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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众扈从依言收兵器时,彪解却持剑慢慢靠近那人,上下打量,眼神越来越奇怪。
灰袍人回首一笑:“不用看了,昨晚是我卷飞你的剑。”
彪解一见此人面目,惊得向后踉跄几步,猛地把剑往地上一插,纳头便拜。就在这时,身旁一阵急风刮过,就见一个巨大身影冲过,抡起狼牙棒就砸。
彪解大惊失色,所有人都措手不及,眼睁睁看着阿罴如巨灵附体,一棒拍下,那棒子的直径都快赶上灰袍人的脑袋大了。
这一棒给人的感觉,像是大人打小孩,蝇拍拍苍蝇。
轰!狼牙棒重重砸在地上,沙石乱飞,铜齿碎溅,但目标却已不见。而阿罴壮躯一晃,再晃,单膝下跪,怎么使劲都撑不起来。
很多人都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只有张放、彪解、初六等几个眼神锐利的人勉强看清。阿罴一棒砸下,灰袍人闪开,错身而过时,似乎用袖子扫了一下他的右膝……然后,这个巨人就跪了。
张放笑了,这方法怎么那么眼熟呢?跟自己当年降伏阿罴的方式如出一辙。看来,这家伙的弱点,还真是,明显。
“不要紧张,一场误会。”张放张开双臂制止紧张摸兵刃的手下,向移形换位到十余步外,侧对他们的灰袍人拱手道,“我这个仆从,脑筋不太好使,定是听足下说昨夜显踪之事,浑劲一上头,就……在下张放,多谢足下相救之恩,没请教尊姓大名。”
灰袍人转身,笑望张放:“没想到,一个我不认识的剑手会认识我,而本应认得我的张羿啸却认不出我。”
灰袍人一转身,面目宛然。
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头顶简单挽了个髻,随便用一根荆条别住,天庭饱满,脸色红润,肤色莹然,面容高古……如果不是颌下一大把银白色的长髯,根本没法让人联想到这是一位老者。即便如此,这乌发白髯的形象,也没法让人猜测出他的具体年纪。
张放很想问一句,我一定要认识你吗?当然,他不会说出来,而是一脸恍然,似乎因为目睹真容,刚刚想起的样子。
彪解也适时道:“晚辈曾在七年前,于长安公卿宴上,见过大剑师一面。”
灰袍老者点点头:“老夫在七年前云游长安,你也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见过我。”说话间,目光转向张放。
此时张放已上前一步,长揖到地,语气充满尊敬道:“张放拜见大剑师。方才未睹尊容全貌,一时未能认出,请恕罪。”
张放心思何等灵巧,彪解“大剑师”三字一出,他哪还不明白来人身份。强捺心头惊涛骇浪,抢先行礼——灰袍老者说得对,别人认不出倒也罢了,他张放如果连教他习剑的大剑师也认不出,那就太不像话了。
大剑师!
早在当年东庚烽燧之战时,目睹张放剑技,就曾提到过这位大剑师。张放也早知这具身体原主人早年练习过剑术,这也正常,大汉世家贵族子弟,谁没练过——就连那看似伪娘的于恬,同样都能耍上几手正宗剑技。
而张放的剑术业师,就是传说中的大剑师凤纲。
凤纲,在后世《太平广记神仙传》里有记载:“凤纲者,汉代渔阳人也。常采百草花,以水渍封泥之。自正月始,尽九月末止,埋之百日,煎九火。卒死者,以药内口中,皆立活。纲常服此药,至数百岁不老。后入地肺山中仙去。”
这么一位近乎于陆地神仙的人物,在崇道尚仙的汉代,所受到的追捧可想而知。公卿贵族追求的是此老的长生驻颜之术,尊称其“老神仙”而对于游侠剑客而言,则仰慕其神妙剑术。所以,凤纲,在游侠与得其授业的弟子口中,均尊称“大剑师”。而其自称凤叟是也。
当年凤叟入长安时,曾言昔年得富平侯张安世之助,愿为其子孙偿一所愿。当时的富平侯张临,就请求授其子张放剑术。从不收徒的凤叟,只同意指点,数月之后,言少君略知剑意,便飘然而去。
当年的张放,虽有一肚子“剑意”,也有一定的剑技,但根本谈不上剑术,纯花架子,实战不堪一击。显然凤叟知道这团烂泥是扶不上墙了,早早走人。但少年张放所学的东西,后来却便宜了张放。他在实战与后来锻炼中,慢慢把原先这具身体本能的反应,一点点炼化,变成自己的东西。今天他能够面对面与比剧辛还强的万章放对,凤叟所授的东西,功不可没,即使他只学到一点点皮毛……
凤叟向张放点点头:“你很不错,令人刮目。而且扬长避短,另钻研**之术,倒也有出奇制胜之变。”
张放单膝跪地,顿首道:“若无大剑师当年指点,放绝对无法直面万章,凤老前有指点之德,今有解厄之恩。放无以为谢,唯拜而已。”
张放是列侯,而凤叟一介布衣,身份高下如云泥,但面对这一跪,凤叟却坦然受了,悠然道:“某云游域外,不料想见到万某率众欲谋君侯。若是寻常时候,某不理俗事,但君侯身为汉使,持节西行,身负君恩国事,绝不容私怨所伤。某夜入万某营帐,点其额以警示(张放等人恍然,原来万章额头的红点是这么来的,难怪他遮遮掩掩)。然万某其心不死,一意孤行,以众门客攻击足下所派巡哨之大汉军兵。某已将所有门客尽毙,并泄露杀机,引动那位神箭手小兄弟气机,同时现身示警……”
张放等众这才明白,原来如此。初六大惭,原来不是自己警觉,而是人家故意泄露杀气。而彪解则早已释怀,更对自己能与大剑师有幸交手一合而沾沾自喜。
“万子夏,不愧为大豪,为义生,为友死。这几位义仆也不差,好好埋葬他们吧。”凤叟说罢,甩甩衣袖,引吭长吟,“……带长铗之陆离兮,冠切云之崔嵬,被明月兮佩宝璐。世混浊而莫余知兮,吾方高驰而不顾。驾青虬兮骖白螭,吾与重华游兮瑶之圃。登昆仑兮食玉英,与天地兮同寿,与日月兮同光。”
吟啸声中,身影一闪,再一闪,倏幻倏现,眨眼数十步,渐渐远去,隐没于漫漫风沙之中……(。)
第三百零四章 【望 赤 谷】()
“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啊!”彪解连连朝凤叟离去的方向打揖,叹服不已。
对这位倏然来去,却解救了他们一行人的奇人,张放也只想到那“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的古之侠客了。
青琰却有些不爽:“没听到他说么?‘不理俗事’,他原来不打算救我们的,若非公子是使节身份……哼!”
张放检查阿罴的膝盖,没啥大碍,看来凤叟还是知道分寸的,闻言笑笑:“高人嘛,总有些与世俗不同之处,要不怎么能叫高人呢?再说了,人家最后不也援手了?别管过程,看结果。”
两个侍女童心未泯,好奇问彪解:“彪叔,你认识这老人家,他的头发为什么是黑的,胡须却是白的?”
彪解挠挠头,想了想道:“听长安公卿所说,大剑师常采百草花,秘制炼法,服食之后,白发转乌。我七年前见到大剑师时,他的头发还没全黑,夹杂着些许银丝,今日见之,居然已全是黑发……”
别说二女侍,所有人都听呆了,这世上还有白发转黑的事?
张放想想,白发转黑的案例,后世似乎也是有的——当然是未经证实。
韩骏喃喃道:“说不定再过七年,咱们再碰到他,他那一把白髯,会变半黑半白也说不准……”
“……登昆仑兮食玉英,与天地兮同寿,与日月兮同光”
想起此老离去时所吟之古辞,人人心头冒起荒诞念头——昆仑!西域!此老游西域,该不会真是登昆仑而采食“玉英”,延寿百年吧?
心头震撼还没退消,山谷那头响起急促的马蹄声。众扈从一惊,兵刃刚归鞘又哗啦一下抽出来。
高坡上的初六挥手大叫:“是咱们的人!”
的确,那闪亮的头盔与泛着油光的皮甲,还有那赤色战袍,昭示着来骑正是巡哨的大汉骑卫……
惊魂一夜后,继续上路。队伍里的骑卫又少了两个,都是被万章及其门客所杀。由于无法带上路,只能与万章等人尸首一起,埋在谷口附近,做好醒目标志。将来条件许可,再把他们的遗骸带回大汉,带回长安。
三天之后,被解救的五十多汉民终于与汉使团汇合,队伍一下扩大到百人。还好这条路线是非常成熟的商道,历代汉使也多走这条道,沿途诸国皆有供给之责,后勤方面没有问题。
走走停停,一路向西,天气一日冷甚一日。风沙漠漠,戈壁茫茫,驼铃声声,碧水沉沉。日月星辰交替间,不觉已进入伊利大草原,赤谷城,在望。
“乌孙国,大昆弥治赤谷城,去长安八千九百里。户十二万,口六十三万,胜兵十八万八千八百人……东至都护治所千七百二十一里,西至康居蕃内地五千里。地莽平。多雨,寒。山多松。不田作种树,随畜逐水草,与匈奴同俗。东与匈奴、西北与康居、西与大宛、南与城郭诸国相接……”
以上是后世汉书的记载,记载的时间与此时相去不远,所以张放一行出现在乌孙境内时,所看到的景象与书中记载差不多。
张放一行来到赤谷城,是十月初的事。这不到二千里的路,走了两个多月,也实在够慢的了。没法子,这不是行军,而是迁徙,队伍里老弱占一半,两个月赶到赤谷城,已经算很好了。
乌孙大昆弥已经得到消息,早早派出大臣出迎百里。
张放在与乌孙迎候使取得联系后,就地扎营、立帐,等乌孙人前来迎拜——这不是张放想摆谱,而是大国威仪,非得如此不可。
半日之后,乌孙人来了。
虽然乌孙王没到场,但他派出的这位迎接大臣,也是够份量——乌孙相大禄,安国。
相大禄,是乌孙昆弥以下第一大臣。“相”是中原丞相的意思,“大禄”是“相”的乌孙语音,故并称“相大禄”。这相大禄位高权重,不但掌管行政,而且有兵权,职权相当于汉朝的丞相与太尉合体。
目下乌孙相大禄安国,同时也是大昆弥的岳丈。年不过五旬,戴着镶满宝石的圆帽,面色红润,胡须灰黑,耳坠金环,身形胖大,见人就笑,笑声很爽朗。
一到帐外,见到张放,安国掩饰不住惊讶。好在他还算是见过世面,旋即正容整衣,以本国最高礼节,脱帽跣足,垂首躬身而入,并再三拜礼。
张放昂然而受,因为此刻他不是一个普通的中原贵客,而是代表汉家天子亲临的汉使。
跟随安国同来的,还有乌孙左大将、两位翕侯,以及五百多护卫骑兵。他们还带了来大昆弥的赠礼,当然也少不了牛羊马匹及粮草。
张放也将天子赐礼还赠。刘骜给乌孙大昆弥的赐礼还是蛮贵重的,有虎形玉壁一对,蜀锦二十匹,精制刀剑十口,弓矢一副,玉带一围,紫云衫五领。这些东西虽然不多,但规格很高,至少不比给匈奴单于的贺礼差。
汉朝一向重视与这个西域大国的关系,更不要说,汉家天子与乌孙昆弥,还是亲戚关系,两国乃“甥舅之国”。
双方互相致意,并表达对彼此国君的敬意之后,这才涉及正题,安国询问汉使来意。
张放道:“欲留七百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