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易望反映情况后,这个科长介绍该公司出现的疑似职业病患者他们已经知道的共有8例,其中有疑似中毒性血小板减少、心脏病等。对于汉民中毒的情况该科长说他们是知道的,也进行了相关的调查。
当他得知汉民已经跟用人单位私下签订了协议后,严厉的批评了汉民,并当场表示会尽量的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的,让易望他们放心。
这个科长表示,这个事情他们还需要调查一下,让他们4月1日再去监督所。
当天下午,易望一行又到了当地的劳动保障所,希望得到他们的帮助。
工作人员接待了易望一行之后,他们表示对于汉民的这个情况他们有些力不从心,建议易望多于卫生监督部门沟通,并希望他们向区、市劳动部门反映。
第一天的事情就办得不是很顺利,劳动保障所的通知明显是在推卸责任,下一步又该怎么办?
为了尽快帮助汉民维权,易望根据汉民的这个情况,向温州市市长信箱发送了求助信,希望引起市长及其相关部门重视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保护。
第三天,易望带着有关证件、介绍信,与汉民一行找到汉民之前务工的那家农药厂,希望争取协商解决。
但是,到了这个厂,起先是门卫不让易望他们三人入内,说是必须先请示同意才会放行。
后来,经过门卫的请示,易望他们被许可进入那家农药厂。但是,易望没有想到这次进厂来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引起了一场冲突,而且非常明显。
当天下午,易望他们被带到该厂的会客室,易望他们耐心的等着厂里面的领导接见,以便进行有效的沟通。
殊不知,第一个前来接待的是该厂的安全科长,这个安全科长来到接待室非常不礼貌,直接对着汉民恶狠狠的说:“既然已经解决好了,就不应该又来闹。”
说完,这安全科长不想继续在这个会客室里面,估计是担心易望一行跟他讲理讲法,所以他急着想离开。
不过,他走的时候丢下一句话:“我们公司也有法律顾问,这个问题,我们不处理,我们会有法律顾问来跟你们讲。”这个安全科长说完马上就扭头转身离开了。
由于没有见到领导,易望他们只好继续在那个会客室等候其他领导前来接见,希望能真诚的跟他们交流一下。
时隔一会儿,据说是公司也就是这个农药厂的总经理来到了会客室,他也是同样的态度,认为既然已经达成了协议,处理好了,汉民就不应该再来找他们了。
同时,这个总经理还告诉易望说,汉民中毒是因为领取了年终奖高兴,天天和几个工友在一起喝酒,随时都是醉醺醺的,并不是因公司的管理不善造成的中毒。
汉民一听总经理居然说自己是喝醉了酒才中毒的,情绪非常激动,他认为自己天天接触剧毒农药,而配备的防护设备仅仅是简易的口罩和手套,根本就不足以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现在出事了,公司就百般推脱责任。
不但如此,汉民的表哥听这总经理和汉民的争执情绪也非常激动,他们想上前去抓这个总经理。
但是,易望前来是为了了解情况,希望跟厂方友好协商,争取妥善处理,他并不想发生这样的事情。而且,这个会客室到处都是监控,要是汉民和他表哥动手去抓总经理,这样就会理亏,很不好继续争取协商了。
于是,易望马上站起来,阻止了汉民和他表哥的冲动举动。并当即向这个总经理道歉,请他理解和原谅,希望友好的谈谈。
由于这个总经理不想再继续交流,而直接拂袖而去了,这次的对话因此只好就这样结束了。
跟厂方的对话没有任何结果,而且他们的态度也告诉易望,如果期望再继续跟他们对话解决这个事情,看来是没有任何希望了,他们只好另寻他法。
4月1日,易望与汉民一行按照约定的时间再次找到那个卫生监督所找到职业卫生监督科科长,希望得到他的帮助。
按照约定,今天到这个地方,他们还说需要给汉民做一个笔录,再次详细的调查一下情况。
但是,当易望一行到了这个地方的时候,这个科长告诉易望他们说:“厂里已经承认汉民是这个厂的工人和在劳动中中毒的事实了,他们已经对这个厂的安全科科长做了调查,就不需要调查汉民了。”
他告诉汉民,这个时候他可以直接去温州市疾病控制中心去申请做职业病诊断,只要是疾控中心需要的材料他们都可以提供,并且相关的材料已经送过去了。
按照这个科长的说法和提供的地点,易望一行又赶到温州市疾病控制中心。到了温州市疾病控制中心,在体检办公室,易望一行正好看见那个农药厂的安全科长在与疾控中心的人员在办理该公司其他工人的职业病诊断事宜。
当时,易望他们听见工作人员说:“我不管你是什么时间申请的,我只管是今天收到的,这个申请时间你必须得改,不改我就不会接收。”
那个时候,易望一行三人都在那个办公室,工作人员和那个安全科长都见到易望他们在那里的,但是他们根本毫不在乎。
为了提交这些资料,那个安全科长马上当着大家的面修改申请职业病诊断的职工的申请时间,并再次向工作人员提交。
当众擅自修改工人申请职业病诊断的时间,这不是明显作假吗?这是公然弄虚作假啊?他们这也是太胆大了点啊?
第321章 市长信箱关注现转机()
易望他们没有想到这个安全科长居然这么大胆,竟然敢当着易望他们的面私自修改工人的职业病诊断时间。
要知道,工人申请职业病诊断的时间和他们收到的时间这各是一个概念,这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他为什么要改呢?
于是,易望赶紧拿出手机,拍下了这个科长修改时间的画面。
为了申请职业病诊断,易望带着汉民找了很多的科室,反复要求查阅复制公司提交的汉民的相关健康检查和申请职业病的材料,他们都互相推诿,并要求易望去找这个领导签字和那个领导签字。
按照这些科室的要求,易望拿着自己的律师证、委托书、介绍信等,一会儿从三楼到九楼,一会儿从九楼到三楼,往返无数次,这个领导说可以复制,那个领导说不能复制,折腾了无数个来回,最后还是不让复制。
在易望去找领导签字复制资料的时候,对方先是同意复制的,但是打了一个电话后,又说不能复制,一会儿说这个不该他们管,一会儿说他们没有义务提供这些资料。
不但如此,而且他们一会儿要复印易望的律师证,一会儿要复印易望的身份证,还拿着易望的律师证、身份证几个人关着门在办公室研究过去,研究过来,最后居然还是拒绝了易望的复制申请。
易望觉得非常奇怪,劳动者自己的健康检查情况,为什么自己没有知情权?为什么自己的健康检查资料自己却不能复制?而且,做为劳动者自己申请的职业病诊断材料,为什么自己居然不能复制?这个疾控中心到底在干啥?他们到底想干啥?
特别是,对于汉民申请职业病诊断的事情,那就更麻烦了。
工作人员先是不同意,需要用人单位申请,后来虽然同意了,但是又需要本人提供繁琐的资料。
在这些资料中,必须提供的材料就是“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为了这个“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易望和汉民都傻了眼,因为这个根本无法提供啊?这怎么办?
易望想到,卫生监督所的那个科长不是说的用人单位已经承认汉民是那个农药厂的工人和中毒的事情了吗?他还说的相关资料已经送到疾控中心来了,还需要什么可以由疾控中心去调取的啊,这个线索提供给他们,请他们去调取一下不是就可以了吗?就不用这么麻烦了。
于是,易望说:“有关资料上已经能够证明汉民是那个农药厂的工人,这些资料在卫生监督所,你们可以去调取一下的。”
可是,工作人员说:“我们只管鉴定,不会去帮你们收集证据的,没有义务给你们收集这些资料。”
易望马上说:“《职业病防治法》不是有规定吗?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诊断的相关材料的,既然疾控中心可以要求他们提供工人的体检材料和健康档案,为何不让用人单位提供?”
工作人员说:“这个我们管不了,要么你提供劳动合同,要么你去申请劳动关系仲裁,否者我们也没有办法的。还有一个办法就是你们去找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用人机关提供。”
工作人员的冷漠非常让人反感,最让人恶心的是那个安全科长一直在那里,看着易望他们的无奈表情嘿嘿的冷笑。
唉,这个安全科长实际上也是一个打工者,也是在替老板卖命,可是他为什么会这样呢?他的良心被狗吃了吗?他真的就可以跟老板一辈子?易望看见他那个样子,很想上去给他几拳,踹他几脚。
不过,那个安全科长个子高大,易望肯定不是他的对手,他惹不起,也不敢去惹他。
再说了,自己是一个律师,不要说打不过这个安全科长,就是打得过也不能动粗啊。
没有办法,易望一行又只好无功而返。
汉民觉得这个公司做得也太绝情了点,他想到了去死,而且就要死在这个公司的门前。
易望不希望看到这样的结果,他担心这个案子自己已经受理了,自己正在代理之中,要是汉民去闹出问题,自己可不好说话。
因此,易望对汉民极力劝阻,希望他冷静,慢慢的想办法解决,这样去找公司拼命不是办法。
易望也知道,这样拖下去,汉民身上的钱就会没有了,他们实在是拖不起啊。
幸好,在易望的劝阻之下,汉民冷静了许多,他表示公司还是要去的,只是他向易望保证不会做出过激的行为来。
那天下午,汉民在他表哥的陪同下再次来到公司,希望公司为他提供健康档案和劳动合同的复印件。
可是,公司大门禁闭,根本没有人理睬他,更不要说让他进公司的大门了。
公司的保安对他说:“我们也是打工的,也很同情你,支持你,但是我们不敢轻易让你进去,让你进去了我们就会失去工作,请你不要难为我们。”
当然,保安也提示汉民,只要不进公司,看他在外面怎么闹,他们也是无权过问的,他们负责的是守大门,大门外他们没有办法的。
汉民一听,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他一想到自己在这个公司辛辛苦苦的干工,这个时候自己患病了,公司居然什么都不管,他非常痛心,心里拔凉拔凉的。
他看到这个公司的大门不时有车辆进出,要是大门被堵,看他们怎么办。
于是,汉民一不做二不休,就这样横躺在了公司的大门外,堵住了进出的车辆。
他躺在大门外的地上,嘴上不停的说:“要么你让我进去,要么你把劳动合同复印给我,把我的健康档案复印给我,要么让车辆从我身上开过去,我也不想活了……”
就在汉民采取这样的非正常的手段的情况下,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