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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她父亲就让我这个同学到其他的饭店去跟我们想办法,争取买几只鸡蛋回来。
在同学的帮助下,我们终于在另外一家饭店买到几只鸡蛋。一番感谢之后,我们马上赶回招待所饲养那些已经饥肠辘辘的鲢鱼儿了。
第二天,我们离开那个镇上,又来到下一个目的地进行采访,当天晚上便回到了县城。
接下来一段时间,我基本上都是跟着县委报道组的记者们前往各地采访,由于当时交通不便,我们走了很多的路,在外面住了很多的招待所。
当然,因此我也跟县委报道组的记者老师们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他们对我非常好,都很愿意帮助我,愿意教我。
在跟随县委报道组的记者老师的学习中,我也有机会跟随他们参加市委新闻报道培训以及报社参加的新闻写作培训,对我的新闻写作帮助非常大。
这对我后来成为一些报刊杂志的特约记者、编辑、编委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我知道,如果没有这个小记者培训班,不是跟随老师们前往各地实地采访报道,我在新闻业界也不会有任何的发展。
通过这个培训,我顺利的结业,并成为了县委报道组的通讯员或者叫小记者。
后来,我也成了省、市报社的通讯员了,可以直接向省市报社投稿了。
不但如此,在宣传部的领导和县委报道组的记者老师们的帮助下,我也非常荣幸的加入了县社会科学联合会,成为了县社科联的会员。
说实话,我在参加这个小记者培训班的时候,我的语文功底是非常差的,文字表达能力也很薄弱,书面表达能力很不尽人意。
就是通过这个培训班,加上后来我的练习,才对我的文字表达、书面表达能力有所帮助和提升。
在这之前,我一直以为写作和说话一样,以为把口头上的说话内容写在纸上就是作文了。
其实不然,通过我的学习,我才知道这个作文实际上大有学问,并不是我们想的那样简单。
比如说,我们一般拉家常式的闲谈,或者跟朋友聊天,确实是东拉一句,西扯一句,既没有一定的目的,又没有一定的范围和限制,纯粹是在闲谈。
如果,我们把这些闲谈整理出来,记录下来,这不算是一篇文章的,充其量只能算着一段对话而已。
要不是经过这次的培训、学习,这些知识我哪里知道啊。
通过这些学习,我知道写作是在用书面语言表达,表达方式是比较固定的,其句法相对说来比较正规,措辞要求比较准确,组织结构要求比较严密,层次需要分明,与口语表达相差非常大。
当然,现在网络盛行,新媒体时代,人们的语言艺术又有了一定的发展和变化。
特别是网络语言,要求不是那么高,规定不是那么严格,讲求流行、时尚、通俗、活跃等,不再那么死板。
也正是这次培训,还解决了我心中的另一个疑问。
我一直以为一个人只要他会说,他就一定会写,一个人会写,想必也就一定会说。可是,通过系统的学习,我才发现实际上并非如此。
这个时候,我慢慢的发现,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确实是很会说,但是一旦你叫他写出来,他就不行了,这就是会说不会写的类型。
一般的来说,这样的人什么都可以夸夸其谈,头脑比较灵活,善于察言观色,爱思考,习惯口头表达,善于口头表达,反应力也很快,这样的人一般来说口才会比较好。
记得在一本书上看到说,西方国家流行一个说法:一个人才不一定有口才,但是一个有口才的人一定是个人才。
对这个观点,我一直都在很认真的观察、分析、研究,得出的结论让我比较支持这个说法。
所以,为了成为一个人才,我一直在努力练就我的口才。
另一个方面,我发现很多的人是会写不会说。
这些人,如果你要他作文,写一篇好文章,这绝对没有问题。但是,如果你要求他用口头语言表达出来,这个他们又不行了。
很多人认为,这样的人是茶壶里煮饺子,有货倒不出来。也就是说,他们不是没有本事,不是没有知识,而是他们有却拿不出来,就是有知识也使不上劲。
确实,生活中我也见识过很多这样的人,他们能够写出很好的文章,洋洋洒洒,数千上万字都行,哪怕是长篇大论也没有任何问题,但是你要求他给你说道说道,或者即席演讲这就困难了。
因此,当时我就一直在思考,如果一名律师只会说,可是不会写,这样的话,假如在法庭上自己夸夸其谈,书记官根本记录不过来,很多东西都遗漏了,那可怎么办?
这样来看,一名律师只是会说还是不行的。就算你很会说,在法庭上也有说漏了的地方啊?如果,时候你能够再将自己在法庭上说的,归纳整理一下,或者根据法庭的辩论,你再补充、完善一下,这不是更好吗?
反过来,如果一名律师在法庭上不能流畅的敏捷的大胆的说出自己观点,面对强劲的对手时,你如何当场去辩驳?你如何将你的观点和看法方便快捷的展示给法庭?
假如在法庭上面对口若悬河的对家,你无言以对,不能临场发挥,不能及时的反驳和对抗,又如何让你的委托人相信你的能力呢?你又如何让法庭采纳你的观点呢?
就算你在休庭后用洋洋洒洒的文字将你的观点和思路尽善尽美的表达出来了,可是对方律师的当庭观点已经先入为主了,深深印在法官的脑海了,你想再去争夺一席之地,估计也就非常困难了,或者已经为时已晚了。
所以,律师在法庭上一定需要很好的口才,需要较好的辩论能力和临场的发挥、应对力。
因此,我常常在考虑,要当一名合格的优秀律师,那就必须得要有基本的写作、文字表达能力,书面表达能力,同时还需要有相当水平的口头表达能力,口语的表达、即时的当场的交流与沟通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
于是,我要求自己必须要具备这两个能力,那就是既要说得出来,也要写得出来,既要会写,也要会说。绝对不能会说不会写,会写不会说的。
我相信,只有会说会写,能说会道,说写结合的律师才会淋漓尽致的发挥自己的才干,才更容易赢得法庭的尊重和支持,才会更让委托人相信和放心,才会得到委托人的重任。
第120章 创办信息公司()
第120章创办信息公司
秉承“是人才不一定有口才,有口才一定是人才”的思想,我严格要求自己一定要在锻炼口才的同时,同时锻炼写作能力。
对我来说,我既想自己有口才,又想自己是一个人才,所以我不得不严格要求自己努力。
正是这个要求帮助了我,20几年来,我的语言表达能了和文字表达能力都有了长足的进展,我自己对自己还是比较满意。
当然,这个是后来的事情,暂且我们搁置一边。
不过,确实通过这个小记者培训班,我知道要养成良好的写作习惯,才能写出好文章。如果不练习,你想要随随便便就可以写出好文章来,还是不那么容易的。
这些写作习惯的培养,要求我们平时积累写作素材,养成构思谋篇的习惯,经常拟制写作提纲,对文章反复修改等。
我知道,要有好的写作水平,除了平时的积累之外,还需要首先提升作者的思想水平,要求作者有丰富的生活阅历,要求具备广泛的知识储备,当然还少不了作者的才情禀性。
通过学习,我知道写作其实不是随心所欲,也不是没有任何目的和功利心的。
实际上,写作一篇文章或者东西,其目的是表情达意,或者说理论事,或者颂扬先进,或者传播经验。特别是律师的写作,目的性,功利性就更明显了,你需要观点鲜明、突出,要有说服力才行。
总之,写这个东西一定是有着自己的目的。比如,你想交流点什么,宣传点什么,告诉你的读者群你想说什么,你想告诉他们什么?
说得简单点,写作的目的性是有的,而且就是指作者主观的意图。因为,写作本身就是一项社会活动,一动笔就会影响别人,不可能一点功利心都没有。
你看现在的很多文章,其实作者基本上都是有功利心的,都有点这样那样的东西在里面。
所以,我认为律师作文、写作办案的法律文书那就更不用说了,一定是要有律师想要表达的观点,一定是希望自己的文章或者作品影响法官的思维,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还有,文章写得好坏,还表现在他的综合性方面。一篇文章,不论长短,它都是作者思想、生活、知识、文字、技巧等各个方面的综合反映和再现,所以有“文如其人”这一说法。
积之愈厚,发之愈佳。“厚积薄发”,往往是文章力量之所在。反之,“储备”贫乏,不善于“调动”,文章则会显得苍白无力。
所以说,思想水品、生活阅历、知识储备、才情禀性、表现技巧对于写好一篇文章,影响读者非常重要。
作为律师,在这方面就更应当引起重视。律师要想根据自己承办的案件,写出一篇好文章,左右法官的思想,影响他的判案结果,那就必须要熟悉案情,掌握全面的法律知识,运用逻辑推理,讲理说法,帮助法官有一个正确的判断。
这些能力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慢慢的锻炼和培养。这些能力也不是生而有之的,需要后天的不段的提升和锻炼,否则是不会轻易具备的。
正如叶圣陶老先生所言:“所谓能力不是一会儿就能从无到有的,看看小孩子养成走路跟说话的能力多麻烦。阅读跟写作不会比走路跟说话容易,一要得其道,二要经常历练,历练到成了习惯,才算有了这种能力。”
可以说当年我对写作,以及新闻创作的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对我现在的各种成绩特别是法律文书、案例分析、以案说法的写作等都是非常有帮助的,简直就是功不可没啊!
因此,我认为如果没有我当年的学习锻炼和积累,我不会有今天,也不会去的这样的成就。
看看我在全国各地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包括新闻报道、小说、故事、案例、论文,哪一个不是我过去的积累啊。
所以说啊,有了在县委报道组参加小记者培训以及跟随这些记者老师们到全县各地采访的这些经历,这些实战经验积累,对我后来的成长和成功来说都是帮助很大的。
老师们对新闻、文学创作的指导,对后来我在文学创作、新闻写作方面的收获也是离不开的。
特别是,县委宣传部的领导报道组组长、宣传部副部长宴老师希望我将新闻和法律两手抓的建议,深深的影响着我,鼓励着我多年以来一直在朝着这个方向发展,并深受裨益。
实事求是的说,在我后来的律师工作中,我有着这些新闻资源和背景,对我非常有帮助。
比如那些社会关系比较复杂的案件,涉及到官场的疑难案件,一般的律师都是避而远之,而我却敢于硬碰硬,敢于大胆接受委托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