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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杀,后来又因为后遗症沉睡了一年多,醒来发现这个世界全变了。”
嘎尔迪大大的灌了口酒,“嚯碍”似乎是烈酒够劲,又似乎在感叹过往。“有幸有不幸。之前你够惨,不过没赶上眼睁睁看着家园沦陷,这是幸运。”
罗凌点点头,同意这种说法。“我的家人虽然在天变之前就被害死了,也算是尝尽了痛失亲人的苦楚。但没能看到世界毁灭,确实是一种幸运。”话题一转,“说说你吧,经历了大变,性格仍这么阳光爽朗,自由自在,挺佩服你!这一路南下,有什么奇闻异事,给讲讲,我是画地为牢,短期内没什么机会四处逛了。”
“嗯有趣的确实不少。”嘎尔迪是个俊秀后生,如果不是皮肤粗糙,而且颧骨稍高,都看不出来他是个草原上的汉子。不过话说回来,国内蒙汉通婚,也有些年头了,要找那种身材魁梧、体毛浓重、大脸盘、高颧骨、高眉棱、黄眼珠子的蒙古大汉,还真不容易。
嘎尔迪有个小动作,每当兴奋,就挑眉毛,而且只是左眉。罗凌让他侃侃一路上的趣事,他明显兴奋了。比手画脚的道:“我在进入原山东地界的德州武城县附近时,竟然碰到个女儿国,清一色的女子,个个火辣,我是说性格。说话大声大气,大都不屑媚惑、撒娇这些手段,喝酒不用讲祝酒话,就是特护短”
“跟草原的女孩子比起来,是不是感觉属于一个系列,两种味道?”罗凌插话。
嘎尔迪啧啧的感叹道:“嗯,确实挺对胃口,内蒙人要是想换个口味,又担心和水乡的姑娘处不来,那就找个山东女人,有意思”
罗凌轻抿了口酒,“女儿国!原来吴承恩还是预言大师,现在可不就妖魔鬼怪横行吗?呵呵,还有呢?”
“草原大了,什么兽都有,我遇到最特别的一个家伙,叫巴阿里,人称‘金手指’,据说只要你付得起价钱,没有他搞不到的东西。”
“巴阿里?假名吧?直接叫阿里巴巴不就结了?或者叫新时代易趣、淘宝。故弄玄虚,是为了造势吧?”
嘎尔迪正喝酒,听罗凌这么说,放下酒瓶,摇头道:“不能这么说,我从山东下江苏、过安徽、进湖北,到了襄樊、谷城一带,就听说了金手指的大名。神农架林区知道吧?原来就不是什么人口集中地,居然能形成不亚于武汉那种大城市灾后的基地群,据说很大的原因就是这个‘金手指’在那里。进了重庆都仍能听到他的名头。在如今这种消息闭塞的年代,没些真本事可能这么出名吗?”
“哦?这倒是有点意思了。你去看没?会不会是哪个公司的‘窗口’?”
“山南海北的人排队拜见,我领了个号,竟然排到了七百多位之后,没那耐心,不过看那有些来头的新门阀或是强横人物都排了长队等,也就信了七八分。那个除你之外的魔裔,就是在那附近遇到的。”
“唔跟那个魔裔打了一架?”
“可不是怎么的。妈的魔神血路的都是疯狗!真不知道一个个是怎么活下来的,我”正聊着,街心花园方向一头游荡的战甲魔看到了罗凌和嘎尔迪,嗷的雄叫了一嗓子,一挺手中骑士枪般的锈石矛,迈着咚咚作响的大步,向这边猛冲了过来。
“砰!”一颗子弹从嘎尔迪抽出的枪中射出,以罗凌的眼力,看到的是一团陀螺般的青色魔光。而在正常人的眼里,见到的应该是如线般的淡青色的魔光一闪而没。
“是风属,风暴地狱的恶魔后裔?”罗凌心中揣测。
与此同时,战甲魔那仿佛带着头盔般的骨壳上,被射出个冒着淡淡青烟的透明窟窿,失去生命的身体轰然栽倒,四肢还在雪地里一抽一抽。
“真他妈是猪脑!说什么很多魔物的智商等同于人类,甚至高于人类的那些科学家应该被枪毙!来看看!如果换成个人,在自家下达了格杀令的山庄庄园里,看到两个外人毫无所惧的饮酒看雪,会傻13一样的直接冲上来干架吗?真影响兴致!”
罗凌侧耳听了听,道:“显然是又来了几头。看来对方是见我们喝了酒,打算让我们松动下筋骨。我是没兴趣,要不你放下‘王八之气’,让它们滚蛋?”
第68章()
罗凌能感觉到有魔物接近,嘎尔迪当然也能感觉到。
“靠,这鬼天气,酒都喝成了冰碴子,肉干成了冷藏肉,魔物们也被冻锈了脑袋,不发火,它们还当自己也是人物了!”嘎尔迪正跟罗凌谈的兴起,现在连连败了兴致,立马无名火起,眼中青光熊熊如火。
罗凌心道:“嗯!口吻上,已经明显具备了上位者的不可一世了。尊重只留给值得尊重的人(同一层次或实力更高的人),弱小的生命,只是蝼蚁。是这样的认知在作祟吗?恶魔之血的影响还真是布置的巧妙,记得过去有关的记载都是类似在梦中不断呼唤、引诱、折磨,现在是光见着糖衣,不见炮弹的影踪,只培养骄奢的作风,让其在不知不觉中,自己堕落,真是与时具进的策略。”
心中分析,脸上却不动声色。“我带着电烤炉,还带着用调料味好的鲜肉片,热酒也不费力,咱们接着聊咱们的。”罗凌一边说,一边从空间环里往出拿东西。
“还是你会过日子!”嘎尔迪看的眼睛一亮,情绪大好,身影一晃,青芒如烟,呼!人已经从破窗中穿出,立在了街上。双枪在手,青色的光如抽枝的细藤自双手缠上枪身,整支枪仿佛是一个由数百模块组成的精密机械在散裂膨胀,然后青光渗入枪体,枪身彻底重组,几乎只是一眨眼,那两柄枪已经变了模样。再看,即使是外行,都绝对可以看出,眼前的这两柄枪,足以称的上现今魔法武器中的特级品,如果它还能叫枪的话。
嘶!嘶!两柄枪再度攻击时,已没有了那种乒乓作响的脆声,它本来就不是普通的火药枪,之前那场歼灭战中发出的声响是带有掩饰作用的拟声,如果稍留意就会发现,射击时根本没有叮叮当当的弹壳掉落。
将枪的真正形态展现,显然嘎尔迪现在毫无玩耍的兴趣,他急着回来喝小酒吃烤肉呢。两柄魔枪,对他来说是可以增加30%攻击力的特制武器。可以想象,近乎等于罗凌变身状态下的攻击再增幅30%,其威力是何等强悍。这样的威力杀地表游荡的精英魔物,等于是用皇室待遇伺候乞丐,隆重的有些过分。
罗凌不用看也知道结果,他心中暗叹,不为那几头魔物没的材料可提取,而只为再一次提醒自己:道具(物质),同样是一种让人欲望大增的堕落途径
‘控制欲望,或被欲望控制。’这是个很简单的道理,这甚至是拉出十本玄幻,就有一两本会提到或炫耀一下的概念。但真的能做到时刻警醒,不被任何外力所逼而做出妥协,非常的很不容易。直观些说,会经常感到不爽,往深了说,要经的桩更轻松容易解决问题’的诱惑。
就像安顺街b1区激战的当日,如果罗凌肯屈服,只要念头一动,将自己身体中压制的恶魔意识释放,使恶魔之血的力量全部苏醒,那么,团子的实力就算提升4倍,在他面前也是死路一条,可如果那样做了,其实就等于制造了一个魔神血路的有力竞争者,尽管论到真正的堕落,也许会是在十年、数十年,甚至百年后的未来。
“成功并不象表现出来的那样,几分钟、几小时就见了分晓,那只是最后阶段的证明。成功是无数个点滴日积月累起来的,失败也一样,想要避免失败,就要把每个细节做好,绝不能因为一时需要而妥协!”
这句话最早是谁告诉他的,罗凌已经不记得了。能在他心里留下深刻的印记,是他用在现实中用一次次教训换来的,罗凌不敢忘,因为这一次他失败不起。
“人生是没有存点记录,不能推倒重来的一场游戏。有些错误,能够弥补,象生意做赔了可以找钱再来;有些错误,无法弥补,比如杀了人我之所以不同,就是因为遵守‘力求完美’的规则,否则,就是另外一个团子,除了表现形式,本质上没有任何不同。”
“强者最重要的是什么?力量?嗯,是的,力量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最重要的是意志。意志不强,很难获得强大的力量,就算获得了,也会因为无法驾驭而走向灭亡。”罗凌用小铁叉翻烤着肉片,眼神落在绯红一片的烤炉电阻丝上,微微有些发怔。一些不可名状的契机,让他在这一刻陷入了自我意识的深处,将识海中漂浮的一些理念捞出来再度锤炼,并进行链接,和其他链接一起,它们将渐渐脱颖而出,形成意志之链,再经过不断的熔炼、锻造、打磨,去腐存精,最终,它们就是目标、指引、法则,罗凌要达到的目标,前进方向的指引,行事决定时考量的法则。这便是一个灵魂形成完备成熟的自我意识的过程。
“是的,强者之间真正较量的,是意志,是智慧。”理是越辩越明的,条理也是越想才越清晰。罗凌回忆起安顺街b1区的那一战。团子能道出他是希米特,自然也知道这位很被最古老的恶魔大君们看好的恶魔的强悍,想在想来,她那看似天真且神经质的言论,其实是满含了机锋的。
为什么要道破罗凌的挂名希米特?为什么提到他的两个将魔神血路干的有声有色的兄弟?为了显示她的消息灵通?为了显示她的高高在上、制控全局?
不,强者只以实力说话,炫耀没有意义。强者在对敌时的任何措辞都是有深意的。
“明白了!”罗凌终于想通,团子当时是在提醒他,她看出了他所选择的道路,她也看出了他已经成功就将恶魔之血压制,她就是赌罗凌哪怕是死,也不会解除意识封印!
团子赌赢了,“现在想想,当时自己确实是在潜意识里又提醒了自己一遍,绝不可以释放恶魔之力。对团子来说,这就够了!”所以第一局,看不出任何端倪的第一局,是团子胜了,并且间接奠定了不败的基础(对信念强大的强者来说,除死无败)。团子成功的束缚了罗凌的能力,却输在了实战的智慧较量上,因为在这方面,团子的战斗经验是远远比不过罗凌的,罗凌当时可以说是另一种形态的掌控全局。这便是强者的对抗。
跟团子一战,再一次让罗凌认识到,他不仅要面对外忧,还要对阵内患,愤怒、冲动、欲望这些会影响理智决定的心理活动捆绑在一起,就是另一个强大的敌人。强者的敌人只有自己,其实说的便是这一点。
滋滋切的薄厚正合适的肉片在方方正正的小烤炉上已被炙的香气四溢,酒被烫在小电饭锅的热水里,一小袋裹了盐的油炸花生米,这可是不亚于过去吃伊朗里海鲟鱼野生鱼子酱的好东西。当然,花生米的口感跟世界顶级的野生鱼子酱比,绝对是相去甚远,可贵在出现在此时此地,可以让食用者回味起久违的感觉:那时,人类还是地球的绝对主宰,就着花生米,喝点小酒,就是一个最普通的国人,也能不费什么力气就享受到让人缅怀的,其实不是花生米的味道,而是已经远去的昔日荣耀。现在,小酒花生米,便已等于那荣耀。
“啧碍”嘎尔迪抿了一口酒,夸张的做陶醉状,良久才道:“这酒喝的香甜!”叉了块七分熟的烤肉,送进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