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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白柳不动神色的挥了挥手,让二人退下了,他来到窗边看着下面熙熙攘攘的人群发呆。
自从那次兰贵妃亲自接沈乐君回宫起,他就有意的避开了沈乐君,如果她仅仅是寻常人家的姑娘,又怎么会跟宫里的兰贵妃这么亲近?
就算是因为安永泰,那亲切程度也觉得有点过了,何况据方白柳所知,安永泰的娘和这位贵妃娘娘的感情并不好。
这样想来,沈乐君接近自己的目的是什么?情兰殿与坤宁宫向来面和心不和,兰贵妃的人又会对他有什么好的企图?
本来决定疏远沈乐君的,没想到上楼时看见她一个人形单影只还是有些不忍!
日子又过了两天,眼看八月十五中秋节快到了,建邺城的几条主要干道上早早的张灯结彩。
沈乐君锤头丧气的坐在一个小茶馆里,这几天她查访了很多行业,但没一样适合她的,绣花绣花没人买,做饭做饭又不出色,想干些力气活吧,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唯一会的可行就是会种点菜了。
她是在庄子里长大的,当然知道种地的辛苦,让她亲力亲为恐怕不行,要不在乡下买下十几亩地,然后顾上几个长工去种?
嗨,正在她一筹莫展时,身后走过来一个人,她走到沈乐君身侧,弯着腰扒着头看她的脸。
沈乐君心下微脑,哪有这样看人的,转过身正要发作,只听一个熟悉的声音高兴的笑道。
“我说看着你眼熟呢,原来真是乐君妹妹啊!”崔云秀带着两个同乡在她身边高兴的说道。
沈乐君一见是崔云秀,也很高兴,忙让道,“原来是云秀姐姐啊,还有这两位是?”
“哦,她们是我的同乡,跟我一起赶考来着,这位是刘妮,这位是韩玉凤!”
“二位姐姐好!”沈乐君笑着说道,“大家快坐!”
四个人都入座后,崔云秀拉着沈乐君的手说道,“没想到还能再遇见妹妹,咱们真真是有缘!”
“呵呵,是呢,不知三位姐姐是?”
“哦,我们最后出来再转转,见识见识大华第一城的繁华,明天就要回宁县了!”崔云秀说道。
“这么快?不再多住些日子吗?”
崔云秀身旁的一个略黑些的女子刘妮说道,“不了,这建邺城的挑费太大了,光住小客栈,一宿都顶俺们那一个月的收入了!”
崔云秀微微笑了笑,她们家虽然在宁县算是富裕的了,但日子长了,这花销也是不小的支出,刘妮家境贫寒,更是负担不起,要不是她一直拖着,又主动承担了三个人的房租,估计她两早走了。
沈乐君点了点头,“既然如此,今天晚上我做东,咱们四个聚上一聚,也算尽一尽地主之谊了,算是给三位姐姐们践行!”
“那怎么行!”崔云秀有些不好意思,“怎么能让妹妹破费!”
“嗨,姐姐莫不是把我当了外人?”沈乐君反握住崔云秀的手装作不高兴的拉下了脸。
崔云秀见沈乐君情真意切也就不再推脱。
沈乐君想了想,把地点定在了郊外的云来客栈,一是那里景色好,听说中秋节这几天云来客栈还弄了个诗词大会,大家以诗会友,做的好的诗词博得头筹还有奖励呢。
二来,沈乐君想散散心,那里有他的影子,她想再去看看。
四个人当下在城里租车行雇了一辆普通马车,悠悠闲闲的向城外白云山行去。
崔云秀是个闲不住的姑娘,一路上叽叽喳喳的和众人说着话,沈乐君听到高兴时也搭上两句,车厢里笑声不断。
渐渐的大家便熟稔起来,沈乐君和崔云秀二人更是谈的来,都有相见恨晚的感觉。
熟络了,崔云秀说话就少了许多顾忌,她上下打量沈乐君说道,“妹妹这么俊俏的人,怎么偏偏爱穿白色?上次见你也是一身白裙,今天又是一身白色,连发饰都这么简单!”
沈乐君但笑不语,那笑也清浅的很。
“太素了!”崔云秀说着将头上的一只攒珍珠银簪拔了下来,抬手给沈乐君戴上了,然后左右端详着,“嗯,这样好看,也配你的衣服!”
沈乐君笑了一下,“哪能要姐姐的心爱之物”,刚要抬手将那簪子拿下来,就被崔云秀按住了手。
“不许拔下来,这簪子正配妹妹,妹妹肤色水润白希,配上这白珍珠的簪子更水嫩了,包管那些公子哥们都看直了眼!”崔云秀笑嘻嘻的说道。
沈乐君明白,崔云秀这是不想白吃了她这顿饭,太过谦让了反而有伤二人的情谊,只得收下。
云来客栈一进大厅就是一圈的桌子,在正对门口处有一个小侍,专门收集着客人写的诗词,每天都会有一个题目,有兴趣的客人在入门处买了纸张做好诗就交给这个小侍,晚上就会有专人评判出三篇最佳诗作来。
最佳诗词会张贴在客栈的墙上,这三人也会收到相应的奖励。
而今天的题目是,秋。
沈乐君他们来时,小侍的桌子上已经摆着十几张诗词了,崔云秀他们三人第一次来云来客栈都很稀奇,对这种做诗的方式更是稀奇,当下三人叽叽喳喳讨论起来。
沈乐君则在大厅内走动,她上次和安永泰他们来并没有在一楼走动,这次倒是对云来客栈的雅致有了更深的认识了。
…本章完结…
141相逢恨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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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于一般的客栈,云来客栈的大厅地面用大理石铺成,又围着墙边铺了一圈石子路,墙上挂着各种用木头雕刻的小挂件,不是很贵重,但很雅致,在挂件的间隙,贴着许多佳作。
沈乐君在其中一张面前停了下来。
寒日萧萧上琐窗,梧桐应恨夜来霜。酒阑更喜团茶苦,梦断偏宜瑞脑香。
秋已尽,日犹长,仲宣怀远更凄凉。不如随分尊前醉,莫负东篱菊蕊黄。
这首诗,正是一年前他们一同参加公孙紫鹃的诗会时,安永辰所做的诗词。
当时沈乐君就有些疑惑,这样的心境,不像是安永辰所做,倒和永泰当时的境遇有些相同了。
崔云秀小跑着走了过来拉着沈乐君的手臂,“妹妹快来,我们正在作诗呢,你也写一首吧!”
“啊?我?”沈乐君来不及说什么,就被崔云秀拉了过去。
刘妮二人已经在一旁的桌子前坐了下来,一人面前有两张白纸,崔云秀的早已经写完了,沈乐君先是走过去看了看崔云秀的诗。
东皋薄暮望,徙倚欲何依。
树树皆秋色,山山唯落晖。
牧人驱犊返,猎马带禽归。
相顾无相识,长歌怀采薇。
崔云秀恃才傲物有她的资本,这么短的时间就能做出这么好的一首诗,是不简单。
崔云秀得意的舔了下脸,“怎么样?姐姐我有才吧?”
沈乐君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妹妹是没见过这么脸皮厚的姐姐,别人夸也就算了,自己把自己夸成这样,还有毛吗?”
“什么毛?”崔云秀疑惑的看着沈乐君。
沈乐君压低了声音,“什么毛也没有了,都被你自己夸掉了!”沈乐君说完哈哈的大笑起来。
崔云秀眯起眼哼了一下,接着伸手哈着沈乐君的腰,“叫你笑话我,叫你笑话我!”
沈乐君躲着崔云秀的咸猪手,忙告饶,“我错了姐姐,你饶了我吧!”
就在楼下闹成一团时,从二楼走下一位轻纱披肩,长裙落地的女子,正是被方白柳带过来的楚纯。
楚纯身旁的小丫鬟小心的扶着她的手,她看了一眼楼下的白衣女子,就想起她两次搅了小姐的好事,在楚纯耳边小声的说着什么。
楚纯的眼神很快变的阴婺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那打闹的几个人,径直走向沈乐君和崔云秀。
“呀,这不是安家的大少奶奶吗?”楚纯笑着看向沈乐君。
沈乐君和崔云秀在发现有人靠近时就同时停了下来,她们转过头疑惑的看着妖娆妩媚的楚纯向他们走来。
沈乐君有些疑惑,微微蹙起眉头,“姑娘是?”
那小丫鬟骄傲的说道,“我们小姐是方公子请来的贵客!”
“哦,小姐好!”沈乐君有些摸不着头脑。
“哼,我好也没有沈姑娘好吧?安大少爷刚走多久啊?你就这么高兴的在这疯疯癫癫的,一点礼仪都没有,知道的是说安家的大少奶奶,不知道的还是哪里来的乡下丫头呢,一点礼数也不懂!”
崔云秀皱起眉头来,楚纯拐弯抹角的将她们几个都骂了,乡下来的如何?她刚要说话,就又听见被楚纯说道。
“哦,我倒是忘了,沈姑娘本来也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名不见经传的小户人家罢了,也难为你为了聘礼嫁给公鸡啊,嗨,也是怪可怜的,才成亲一年吧,那个病秧子就死了!”
沈乐君的眉头纠结在一起,拳头攥的紧紧的,说她什么她都能忍着,唯独说安永泰不行。
“我是小户人家怎么了?我嫁给永泰又怎么了?不知道姑娘到底是谁?碍着你什么事了?”沈乐君努力保持着冷静,却句句尖锐。
“是啊,现在到底是谁在不知礼数,一点礼仪都没有的站在大庭广众之下指点别人的是非呢?”崔云秀走上前半步,肩并肩的挨着沈乐君。
刘妮和韩玉凤也自发的靠了过来。
楚纯打量了一下其他三人,然后视线在刘妮和韩玉凤的衣着上停留了一下,然后嗤笑出声,“哼,几个乡下的土包子,还有钱来这里!”
当下刘妮红了脸,她在三人中家庭条件最不好了,这次赶考,很不容易才做了一身新衣服,样子和布料也都是最平常不过的。
崔云秀看了一眼刘妮,当下心中气愤不易,怒视着楚纯要和她理论。
就在几个人剑拔弩张之际,楼上走下一位翩翩的白衣公子,他桃花眼微微翘起,唇边的笑意似春风拂面,正是方白柳。
“姑娘们在聊什么?兴致都这么高?”
楚纯马上换上一副温柔的笑意,回身迎着方白柳,伸手挽着他的手臂,“我正和沈姑娘和她的朋友们谈论诗词呢!”
方白柳微笑着和沈乐君点了点头,然后站在楚纯的身边,手自然的揽住她柔软的腰身。
“哦?呵呵,我倒是忘了,楚纯是花楼的头牌,当然是诗词歌赋样样精通了!”方白柳语气亲昵,不动声色的观察着沈乐君的表情。
沈乐君微微喘了口气,眨眼的功夫就恢复了往日的优雅,她带着淡淡的笑意说道,“真是巧,方公子,我们又见面了!”
“是啊,我和沈姑娘真是有缘!”
刘妮和韩玉凤都稍稍低了头,一脸红晕,不敢迎向方白柳的视线,此等画中的翩翩公子也是第一次见到。
崔云秀只多看了方白柳几眼,毕竟崔家是宁县的富贵人家,她又是家里的独生女,从小被当做儿子来养,见过大世面,很快就把方白柳当做了寻常人对待,不过是长好点罢了。
论男人,崔云秀还是最喜欢她家的那个木头。
“我们正在讨论作诗呢,这次难得遇见安家的大少奶奶,安家是文武双全的大家族,不如沈姑娘也给我们做首诗,让我们开开眼界啊?”楚纯说着小心的观察着方白柳的脸色,他如有一丝的不悦,她便会立刻收敛。
方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