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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衍诺跑到教堂,看到里面的装饰,俨然就是婚礼的布局。
可是,却空无一人。
她慌乱地拿了手机再次给洛天麟打过去,可是,依旧是关机。
想到洛轻浅的话,她吓得在教堂里找了一圈,没有看到血,也没有看到什么,她怀着残存的些许希望,又快步跑了出来。
西衍诺跑到外面,目光一扫,就看到百米处有个人影,似乎,正是洛天麟!
他要做什么?她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连忙提着及地的裙子,用生平最快的速度向他跑去。
因为是伴娘,所以,她穿的是细跟的跟鞋,草地上,跑了几步就差点崴脚。
西衍诺心一横,直接将鞋子都脱掉,就这么光脚跑在冰冷的地面上,向着洛天麟狂奔。
她一边跑,一边叫他的名字。
可是,他却好像没有反应一般,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他该不会已经怎么了吧?
西衍诺吓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这才终于跑得近了,看到洛天麟手里拿着打火机,整个人恍惚地看着她。
“天麟哥哥!”她终于跑到了他的面前,不知是因为被冻的,还是因为吓得,整个人都在发抖。
直到此刻,洛天麟看到站在自己面前的西衍诺,这才意识到,这似乎,并非他的幻觉!
他伸出手,不可思议地去碰触她的脸颊。
滑腻的触感,虽然冰凉,但是,却是弹性的。
鼻端,隐隐有属于她的独特味道,和记忆里的一模一样。
西衍诺此刻,注意力都在洛天麟身上,她的目光着急地将他上下打量,确定他没有伤口没有什么事,才猛地松了口气。
只是,当她看到他手里的打火机时,整颗心又猛地提了起来。
她伸手一把抢了他的打火机,冲他道:“天麟哥哥,你要做什么?”
洛天麟看着阳光里的西衍诺,只觉得,似乎黑暗正在渐渐离他而去,有光明降落,霎时间,华光万千。
“诺诺,我在等你嫁给我。”他看着她:“我等到了吗?”
西衍诺拿起手里的打火机,冲他严肃道:“你先回答我的问题!”
他下巴的线条绷紧了几分:“我以为你不来了,所以……”他的身子轻颤,一阵后怕。
“我没有进行婚礼!”西衍诺一把将身上的羽绒服脱了下来:“你看到了吗,我穿的是伴娘的衣服!今天结婚的,是俏俏!”
洛天麟一愣。
西衍诺又道:“我不和mick联姻了,因为怕你出事!”
洛天麟看着她,觉得恍惚里,有幸福猝然降临。他又愣了一下,直到西衍诺被冷风吹得打了个喷嚏,他才猛地反应了过来。
他将她扔下来的羽绒服重新给她披在身上,然后,将她一把抱起。
“我们现在做什么?”西衍诺问他。
“去进行我们的婚礼。”洛天麟说着,抱着西衍诺在草地上奔跑,越跑,他唇角的笑容越大,到了后来,露出了西衍诺要求的八颗牙,眼底的光,比太阳还要炫目。
“但是,什么都没有准备,而且,我们的家人都不在……”西衍诺指着自己:“我穿的是伴娘的衣服,鞋子还扔了……”
洛天麟看着她,眼底有水泽涌起:“人,有你就够了,婚纱和鞋子都是我亲自设计的,早就已经准备在教堂里,只要你不再离开我就好。”
“我不离开你了。”西衍诺抱住他的脖颈,因为后怕,身子还微微颤抖:“我被你吓过一次,再也不敢离开了。”
“我被你彻彻底底拒绝过一次,也再也不敢放手了。”洛天麟低头吻了吻西衍诺:“诺诺,我的新娘,我爱你。”
惟愿牵着你的手,从心动到古稀。
始于初见,止于枯骨。
(正文完结,后面还有两章番外哦)
第472章番外 之时光尽头遇见你uaiG。()
四年后。
夏天的a市,因为下过雨,空气有些湿润。
顾霆轩从公司开车出来,恰好经过一个幼儿园。
因为是红灯,所以,他的目光不由向着那里多看了一眼。
而就在这时,两个身影闯入视线。
只见西衍诺和洛天麟手拉手从里面出来,两人的手里,还各牵了一个粉妆玉琢的宝宝。
四个人不知道在说什么,大家的脸颊上都扬起了笑容。
顾霆轩见着他们有说有笑的模样,眼底有些恍惚,前面绿灯了都没有发现。直到,他后面的车不停地按喇叭,他这才意识到,连忙换挡起步。
这时,他的手机响了,他打开车载蓝牙接听。
“霆轩,晚上聚会,一起吗?”
顾霆轩又下意识地看了西衍诺几人一眼,想了想道:“不了。”
“好久不见你出来了,怎么了,最近忙着谈恋爱?”
“没有。”顾霆轩道:“我明天打算出去旅游一趟。”
“好吧,回来时候喊上哥几个一起聚聚啊!”
“好。”顾霆轩说完,有些颓然地挂了电话。
开到了家,他停了车,就打开了订票软件,定了一张去n城的机票。
自从两年前他从一个杂志上看到那个与世隔绝的城市之后,每次觉得心情不好,都会去那里住上几天。
那些天,他远离尘嚣,每天只看着那个青石路、砖瓦房,就感觉到生活平静了很多。
所以,当晚,顾霆轩又收拾了几件换洗的衣服,装好了行李,只等第二天的出行。
从n城到那个无名小镇,需要坐三个多小时的大巴。
他到了小镇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
在一家民宿住下,他习惯性地在过去那家常去的面馆里吃了一碗酸辣面,然后,只拿了手机和一点儿零花钱,就走在了宁静的石子路上。
这时,有几个穿着民族服装的人在路边叫卖。顾霆轩觉得有些口渴,于是,过去买他们刚采摘的水果。
中年男人道:“小伙是外地人吧?我们这里的红浆果酸甜解暑,外面都买不到的!”
顾霆轩点头:“嗯,我买两斤。”
付了钱,他又想起来什么一般问道:“对了,你们平时都在哪里采摘的?”
“就在过了那条河,后面的山里。”男人道:“红浆果的树很高,年轻人,你不会爬树还是别去了。而且山里有蛇,听说还有狼,虽然我们没见过狼,不过,你还是小心些。”
“嗯,我知道了。”顾霆轩点了点头。
他在路上漫无目的地走着,一边走,一边看到比较好的风景,就会拿出手机拍下来。
小镇子本来就不大,走了不到半小时,他就已经到了路的尽头,看到了那条小河。
而跨过河,可以看到对面的山林,此刻因为是夏天,所以郁郁葱葱。
顾霆轩看向河上的小木桥走过去,又拍了几张照片。
现在,距离傍晚还有些时间,他想了想,便走过了小桥,来到了山坡下。
袋子里的红浆果已经被他吃完,似乎,这样的味道真的令人很馋。再加上他没什么事情,为了打发时间,便向着山上走去。
住a市的人,因为a市是平原地带,所以,市里没什么山,就对山有种莫名的向往。
而且,山里空气清新,一路上风景甚好,顾霆轩走着走着,还真的喜欢上了爬山这种运动。
耳畔,有小鸟的叫声,脚下,还有虫鸣的细碎声音,贴近自然,让人紧绷的心,不自觉地放松。
他根本不觉得累,反而越爬越轻松。
顾霆轩翻过了第一个山坡,老远,就看到了前方的一片红浆果林。
他的眼睛亮了几分,只觉得,走过去自己摘下的红浆果,肯定比买来的要好吃。
他步履轻快地来到果树下,往上看去。
的确,距离他最近的红浆果大概都有三米五高,他跳起来也够不着。
一时间,顾霆轩突然起了玩心。
他将t恤扎进,然后,抱住树干,开始爬树。
小时候,他比较调皮,爬树翻墙这些事,不是没有做过。
虽然现在爬起来有些吃力,不过,好歹还真爬了上去,摘下了第一颗红浆果。
果然,味道清爽多汁,比买的好吃不少。
他吃够了,感觉自己好容易才爬上的树,于是,就坐在树杈上休息。
他打开了手机的音乐,放起歌,觉得整个人都惬意了。
原本过去那些困扰他的事情,还有很多无法纾解的烦闷,都在这一刻,消散得无影无踪。
而且,他靠在枝头,原本只是闭目养神,后来,竟然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天色都已经开始暗了下来,顾霆轩无奈地笑了笑,他竟然和小孩一样,在树上就睡着了!
幸亏,没有失去平衡掉下去!
不过,这里真的令他格外放松,因为,他过去常常失眠,今天竟然睡得这么香甜!
他小心翼翼地从树上滑下,分辨了一下方位,便向着小镇的方向走去。
在树上的时候还好,视野开阔,可是下来之后,顾霆轩才发现,光线还真的挺暗了。
他怕手机没电,于是,关了音乐,只是偶尔拿了手机当做电筒照明。
他穿过个山谷,然后,又爬到了山坡上,只要再下去,就能到达那条小河了。
而就在这时,顾霆轩听到耳边有不同于风吹草动的声音。
他一下子警觉起来,当看到侧面有一只绿幽幽的眼睛时,浑身汗毛一下子就竖起来了。
他目光一扫,发现自己脚下根本没有树杈之类可以当做武器的东西,而且,山坡顶上根本没有比较高的大树可以爬上去,一下子,顾霆轩的心仿佛提到了嗓子眼。
过去他看过报道,都说狼一般不会轻易攻击人,也不会去有人的地方,而这里出现,估计是饿了或者恰好经过。
似乎,他目前能做的,就只有和它僵持。
狼似乎自己也有考量,于是,就站在距离顾霆轩不过十米的地方,一直盯着他。
时间慢慢过去,顾霆轩和狼都没有动。可是,看到周围不断沉下的夜色,顾霆轩真的是怕了。
他的心一横,想起动物一般都怕火怕强光,虽然没有火,但是,他手机的电筒开到最强,或许,能将它吓退。
只要它跑了,他赶快找个比较高的树爬上去,然后给民宿那边打电话等着救援就行。
想到这里,顾霆轩快速拿出手机,打开电筒,向着那匹狼的眼睛就直直照了过去。
狼被强光照得一惊,几乎是瞬间的反应,掉头就跑,很快,就消失在了视线里。
顾霆轩的心稍稍放松,他也不敢怠慢,快速地往另一个方向跑。
穿过树林,他看到前方山坡上似乎有灯光,应该是住在山里的村民。
他心头一缓,加快了脚步。
总算是来到了距离小屋不远的地方,顾霆轩正要跑过去,就听到身后传来一阵风声!
他警觉地往侧面一闪,千钧之际,错过了狼致命的攻击,可是,手臂还是被划伤了口子。
狼一击不成,灵活地转身,再次向着顾霆轩攻击过来。
他只有一个刚才路上捡来的树枝,格挡间,树枝被狼的力量折断,只剩下半截在他的手里。
他的心提到了嗓眼,冲着小屋里大喊救命。
人的速度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