看孙健自己喜欢,一万以内的都可以,记得把手续什么的都弄好,再给他买个好点的头盔。”王世杰对后座的鲁梅说道,待鲁梅答应了一声,又对孙健说道:“给你配摩托车,我就一个要求,一定要注意安全,要不是你现在不会开车,我就给你卖汽车了,听见了没?”
“听见了,谢谢王总。”孙健激动的声音都有些发颤,有一种瞬间被幸福给击中的感觉,他羡慕别人有摩托车不是一天两天了,可他父母工资加起来一个月才七百多块钱,就是不吃不喝也得干上近一年的时间才能买摩托,一家三口能不吃不喝吗?当然不可能,所以摩托车对于他的家庭来说就是一件奢侈品,他万万没想到,在新公司上班才三个多月,公司就给他配一辆摩托车,听老总的口气,要不是自己不会开车,公司就直接给他配车了,这让这个年轻人生出了一种为公司效死的心情,这年头全国也找不出一家能给普通员工配车的企业了。
后座的鲁俊此刻心里也对这个即将加入的公司充满信心,一个能给普通员工都配车的企业,资金得充裕到什么地步?前景得广阔到什么程度?在这样的公司做事,岂会平淡无奇。光看两个场地的面积和今天早上王世杰的表露的想法,就知道这家家电超市一旦开启,定能够一鸣惊人,这样的公司能没前途吗?可惜他不知道的是,王世杰看似大方,实际上公司的钱已经有些捉襟见肘了。
后座的鲁梅也有点吃惊,这个年轻的老板张口就给自己一万,还是给员工买摩托车,简直太豪气了,难道就不怕她拿钱跑了吗?女人的思维逻辑果然奇怪。
王世杰对三个人的想法一无所知,继续开口道:“小孙,你有了摩托车,肯定要加油,公司在你每个月的奖金和出差补助的基础上会额外给你发二百元作为油费,我怕我事情多忘记了,等我回魔都的时候,你记得提醒我一下。”
“是,王总,我知道了。”孙健激动的心情仍未平复。
王世杰开着车,看了看表,已经快十二点了,便把车开到了首都饭店,说道:“走,今天搞定了超市场地的事儿很高兴,中午请你们吃大餐。”
三人看着首都饭店的牌子,心中都生出了一种感觉,有个土豪老板真好!
第七十五章 三瓶酒()
中午饭吃到一半,雷鹏就打来电话问王世杰在哪儿,一听王世杰在吃饭,便让王世杰到谭家菜去,说是周志国也回来了,而且带了一个朋友过来,希望王世杰赶紧来。
王世杰一时搞不清什么情况,也没多问,先结了账,让三人继续慢慢吃,又留了三万块钱给鲁梅,其中一万是给孙健买摩托车的钱,另外两万是给鲁氏兄妹俩的路费,让他们今晚动身回老家,接上他们的父亲前往魔都。
安排好一切,王世杰开车前往了谭家菜。到了地方,从后备箱取出了两瓶用木盒子包装起来的酒,一手一瓶拿在手中,找到了雷鹏所开的雅间,敲门进去发现里面坐了七个人,除了周志国、周志军和雷鹏外,其它四个他都不认识,但其中有一个身上穿着军装,另外三个则是便装,不过看身上的气质,应该都是部队出来的。
大家一看王世杰进来,呼啦一下都站了起来,周志国更是走到门边拉着王世杰胳膊,给大家介绍道:“这位就是我跟雷鹏刚才说的王老弟,也是‘猎人中队’的教官。”
“王老弟,这些都是我跟雷鹏的战友,治军你认识,我给你介绍一下其他人。”周志国拉着身边一个穿着朴素便装,脸庞历尽风霜的人说道:“这就是前段时间我给你推荐过的刘鹏。”
一介绍王世杰就想起来这是那位孝子,为了救母,挪用了公家的钱,后来事发被开出军籍的那个,赶紧把手里的酒放到桌上,很热情的说道:“刘大哥好,我是王世杰,很高兴见到你。”
“客气,客气。”刘鹏似乎不太爱讲话,只是淡淡的回复了两句。
王世杰也不以为意,不知道的人以为这个刘鹏是有点傲气,实际上经历过他这样生活的男人,基本上已经对人生不报希望了,上次周志国也说过,他要不是为了自己的孩子,恐怕早就自杀了,所以对人不冷不热也属情理当中。
周志国介绍的第二个人是卫戍区第一师的政委,乔守信,年龄已经快五十多岁,也就是穿军装的那位,对王世杰倒是也热情。另外两位是雷鹏的朋友。
其中一位叫孟祥斌,30岁,原先也在部队,26岁转业到地方,家里没啥关系,所以被分配到了工厂,后来工厂的效益实在不好,连工资都发不下来,果断辞职。凭借自己的家传的木匠手艺,开始帮别人装修,攒了一点钱后,开了一家装饰公司,仅用了两年就成了业内小有名气的公司,现在正处于上升阶段。
另外一个位叫祁顺,今年26岁,16岁当兵,去年刚刚提的中尉,在部队基层当副连长,是雷鹏刚当兵时候的战友,因为家里的老婆超生,所以被部队给劝退了,家在农村,没啥背景,连工作安排都是一拖再拖,家里穷的没办法,他只好给以前的战友打电话谋条出路,正巧雷鹏知道王世杰需要人,便准备把他介绍给王世杰。祁顺为人能力一般,但很老实。
一番介绍下来,大家算是认识了,周志国才开始点菜,趁着点菜的功夫,雷鹏看着王世杰带了两个木盒子,便问道:“王老弟,你带的什么东西?”
王世杰大大方方的把木盒子拿到了周志国,说道:“周大哥,上次去你家里喝酒,你把你家老爷子的酒给偷了,你家小妹说老爷子很生气,我就想着怎么把两瓶酒给补回来,万幸,还真被我找到了,这两瓶就你给老爷子带回去,让老人家消消气吧。”
“卧槽,真的假的?”周志国还没说话,周志军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打开了木盒子,两瓶49年的茅台安稳的卡在牢固的泡沫里面。
周志军取出一瓶看了看,难以置信的看着王世杰,说道:“老弟你可以啊,这酒你都能弄来,谁的?”
周志军没有问从哪买的,因为他知道这酒根本就买不到,而且不到一定的级别,这酒恐怕见都没见过。周围的人除了刘鹏之外,其他人都好奇的看着周志军手里的酒,周家的家世他们是知道的,所以才觉得奇怪是什么酒能让周志军大呼小叫。
王世杰也没隐瞒,说道:“从刘定疆刘哥那儿弄的。”
“哈哈哈。”雷鹏一阵大笑,说道:“兄弟,你可真牛,能从将军哥手里弄来东西,我服你。”
“老弟,咋回事?”周志国问道。
王世杰便把事情的由来说了一边,周志国也忍不住一阵大笑,他所带领的“猎人中队”没少跟“丛林豹”特战大队打交道,周志国本人跟刘定疆很熟,两个人和两支部队一直暗中较劲儿,听到“老对手”在自家兄弟手里吃了亏,周志国也开心的很。
说笑一阵,周志国说道:“老弟,上次回家皮鞭已经挨过了,这酒你送晚了。这样,我也是今天早上刚刚回来,晚上要去看望老爷子,你跟着一起去,这酒就是登门礼,老爷子也想见见你。”
“见我?老爷子怎么知道我的?”王世杰很诧异。
雷鹏在一边起哄道:“周哥把你给卖了,老爷子上次问我俩为啥偷酒喝,周哥就说碰到了一个志同道合的好兄弟,不用这酒不足以表达感情,老爷子一顿皮带抽完,就说要见见你,还说,你既然跟周哥称兄道弟,还偷喝他老人家的酒,这顿皮带等你上门给你,哈哈哈哈。”
王世杰额头一黑,弄了半天还有这一出。
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说的众人都有点笑意,饭菜上桌,开吃,可惜这个酒就有点没味道,看见了49年限量版茅台,周志军就埋怨周志国上次喝酒不叫他,他还没喝过这样的好酒呢。第一师的政委乔守信表示这酒自己连见都没见过,几个人便又开始围绕着酒开始了一番高谈阔论。
王世杰身边坐的就是周志军,他此时已经知道了王世杰送他那百分之一的股份价值几何,所以对自己那天不配合自家大哥有点过意不去,所以频频的向王世杰敬酒,北方多数地方喜欢喝高度酒,他们今天喝的就是53度茅台。王世杰对周志军的酒是来者不拒,敬也好,碰也罢,都是来者不拒,结果没多久周志军这位“酒精考验的战士”就不行了,说话开始大舌头,一个劲儿的拉着王世杰唠叨。
周志国一看自家弟弟明显喝多了,便让服务员把他扶到后面专供客人休息的地方窃取躺一会儿。部队这种地方最是喜欢斗酒,除了周志国、雷鹏和一直不怎么说话的刘鹏外,孟祥斌、祁顺二人看王世杰喝的豪迈,开始轮番上阵,跟王世杰喝了起来,一开始还有个名目,什么初次相见,什么感情深不深之类的,喝到后来,二人已经吃不住劲儿。
孟祥斌眼看形式不对头,他可还记得自己来的初衷,还有生意要跟王世杰谈,怎么着也不能喝醉了啊,便怂恿老实人祁顺上。祁顺是热血正盛,也是难得能敞开了喝这么好的酒,有种放开了整的意思,便跟王世杰卯上了,二话不说就是喝,可惜,几杯下来,就步了周志军的后尘,被淘汰出局,雷鹏扛到后面睡觉去了。
孟祥斌已经怂了,周志国看马上要跟自己搭档的乔守信颇有点廉颇老矣尚能饭否的意思,准备跟王世杰比划比划,赶紧说道:“世杰,你可以啊,上次在‘猎人中队’喝倒了二十多个,今儿这是拿茅台来过瘾了。”
乔守信一听周志国这话,刚刚端着杯子的手一抖,不动声色的把手缓缓的收了回来。也正是因为这句话,刘鹏看了看王世杰,从桌上拿了两瓶新酒拧开,一瓶放到王世杰面前,说道:“今天初次见面,我跟你喝一个。”
王世杰看了看这个冷面男人,不含糊的拿起酒瓶跟他一碰,“敬初次见面。”
二人同时仰头,“咕咕咕”喉咙几声响动,二人每人干完了一瓶,在座的感受到了一股豪气扑面而来。
刘鹏再次拿过两瓶酒,又说道:“感谢你看得起我,来。”
俩人每人又是一瓶,一桌人看的血脉贲张。
刘鹏第三次拿酒,说道:“这瓶喝完,今后我就跟着你干了,来。”
六个空酒瓶摆在了桌子上,一旁的孟祥斌都傻了眼,第一次觉得这白酒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