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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孙方面派来的是一个译长,一个百长,以及三十余骑。当然,这只是一个联络小队,作用是互相沟通信息,当作驿卒用的。而真正的支援,等到了赤谷城才会有。
杜勋此次正是协同乌孙百长奚奴,前来迎接乌孙大昆弥派出的使者。这次来的是真正的贵族,他将带来大昆弥的最新令谕。
奚奴是个三十来岁的乌孙人,精瘦精瘦的,眼窝很深,眼珠是褐色,鹰钩鼻下是两撇八字胡。从级别上说,奚奴的百长相当于汉军的屯长,比杜勋高,不过作为属国,原则上是见官低一级,所以奚奴也只与杜勋同级,而且在联合行动时,更是屈居副手。
奚奴抬头看看日头,道:“快来了,我们乌孙人对时辰没有你们汉人那么精确。”
奚奴这点倒没说错,莫说乌孙人,包括匈奴在内的西域诸胡,对时间的概念非常模糊,经常使用的表达语是“一个白昼的马程”、“一箭之地”、“一只羊或一条羊腿”等等。
早在一甲子以前,乌孙王庭还是一座座毡包,并且随季节转场。直到大汉先后嫁入两位正宗公主,带来先进文化与理念,乌孙昆弥才正式筑城,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廓之国。同时也引进了刻漏这样的计时工具,时辰概念,才出现在乌孙人的生活中。
不过,能用得起铜刻漏的毕竟还是少数,所以大多数乌孙人还是沿用古老的模糊计时。双方虽然约定在午时初刻碰头,但对乌孙人而言,“初刻”大概可以是正负一两刻之间。嗯,就算更久一些,也不足为奇。
杜勋在西域服役超过十年,自然知道胡人的时间观念,只得按捺心头不安,耐心等待。
就在这时,忽闻一声大喊:“来了!他们来了!”
所有人同时停下手里的活计,引颈西望。
但见远处的山坡蓦然出现十余骑影,先向这边打望一阵,似乎也发现了他们,旋即飞快冲下山坡,向他们奔来。
杜勋一打手势,汉、胡小队立即翻身上马,并列成排,弯弓拔刀,保持随时出击状态。虽然来者很有可能是约定的乌孙使者,但在西域这块被铁与血浸透的土地上,危险从来不预约,你永远无法确定,来的朋友还是敌人。
“是我们的使者……最前面的正是击胡君。”奚奴纵骑驰上矮丘,眯着一双细眼,手搭眉头,细看一阵后,大声通报。
杜勋轻吐一口气,还刀归鞘,伸手下按,示意士卒们收起兵刃。
就在此时,孤峰上的骑士蓦然大呼:“不对,有敌情!”
“什么?”杜勋讶然抬头,冲孤峰上担任警哨的骑士喝道,“来的是乌孙击胡君,奚奴已经证实了。”
“不止十余骑,后面……后面还有!”骑士面露惊惶之色,勒转战马,飞奔而下,边跑边大叫,“撤,快撤!”
“搞什么?”杜勋与他的小队骑士们莫名其妙。
“快跑——有——康居……人——”这远远传来的呼喊,不是孤峰骑哨所发,而是正飞驰而来的乌孙人示警。
随着乌孙人的呼叫,在他们的身后,那片山棱线,倏地冒出一排骑影。随后,越来越多、越来越多……
“该死!”杜勋眼如铜铃,猛然勒转马首,高高举起马鞭,狠狠抽下,“快跑!回营地!”
一只苍鹰从天空掠过,好奇看着大地上这“奇怪”的一幕:二十余骑拚命打马狂奔,后方数百步外,密密麻麻,不下数百骑,狂追不止……
大约一刻时后,追逃双方越拉越近,由数百步拉近至百步。当逃骑翻过一道土梁子时,眼前出现一支首尾长达二里的辎重队。有堆得高高的粮草,还有大群牛羊。一眼看去,人马倒不少,但大多是征募的役夫,真正押送粮草的军队,不过几十人。
杜勋的脸色一下变了:“糟糕!”
奚奴勒停战马,看看下方的辎重,再回头看看烟尘滚滚的追骑,倒吸一口冷气:“杜队率,怎么办?”
杜勋脸色变幻,猛一咬牙:“击胡侯率队先走,康居人看到辎重,必定顾不上你们。就算要追,也势必分兵,如此你们就有机会逃走。”
击胡侯气喘吁吁望着杜勋:“那你们呢?”
“我是大汉军士,决无坐视我军粮草被抢之理。”杜勋拔出环首刀,面色肃然,“交河壁甲屯丁队第三什听令。”
“喏!”
“引开追兵,确保乌孙击胡侯安全;保护辎重,固守待援。”
“喏!”
杜勋望向奚奴,后者苦笑:“出发时译长有交待,一切唯杜队率之令是从。奚奴,会留下来。”
杜勋哈哈一笑:“好汉子,你放心,我军大营不远,只要击胡侯一到,援军立刻出动。”旋即向击胡侯拱拱手,“告辞,祝顺利。”
十余骑如风冲下山梁,迎向辎重队,在辎重兵惊疑不定的目光中,吼声如雷:“敌袭——备战——”
第一百零四章 【包 围】()
(感谢大盟、小胖、破沧桑、随风飘飞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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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白虎校右曲丁屯第三队率杜勋,奉命迎候乌孙使者……呼呼,那边就是乌孙使者,我们身后有好几百骑康居追兵……”
杜勋话没说完,辎重队顿时大乱。不仅仅是因为他带来的可怕信息,更重要的是,那轰隆的蹄声已清晰可闻……
“谁是辎重队指挥?”杜勋的吼声,几乎淹没在纷乱的杂音中。
一个汉军骑士催骑奔来:“是我,都护府扬威校左曲乙屯第七队队率高震。”
“高队率,指挥你的人,围车阵,我率一什人马为你们掠阵。”
“好。”高震也是老军伍,干脆果断,从鞍后搞下一袋马料,扔给杜勋。他身后的军士也纷纷摘下马料袋。
杜勋与他的属下扬手接过马料袋,催动疲惫而浑身湿漉的战马,向北边百步之外一处高坡驰去。
此时辎重队已乱成一团,许多牧人赶着牛羊夺路而逃,一时半会没法把粮车合拢围成一个车阵。
杜勋本已策骑奔上山坡,眼见这般情形,立即打马奔来,边驰边喊:“大伙不要慌,大营距此不足五十里,只要我们坚持一个……不,半个时辰,援军就会到来。如果你们现在脱离队伍独自逃走,康居人会很快追上你们,把你们杀死,夺走你们的牛马、财物……”
杜勋的话,终于令大伙渐渐安静下来,也能听得进指挥了。
山梁上出现第一个骑影、第二个、第三个……当越来越多康居骑兵出现时,看到的是这样一幕:广阔的草原上,一辆辆大小不一的粮车围成一个并不规整的弧形,而这弧形的两翼还在慢慢变长、变弯、变圆……
粮车外围,放置着一排简易拒马,粮车之内,则挤满了一两百人及同等数量的马匹与峰驼。而更多的牛羊驼马,则因车阵无法容纳,不得不弃之于周边山坡原野间。
康居骑兵越聚越多,除了一队约五十骑衔尾急追乌孙击胡君而去,绝大多数人马都停了下来,虎视眈眈盯住下方辎重。
随着一声长长的号角响起,山梁顶的康居骑兵突然分开一个缺口,一队骑士簇拥着一杆绣着奇怪图案的旄旗印入所有人眼中。
“天呐!是‘断腕者’伊奴毒,这下我们死定了!”
“不,不会死,只是会断手……”
“混蛋!这个时候你还敢开玩笑,祁连神一定会惩罚你!”
这杆奇怪图案旄旗一出,立刻令稍稍平稳的辎重队伍再陷慌乱。
小山坡上,杜勋与他的一什军士正松解马鞍,再从马料袋里掏出混合着麦麸的黑豆,喂食战马,蓄养马力。
望着山梁上那似是黑乎乎爪印的奇怪旄旗,杜勋惑然问奚奴:“那是什么旗?为何运送辎重的牧人见到如此恐慌?”
奚奴直勾勾盯着那旄旗,脸肌微微抽搐:“‘断腕者’伊奴毒。”
“断腕?”杜勋与军士们一齐瞪大眼睛,“那旄旗上的黑乎乎的图案就是手腕?”
“是。准确的说,那是一只熊掌。伊奴毒曾只身杀过一只黑熊,所以他用了这个图案,向人宣扬他的武力。”
杜勋扯了扯大胡子,嘿了一声:“老子只杀过野猪,熊没杀过,也不知道哪个更厉害……他在康居任何职?”
“他是康居左都尉,是个刽子手。”奚奴握弓把的手指节因用力过度而发白,嘴唇微抖,“他最大的嗜好,就是将战俘和奴隶的手掌切下来,看着他们痛苦嚎叫着死去或残废……”
杜勋同情地望着他:“一定有不少乌孙人被他砍了手吧。”
“是的,我侄子就是其中一个。”
杜勋与军士们俱无言。
此时,山梁顶上,熊掌旄旗之下,一个骑着黑色战马,披着褐色斗篷,内罩皮甲,下巴留着短髭,眼神阴鸷的将领,正冷冷盯住辎重队。这人长着一副令人一见难忘的脸,不是因为太俊或太丑,而是因为他的左脸有三道从眼角沿伸到耳根的明显疤痕,触目惊心。
“我想你们大多数人都认出了我,我就是伊奴毒。”这人的声音尖细,像高音的破音一样难听,“断腕者,伊奴毒。”
人群轰然,更加混乱。
“你们有两个选择:要么自己砍下手腕,要么我来帮你们砍。”伊奴毒拔出弯刀,淡淡的日头映照着刀锋,隐见血色。
听到这饱含杀机的威胁喊话,杜勋不惊反喜:“这家伙以为吃定我们,但他犯了个错,这是逼着大伙跟他干。”
果然,听到这样的狠话,慌乱的人群反而渐渐安静,高震的嘶吼响彻车阵:“你们都听到了,不反抗的结果就是死,最起码会残废。反击,才有活路。撑住半个时辰,康居人就会像狗一样逃走!”
“吼吼吼!”
草原牧民没几个是善茬,被康居人一逼,也都冒了火,纷纷拔刀摘弓。
杜勋咧嘴笑了:“这个老高倒也有两下。好,入阵。”
车阵终于完成,杜勋也要在赶在康居人行动前入阵,与高震合兵一处。从战法上说,车阵外侧有一支骑兵,可互为犄角,牵制敌人,令围攻之敌无法放开手脚进攻。不过这得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这支骑兵的数量要有一定规模,起码不能少到让敌人一口就吞下。
杜勋一什人马太少,很难牵制康居人,相反很容易被康居人分割,分而歼之。所以,他们必须合兵。
几乎同时,康居人也动了。他们分出一半人马,将原野上四散的牛羊马群聚拢。然后再分出百骑,驱赶着成百上千牲口,以及汉军来不及收拢的粮车,向北而去。
康居人大约有四、五百骑,当他们分兵捕牛羊时,包围车阵的人马数量其实与被围的汉军辎重队人数差不多了,但杜勋与高震都没敢趁虚突击。原因很简单,对方是兵甲齐备的战士,而他们这边大半是普通牧民役夫,不少人用的还是骨矢、尺刀,无论是武器还是战斗意识都远远不及。固守待援还勉强可战,硬要出击,恐怕刚冲出车阵,还没与敌人交手,自家人马就全散掉了。
康居人也正希望他们这么干,故意分兵诱之。不过杜勋、高震都是老军伍,与胡人打交道多矣,自然不会轻易中招。
遍布山野的牛羊已被清空,原野上只剩下一个足球场大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