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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孙覆、丘仲各自点兵时,张放目光转向扈从们,手指逐一指点:“韩重、刘枫、羽希,出列。”
三人驱马而出。
“你们带上少年扈卫队——除两个女扈卫之外,随军出战。”
韩重、刘枫、羽希耸然动容,急切道:“公子(主人),我们的职责是保护你的安全,怎可离开……”
张放抬手止住:“你们想保护我的安全?那就更应该参战。我需要的扈卫,是百战悍卒,而不是童子军,明白么?”
还是韩重了解他们的公子,策马近前,重重顿首:“公子放心,韩重必不负厚望,必将莫顿的狗头摘下,献与公子!”
韩骏也道:“幺郎放心,有我们守护公子,必可无事。你替我们把五年前的旧账给了了。”
张放朝后面一辆灰布蒙着的栈车看了一下,道:“带一半雷炮去,上回没消灭鞮汗部,这回补上。”
半刻时后,一支新的骑队组成,指挥公孙覆,副指挥丘仲。全队有二十骑大汉最精锐的羽林锐士,装备着这个时代最精良的武器,乘骑着与匈奴人相差无几的马匹,而他们的骑射更不弱于匈奴人。
三十骑西域都护府骑卒,这同样不是普通屯田士,而是巡骑。当年杜勋还是一个小小队率时,所领之兵,就是巡骑。通常由老兵组成,都有一定的战斗经验。杜勋就是靠着手下这批劲卒,在西征之战中脱颖而出。他们的装备与技艺或许不如羽林锐士,但他们有丰富的经验,加上熟悉胡人战术,对羽林锐士能起到有力辅助。
京师强兵,加上边塞劲卒,再有一小队虽然缺乏经验、技能也不强,但却拥有这时代最强杀伤性武器的辅兵……这支六十一人的精锐小分队,纵然碰上全盛时期的鞮汗部,也有一举击破的实力。
“记住,你们的首要目标是救人,并且要确保班行、邓展、墨秦三人生命安全。完成以上诸要点,余下的可自由发挥。”张放举手一挥,“我不管你们此行需要多少时日,也不管你们手中利刃要饮多少鲜血,我只要我的摘星城居民一个不少的回来,再把那罪魁祸首的首级拧下带回!”
六十一声吼震戈壁:“诺!”
轰轰蹄声与滚滚烟尘远去后,韩骏问张放:“公子,我们到何处等消息?”
张放长鞭向西一指:“赤谷城。”
……
莫顿做梦也没想到,身后会掇着一群复仇者。更没料到,时隔五年,他会由当年的猎人,沦落为猎物。
莫顿不傻,相反,他狡猾如狐。他知道干下这一票,西域都护府一旦腾出手,迟早要找他麻烦。所以,他要远远避开,并且,要采取迷惑手段。
他首先叫来屈突,吩咐屈突率一支人马先行奔回部族栖息地,传达他的命令,阖族立即迁移,往东北而去,在千里之外再寻一处水草丰美之地。
屈突率队离开之后,莫顿又叫来吉布,给他的命令是,从汉民中挑出一些老弱,再带上两驮战利品,分别赠送给附近两伙马贼。
吉布大为不解:“骨都侯,若说我们要在此地栖息,结好这些马贼倒还说得过去。可如今就要迁离了,怎么还要结交这些不入流的毛贼?”
莫顿脸上露出莫测的笑意:“把人货交给这两伙马贼,等班氏赎人,首先让他们赎这些人……明白么?”
吉布翻了一会白眼,才恍然大悟:“骨都侯是说,若都护府要找麻烦,首先就会找他们。”
“不光是这样。”莫顿捋着胡须,嘿嘿冷笑,“汉国被俘那么多汉民,必定会问责都护府。不管段会宗愿不愿意,他都要追查,乃至追杀。直到有汉民被解救,并且有一批劫匪的脑袋向上峰交差,这事才算完。”
吉布听得一愣一愣的,张大嘴巴合不拢:“骨都侯这是丢根骨头给野狗,让野狗替咱们挡灾,咱们拎着肉走……高!高!”
莫顿抚须大笑,掩不住一脸得意。
随后吉布立即按计行事,从俘虏的汉民中挑出四五十老弱及伤病者,加上两驮货物,脱队而去。
班行见状立即询问莫顿是什么意思。
莫顿一脸慈悲:“我是好心,这是救他们一命。以这些人的身体状况,未必能支撑到我的营地,更不用说,还要跟着迁徙。把他们卖给附近部族,说不定还能捡条活命,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班行无语,不管莫顿打什么主意,不得不说,事实如此。
马贼的巢穴,吉布并不知道,也无须知道,他只做了一件事——派个人往莽莽北山一钻。
当天夜里,这个人就被两个蒙面的马贼押着,出现在他们的营地前。
吉布上前道出了已方的“诚意”,当然,马贼们是不相信的。吉布很干脆,把人、货一扔,率队掉头就走,爱要不要。
在暗处藏身的马贼们,显然被这大方惊人的匈奴人弄得不知所措。但不管对方有什么阴谋,到嘴的肉能不吃么?不吃?不吃还算是马贼么?
莫顿不愧是这一行的大能,对同行的心理把握到位,只要塞给你,不怕你不要,只要你要了,你就得替咱们背锅。
嗯,想法很丰满,只是……真以为这样就能甩锅了?(。)
第二百九十章 【追猎三千里(一)】()
达斯努齐,是丝路龟兹以北的马贼头子。他是龟兹人,原本是一名低级军官,因开罪上司被报复,于是杀掉上官,带着几个军中死党逃入戈壁,渐渐聚集起了一批亡命之徒,成为戈壁滩深处一害。
达斯努齐手下人不算多,只有二十几个弟兄,象他这样的小股马贼,是惹不起班氏商团的。所以正常情况下,他不会对班行的商队起心思。但万万料不到,好事从天降,匈奴人居然给他送来二十几个奴隶,还有一驮货物。
“大哥,全是上好的绸缎,这驮货物,价值至少五百金啊!”开袋验货后的马贼兴奋得满脸通红,差点没手舞足蹈了。
吉布心里肉痛,却脸带微笑:“怎样?我没骗大首领吧?这是骨都侯的诚意,也是对诸位兄弟的敬意。将来这条道上,大家还有很多联手的机会。哈哈哈!”
达斯努齐策马绕着那些一脸悲戚的奴隶转了一圈,心里有数,这都是些老病丁口。但又有什么关系呢?白送的,不要白不要。更何况,那一驮货物,可是货真价实啊。
达斯努齐驱马接近吉布,手向后一伸:“拿酒来!”
一个马贼拨马近前,将一个皮囊递过。
达斯努齐拨开软塞,灌了一大口,然后递给吉布。
吉布接过,凑鼻一嗅,就知道是劣质的马奶酒——想也知道,马贼能有什么好酒。不过吉布也不是什么身娇肉贵的“贵人”,他这个当户,刚封了不过几年,他以前喝过比这更难喝十倍的玩意,比如马尿……
看着吉布大喝灌饮,达斯努齐哈哈大笑:“够豪气!够朋友!人、货我都收了,今后,莫顿贵人的事,就是我达斯努齐的事……”话没说完,他的眼珠蓦然凝固,定定望住一个方向。
很快,众马贼也有所感应,目光一齐聚焦山梁处。吉布也感受到不同寻常的气息,扭头回望,心猛一沉——南边的山梁子上,什么时候竟冒出十几个骑影来了?
山梁比较远,这些骑士的装束看不太清楚,但他们身上反射的点点光芒,却令吉布脚底猛蹿寒气——这点点光芒,昭示着来者身上披着铠甲……铠……甲……甲……
另一边,达斯努齐暗抽凉气,没人比他更清楚,他在那处安排有暗哨,甚至方圆十里,都布有暗桩。但是,他根本没接到什么预警,人家就出现在山梁了。这样的情形,只要不是傻了,还能不知道是什么情况?
达斯努齐拨马驰出十几步,仰首对山梁大吼:“来者是何方朋友?我达斯努齐最喜欢结交英雄豪杰,能在这里碰到,就是有缘。见者有份,这些人货,好朋友可以分一半去,算我达斯努齐交个朋友。如何?”
山梁上的众骑士没有回应。过了一会,隐隐传来一阵蹄声,冒出越来越多的骑影,乍一看,不下二、三十骑。
正当达斯努齐与吉布等人看得心惊肉跳之时,就见其中几个骑士一齐挥手,扔出七八个圆溜溜的东西。这些东西从高高的山梁摔下,落地后发出死猪肉坠地地啪啪闷响,血迹四溅。
几个马贼心惊胆战上前查看,惊怒大叫:“大哥,是我们弟兄的脑袋!”
达斯努齐一声暴喝:“拿货!人不要了,快撤!”
达斯努齐是什么?是马贼。之所以叫贼而不叫强盗,就是因为他们是遇弱即强,遇强即弱。对方来意不善,尽管人数差不多,但谁知道没露面的还有多少?最要命的是,那亮闪闪的铠甲与头盔,昭示着来人不是黑吃黑的同道,而是——官兵!
吉布带的人并不多,也就十几骑。他当然不能多带人马,否则深具戒心的马贼怎会与他照面?匈奴人与马贼加起来倒也有四十骑,不算少,只是两伙人马刚认识,首领在喝酒,各自手下却还攥着刀暗自提防呢,哪可能联合对敌,大难临头各自跑是真。
吉布往北,达斯努齐往西,两股人马一左一右,向戈壁深处狂奔。
敌方一动,山梁上的骑士也顺两侧斜坡纵骑而下,在奔近那群惊惶乱窜的百姓时,一骑士大喊:“我是汉军旅贲令公孙覆,奉汉使之令,解救诸位乡亲,请诸位稍安勿动。”
本已陷入恐慌的汉民一下炸锅了:
“汉军,真是汉军!”
“汉军没有抛弃我们……呜呜呜……”
“汉使、将军大恩大德哇!”
公孙覆只留下五骑守护百姓,其余羽林锐士,马不停蹄,风一般从被解救的汉民身旁飞驰而过,朝达斯努齐等马贼狂追而去。
吉布等十余骑一口气狂奔十余里,扭头没发现汉军骑士追来,这才喘出一口大气,放缓马速。毕竟这样拼命跑,再好的马也吃不消。
有人长吁一口气:“好险!好险!汉军没追来……”
吉布四下打望:“还不知道汉军有没有埋……”
“伏”字还没出口,数里外稀疏的林子里就涌出一群骑士,人马嘶鸣声中,赫然占据了北上的山谷道。吉布一伙要北上只能绕道,环山谷兜半圈。等绕道之后,会不会再被拦截?还有,那群汉军如果追不上达斯努齐等马贼,会不会从后方包抄?
“冲过去!”吉布眼角一扯,目燃凶焰,“他们是都护府屯卒,还有一些眷聚童子军!咱们匈奴人打不赢还跑不掉么?”
丘仲的骑卒,多半只着轻甲,无盔,明显与羽林锐士不同。而韩重等扈从,更是连甲都无,又一个比一个年轻,难怪被认为是眷聚童子军了。嗯,眷聚童子军是有的——丘仲。
但吉布与他的匈奴手下显然没认准正主,他们嗷嗷怪叫,打马如飞,直朝韩重等少年扈从冲去——要突破羊圈,就要选最薄一块板。
吉布一马当先,然后,他看到对面的憨厚青年朝自己一咧嘴,扬手丢过来一个东西。
好巧,那东西正掉在他的裆部与马垫子之间,被卡住了。
吉布下意识抬起屁股,伸手抓住那不知什么玩意儿的一瞬间,这个匈奴当户的最后一个念头是:“坏了!又是这个东西……”(。)
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