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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律师外传-第2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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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的人的臭骂,安某一家实在坐不住了。

    他们去找公安机关,希望能有一个准确的说法,希望为安某洗脱罪名,还他清白。

    但是,公安机关告诉他们这个案子最后还没有结论,是否有强…奸还需要进一步调查,没有办法为安某脱罪,更不要说还他清白了。

    而且,公安机关的个别人员还善意的提醒安某的家人,最好提前做好准备,需要为安某找一个好点的律师。

    2004年5月27日,安某及其家人找到易望咨询,要求易望为安某辩护,帮助安某脱罪。

    由于这个案子特殊,安某还没有被公安机关采取任何刑事措施,而且又属于刑事案件,所以易望当时才比较犹豫,不敢轻易接受委托。

    经过与安某的家人交流,易望想到了一个反抗的途径,在公安机关尚未决定对安某实施刑事拘留的时候,他建议安某及其家人控告阿明他们诬告,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低限度,他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说实话,安某是否真的强…奸了阿明的女儿,阿明他们是否构成诬告,易望并不敢妄下断言,也不想轻易做出此举。

    不过,为了平息事态,控制传言继续散布,他我建议安家对阿明他们提出名誉侵权侵害之诉,让人民法院来还安家一个清白。这样,或许对安某很有帮助。

    而且,这样一来,安某家人提出民事诉讼,易望自然就可以担任代理人,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收集证据了。

    这个建议安某的家人觉得很好,认为找到易望算是找对人了。因此,安家人接受了易望的建议,并办理了相关委托手续。

    接受委托的当天,易望单独对安某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谈话笔录。

    据安某讲,2004年5月9日下午,他在河边大地收割小麦,当时大概3点来钟。邻居家的女孩在那里放牛,突然喊我“爷爷”。但是,这个女孩一连喊了七、八声,先他听到了都没有理睬。

    安某说他不想管,因为阿明出去打工后,阿明的母亲曾对别人讲他强…奸了阿明的女儿(就是这个案件中所涉及的这个女儿)。

    但是,那个女孩一直喊,感觉着急,很可怜。所以,安某就问他有啥子事。那女孩说,栓牛的绳子把牛脚网到了,她不敢去解,也解不开,让他去帮忙解一下。

    栓牛的地方离安某干活的地方大概有50米,他便过去在一田埂上的杜仲树杆上,帮那女孩解下牛绳,递给女孩后又准备回去割小麦。

    此时,二人站的地方很近,安某转身时一不小心挤到了该女孩,差点把这个女孩挤摔倒下去。

    安某一见,马上伸手抓住往后仰倒的女孩,把她抓住后让她站好,又要忙着收割小麦去。

    当他把女孩扶起站好时,看见该女孩的爷爷站在离此地不远处,安某母亲的坟头上面的一个岔路口,听他嘴里在说什么,但没听清楚。这个女孩自己牵着牛也就自个回去了。

    安某说,当时那附近还有同村的周某父子在栽秧苗,此前一会儿还给了一元钱让去打柴油抽水的黄某带一包香烟回来。

    根据易望到现场确认,那地方是一个大路口,过往行人多。安某说当时远处干农活的人也不少,特别是周某父子栽秧苗的地方离解牛的地方仅仅100米远左右,中间无遮挡物,能清楚看到解牛的现场。

    就在当天下午4点来钟,女孩的姑丈王某,系某中学教师,来到安某干活的地方找他说话。

    王某对安某说:“快点上来,我有话跟你说”。

    安某回到:“等一会儿,我还有一挑麦子,挑了就来”。

    王某又说:“你割麦子要紧,再不上来老子整死你”。

    安某又问:“上来做啥子。”

    王某说:“上来嘛。”

    见王某那么凶暴,安某便放下手中的活,随王某一路去了曹家,他也不知道王某为何要叫自己到曹家。

    到了曹家,安某看见曹某夫妇及其孙女在地坝里。

    一进门,王某便问安某:“你刚才在河边跟我侄女在干啥子?你为什么要对阿明的女儿干那些事?”

    安某说:“我没有干什么事啊?”

    王某又问:“你没有干那事,为什么要抱她?”

    安某说:“我真没有做啥子,我在河边割麦子,我就帮你侄女解了一下牛。”

    王某又问:“那你解牛怎么把我侄女抱到起?”

    安某说:“我帮他解牛后,她往后一仰我不把她抱过来,她就搭到了(指摔倒)”

    王某说:“你啷唉要抱她一下?今后还得不得抱她了?”

    安某很生气地说:“今后我再也不管闲事了,喊我抱我都不得抱了。”

    王某进一步说:“管你今后抱不抱,你今天必须写个保证,只要你写了保证,今后我们还是一样的,也不找你了,看到你屋里有个病人就算了。”

    安某说,他当时忙着去收割麦子,怕王某不让他走,心想,自己又没犯法,写就写。

    于是,王某拿出一本硬笔抄,一支圆珠笔让安某写保证。

    安某接过本子,写到:“我保证安家和曹家互相照顾小孩子,不得发生争吵。”

    刚刚写到这里,王某便制止了,说:“你写这个不沾边,不巴普普(意思是与事情无关)”,要求安某重新写,说完把安某写的撕了,让他重新写。但是,安某坚持不修改,要写可以,还得按照之前的内容。

    此时,王某见安某不愿意按照他的要求写,他便对安某吼道:“你要跟老子好好写,不好好的写,老子要整死你。”说完站在安某身边,又逼着安某按照他说的意思写。

    安某无奈,又写到:“我和曹家的孩子今后再也不怎么样了,看她怎样我也不管了,要保证和他们搞好关系”。

    这时,王某又说不对,告诉安某要写上2004年等等,并要求他怎样跟安某说安某就怎样写。

    第三次,安某按王某念的一字一句的写到:“2004年5月9日,下午在河边强…暴了xx,今后不再强…暴xx了”。

    同时,王某还要求安某写下保证曹家屋里人的人身安全,不写的话出了问题要找安某。

    当时,安某写不来“强…暴”就以为跟抱着一个意思,便写的“抱着了”,王某又不同意,便用一支圆珠笔,在那同一个硬笔抄上写上“强…暴”两个字。让安某照抄。

    这个时候,安某不同意了,他说“我认都不认识,我不得写。”

    王某说你必须写那个“暴”字才得行。

    他说当时,他也不晓得那个“暴”字是个啥意思,只好按王某强迫写下了这个保证。

    他在写第三次时,同社的另一个姓曹的来了,他看到安某被王某强迫写的这个保证。

    写完后,王某要安某念一遍,安某认不到那个“暴”字,所以没有念。

    接着,王某的老婆、曹某的女儿念了一遍,把本子合上交给了王某。

    王某拿着那个硬壳壳本子恶狠狠地往安某右脸上打了一下。对安某说:“我不是看到你这样大岁数,依得蛮性老子打死你,这回警告你。”

    安某写了保证走出门外,正好遇见老伴儿前来找他。就在曹家的地坝里,安某看到老伴被曹家的狗咬伤了,曹某的老伴儿还进屋倒的药酒给她洗伤口。洗完伤口,安某便把老伴儿扶回去,自己又去挑小麦。

    在曹家一耽误,就是两个多小时,此时天色已快黑了。安某的老伴儿就是看天黑,他还没回家才出来找的他。他老伴儿听说安某到了曹家,她又来曹家看的。但,安某来曹家干什么,她什么都不知道。

    5月11日上午,乡、村干部突然来到安家请安某到乡上接受调查时,发生了阿明开警车回来后的纠纷。

    据安某讲,当天上午治安室的人又调查了他,下午派出所的人也对他进行了调查。

    后来,派出所认为安某行为不好,要罚款200元。

    安某认为自己没有行为不好的,他说自己是帮忙帮出麻烦来了,还要遭罚款,自己走不脱,所以他坚决不同意,强行从派出所回了家。

    又几天,派出所又让他去做笔录,让他签字。他写道“我思想很想不通,我是好事变坏事,上述决定我不同意”。

    后来,安某还是不同意交罚款,他说随便公安局把他怎样都要得,就是心里不服,不愿意接受处罚。

    说完,安某又强行走了。

    安某说,自己堂堂正正一个老党员,几十岁了,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情,这完全是曹某家人在诬陷自己,所以他对派出所的人态度也很不好。

第286章 强-奸悬案() 
第286章强…奸悬案

    安某告诉易望,自己压根儿就没有那样的想法,只是这个女孩的奶奶却一直在造这样的谣言。

    安某认为自己做好事被人冤枉,是曹家故意诬陷他,他想不通。,而且,他对易望说以前两家一直有过节,曹某也曾告过他强…奸,这回他说他不会就这样算了,要讨回公道,保住晚年名节。

    易望根据安某的子女的说法,在详细的向安某询问了情况,他觉得安某非常有可能是被冤枉的,他或许真的就没有干对不起那个女孩的事情。

    但是,仅凭安某及其家人的一面之词还不足以让易望完全相信,他只是觉得安某有可能无罪。如果,自己调查的情况跟他们说的相差不大,那么安某才有可能真的无罪。

    于是,易望决定对这个案件展开调查。

    要是只把这个案件想到是刑事案件,不要说易望还是一个基层法律工作者,就算是律师,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易望也是没有调查取证权的。

    然而,易望就是与众不同,他换了一种思维方式,把这个案件当成民事案件办理,意欲实现“曲线救国”的远大目标。

    2004年5月29日,易望带着事务所的相关工作人员前往安某所在的乡村,调查了相关群众,掌握了第一手材料。

    首先,易望他们调查了与安某割小麦附近栽秧苗的周某,周某说他不相信安某会强…奸,而且认为他是一个正人君子,不可能做出那种事,有人乱传说安某把曹家孙女的裤子撕破了的那是传言,编的瞎话。他认为曹家人诬告安某有罪,他也证实当时自己确实在那里干活。

    其次,易望他们向安某所在地村干部吴主任进行了调查,吴主任告诉易望他们说,安某入党多年,还是党小组长,从事工作上表现很好,从来没有发生过违法乱纪的事情。他认为如果司法机关查证属实,安某真的有罪,就该受到刑事处罚,如果查无实据,曹家则是诬告。他说,现在确实已经给安某造成了影响,如果强…奸不成立,曹家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村民郑某、罗某、邓某都证实,全村的人都议论安某强…奸幼女的事,其家人都抬不起头来了,上街都不好意思。邓某说安家和曹家恩恩怨怨很深,一直矛盾重重。对安某的为人村民都不相信他会干出这种事,认为曹家在东搞西搞。

    特别是一熊姓村民证实,安某58年参加大炼钢铁,后又当了五年兵,在部队任过干部,70年一起到万源市修襄渝铁路,对安某的为人十分了解。而且,曹家报案说安某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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