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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经济律师事务所我无缘进入。
渐渐的,我已经明显的感觉到我在老师这个地方几乎是没有任何希望了,我切底被冷在了一边,看来我要实现自己的律师梦,只有靠自己了。
但是,我已经离开了女朋友,已经离开了农村,我早已经公开立志要当一名律师,我不可能回头了,我也回不了头了。所以,无论如何,我只能要求自己必须坚强,必须努力奋斗,一定要实现自己的梦想,风风光光的做一名成功律师。
当时,我非常无助,几乎绝望,要不是自己经常给自己鼓劲,或许我只有一辈子在农村,脸朝黄土,背朝天了。
当时,我考虑到自己毕竟是堂堂男儿汉,有道是天生我才必有用!我就常常用这些话来安慰自己,给自己打气。
1992年,那时还是实行律师资格考试,司法考试是2000年后的事情。
当年,我在县司法局已经报名参加律师资格考试,本来打算考上后再想办法的,谁知,报了名后老师说我不用去考试,可以像他们一样弄个律师资格(事实上,他们当时没有取得律师资格,后来成立经济律师事务所时才授予的律师资格)。
说实话,不用考试就可以取得律师证,有谁不想?我当然愿意。
再说,既然老师说不用考,也叫县局不要将我的报考资料提交到地区司法局了,我自然也考不成了。
然而,后来按照老师的安排,我不但没有参加考试,而且也根本无法取得授予的律师资格。在这一点上,我一直无法理解。
也正是这个原因,导致后来我一直都没有机会参加律师资格考试,耽误了我人生的很多美好时光。这就是我的命啊!
当然,也正是因为这些种种原因,我对老师的意见久久无法释怀!
由于我没有进入经济律师事务所,没有参加成律师资格考试,没有去成棉纺厂,我情绪非常低落,对老师的表弟意见非常大。
不知怎么回事,老师的表弟居然去跟老师说我要报复、杀害老师及其儿子。为此,我一度与老师闹得很僵。县司法局局长还找我谈过话。
我当时的处境,父母对我的态度,老师对我的态度,我根本无法看到我的未来和前途,一片迷茫。我对自己基本上完全失去了信心,不知自己应该怎么办才好。
当时,我自己在外面租房居住,每一个月我还得承担房租、水电费、生活费,过的日子简直不敢回想,艰难的程度现在都无法想象,我自己都不知道这日子是怎么熬过来的。
记得,那个时候租的房子是一个小旅馆的一间狭小的房间,非常阴暗潮湿,没有卫生间、没有电视,就只有一张木床和一盏5瓦的电灯泡。
但是,即便如此我仍然没有死心,我不相信命运,我不愿意听凭所谓的命运的主宰和安排,我必须奋斗,哪怕是到了最后关头,我也不会放弃。
我相信,我一定能够实现自己的梦想,一定能够绝处逢生!
我很庆幸,自己学习了法律专业,毕竟跟随老师有一段时间了,也对律师和律师的工作、律师执业、考取律师的方法和途径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了,从这个角度上讲我还是有很大收获的,这说明我并没有失败,还没有到论成功失败的时刻的。
为此,我不停的告诉自己,必须坚持,一定要坚强!就算没有任何人帮助我,我也不能轻易放弃,一旦我放弃了,我这一生将会碌碌无为,毫无任何价值。
但是,我也知道从现在开始,要实现自己的梦想,几乎是完全需要靠自己了。包括老师,我已经没有多大可能得到他的帮助了。
还是那句话,不管怎样,既然老师已经把我引进门了,就算他不在帮我,不在搭理我,至少也是我的引路人。
当时我的处境非常绝望,前无去路,后无退路,感觉就在垂死挣扎一般。
事业遇到困境,生活没有着落,人生本来才刚刚开始却又一下子跌入谷底!
我的坚强应该说也就是这样慢慢的培养、锻炼出来的。
我不愿意在农村里度过一生,尽管现在我想再回到农村已经不太可能了,尽管现在农村的日子会越来越比城里的人好过了,尽管现在的农村户口会很吃香了,尽管现在的农民才算得上真正的资本家了,但是,当时农村里的日子还真是不好过啊。
我相信,每一个人的命运就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自己才是命运的主宰和主人!
我决不放弃!我一定要成功!我要成为一名真正的大律师!
这是我在最困难的时候经常写在书本上,记在心底的常用安慰话、激励话。
我告诉自己,老师可以冷落我,但是我不可以冷落老师!
要成功,必须主动出击!
第34章 浪荡女人()
第34章浪荡女人
没想到,我第一次跟老师出去,非常莽撞的炫耀了一把,结果弄得老师非常不高兴,还慢慢的冷落我,让我跟老师实习很长时间就出去了这么一次,已经是很倒霉了。
但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就在这期间,居然又冒出一个老师的表弟来,他居然想对我取而代之,还在老师面前挑拨离间,搬弄是非,专门制造事端,不但使老师不再带我外出办案,而且连棉纺厂办公室副主任也失去了。
出现了这个人已经给我制造了不少的障碍了,弄得我对自己的梦想都曾经动摇过。老师的不理解、不信任,让我百口莫辩。
成立经济律师事务所,我自费跑遍全县乡镇的所有车站、码头、乡镇政府等部门张贴律师事务所成立公告,明明计划的是我可以进入律师事务所,结果我又被老师的另外一个亲戚取而代之了。
本来,我被数次排挤,已经到了绝路了,够惨淡的了。
就算我接连遭遇到两次不幸,一次又一次的被人取而代之,但是我参加律师考试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啊?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老师居然不让我去参考。
要知道,我错过了这次考试一直等了10年我才有机会参加律师考试了,而且10后我参加的律师考试已经改革成司法考试了。
谁都知道,之前的律师考试和后来的司法考试那是有很大的差别的,其难度不知道要大多少。
因此,我很相信那句:“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这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里面的诗句,意思是:上天将要把重大的任务交给这个人,一定先使他的筋骨劳累,使他的身体受饿,使他受贫困的折磨。
所以,我在想这说不定就是上苍要赋予我重任,而专门这样磨练我的,就是在考验我的耐力和意志的。
92年,对我来说应该是多灾多难的一年。
不但,当年我遭遇到了前面的几件事情,那年还有一件我无法忘记的事情居然也悄无声息的发生了。
为了这件事情,司法局局长居然第二次约见我,跟我再次面谈。
这些事情的发生我始料不及,也无从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后来,我去信过迷信,说我是什么星下凡,就是来体验人间疾苦的。对这些事情,我是不太相信的,只是有时候觉得好玩。
事情是这样的,我有一个小学同学王轩,很多年不见,92年的一天,他突然来找我,说是关于婚姻的问题咨询我。
鉴于是小学同学的关系,我们老家又是一个村子的,我既然在向着律师道路发展,同学前来咨询既是对我的支持,也是对我的信任,我当然会尽心尽力帮助他。
原来王轩小学没有毕业就外出务工,在广东务工期间认识了一个本乡的女孩,由于都是老乡,二人显得格外亲切,相处一段时间后建立了恋爱关系。
后来,二人在广东务工期间同居。
交往中,王轩发现认识并交往的这位老乡女孩在跟自己交往的同时,还跟其他男人有暧昧关系,且发现她有时还跟其他男人同居。
王轩知道后,旁敲侧击的提示这位女孩,如果要真心跟自己交往,就不应该还跟其他男人有暧昧关系,应该跟自己一心一意交往下去。
王轩同时指出,如果你觉得跟我继续交往下去对自己的人生不满意,你也可以尽管提出来,我们毕竟是老乡,可以好合好散。
当王轩提出这些后,这个女孩表示对王轩是真心实意的爱,不会对不起王轩,要求王轩多挣钱,自己不愿意结婚后还回到农村去居住生活。
本来,王轩自己也一直希望挣到钱后在县城里购房居住,把父母都接到县城生活。现在女朋友提出这个要求,实际上也不过分,跟自己的想法一致。所以,王轩就很快的答应了,并承诺会一生一世对女朋友好,永不变心。
但是,在继续的交往中王轩发现女朋友还是不停的与外面的男人私会,二人多次为此争执,还数次大打出手。
通过王轩的观察和总结,终于知道女朋友十分爱慕虚荣,对金钱有着浓厚的兴趣,还好吃懒做,感情在她眼里根本就不是多大一回事儿,这完全就是一个浪荡的女人。
不但如此,这个女孩太随性了,说简单点,只要哪个男人愿意给她拿钱,毫无顾忌的为那个男人宽衣解扣,以身相许。
有一次,王轩又发现女朋友跟别的男人出去开宾馆,气得王轩当场抓住她狠狠的给了她一顿毒打。
回到出租屋,王轩再也无法容忍这样下去,提出要分手。可是,女孩说自己跟随了他这么长时间了,不能说分手就分手,要分手可以,那就得给一大笔钱。
王轩为了早日摆脱这个女人,说什么都答应下来了。
可是,当王轩正准备把钱给这个女孩时,她又提出自己怀孕了,要求王轩给付更大一笔补偿费用才会同意分手。
但是,王轩自己知道跟这个女孩交往中她不止跟自己一个男人上过床,跟她上床的男人应该还不少。那么,这个孩子到底是不是自己的也无法说清楚,因此不愿意过多支付分手费。
当然,为此二人又大闹了一场。
在二人争吵的时候,那个女孩冲上去对王轩抓打,一不小心自己摔倒在地上,导致流产。
后来,王轩把那个女孩送到了医院,经过医院检查,告诉王轩这个流产的胎儿估计有大半年时间了。
从这个时间上来说,也就是王轩认识她时她已经就有孕在身了。换句话说,这个孩子不可能是王轩的。
但是,孩子已经没了,自己又确实跟她在一起同居了几个月,要不承认这个孩子,说不定对自己反而不利,还会让自己脱不了手。再这样纠缠下去,估计对自己更为不利。
于是,王轩承担了自己应该承担的费用,也支付了这个女孩当初约定好的分手费。
可是,这个女孩拿到钱后并没有善罢甘休,还是不停的纠缠王轩,王轩只好回家来躲避她。但是,让王轩没有想到的是他自己前脚刚一回到家乡,那个女孩居然也跟着回到了家乡。
她回来后不是回到自己家里,却直接跑到王轩家,向王轩的父母编造事实,诬陷王轩薄情寡义,见异思迁,把自己玩弄了,又不要,还故意把胎儿搞掉。
王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