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久,如果哪天手又痒了,他就自求多福吧。”
班行惊喜转身,深深一鞠,尽管他心里也明白,莫顿可不是发善心,而是生怕邓展就此死掉,没得玩了,但不管怎么说,总算又争取到一线生机。眼下没有别的办法,只能走一步算一步,尽一切努力,先保住邓展的性命。只要人还在,就有机会。
班行刚转身,就听到前方传来急遽蹄声,心头一跳,没转身,没扭头,只是竖起耳朵。
身后传来匈奴哨骑的禀报声:“骨都侯,北面来了一支迁徙部落,有七八百人。屈突请示骨都侯,要怎样处理?”
迁徙途中各部落遭遇是常有的事,一般会有两种结果:实力相当,则把酒言欢;实力悬殊,则亮出獠牙。对方有七八百人,算实力相当,莫顿很快就有了计较:“走,跟我去看看。”
身后蹄声远去,班行策马徐行,脑子飞快转动,一个想法倏地跳出,眼睛越来越亮……(。)
第二百九十三章 【追猎三千里(四)】()
断崖之上,伫立着一个披甲骑士,静静看着数里外一支蜈蚣般慢慢挪动的迁徙部族。
对方显然也发现了异常,很快,七骑脱队而出,向断崖方向飞驰而来。但刚跑到一半,再抬头,断崖上那骑士已消失不见。
失去目标,七骑士勒马,团团打转,一时无所适从。
正当这些骑士进退维谷之时,断崖下的斜谷传出一声战马长嘶,一骑飞驰而出。不光是七骑士,所有迁徙部众的目光齐刷刷投注在这个骑士身上。而他令人瞩目的,不是这骑士明晃的铁兜鍪,锃亮的铠甲,而是他所擎的旄旗。
赤底、镶黄、浅黄流苏,正中是一个大大的“汉”字。
这是标准的汉军军旗样式,而那个“汉”字,哪怕是再不认字的草原人,也都是看熟了的——汉军旗帜百年来曾无数次出现在大漠南北,草原戈壁。与单于旗一样,是草原人居家旅行必备常识标识。
随着这个执旗骑士纵骑而出,猎猎大旗后,潮水般涌出一大群甲胄精良、执矛挎弓的骑兵,猛虎下山般冲来。
七骑士的战马发出唏聿聿嘶鸣,感受到主人的惊惶,撒开蹄子,掉头狂奔。
已看呆了的迁徙部众顿时陷入混乱,哭喊惊怒声震云霄。
迁徙部族在此之前已有所警觉与准备,这是草原人生存必备心态,所以他们反应也相当快,数十骑脱众而出,弓箭在手,悍然迎向冲杀过来的汉军骑兵。而那逃跑的七骑,也放缓骑速,摘弓拔刀,反迎向冲来的汉军骑兵。
尽管从装备上看,部落牧骑跟汉军骑兵根本不是一个量级的,但身后就是部族、家人,他们除了面对强敌,别无选择。
当双方接近一箭之地时,汉军那边一骑越众而出,高声大叫:“我是大汉西域都护府队率丘仲,奉命缉拿鞮汗部的莫顿。尔等若是鞮汗部,立刻投降;若是莫顿,立即受缚!”
丘仲是用胡语说的,声音响亮,随风飘远。这既是示威,也是警告。
对面的胡骑果然迟疑起来,很快,对方有了反应。
“请汉军壮士住手,我们不是鞮汗部,而是左焉支部。”
汉军骑士闻言,也放缓马速。双方缓慢接近,但手里的兵器一直在手,保持警戒。
都护府屯卒里,并不全是汉人,也有几个胡人,他们对草原各部族有自己的分辩方法。几个人围着牧骑交谈一会,很快驰回禀报:“确实是左焉支部,他们的首领是个当户,叫于次纳格。”
丘仲道:“问问他们,一路南下,有见到鞮汗部的部众么?”
几个屯卒又上前叽叽咕咕问了一会,回报道:“他们在两日前曾与鞮汗部遭遇,彼此还联谊了一番,第二日便分开了,鞮汗部继续往东北去了。”
丘仲暗暗点头,看来这些左焉支部的胡人没说假话。如果这些人说没碰到,他会立刻下令攻击。
别看草原茫茫,好象到处都是路,实际上无论是旅人也好,商队也罢,都必须沿着水源路线及绿洲走,而大规模的迁徙部众更是如此。随便乱走的结果,别说前进了,原地打转至死都不稀奇。
左焉支部就是从这条路线往南走的,若是十个八个旅人他们没看见很正常,但一支上千人的部落对向而行,若说没看到,除了说谎,没有第二种可能。
这是九月鹰飞,大雁南归的季节,正适合迁徙。追猎队一路上没少遇见类似的南迁部族,只不过都不及这左焉支部人畜众多罢了。也正是因左焉支部规模不小,人畜数量与鞮汗部差不多,所以追猎队将之当做嫌疑部族来处理。如果左焉支部敌意明显,针锋相对,本着宁杀错勿放过的原则,追猎队也不介意再杀一波。
既然误解澄清,按一般情况,双方应错马而过,各走各道。不过身为指挥的公孙覆想起粮草不多,当下让韩重等少年,以盐巴与左焉支部换些羊及草料。在草原上,有时金帛都不如盐巴好使,所以追猎队出发时,每人都带了好几十斤。除了少量自己食用,其余的,可当通用货币,与沿途牧民交易。
而之所以让韩重等扈卫出面,一是他们是平民,又是少年,比军人有亲和力。更重要的一点是,公孙覆心里明白,这是富平侯委托他“训练”的护卫。多与胡人打交道,学习胡语,了解胡俗,正是重要的训练内容之一。
羽希用五斤盐巴,换了五只羊,很是开心。不仅因为比上回多换了一只,更因为这是他用胡语讨价还价的结果。同期少年中,他的胡语是最利索的一个。
一只、两只、三只、四只……第五只是黑羊,大概想到自己即将面临的命运,那黑羊在人群里钻进钻出,哞哞叫个不停。
“想跑!再跑小爷今日晚餐就先烤了你!”羽希满头大汗追着。
那些胡人哈哈大笑,大概是刚才受到惊吓,心下不爽,也不帮忙,最多就拦一下而已。
当黑羊从一个灰袄人身旁蹿过时,那人用脚拦了一下,并俯身按住黑羊。等羽希奔近时,那灰袄人已直起身,抱着黑羊,向羽希示意。
羽希看了一眼,灰袄人身材蛮高,脸上蒙前厚厚的防尘巾,双眼频眨,似乎被风沙迷了眼。这人身后,立着两个身材粗壮的胡人,左边那个眼神凶狠,一看就是个狠角色。
通常这们的情形,后两个胡人,多是前面那灰袄人的仆从奴隶之类,但当其中一个胡人从灰袄人手里接过黑羊,递给羽希时,他总觉得有点不对。是什么不对呢,一时又想不出。羽希也懒得多想,反正交易完成就走人,可能以后永远都不会与这个部族再有交集,有什么不妥也不关他的事。
当羽希从胡人手里接过黑羊并道谢时,他看到灰袄人有意无意做了一个动作——他按了按肚子。
羽希看到了,但根本没放在心上——也许人家正好肚子疼或觉得饿呢?
直到黄昏时,羽希实现狠话,宰杀了那只黑羊,正清洗羊肠时,摸到肠里有个硬硬的东西。取出一看,竟是一枚折断后只剩半弧的玉板指。
虽然玉质不错,但羽希也不稀罕,本想随手扔掉,突然想起那灰袄人做的动作,没由来心头一动,细细验看起来。这一看不要紧,越看脸色越肃然。
刘枫正要经过,探头望了一眼:“看什么那么认真……咦?”
刘枫慢慢凑近,满面惊异:“这残破的玉板指……哪来的?”
羽希抬头,脸色同样惊异:“你也觉得?”
“不是觉得,根本就是!”
“就是什么?”身后传来韩重的声音。
二人同时转身,羽希拇、食二指拈住一物,神情激动,几乎大喊出声:“这是邓展大叔的玉板指!”(。)
第二百九十四章 【追猎三千里(五)】()
左焉支部的胡人,怎都没想到,昨天才告别的那支汉军队伍,今儿黄昏时分又碰上了。所不同的是,昨日这支汉军骑兵还气焰嚣张,此时却像秋后打了霜的茄子,全蔫了。一个个垂头丧气的样子,连那杆神气的汉军旗,仿佛也被传染,飘动得有气无力。
昨天已打过交道,左焉支部胡人大概也了解这支汉军还算和善,所以再次遭遇倒也不惧,还上前询问。得到的答复是,追得太远,无法继续,得赶在入冬之前,返回乌垒城。因此,没法再追了。
听到汉军骑队也要南下,左焉支部当户于次纳格亲自跑去问那个骑队汉军官,是否与他们同行。得到的回复是否。于次纳格脸上遗憾,心里却是大大松一口气。
这支汉军骑队装备太过精良,而且除了那支少年小队,其余骑士,哪个看上去都是孔武有力,满含杀气的样子,一看就知是精锐。跟这样一支异族军队为伴,如同伴虎而行,谁知什么时候老虎一个不开心,把他们当点心吞了……
当然,不管于次纳格怎么担心,至少眼下这支汉军骑兵队看上去还算是友好的。于是,于次纳格本着草原习俗,邀请汉军骑士们一同共进晚宴,而对方也欣然接受。
夜幕降临,荒凉的草原上,燃起一堆堆熊熊篝火。每处篝火周围,都围坐着左焉支部的胡人男女老幼,载歌载舞,把草原的荒凉,远远驱散。他们向汉军骑士发出歌舞邀请,对方则只派出几个年轻善舞的小伙子做代表。绝大多数士兵连铠甲都没脱下,刀矛弓弩都置于脚边,伸手可取——如同胡人对他们的忌惮一样,他们同样也防着胡人。
在这这弱肉强食的草原,上半夜同唱共饮,下半夜互相捅刀的情况并不鲜见。左焉支部的胡人也是见怪不怪,并不以为杵。
别一边,于次纳格盛情邀请这支汉军骑队的几个军官与他同饮共食,对方也给面子,欣然而来。
“大汉卫尉寺旅贲令公孙覆。”
“大汉西域都护府队率丘仲。”
“长安韩重。”
“河东刘枫、羽希。”
于次纳格对两个汉军官还是很重视的,但不明白他们怎会带三个平民过来赴宴,此时一听“长安韩重”四字,顿时恍然。长安,那是大汉王朝的都城啊,从那样的地方来的人,想必出身不凡吧……虽然看上去这小伙子憨实了些,没什么贵人气息。
刘枫、羽希同来,当然只有一个目的——找人。
在七八百人里找一个人,而且还是天黑时分,难度可想而知。不过公孙覆分析之后认为,从昨日羽希所说的情况看,那个疑似邓展的灰袄人,被两个胡人挟持。这种情况下,不可能凑热闹,而是会避开人群。此外,这两个胡人能做到这样,必须得到左焉支部的当户于次纳格允许,至少是默许。所以,他们要找的人,最可能隐藏在于次纳格左近。
经公孙覆这么一分析,还别说,范围一下缩小了。而且,还能借着赴宴之名,名正言顺查找。
就在公孙覆、丘仲跟于次纳格大口吃肉、大碗豪饮时,羽希跟刘枫两人,借口小解,专往黑暗处潜去,不断观察篝火映红的一张张人脸。连续转悠了半个时辰,仍无发现。
刘枫有些急了,扯住羽希的袖子:“还没看到?究竟有没有?”
羽希直挠头,说不出话。
正为难时,身后传来一阵沙沙脚步声,一人从黑暗里蹙出,从那扎腰带的动作看,不难想象之前在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