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读者朋友,在以前的章节里,你知道我是一个情绪化的人。我还要告诉你的是,我的这种情绪化特别强烈,强烈到无以复加。
上文说过,我去年没有别的工友挣的钱多,然后我下决心要超过他们。我的这种决心是一种非常好的表现,同时也是令人赞扬的。
村上的人们听说以后,甚至还有人要给我提一门亲呢。但是,读者你该知道,今年老板刚来的时候为了那一捆电缆线不给我们发补贴款。
这对于我而这种决心无异于泼了一盆冷水。我心里烦呀,我觉得我们三个是被冤枉的,老板不应该那样对我们。别人回家过年,我们三个孤孤单单的守在工地,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就算是丢了东西,老板你也应该多多少少补贴给我们一点,可是,你就这样一毛不拔。
我很想挽回这个损失,就和另外两个人商量,给工头王宝忠送点礼,让他帮忙在老板那里说说好话,给我们多少补贴一些。他们两个表示同意。
于是,我们三个一人拿出来十五块钱买了一条希尔顿香烟,又买了两瓶啤酒,让我干爹的弟弟带着我们去王宝忠家里坐坐。
可是读者,你知道我有多倒霉,我们三个刚刚把礼物拿出来才坐了不到一分钟,老板王志学就来到了王宝忠的办公室。我们贿赂的事让他知道了。
他不仅没有给我们补贴款,反而把我干爹的弟弟骂了一顿。哎呀,我也算是当了一回周公瑾: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
这件事就像一块巨石一样沉沉地压在我的心上,令我久久都没能回过神来。又加上云志老是在众人面前那这件事做文章,更叫我抬不起头。
他跟人们说:“我没见过送礼的,老板在那里去送礼,也部分分场合。”说实话,听到这些话,我真想找到他和他大吵一架。但是,我却是一个把面子看得比生命还重的人。
我总在想,他是我的长辈,又碍于老站的脸面。再者,我那时候在工地没有一个至近的人。在这种势单力孤的情况下和云志作对,无异于以卵击石。
想了想,就忍了。但是,心里那个憋屈劲,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
我心情也不好,就不上班。我这个人还有个坏毛病,就是懒得说话。你说你休息一下可以,总得和带班的打个招呼吧。可是,我却偏偏不那样,不上班连招呼也不跟人家打。
我不跟人家打招呼,又怕人家到宿舍来找我,就走出工棚,找到一块野地,在上面睡觉。
刚开始的时候,工头对这种事很恼火,就找到云志反映。云志跟工头说:“他天生就是一个败家子,不成器。”工头听到这话,就不和我计较了。
我正自暴自弃的时候,又发生了一件事,这件事的发生把我有时候也想争强好胜的那颗心击得粉碎。
读者,有一件事我忘了告诉你,那就是去年战平帮我捎钱回家的时候,我顺便让他帮我给我父亲带了一封信。我在信中说让我父亲在家里养两头猪。
我说我在北京打工,他们在家里再养两头猪。这样一来,我们的家境就会慢慢变好了。我父母不识字,信是让别人帮忙念的。
村上的人们一听我信的内容,对我印象很不错,说我是一个很会操心的人。为此事,还有人准备帮我提亲呢。但是,他们只是在我母亲跟前提了一下,说要观我的后效呢。
你知道人在倒霉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喝凉水都塞牙缝,放屁都砸鞋后跟。那两头猪长到七八十斤的时候传染上了瘟疫,竟然一命呜呼了。
后来,从老家晚来的一个人把这件事告诉我,我差一点想到了自杀。也许读者们要笑话我经受不了一点打击,我实话告诉你,我是受不了打击,要笑话你就笑话吧。
从此,我更加自暴自弃起来,歇班成了家常便饭。所以村上的人们对我的印象极坏。老站见我这样,找我谈了谈心。刚开始的时候我还好好的,但是没过几天还是外甥打灯笼。照旧(舅)。
那带班的见我这样,也不管我,我爱什么时候上班就什么时候上班,我倒成了一个自由人了。在歇班的时候,我当然也会看书,但不知怎么回事,那时连书也看不进去。
我也会偶尔写一些文章,但是写出来的东西连我自己都看不上。我的心很乱,乱成了一团麻。当然,有时候我也会想到前途,想到出路,有时也会想重新鼓起勇气来。
但是,这只是一瞬间的思想,取而代之的是懒惰和对不劳而食的想象。我有时候在想,假若自己能像父亲讲过的那么一位小伙身上发生的故事该有多好呀!
我父亲给我讲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原来在很久以前有一个青年,他父母早亡,只给他留下了三间旧柴房。他自己又不善经营,过着过着,把那三间柴房卖了两间。
剩下一间房时,他把自己的一双薄被子一卷,去外地谋生去了。青年走后一年多,村里的人们都以为他死了或者不回来了,便商量把他剩下的唯一一间柴房拆掉了。
谁料想,那柴房刚刚拆下没多久,那青年又回来了。同时,在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位漂亮的姑娘。
村上的人们都觉得奇怪,就问起青年的经历来。
第七十章,两个败家子()
那青年说,他带着自己的那床破棉被刚开始在外面流落了一段时间,后来来到了一个村庄,在那个村庄的一条小溪边上遇到了这位正在洗衣服的姑娘。
于是,就走上前去和他打招呼。两个人一见钟情,姑娘便把他领回去见了父母。那女孩的父母本是员外之家,膝下只有这么一个宝贝女儿,自然视为掌上明珠。
他们见那姑娘喜欢小伙,也不愿违背姑娘的意,就花钱替小伙买了几身好衣服,让她和他一起回家。临走的时候,那老丈人还给小伙拿了盘缠和做生意的本钱,让他们成亲之后在本地做个小买卖。
于是,他和姑娘便一起回来了,“可是,我的那间房子呢?”小伙问众人。众人哑口无言。后来,由村里的村长带头,大家都凑钱又帮助小伙子盖了三间房子。
那小伙便娶姑娘过门,又去集市上用老丈人的钱做起了小买卖,从此过上了幸福的日子。
这个故事我想一定是哪个落魄秀才自己想美事而编出来的故事,可是我这个书呆子当时竟信以为真,并且总在幻想着自己何时才能遇到这样一件好事。
这样想着,就更不愿意上班了。
人都有一个共性,就是看到别人比自己强了会羡慕和妒忌。这本来是再正常不过的心理。但是,败家子有人羡慕,这就有点异常了。
我这样老爱歇班,引起了一个人的羡慕,他就是云华。云华和我一个姓,我们还是自己门上的呢。按照辈分,他该叫我叔叔。
你道云华为何会向我学习?那你要先了解人们的普遍心理。一般情况下,让一个人由一个受罪的地方去一个享福的地方,大部分人都愿意接受,但是,如果让一个人从一个享福的地方去一个受罪的地方,大概很少人能接受得了。
云华就属于这种情况。云华曾经在一个大公司当业务员。
他干这件差事,少不了一个人的功劳。那个人就是退伍军人战壕。他和云华是什么关系呢?他是云华姐夫的妹夫。虽然这点关系有点牵强,但是也算关系。
战壕本来在那家大公司当老板的司机,因为看云华年轻,又加上姐夫的极力推荐,才让云华在那里学着当业务员。这本来是一件再好不能的事。
因为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干一件非常有发展前途的事业,对他以后的人生是极有好处的。云华刚开始干的时候顺水顺风,还学会了公司里的礼仪以及一些为人处事方面的一些知识。
但是,云华正干得高兴的时候,战壕的亲外甥来了。俗话说,一揸没有四指近。战壕的外甥一来,云华就变成了一个外人。他们就想把他挤走,然后好让战壕的外甥干这一行。
但是,那个小伙却没有云华斯文,是一个极喜欢惹祸的家伙。有一次他在外面惹了事,和别人动起刀子来。那时,云华也在场,就去拉架。没想到,对方以为云华是给这边当帮手,就在云华的身上扎了一刀,然后送进医院。
按说云华帮助战壕的外甥出头,他们应该帮他出医药费。但是,那些人没良心到什么程度,他们说云华是咎由自取。他们这样做,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想赶云华走。
云华没奈何离开了那个公司。读者,是你你也会走的,他外甥要干那一职就让他干好了。
云华没办法就又回到了建筑队。一下子有一个有前途的业务员变成一个建筑工人,这对于云华来说,确实是一个不小的打击。这一点我们俩有些同病相怜。
所以,歇班的时候,我俩就一起谈心。云华那时喜欢看一些为人处事方面的书,我有时候感觉自己为人处事方面很不行,就想在这方面研究,就也去新华书店买了几本这方面的书。
记得有一本叫应酬学,一本叫男人魅力术和交际与口才。但是,我是一个书呆子,又不会灵活运用。研究了一阵子,没有一点进步,还是那个喜欢高傲的样子,还是那个直性子,还是那股傻犟劲。
我见自己没有改变,就把那些书束之高阁了。
我和云华聊天的时候,他跟我说,他虽然从那个公司出来了,但是对业务员这一行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他想去夜校学习这一行。我对他的这个决定表示赞同。
我对他说我想学厨师,他也支持我。但是,我们要想学技术,没有钱可不行。要想有钱,唯一的办法就是好好上班。我俩商量一定,决定从灰暗的阴影中走出来,好好上班。
可是,天下的败家子都是一个样子。我们好好上班了没有多久,就又开始歇班了。因为自古以来的人们都知道,玩着比干活舒服。这个道理对于我们这些败家子来说尤其合适。
但是,我们要生办法来弄一些学厨师和业务员的钱来。可是,我和云华绞尽了脑汁也想不出一点办法来。
正在我俩犯难的时候,还真来了一次机会。
有一天,云志来到我们宿舍跟我们说,老板让他在我们这些工友之间找几个人替公司献血,说是无偿献血,但是老板会给我们补贴钱。
谁的血验上了,老板就会一人补贴你们800块钱。这对于我和云华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因为我学过生理卫生,知道献血不仅没有坏处,而且还有好处。
况且,自己不是想学厨师又没钱吗?说不定自己的血验上了,可以拿到800块补贴款,不是可以实现愿望了吗?有了这些想法,我就找到云华商量。云华表示同意。他就找到云志帮我也报了名。
和我们一起报名的还有那个象棋下得好的长崎和另外一个村上的一名中年人。
到了献血那天,建筑公司专门来了一个管事的中年女人和我们见了面。她交代我们明天早上不要吃早饭,跟着他一起去崇文门血站。我们都说好。
第七十一章,卖血换钱()
到了第二天,我们跟着那女人来到了崇文门血站。我们被安排坐在化验室对面的几张椅子上面。在将要验血的时候,那位中年女人说她出去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