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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阴馆。百姓畏惧战乱,大多搬迁,留下来的不过十来万,但大多都是爱国义士!”对雁门郡了解颇深的杨延嗣接过话头来。
“若是在往北,便是雁门关了吧?”刘辩目光一凝,遥望北方大地。
杨延嗣也是看着北方,眼中闪过一丝焦急与想念:“不错,在往北一天便可抵达雁门关,雁门关外在行半日,便是阴馆!爹爹也是在阴馆驻兵,防备外族!”
“并州的最后一道防线了啊,丢了雁门关,外族骑兵便可长驱直入,马踏中原了!此役,朕要歼敌于雁门关外,一雪高祖当年白登之耻!”刘辩双手紧握,高声喝道。
“愿随陛下诛杀胡掳!”刘辩身边几个武将,听了刘辩这话也是情绪高涨。
却说在西汉初期,刘邦刚刚一统天下,在北方草原之上,匈奴也因为中原大战,中原诸侯无暇压制,开始迅速的崛起。
匈奴单于冒顿,雄才大略,一统草原诸胡,带甲数十万。时匈奴时常叩边,袭扰并州雁门。
而后,在并州雁门的韩王信勾结匈奴,带领匈奴长驱直入,直入雁门关内。
而刘邦亲自带领三十万大军,前往迎敌,初期,刘邦大胜,连连收复失地,但确因为轻敌冒进,追击到今天的大同附近,在白登山,被匈奴大军四十余万团团包围。
汉军被包围七日,时冻死饿死者不知凡几。最后还是陈平献计,向冒顿的老婆行贿,刘邦才逃过一劫。
不过这段历史刘辩自己也是嗤之以鼻,不能肯定其中的真假,因为史记乃是司马迁所写,刘辩估摸着以司马迁的尿性,肯定会摸黑刘邦的。
到如今,也有人说其实这一战是胜仗。不过在刘辩看来,这一仗却是耻辱,因为此战过后,刘邦深刻认识到,想要彻底剿灭匈奴根本不可能,于是有了和亲政策的出台。
将汉人女子送往匈奴和亲,以求和亲,但匈奴人还是屡屡袭扰边境,百姓仍是苦不堪言。
甚至刘辩一想到匈奴人那为了种族延续的政策,父亲或儿子死后,对方会娶留下来的遗孀为妻子,虽然不是亲生母亲,但刘辩却是恶心不已,甚至于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将汉家姑娘送到匈奴,这不是坑女儿吗?刘辩对此嗤之以鼻。白登之战,不管是胜还是败,在刘辩来说,都是耻辱。
终于,一天之后,一座雄关耸立在刘辩面前。
雁门关乃是天下雄关,以险著称,有天下九塞,雁门为首的美称。被誉为‘天下第一关!’
而雁门关自古便是抵御外族入侵的屏障,而现在的雁门,却是抵御匈奴鲜卑的最后一道关卡。
雁门若失,则北方胡骑,可以长驱直入,侵略中原,以异族骑兵的机动性能,若是没有足够的力量,任何人对异族也只能无可奈何。
刘辩立于城关之上,抚摸着墙上的箭痕,内心沉重不已。
就在两年前,刘辩在两千年后的二十一世纪,刘辩曾经来过雁门关,不过那个时候的刘辩,不过一个生长在国旗之下的大学生,见了雁门关,不过是感叹雁门的雄伟。
但此刻的刘辩,内心却是无比的压抑,墙关上,那一道道刀箭划过的痕迹,暗红色凝固的血液。刘辩才知道此刻自己肩膀上的担子有多沉重。
若是稍有不慎,五胡乱华的局面在现,刘辩便是千古罪人。
俯视北方大地,刘辩仿佛见到无数异族骑兵奔腾而来,他们狂笑不止,欲要将汉家儿郎屠杀殆尽。
“走,阴馆岌岌可危,无数义士拼死抵抗,必须马上支援!”刘辩一马当先,直向北方疾驰而去。
刘辩大军直出雁门关外,向着阴馆而去。
行军不过半个时辰,刘辩眼前出现一块一望无际的平原,平原之上,居然种满了庄稼,庄稼一片金黄,这片景色好不美丽迷人。
但刘辩却是一阵疑惑,雁门关内相对安稳,且有大片田地,无人种植。可如今这雁门关外,异族横行,怎么还有如此美景?
而刘辩身后,杨延嗣露出一抹笑容道:“想不到今年这儿也丰收了?有了这些粮食,那兄弟们今年又可以撑过去了!”
刘辩眉头一皱,一阵疑惑,真要询问。却不想前方,陡然传来一阵喊杀之声。
“快快,别让他们过来,这些庄稼是我们的口粮,不能让胡狗抢了去!”
“若是没有这些粮食,我们就在也撑不下去了。”
“杀啊,杀光胡狗!”
“休要叫胡狗在进一步!”
巨大的喊杀声,瞬间传到刘辩这边。
闻声刘辩眉头一皱道:“是异族?”
“这场可恶的胡狗,每年到这个时候,胡人大举侵略,大股部队被父亲阻拦在阴馆之外的防线,但仍有小股游骑乘虚而入,劫掠百姓!”
雁门关之外,无险可守,杨继业只有在阴馆,马邑一带构筑防线。大股部队能够阻拦,但是百密一疏,仍有小股异族骑兵越过防线,进行劫掠。
杨延嗣见了胡人,就似见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一般,顿时双目赤红,手里的虎头乌金枪一挺,催马向着厮杀声的方向奔去。
小股异族骑兵,少则百余人,多则两三百人,并且异族天生就是在马背上长大的,不可小视。
刘辩唯恐异族骑兵杀害雁门百姓,顿时命令道:“再兴,你速领一千骑兵,前去剿灭异族游骑!”
“是!兄弟们,跟我走!”杨再兴当即领命,带着一千骑兵迅速向厮杀之地赶去。
刘辩也催动马匹,在三万大军的保护之下,向着战场而去。
第八十一章 以死捍卫()
只见那片田地最外围,是一块无法耕种的沙石地带。
数百名大汉百姓,衣衫褴褛,面黄肌瘦,与乞丐相差无几。其中,青壮,女子,老人小孩都有。最大者年过百半,年纪小者乃七八岁的幼童。
这些百姓现在田地的最前方,青壮将老人小孩女子护卫在身后。有的手里拿着长矛,有的拿着锄头,镰刀,还有的拿着木棍。
这群大汉百姓都是怒目看向不远处前方呼啸而来的数百异族游骑。
河套一地,已经被匈奴,羌人,鲜卑等占领。这些人就在河套等地定居下来。多年下来,河套之地,已经是形成了三族杂居,彼此不分。
只有在更北方,各个异族才将种族之别分得更为详细,甚至有领地之别,若是越界,则会视为种族侵犯。
这数百异族游骑,身上都是披着皮甲,异族最多的就是牲畜,对于毛皮却是不缺。不过异族的制作工艺较之中原大地有天壤之别。虽然人人都有皮甲,但却制作的相当简陋。
而且每个异族的兵器也不是统一,有的用枪,有的用长矛,有的用弯刀。
但尽管如此,却有一股野蛮恐怖的感觉扑面而来,那奇异的服侍,野蛮的打扮,以及长期食肉,所长成的高大身躯,骑在马背上,就给人一种不可力敌的感觉。
异族游骑狰狞的笑着,向着数百大汉百姓而来。
“臭小子,不要挡着老子!老子还要你保护?老子当年杀胡狗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呢!”百姓中,被青壮护着的后面,一个跛足精瘦老者出声呵斥身前一个青年。
年轻手持一杆长枪,看着即将到来的异族游骑,目不斜视道:“爹爹,你保护了我快十几年了,杀胡狗的时候腿收了伤,现在该儿子保护您了!”
“扯犊子,老子腿受伤了,还要你保护?你的本事还不是我教的?我腿残了,照样杀胡狗!给老子让开!”老者手里拎着一把镰刀,一把挤开自己的儿子,挡在了最前面。
“爹爹…”青年眼中一片湿润,心里明白父亲还是把自己当做一个孩子,将自己护在身后,仍旧要保护自己。
异族游骑呼啸而至!
当先一员身材高大的异族骑兵,手持弯刀,狞笑着看着最前方手持镰刀的老者。
“杀光他们,这些粮食就都是我们的了,我们的族人,有这些粮食过冬也够了!”异族骑兵在马上交流着,因为在河套之地生活久了,用的也是汉语。
异族骑兵不屑得看着这群衣衫褴褛的大汉百姓,手里的弯刀高高扬起。
却不想这精瘦老者身影也是十分敏捷,身子一偏就躲过异族骑兵的弯刀。同时老者蹲下身子,手里的镰刀对着马腿就是一砍,然后用力一拉。
霎时间,马腿之上鲜血直流,马儿吃痛之下,瞬间马匹前蹄一倾,将这异族骑兵掀翻下马。
异族骑兵眼里满是不可置信,一个枯瘦老者,居然还能将自己弄得这般狼狈?但随即,他的眼里被恐惧所充斥。
只见由于刚刚被马匹掀翻,异族骑兵重心不稳,刚刚站立起来,那老者手中,沾满马血的镰刀就向着那胡骑的脖子割去。
“不要!”异族胡骑顿时惊恐的大叫。
“呲!”
镰刀入肉的声音响起,异族胡骑的脖子上,顿时一个巨大的伤口呈现,被镰刀那锯齿所切割的伤痕狰狞无比。旋即,鲜血狂涌而出,遮住那狰狞无比的伤口。
枯瘦老者一把拔出镰刀,不屑道:“不知是老子幸运还是你倒霉,碰到个第一次劫掠的胡狗!老子杀了三十多年的胡狗,就你也想杀老子?”
在边塞,久经厮杀的人都知道,不能轻视每一个对手,这老者虽然老迈,身形枯瘦,但却是三十多年的老兵,因为作战受伤才从前线退了下来。这胡骑由于是第一次出来劫掠,经验不足,出于大意死在这老兵手上。
“女人孩子都走远点!其他人跟着我杀胡狗啊!”老者当先干掉一个胡骑,镰刀在衣服上一擦,大声高估,临时指挥起来。
“臭小子,跟在我后面!”老者跛着腿对着身后的儿子叮嘱道。
“给我杀了他!”其他胡骑见自己的兄弟,居然被一个老东西给杀了,顿时几个异族骑兵,向着老者涌了上来。
只可惜这次老者的运气不好,一下子面对数名骑兵,并且还都是使用长枪的骑兵。
求根长枪同时刺出,老者虽然久经战阵,但也躲闪不及,仍有一根长枪刺入老者身体。
这老兵身体强悍,居然还撑着不到,胡骑就欲抽出长枪,却不想那老者陡然一把抓住长枪,口里大喝道:“老子这辈子杀的胡狗也有上百个了,临死前也要拉个垫背的,不亏!”
胡骑猝不及防之下,被这老者连着兵器给拉下战马,可惜胡骑手里的是枪杆,但老者手里的却是抓着刺在自己身体里面的枪头的后半段。
“给我去死!”这胡骑却不似刚才那员一样是个愣头青,只见他顺着老者的力道,枪猛地向前一戳。
本来剧烈的拉扯之下,枪头在老者体内就一阵搅动,而这胡骑这一用力,那杆长枪直接将老者贯穿。
“快杀了他!”临死之前,老者说的最后一句话不是叫儿子逃命,而是让儿子杀了这胡骑。
老者的儿子眼睛一片赤红,双目充血,但也没有因此发狂,而理智不清,仿佛这一****早就料到了一般。
老者临死之前,仍是紧紧抓着胡骑的长枪,胡骑冷笑一声,见老者断气,就欲拔出长枪。却不想长枪仿佛插在石头里一般,一时之间,居然拔不出来。
“给我去死!”老者身后,青年陡然暴起,从一侧,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