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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厅的四周是许多桌子,每个桌子旁放着四把椅子,进来看演出的不能光坐着,怎么也得点上盘瓜子点心的,再加上一壶茶水又是一笔收入。
大厅的顶子一直通到二楼,二楼是一个个隔开的雅间,雅间对着大厅开的窗户有轻纱帷幔挡着。
天色刚擦黑,风月楼里就人满为患了,对于建邺城这个权贵集中地,十两银子的门票根本不是回事。
沈乐君和崔云秀坐在一楼的边上,挨着上楼的楼梯,桌子上放着一壶桔花茶和一叠瓜子。
忽然,大厅周边的灯同时被熄灭了,紧接着一阵十分悦耳的丝竹声响起,很快纷杂喧闹的大厅安静下来。
…本章完结…
143岚衣公子()
♂,
台上的两盏灯笼先亮了起来,灯光打在一个穿着大红对襟长衫的男人身上,他的发髻盘起,在脑后用一根红色的长丝带束着,那丝带长到后腰,随着他的动作飞舞摆动。
如此鲜艳的红色,除了大婚时穿的喜服外很少有男人穿着,但这身红衣在这个男人身上却不显丝毫突兀,随着他柔韧的身段,长衫的下摆舞动,配上一张俊朗中透着柔美的脸,倒是多了别样的yo惑。
男子赤着脚,站在一面巨大的鼓上,如蛇般扭动着腰肢,一双白净的脚踩在鼓上配合着后台的奏乐打着鼓点。
动作徐缓,但每个动作都极尽妖娆,那红杉下的身体常常做出常人无法弯出的弧度。
随着鼓点加急,突然后台音乐全无,那两盏灯也随着最后一个鼓点熄灭了。
众人正是看在兴头上,台下已经有人按耐不住高声喊着男子的名字。
“红裳,红裳,我爱你!”
“红裳,红裳!”
突然,二楼的一个包间亮起了一盏橘黄色的灯,随之响起悠扬的琴声。
一个青衣男子隔着朦胧的帷幔盘膝而坐,手中抚弄着一把长琴,双手在琴弦上滑动,动听的音符在琴弦上倾泻而出,乐音清脆,曲调悠扬,在大厅内的上空盘旋,环绕。
崔云秀嘴里的瓜子都掉了下来,她屏住呼吸,手里使劲的拉扯着沈乐君的袖子,激动不已的说道,“是岚衣,是岚衣!”
沈乐君也趴着脖子往上看,她这一年不怎么出来走动,崔云秀却是岚衣的忠实粉丝,所以虽然没见过岚衣,但这个名字却如雷贯耳,此时倒真想见识一下,这岚衣到底是何方神圣。
只是隔着帷幔,看不清楚,只隐隐看到那岚衣一头黑发尽散开,样貌看不清,却透着股放荡不羁的风流。
琴音到了高嘲处,后台的音乐又响起,同时台子上的二十盏竹叶青莲灯同时亮起,红裳踏着鼓点翩翩起舞。
台下喝彩声连成一片,就连沈乐君都有些痴迷了,那琴声和鼓声配合的天衣无缝,曲调激昂顿挫,带动着人心都要沸腾了。
几个店小二手里端着盘子,盘子上放着成堆的鲜花,一边四处转悠一边叫喊道,“只要十两银子,十两,送给心仪的男神,多便宜啊,十两银子一支,十两!”
一个小二从崔云秀身边走过,崔云秀的视线不离二楼雅间的岚衣,伸手拦住小二,将十两银子塞给他,轻车熟路的拿起了一支花。
沈乐君看着那白花花的银子落入小二的腰间那个心疼啊,让崔云秀请她一张门票都费劲口舌,买花时倒是眼睛连眨都不眨。
很快,最后一个尾音落地,大厅内又静下来,帷幔缓缓拉开,岚衣一身青衣举拳对台下四周微微一笑,接着一个飞腿,从二楼直接飞到了台上。
四周一片抽气声,人人都将心提到了嗓子眼。
论长相岚衣只能算是清俊,平心而论,他比红裳还要差点,但就是这种清雅高洁的气质,捧岚衣的人要比红裳多很多,此时岚衣长衫翻飞,发丝飞扬,颇有几分天外飞仙的感觉。
风月楼建的大气,二楼与一楼的距离是一般楼的一倍,这五六米的高度就算是有轻功的也得借住点外力,但岚衣就是这么身姿优美的跃了下来。
仔细看去,原来岚衣的腰间绑着一根细绳子,那飞仙的画面确实是美的震人心魄!
沈乐君不免小心脏也跟着咚咚乱跳起来,崔云秀早就激动的无以言表了,嘴里嘟囔着,“太帅了,太帅了!”
岚衣来到台上,和红裳站在了一起,先是对大家鞠了个躬,迎来的是台下热烈的掌声,不少的男男女女激动的喊着岚衣和红裳的名字,场面沸腾不已。
岚衣说了一些感谢的话,接着便是送花环节,一堆女人一拥而上,都想离岚衣近点,一旁四五个大汉围在台子下,防止有人爬上去。
就算这样,还有不少女人疯了一般的往前面挤。
崔云秀再回来,她的发簪歪歪斜斜的插着,鞋子被人踩的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
沈乐君一看崔云秀这狼狈样,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崔云秀懒得理她,美滋滋的坐回了原坐,还意犹未尽的说道,“岚衣公子身上真香!”
“你闻到了?”沈乐君好奇的问,“不是别的女人脸上擦的粉?那么多人挤一起,啧啧,那得什么味啊!”
崔云秀崩起脸瞥了她一眼。
后面就是几个不知名的小官唱唱歌,拂拂琴了,观众们这才该吃的吃,该聊的聊。
沈乐君吃了半盘子瓜子,又喝了半壶茶,很快就有了尿意,崔云秀不愿意白瞎了十两银子的门票不舍得走开,沈乐君只好自己去找茅厕了。
她问了小二哥,找到了一楼的茅厕,但一楼人多,等着去茅厕的人又多,沈乐君正等的不耐烦之际,听身边的两个女子说要偷偷去二楼茅厕,那里人少,她便也跟着上了二楼。
因为楼下正在演出,所以二楼的灯光有些昏暗,又加上上菜的小二,来回走动的客人,她很快跟丢了前面的那两个人。
前面的楼道里,一个披着青色披风的男人正在用毛笔给几个女子的手绢上写字,沈乐君好奇的围了过去,一看了不得,那个男人居然就是岚衣,这要是让崔云秀碰上,还不得美的晚上睡不着啊!
岚衣的态度很随和,嘴边挂着淡淡的笑意,手里拿着笔不停的在送上来的手绢上写着自己的名字,态度没有丝毫不悦。
围着他的客人们也都彬彬有礼,没有疯狂强抱什么的戏码出现,拿着岚衣签了名字的书卷,扇子等东西高高兴兴的走了。
沈乐君摸了摸身上,掏出手绢来排在那些人后面,她倒不是自己多想要这签名,就是想拿回去给崔玉秀,还不得给那丫头感激死啊。
岚衣给沈乐君签完字,看了她一眼,紧跟着签后面的,不知道是不是签完字回去的人走漏了风声,围过来的人越来越多,岚衣身后的两个护卫皱眉,劝着岚衣离开。
沈乐君美滋滋的将墨迹吹干,然后将手绢装进袖子里,这会的功夫没有抬头,正和从雅间出来的一个男人撞在了一起。
沈乐君匆忙抬头,捂着撞的生疼的脑门刚要道歉,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张银白色的冰冷的面具,那面具在灯光照耀下闪出冰冷的光芒。
沈乐君吓的后退一步,当自己反应过来时,已经是将“鬼啊”这句喊了出来。
君与皱了皱眉,也怪他在想事情,这才和这个女人撞在了一起,可也是这个女人横撞过来,她没长眼睛吗?
君与身边的两个侍卫上前,不悦的呵斥道,“你说什么?”
沈乐君被对方的气势镇住了,又后退一步,不承认刚才说过话,“我,我没说什么啊!”
那男人刚要再说话,就被君与抬手拦了下来,“我们走!”
戴面具的男人先是转身向楼下走去,刚才那个呵斥沈乐君的护卫又瞪了她一眼才跟上君与的脚步。
三人从侧门出了风月楼,楼下早早的有一辆不起眼的马车等着,在马车旁站着的竟是刚才的岚衣。
“秋夫人你也见了,你有几分把握?”君与问道。
“阁主放心,给属下半个月的时间,定能拿下那女人,不日便能搜集到太子欺上瞒下的证据。”岚衣神情恭敬的说道。
“嗯,好,太子的信物也要早日传到凉妃那,本来就是青梅竹马,再加点温,就该甘柴猎火一点就着了!”君与微微扯动了下嘴角。
“是,属下遵命!”
君与转身上了马车,马车缓缓启动,他靠在车厢的软垫上,本来该再捋一遍逼退太子下位的思路的,却不知怎么突然脑海里就蹦出了那个莽撞的女人。
“鬼啊!”君与轻语,不屑的笑了一下,恐怕鬼见了他都怕吧!
笑容慢慢隐退,却总觉得那女人有些熟悉,还是这句话有些熟悉,但他们认识吗?
君与揉了揉眉心,脸上现出些疲惫来。
自从在华宫醒来,他便失去了许多的回忆,大脑里一片空白,但他知道他答应了七皇子三件事,第一件事便是扶七皇子当太子。
当然,就算忘了,七皇子的人也会时常提醒他的。
空闲下来,君与却总觉得有什么要紧事应该去办,仔细想来却丝毫没有头绪。
君与烦闷的叹了口气。
外面驾车的元浩想是听见了阁主的叹息,小声的问道,“主子,是直接回分阁吗?”
君与沉吟了片刻,“先去分阁吧,吩咐下去,青龙堂潜伏在建邺,随时听从岚衣公子的安排,玄武堂明日随我去陆州城!”
…本章完结…
144春涵卖艺不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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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洲城的官楼里,知府孟德常带着儿子孟梁才殷勤的给安永泰倒着酒,一脸的奉承笑意,“阁主,您喝酒喝酒!”
银色的面具挡住了君与半张脸,孟德常也猜不出他的表情,只能更加小心翼翼的陪着。
孟德常是七皇子一路提拔上来的人,理当为七皇子效力,再者七皇子在众多皇子者也是最出类拔萃的,太子的纰漏越来越多,皇上对他已经不满,只要孟德常能在七皇子坐高位的路上推那么一把,那么他以后就是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但孟德常没料到,七皇子来人传话要他好好配合的是君与阁,那阁主竟是这样一位面冷语淡又带着个奇怪面具的人,一时间有些摸不清怎么讨好他。
君与端起酒杯抿了一口,语气淡淡的说道,“大人不必客气,我们同是为七皇子效力,把该做的做好就是了!”
孟德常立刻点头称是,本来他一个堂堂四品的朝廷命官在他自己的地盘上用看谁的脸色?但就是这个连品级都没有的君与阁让他又怕又敬
孟德常亲眼看见君与阁阁主只带了三个人,一盏茶的功夫端了凤凰山上百人的贼匪,然后这个带着银色面具的君与面不改色的将那跪着求饶的贼匪头子的头颅一刀割下,鲜血喷涌而出,他的眼皮连眨也不眨,嘴边竟还挂着诡异的笑容。
孟德常想起那天的情景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颤,更加殷勤的伺候着君与。
“那个,梁才,快给阁主倒酒,阁主啊,您来到了陆洲城就当是来到自己家了,别客气!”孟德常拉了拉自己的儿子。
“是,大人请喝酒,这里的花酒最有名了,姑娘也漂亮!”孟梁才笑呵呵的劝着。
安永泰不温不火的浅尝了口酒。
气氛活跃不起来,太冷清了,孟德常给儿子一个眼神,孟良才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