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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康居士兵叹了口气,抬起头,对一旁看押他的宗巴道:“这位兄弟,你摸摸我的裤腿。”
宗巴望了主人一眼,得到肯首后,摸索了一阵康居士兵的两腿,搜出一块半个巴掌大的金饼来。
“这是他们给我的,让我说是开牟骑君手下指使的。”康居士兵苦笑道,“既然被看破,那么,也怪不得我了。我可能会对汉使说谎,但不会对青铜天将撒谎。”
“很好,你合作,我也不会为难你们。”张放直视对方眼神,“说吧,他们不是开牟的人,那是谁的人?”
“是……左大都尉,伊奴毒的人。”(。)
第三百一十二章 【精灵公主】()
嘎——
一只金雕在雪岭上盘旋,随后俯冲而下,鹰瞳里映照出雪原上一个小黑点越来越近。
嘎——
鹰唳戛然而止,双翅一收,稳稳停在一只套着皮革的手臂上。皮套纯黑,皮袄纯白,黑白分明,分外打眼。
手臂慢慢收回,性情凶猛的金雕,此刻却温顺地用鹰喙轻轻蹭着一张雪白的小脸。
貂绒尖帽之下,栗色而浓密的秀发,如波浪般卷曲,皮肤像奶油一样白嫩;长长的睫毛如扇贝,开合之际,那双灵动的大眼,隐隐有琥珀流光闪烁;小巧的鼻子明显比一般女孩高而挺翘,薄红的嘴唇,如同两瓣玫瑰……
这熟悉的面孔,是娅莎,一个,长成少女的娅莎。
身后,几个披着厚披风的女奴互相碰碰眼色,终于,其中一个壮着胆子上前小心请示:“居次,这雕也放了,风雪也差不多要来了。是不是回去……”
娅莎伸手抚了抚金雕,红朴朴的小脸蛋流露出一丝意犹未尽,毕竟前些日子下了好长时间的雪,长时间不放雕,对金雕,对主人,都不是件爽事。
对女奴的请示,娅莎点点头表示知道,轻抚金雕,大眼扑闪,喃喃道:“青金啊青金,四年了,你从小鹰长成大雕,你的玩伴儿却还没回来啊……”
女奴悄然退下,互相望了一眼,一脸无奈。
寒风凛凛,草木萧瑟,苍穹之下,雪岭之旁,少女与鹰,如同一幅边塞油画。
一阵杂乱的蹄声,将这画儿的意境破坏殆尽。
女奴们回首一看,齐齐变色,纷纷匍匐于冰冷的草地上,身体簌簌发抖,不知是寒冷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娅莎回首看去,脸上的温柔瞬间消失,变得平静无波。
来者是十余骑,为首是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留着两撇八字须,长相倒是端正,只是脸颊两边都有或显或淡的疤痕,平添狰狞,把整张面孔破坏无遗——当然,这得看在什么地方。若是汉境,这张面孔就很不招人待见,被归入“长残了”一类。而在西域,在康居,这种有疤痕的脸,才能被称为男子汉。若脸上干干净净,反而会被人鄙视。
但问题是,并不是每个人,尤其是少女们都欣赏这种“男子气十足”的脸——至少,娅莎不喜欢。
青年驱马驰近,眼睛一直盯在娅莎身上,再没离开过。冲到娅莎身前十余步时,青年勒马,满面笑意,翻身下马。身后的随行骑士中,一人飞快跳下马背,快步奔至青年马侧,躬身伏地——尽管这时马镫已经在草原普及,但青年依然弃镫不踩,而是踩着随从的后背,从容下马。
“娅莎,我又从摘星城买了一样好东西,送给你。”青年微笑(狞笑)着从怀里取出一串珠子,双手捧给娅莎。
这明显是产自三韩的东珠,一串数十颗,每一颗大小相若,粗如小指,浑圆润泽,莹莹有光,一看便知是难得的上品。
娅莎瞟了一眼,没有接,只是淡淡道:“无缘无缘,为什么要送礼物啊?”
青年一脸理所当然道:“明年三月,就是你的十四岁生日,提前送你一件贺礼。当然,到时候,还有比这更好的贺礼。”
这理由,当时很好很强大。
娅莎一阵无语,现在才十一月,距离她的生日还有四个月,就送贺礼?更令人无语的是,在上个月,他也是送了件礼物,用的是同样的理由。因为是贺礼,她还不得不接受。不过,上回的礼物,她左手接过,右手就转赠给左大监的妹妹——一个仰慕青年的追求者,同时也是一个小胖妹了。
青年双手献珠,眼睛盯住娅莎,嘴里却道:“这件礼物,是请国师施加神咒了的。居次戴上它,能得祝福,若是别人戴了,则是招灾。”
看来青年是从上次事件得到教训了,居然想出了这么个杀招。以国师乌陀在康居的声望与灵验,恐怕没有哪个人敢接受娅莎的转赠。
娅莎显然也怔了一怔,咬咬红唇,微蹙了一下秀眉。她这个不经意的动作,也令对面青年为之失神,眼里的欲念更加炽烈。
不过,娅莎草原精灵公主的名号不是白得的,她大眼一转,琥珀流光,盈盈而笑:“那就多谢呼珊都尉了。”接过珠串,转手递给身后的女奴,交待道,“上师加咒,祈福恒久。这样的福泽,不应只由我一人独享,把它供在皇宫敬奉台上,接受臣民的日日礼拜吧。”
呼珊脸色变了变,眼里的欲念变成怒火,但很快压下去,微笑——这次是真的狞笑了。
“娅莎,下个月,我还会送你礼物。”很明显,呼珊说这话的意思是,下次再送礼,会有更令她无法拒绝的理由。
娅莎淡淡一笑,云淡风轻:“好的。”
不满十四周岁,放在后世,那就是十足的小萝莉,但在这个时代,在西极草原,已经是适婚年龄。更何况出身王宫,日日浸染,想不早慧都不行啊。
呼珊显然不止送一件礼物那么简单,压下心头不快,哈哈笑道:“娅莎,我的母妃,想请你到白荻河谷玩一玩,怎么样?”
白荻河谷,那是迭利部的王庭所在。
娅莎依然保持淡淡微笑,脑海急速转动,想个什么推脱的法子呢?
就在这时,云中传来一声清唳,娅莎身旁那只金雕蓦然引项东顾,突然展翼,在没有主人的命令下,振翅飞起,直冲云霄,往东而去。
娅莎失声惊呼:“青金!”
金雕无令而飞,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娅莎一时不知何故,懵圈了。
很快,第二声清唳传来。而空中的金雕,亦发出一声长啸应和。
远远看去,东面厚厚云层里突然冲出一个黑点,越飞越近。冰山顶峰淡淡雪光映照下,似有金光一闪一闪。
是金雕!
半空中,两只金雕仿佛多年不见的好友,盘旋飞舞,唳声响彻天地。
娅莎吃惊的表情慢慢消失,眼睛越来越亮,嘴角弧度越来越弯,喜极脱口:“是紫金!紫金回来了!那……那张君也一定来了!”突然抢过女奴手里的缰绳,翻身上马,都来不及用鞭子,扭身举手一拍马臀。骏马长嘶,扬蹄奋起,如离弦之箭而去。
呼珊目瞪口呆,半响才回过神来,一把揪过一个女奴头发,生生拖过来,吼道:“张君是谁?!”
女奴被拖得手掌、膝盖生疼,满脸惊吓,惶然道:“奴婢不……不知啊……啊!那紫金与青金是一对,它回来了,它的主人大概也来了!”
“紫金的主人——张放!”呼珊脸色铁青,手里一使劲,生生将女奴一绺头发扯掉,踹倒疼得浑身发抖的女奴,怒吼一声,“走,去会会这位青铜天将!”(。)
第三百一十三章 【又见娅莎】()
建始元年十一月中旬,经过一个半月的跋涉,张放一行,终于在暴风雪来临前,抵达康居王都卑阗城。
虽然张放的目标是摘星城,他也恨不得立马赶到,但他今次的身份是汉使,而且手下三人又被伊奴毒所俘,于公于私,他都必须先到卑阗城,拜会国君任塞。然后处理私事,把公私都解决之后,才好转道摘星城。
卑阗城就格局上说,非但不如赤谷城,更不及摘星城,但王宫里还是不错的,不比赤谷城王宫差。张放在王宫里,见到了康居王任塞。任塞没有到城外迎接,不是他托大,而是他的年纪大,身体不行了。
张放见到任塞时,看到这位康居王大概六十多岁的样子,须发全白,面皮、眼睑浮肿,两颊肉下垂,还有明显的老人斑,给人一种老态龙钟的感觉。若不是头顶镶宝石的白熊皮帽,还衬出一丝威仪,很难想这是个国君。如此老迈,如果是一个普通人,大概会觉得他活不长了,准备后事就好。而如果是一个国君,那就意味着,这个邦国要进入多事之秋了。
任塞在两位宫妾的搀扶下,颤巍巍上前,眉眼皆笑:“久闻张君风采,当年壮举威震西域,惜乎缘悭一面,本以为再没机会相见,没想到……呵呵,咳咳……很好,很好……”
不知怎地,张放有种怪怪的感觉,这任塞的反应,不像国王见使者,倒像是家长见后辈……想归想,该有的礼数,张放自不会缺,他可是汉使,一言一行关乎国家形象。
看到任塞身旁那一位,张放笑了:“副王殿下,还是那么壮实啊。”
屠墨哈哈大笑,声如洪钟,那气势,那活力,跟任塞相比,完全是一个天,一个地。
屠墨身旁,也是老相识,康居辅国侯贝色。这位老贵族,年纪只怕比任塞还长几岁,但精神矍烁、身板笔直,老当益壮。见到张放,贝色的笑容,跟任塞一样一样……真是简直了。
带着这怪怪的心态,双方见礼毕,张放的目光停在第四个人身上——前面所有的友好感觉,都在这人身上戛然而止。
此人中等身量,不如屠墨壮实,也不似贝色清瘦,蓄着山羊胡,样貌平平,看上去就象一个普通的康居人。只有与他那双灰褐色眼珠对视时,才会感受到一丝凌厉之气,慑人心魄。
张放没见过此人,但只看一眼,他就知道对方是谁。他拱手作礼:“阁下定是抱阗了。”
那人上前欠身道:“迭利小王抱阗,见过汉使。”
当年张放随甘延寿、陈汤西征,最主要的对手,除了郅支,就数这抱阗了。这家伙,曾极大地扯了西征联军的后腿。若非联军速战速决,两日破城,令其知难而退。迁延时日,这抱阗绝对会给西征联军带来更大麻烦。
联军灭郅支之战,给康居带了来深远影响,汉军威仪,深深震撼着康居君臣。而受影响最大的,莫过于抱阗。当年的抱阗可是康居副王,此战之后,实力大损,又因政治立场错误,被屠墨取而代之。
可以说,张放与抱阗,从两人怼上那一刻起,就是对头。
张放朗朗一笑:“殿下近年可好?”
抱阗眯了眯眼:“托张君的福,还算好。”
张放点点头:“我说嘛,难怪有闲情逸致,打发手下搞点事。”
抱阗一脸莫名:“张君这话叫人好不明白。”
张放的特质就是能从人的眼睛辩识真假,他只消凝视那双灰褐的眼珠两三息,就知道抱阗说的是假话,当下不咸不淡道:“伊奴毒都尉没来么?”
抱阗笑道:“有劳张君动问,伊奴毒去迎接国师了。”
张放扬扬眉,正想说什么,身后倏然传来一个如冰雪消融成叮咚泉水般欢快的声音:“父王,我回来了。”
任塞那垂垂老矣的面容,突然散发出一种难言的光彩,一瞬间仿佛年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