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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农闲的时候,人们通常有几件事要做:一,赶集;二,看戏;三,看喇叭;四,看露天电影。当然,赶集可以隔一天去一次,可是没有钱不行。
你身上不带一分钱,难道去集市上喝西北风吗。所以,人们一般都更喜欢看戏,看喇叭,看电影。因为这些都是免费的。但是,这三件事有一个前提是:做东的这一家必须要有事才行。什么事?喜事或者丧事。
通常是为了表示纪念或者庆祝,才不得不花血本。当然,也有在外面当官或者发了大财的,为了摆阔和炫耀而专门花钱搞这些玩意。至于一般的人家,宁愿不要摊上这些事才好。
那农村的戏通常会找一个稍高和比较平坦的地方,用木桩搭上戏台。随着锣鼓喧天的一番敲打,戏就开演了。而那时的音响设备还不太先进,要用的也只是一个扩音器。那扩音器扩出来的声音又很嘈杂,听起来呜呜啦啦,索然无味。
所以,要想看得好,听得真切,必须离戏台近。但是,离戏台近的位置可不是人人都能抢到的。至于离得远的,根本看不清也听不见。
直到戏唱完了,才恍恍惚惚记得几个人名和几个难忘的场景。至于唱的什么曲目,实在不得而知。但是,既然大老远的来了,就要向人打听那是在唱什么戏,不然的话,回家以后别人问你时你回答不出来人家会笑话你不识戏。
第四十四章,这家伙是个傻瓜()
在戏台后面,在看戏的观众或后边,通常会有一些小商贩会招徕孩子们的目光,那就是卖葵花籽的,卖米花糕的,卖甘蔗,核桃,油酥豆的。
在散戏的时候,孩子们走到那地方,通常会站在那里不走,扭股糖似的缠着大人给他们买吃的,但是,那时候穷呀,有钱的人家当然会满足孩子们的小小愿望,而贫穷家的孩子们只能在一边看着别的孩子吃。
大人也心疼,但是兜里有钱却舍不得花,他们还要考虑到省些钱为他们添置衣服呢。
再就是看喇叭。我们那里的风俗,只有家里死了人才吹喇叭。人们在没事的时候总爱合计一些事情。久而久之,也总结出了一些事情的规律。那就是:大部分要死的人一般都会死在农闲的时候。所以,只要爱打听,几乎隔几天就有喇叭看。
至于请喇叭的,要看死的那个人有几个闺女。闺女多的一人请一班,只有一个闺女的只请一班。我们都喜欢看闺女多的人家请的喇叭。
几班喇叭隔开距离开始比赛,我们称为“对碰”。在我们那里,通常有一种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在“对碰”中取胜的喇叭团队以后请的人会更多一点。
所以,那些吹喇叭的都会使出浑身解数,以吸引更多的观众。这边的人用唢呐在吹百鸟朝凤,那边的马虎灵换老婆已经开腔,另外一半女黑头(包公)登台亮相。
总之,五花八门,各种洋相,应有尽有。惹得我们这些看的人等一会一窝蜂的涌向这边,等一会一窝蜂的涌向那边,并且带着胡哨和吆喝声,那场面就像吃了败仗的军队一般。
我们大部分的人只要涌向一边,另外一边或者几边便会更加卖力的找出新花样,以求把这些人再吸引过去。看的人固然东奔西跑,吹的人更是累得身上冒汗。我们只管在这里欢乐,哪里管死了人的主家如何悲伤呢。
放电影一般都是在晚上。只要听说哪里有电影,不管十里八里,甚至二三十里,我们都会不辞劳苦的跑去。通常会约上几个好友,或骑上自行车,或步行到放电影的地方。
一般有事的人家放电影,村子里会帮助他们找一片开阔的地方搭上影布,找一个合适的地方放上放映机,电影便开始了。放电影通常有一个规律,第一个片子通常不太好看,要么是一个电影戏,要么是一个文片,上面很少打斗情节。
第二个影片才会放武侠片,诸如武林志,少林小子,南北少林等。
但是,看电影的大部分都是年轻人。他们有一些人也确确实实喜欢看电影,而有些人的心思根本不在电影情节上。
他们通常会没事找事的在观众四周捣乱,或者看哪个麦秸垛太漂亮了,想把它点着;或者看哪个人不顺眼了,想揍他一顿;有的看哪个女孩子长得漂亮,就瞅准机会在身上摸一把。
或者在屁股上拧一下,再不就是偷偷从后边将她的头发辫子剪下来。至于那些被吃了豆腐的女孩子,若是身旁没有亲门近枝的男人也就罢了,假若他们的亲戚朋友刚好在场,那么那个占便宜的人准得挨上一顿揍。
于是,便结了仇。等下一次看电影的时候,又免不了殴斗。就这样,冤冤相报,没有个头。
我是一个胆小的人,每一次好朋友梁秀约我去看电影,我能推就推。因为我除了自己害怕挨打以外,还不想看那些人之间的争斗。有时候甚至还会闹出人命呢。
尽管为处处小心,可是有一天我还挨了一巴掌呢。那是在一天晚上看完电影回来的时候,我和我们村上的几个男孩子刚刚走出放电影的那个村子,突然从路边窜出来几个人挡住了我们的去路。
而其他的几个人眼亮,都飞也似的跑开了,只留下我一个人。只见一个个子不高的人走到我面前,在我脸上看了好久说:“没错,就是他。”
然后,伸出手来,照着我的脸上“啪啪”就是两下子。我本来打算还手,可是另外几个人围了上来。俗话说,光棍不吃眼前亏。我见那几个人过来了,也顾不得还手了,便找了个空隙,发疯似的跑开了。
我跑出去还没有半里地,听到后面那几个人哈哈大笑起来:“傻瓜,这家伙是个傻瓜!”
现在想来,那几个人骂我“傻瓜”,不知道是我当时不敢还手还是样子太傻?总之,被人打了,还被骂作“傻瓜”,这也是我这倒霉的一生之中最丢人的一件事。
第二天,我把挨打这件事告诉那天晚上没跟我一起去看电影的梁秀。梁秀问我认不认得打我的那个人,说要问我报仇。我对他说:“算了吧,冤家以解不宜结,昨天晚上我挨得并不狠,你看头上没肿,脸上也没伤痕。”
但是,梁秀坚持要我一定要认出那个人来。也该事有凑巧,刚好那天下午梁秀和我一个堂哥的外甥一块约我出去玩。
我们三个一起逛到了另外一个村的一条路上,刚好看到有两个人向我们走过来。其中有一个人长得矮矮壮壮的,很有点像昨天晚上打我的那个人。
我于是嘟囔道:“怎么那个人那么像打我的那个人?”我本来只是随口一说,却被梁秀听见了。他赶忙问我道:“你快告诉我是哪一个?”
然后那外甥建峰也凑过来问我:“你不要怕,这里又没有别人,只要你一指认,我们俩就上去把他打一顿。”
但是,我终究是一个息事的人,就跟他们说:“没有,我可能认错人了。”尽管如此,但是他们两个依然不依不饶。这时,那两个人已经走过我们身边,向我们背后走过去。
他们还没有走出多远,梁秀和建峰突然间一回头,大踏步向那两个人奔去。我见状就跟着他们两个跑。只见梁秀已经抓住了其中一个人的胸口:“妈的b;昨天晚上是不是你打我好朋友了。”
第四十五章 去北京()
“没。——没有。——”那人吓得面如土色,吞吞吐吐地说。梁秀见状又丢开那人的胸口,抓住另一个人,挥拳便要打。那一边的建峰早已拿了两块半截砖在手里。
这时,我追上来了。我气喘吁吁地跟梁秀说:“算了吧,我可能认错人了,别冤枉了好人。”我这样说,梁秀只有松了手,那建峰也顺便把两块半截砖头扔到了旁边的麦田里。
我们那天闲得没事干了,就在野地里点别人的麦秸垛,玉米秆垛,有时又拿出建峰带来的“三步倒”闹狗(注:三步倒是一种闭气药,只要狗一咬住,走不了三步,就会马上闭气而死,所以叫“三步倒”。
但是,我们折腾了半天,也没能毒死一条狗。到了晚上,我们就各自回家了。
真是闲处光阴易过,转眼已到了年底。云志和他带的那几个人拿着大包小包从北京回来了。他们都穿着崭新的皮衣,头发梳得光光的,脚上蹬着蹭亮的皮鞋。到了村口,他们也会拿出来从北京买的名牌香烟,散给碰到他们的人。我们这些没有出门打过工的人只有看着羡慕和眼起。
我这个人对于一般的事都无动于衷,但是这次也心动了。我主动找到我父亲问起他今年春天说的话,让他帮我问一问云志。父亲就找到母亲,两个人在一起合计这件事。
我们村去年有四个人跟着云志一起去北京的:国强,余芳,世华,国富。这四个人中,只有余芳是我自己门上的一个堂哥,他比我大一岁。国强与国富八竿子打不着。还有一个人是世华,他的父亲是选成。选成曾经帮我二哥介绍过一个媳妇。虽然没有娶到家,但是我们的关系从此以后好了起来。
这样一来,我只有两个人可以跟,一个是余芳,另一个是世华。按说我应该跟着余芳去,因为我们毕竟是自己门上的,虽然已经出了五服,但是好歹也属于十室之邑,再有就是那余芳是云志的干儿子,我跟着他,也能和云志拉近一点关系。
但是,我父亲和余芳的父亲关系不好,就不让我跟他去。没办法,我就只有跟着世华。但是,我要跟着世华也可以,我父亲应该为这件事向人家云志交代一下。可是,我父亲却没有交代。这为我以后受到他的虐待埋下了一个祸根。
刚刚过完年,世华就过来找我跟我说,让我准备准备,过几天就跟他一起去。于是,我让母亲为我做了一个新棉花被子,我自己又买了一个背包。等到了那天,我带上自己抄了不到一半的和一本红楼梦,就跟着世华和他姑父一起出发了。
我们到了街上,又碰到去年也在北京干过的世华的一个好朋友王勇,他也带了几个人,我们就一同前往。
我们先从县城坐车到南阳。到南阳以后,我们又买了去北京的火车票。记得那时候,车次是189次,直发北京站。但是,南阳站是过路站,又加上去北京的人太多,从正门根本挤不进去。
这时,王勇便想带着我们这些人从开着的窗户往里面爬。可是,当他领着我们每来到一个开着的窗户口,里面的人就会把窗户关起来。这一下,惹恼了王勇。
他带着我们又来到了一个开着的窗户前面。那里面的人见状又想把窗户关起来。只见王勇突然之间抓住我们的肩膀一纵身便跳了上去。他用一只手扒着窗户,另一只手指着里面的人骂道:“妈的x,老子看谁敢再关门,谁再敢关门等一下老子上去以后揍谁!”
他这样一咋呼,里面的人害怕了,就不敢关窗户了。我们就把窗户打开,人站在人肩上一个个上了火车。轮到最后一个时,我们大火合伙把他拉上来。
就这样,我们在拥挤不堪,近乎窒息的车厢里煎熬了十多个小时,才到了北京站。下了火车,我们需要从火车站坐车到亮马桥。然后再转车到朝阳区的工地。但是,到了亮马桥以后,王勇跟我们说,他还要去别的地方有点事,让我们几个先跟着世华去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