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得趣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大明1630-第29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腰带,随着他前进的步伐,刀鞘不断的拍打着他的屁股,就好像有人在用皮鞭抽打。他好想一屁股坐下来,点一堆火,然后吃点东西。但是阿克敦清楚这意味着自杀,每一个人都知道,早上他们被那些可怕的铁甲骑兵打败后,紧跟在后面的便是那些骑着蒙古矮脚马,身着皮衣的骑射手,这些凶残的敌人尾随在他们的两侧,不断向他们射箭。这些骑射手的主要目标并非人,而是马,人身上有盔甲保护,而马却没有,没有人想知道那些失去战马的人的下场,那种凄厉的惨叫声就像是从地狱里传出来的。直到中午时分,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雪挽救了他们,也许是因为已经追杀够了,也有可能是被风雪遮挡住了视线,背后传来那追魂般的马蹄声渐渐消失了,但还是没有人敢停下脚步,阿克敦的马因为踏入了一个窟窿而折断了前蹄,他不得不用双腿走完剩下的路程。

    突然,从前面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甚至连风雪都无法遮挡。前面那人从马背上跳下来,顿时摔倒在地,阿克敦的脚步早已僵硬,他无法停住脚步,一头撞在马屁股上,也成了个滚地葫芦。那些蒙古人绕到前面去了吗?也好,终于一切都结束了,至少在死之前自己可以好好的躺一会!阿克敦平静的闭上了眼睛。

    但熟悉的喊叫声让他又睁开了眼睛,那是女真语,难道是遇到同伴了?本来已经决定一死了之的阿克敦顿时热泪盈眶,流过脸颊的泪水转眼之间便凝结成为一条冰迹。

    “什么?你们被蒙古人打败了?连你们的额真也丢了?”豪格的脸上一片紫黑,这是他即将暴怒的征兆,在他的面前站着不到一百人,只有三分之一左右的人有马,一个个鼻青脸肿,精疲力竭的样子,只比死人多一口气的样子,他简直不敢相信这就是几天前还意气风发的那支精兵。一开始他打算依照后金的军律,将这些丢弃自己将主的逃兵全部处死,但最后他还是决定稍微灵活一点,毕竟即将面临大战的他需要人手。

    “本来依照军律,将校有战没者,所部兵皆斩之!你们抛弃了自己的将主,独自逃生,触犯了军律,要被全部处死,你们的妻儿也将成为别人的奴隶。但是我决定给你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说到这里,豪格的语气稍微停顿了一下,他满意的看到不少人本来绝望的双眼里露出了希冀的光:“明天,我将会进攻那些蒙古人,为多罗和死去的士兵们报仇,你们将会被安排在第一排,如果你们足够的勇敢,就至少可以保住自己和妻儿!”

    听到豪格的命令,阿克敦的心立即被死里逃生带来的狂喜而充满了,他的眼睛里流出了泪水,传闻没有错,大贝勒真是一个宽厚仁慈的人,这实际上已经让他们的妻儿摆脱了为人奴仆的悲惨命运,因为纵然在接下来的战斗中死去,也等于用自己的鲜血洗去了抛弃将主逃生的罪名,在接下来的战斗中,自己哪怕战死当场,也决不能让妻儿落得个为人奴隶的下场。

    “不过,不是每个人都能得到宽恕!”豪格的话又让逃生者们堕入了冰窟之中,他用满含着厌恶的目光看着众人:“我在接下来的战斗中,我要的是勇士,而是怯懦的绵羊!只有那些还保留着武器的人才能得到再次战斗的机会。战场上武器就等于生命,如果他为了逃生,连武器都丢掉的话,那他也不配拥有生命!”话音刚落,数十个白甲兵便涌入逃生者的行列里,将那些手无寸铁的人拖了出来,按在地上一刀砍下脑袋来,几个呼吸的功夫,雪地上便多了二十多枚首级,血从脖子里涌了出来,顿时染红了一大片。

    豪格跳下马,做过幸存者的面前,也许是天冷的缘故,阿克敦觉得自己浑身都在发抖。

    “给他们食物和热汤,记住,在战场上千万不要转身逃走,我向你们保证,我豪格绝对比敌人要可怕得多!”。。

第一百二十七章 阿克敦() 
风雪的到来不但让上一场战斗的失败方吃尽了苦头,也挡住了敏敏继续向南进入边墙的脚步。与后金追兵不同,蒙古人的营地里有大量的牲畜、辎重、妇女老弱,这让他们有充足的补给的同时,也大大的降低了他们新军的度。不过不久前的胜利极大地鼓舞了营地里每一个人的士气,孩子们挥舞着木棍,在帐篷的间隙里玩着打仗的游戏:一方是蒙古人,另外一方是女真人,当然所有的孩子都争先扮演蒙古人一方,尤其是铁甲骑士,更是众人瞩目的焦点,只有最强壮,最勇敢的孩子才能扮演这一角色。

    但杜尔伯特却不那么乐观,作为上一场胜利的实际指挥官,他很清楚己方的弱点——相比起数万妇孺老弱来说,他手头仅有的千余军队实在是太少了。是的,女真人剩下的兵力也只有这么多,但豪格可没有这么大一个包袱要背,更何况还有敏敏别吉的安危,杜尔伯特清楚这是维系着刘成与准格尔人的唯一桥梁,这关系到准格尔人的未来,他向知道的所有神灵祈祷对手知难而退,让他可以安全的护送这这些部众和敏敏别吉退入边墙之内。上天也仿佛听到了他的祈祷,雪越下越大,仿佛将一切都笼罩在下面。

    “你们每一个人都要记住,洗清你们身上耻辱的唯一办法是血,你们自己的或者敌人的!”豪格的声音并不大,但足以让每一个人听得清楚。阿克敦握紧拳头,坚硬的刀柄硌得他的掌心一阵阵疼,他的眼前闪过一幅幅画面:夜袭是丢过来的火球、阳光照在敌人铁甲上的闪光、逃跑时漫天的飞雪,最后是被处死的逃跑者溅落在雪地上的血迹,那血迹殷红,就好像飞腾的火焰,炙伤了他的眼底。

    “你们这次的任务是进攻敌人营地的正面,我不会欺骗你们:在这场战斗中你们只是佯攻,把敌人的注意力吸引到你们这边来,而我则率领白甲兵从另外一个方向冲进敌营,纵火烧营。不过胜负的关键取决于你们是否能把敌人的注意力吸引过来,我们知道蒙古人有很厉害的火器,还有铁甲骑兵,在平地上很难打败他们,但只要冲进营地,制造了混乱,火器和铁甲骑兵都帮不了他们。”

    说完了豪格目光扫过众人的脸,看到了每一个的目光里都流露出已有死志的平静,他满意的点了点头:“很好,有了必死之心,才有求生之志!出吧,四更天起进攻。”

    营地外一片黑暗,哨兵站在用车辆组成的壁垒上,吐出的呼吸在冷风中结霜,整个人蜷缩成一团,头顶上的旗帜被夜风吹得猎猎作响,这也让他觉得更冷。他从怀里取出一只皮囊,凑到嘴边喝了一口,一股辛辣的液体涌入喉咙,让他剧烈的咳嗽起来。

    “你在喝酒!”一个声音从下面传来,哨兵被吓了一跳,他赶忙站起来,拿起放在一旁的长矛。杜尔伯特站在车辕后,身旁跟着一队亲兵,正冷冷的看着自己。

    “是的,大人!”哨兵艰难的解释道:“就喝一小口,天气太冷了!”

    “嗯!”杜尔伯特跳上大车,取过哨兵胸口的号角:“你可以下去喝个痛快,我来替你站岗!”

    “大人!”哨兵的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起来,他立刻跪在地上,用颤抖的声音哀求:“饶了我,求求您饶了我!”

    “起来吧!”杜尔伯特的声音依旧不大:“在你的身后是你的父母、家人还有孩子,女真人随时都可能进攻,你却在放哨的时候喝酒,我只好替你放哨了!”

    “大人!”哨兵的脸上已经不再是恐惧,而是悔恨,他痛苦的低下头,不敢面对杜尔伯特的视线,突然他的手中感觉到一个硬物,抬头一看却是自己的号角,他的喉头顿时哽咽了。

    “杜尔伯特大人!“

    “守住自己的岗位,为了你自己,也为了你的家人!”

    阿克敦弯着腰,死死的盯着不远处车营的栅栏上那个凸出的物体,现在他已经可以确定那是哨兵的脑袋。他转过身,对身后的同伴压低声音道:“那个哨兵,你能够射中吗?”

    同伴看了看那个黑影,无声的点了点头。阿克敦微微一笑:“很好,那就开始吧,记住,我们现在已经是死人了!”

    哨兵在两根木桩间站了一会儿,觉得腿有点麻,正想着是不是要跺跺脚。突然耳边传来一声轻响,紧接着喉头一痛,低头一看现一支箭矢已经射穿了自己的咽喉,鲜血正从伤口涌出来,看那箭矢又粗又长,正是女真人喜欢使用的长梢弓特有的重箭,他想要喊,可出的声音却比蚊子大不了多少,那一箭已经划伤了他的声带。他的耳边传来营外急促的攀爬声,显然敌人的夜袭者正飞快的爬上来,哨兵知道自己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他一只手捂住自己的伤口,另一只手哆哆嗦嗦的将号角凑近自己的嘴,用尽最后一点力气吹了起来。

    呜!呜!呜——

    浑厚的号角声划破夜空,杜尔伯特停住脚步,从亲兵眼睛里看到了恐惧。

    “号角声是从哪边传来的?“

    “好像就是从刚才那边!”为的亲兵带着不确定的语气答道,这时号角又响了一声,随即戛然而止,就好像被一刀斩断,这下没有疑问了。杜尔伯特拔出腰刀喝道:“你去击鼓,其余的人跟我来!”

    缺口处,阿克敦在鞋底擦了擦刀刃,将匕插入鞘中。那个刚刚吹响号角的敌人躺在地上,咽喉处有一条豁长的伤口,鲜血正从里面涌出来,但死者的脸上却带着一种平静的,或者说安心的笑容。这让阿克敦有点懊恼,他本以为同伴那一箭已经将敌人的哨兵封口了。

    “快些,动作快些,这号角声肯定已经把蒙古蛮子惊醒了,马上就会有人过来的!”阿克敦大声向雪地里还没爬上来同伴喊道,他此时也不再顾忌会惊醒敌人了,方才的号角声足以把死人吵醒。

    即使阿克敦已经有所预料,但蒙古人赶到的度依然比他预想的要快得多,他刚刚把一个同伴拉上车墙来,眼角的余光就看到不远处人影晃动,下意识的举起盾牌一挡,随即便感觉到左手一震,上面已经钉上了数支羽箭,刚刚爬上来的那个白甲兵可就没这么好运气了,为了攀爬方便他把盾牌背着了,一箭正中右眼,贯颅而入,一声惨叫顿时从摔倒下去。阿克敦知道此时犹豫不得,大吼了一声,便擎着盾牌向来敌杀去。

    人如其名,阿克敦身材不高,但十分强壮(阿克敦在满语中就是结实的意思),像橡木一般魁梧的躯干,肌肉达的手臂,短而粗重的大腿,为了弥补身高与手臂的长度,他十分喜欢使用长矛,八尺长,用橡木制成的矛柄,光滑、粗厚而又沉重,两尺长的矛尖,树叶形状的矛头用精铁锻打而成,又黑又亮,良好的保养和研磨让其锋利的可以用来刮胡子,在矛柄的末端是一个铅制的圆球,既可以配重,也可以作为打击的钝器。阿克敦粗壮的身上穿着头盔、护胫、胸甲、护臂和裙甲,整个人就好像一个移动的堡垒。他微微蹲下身体,在第一个敌人挥刀砍杀的时候,猛地向前滑了一步,用盾牌狠狠的撞了那人的膝盖一下,顺势将其掀倒,一枪扎进咽喉将其结果了。阿克敦很清楚,在战场上一个枪手有一个大忌,那就是用力过猛。初上战场的菜鸟们在刺杀时总恨不得把吃奶的力气都用上,结果一旦刺空就收枪不及,敌人一旦近身就十条命去了九条;即使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