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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恶毒的诽谤。杜拉斯的《情人》问世不久,一下就出了四种译本(包括台湾的译本),电影《辛德勒的名单》国内尚未见到,好评就不绝于耳。我们说,这些将是传世之作,那就不是用现世的标准、道德的标准来评判的。这种标准从来不用之于中国人。由此得到一个结论,那就是在文学艺术的领域,外国人可以做超越人类的事业,中国人却不能。
在文学艺术及其他人文的领域之内,国人的确是在使用一种双重标准,那就是对外国人的作品,用艺术或科学的标准来审评;而对中国人的作品,则用道德的标准来审评。这种想法的背后,是把外国人当成另外一个物种,这样对他们的成就就能客观地评价;对本国人则当作同种,只有主观的评价,因此我们的文化事业最主要的内容不是它的成就,而是它的界限;此种界限为大家所认同,谁敢越界就要被群起而攻之。当年孟子如此来评价杨朱和墨子:“无君无父,是禽兽也。”现在我们则如此地评价《废都》和一些在国外获奖的电影。这些作品好不好可以另论,总不能说人家的工作是“禽兽行”,或者是“崇洋媚外”。身为一个中国人,最大的痛苦是忍受别人“推己及人”的次数,比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人都要多。我要说的不是自己不喜欢做中国人(这是我最喜欢的事),我要说的是,这对文化事业的发展很是不利。
我认为,当我们认真地评价艺术时,所用的标准和科学上的标准有共通之处,那就是不依据现世的利害得失,只论其对不对(科学)、美不美(艺术)。此种标准我称为智慧的标准。假设有一种人类之外的智能生物,我们当然期望它们除了理解人类在科学上的成就之外,还能理解人类在艺术上的成就,故此,智慧就超越了人类。有些人会以为人类之外的东西能欣赏人类的艺术是不可能的,那么我敢和你打赌,此种生物在读到尤瑟纳尔女士的书时,读到某一句必会击节赞赏,对人类拥有的胸襟给予肯定;至于它能不能欣赏《红楼梦》,我倒不敢赌。但我敢断言,这种标准是存在的。从这种标准来看,人类侥幸拥有了智慧,就该善用它,成就种种事业,其中就包括了文学艺术在内。用这样的标准来度量,小说家力图写出一本前所未有的书,正如科学家力图做出发现,是值得赞美的事。当然,还有别的标准,那就是念念不忘自己是个人,家住某某胡同某某号,周围有三姑六婆,应该循规蹈矩地过一生,倘有余力,就该发大财,当大官,让别人说你好。这后一种标准是个人幸福之所系,自然不可忘记,但作为一个现代知识分子,前一种标准也该记住一些。
一个知识分子在面对文化遗产时,必定会觉得它浩浩洋洋,仰之弥高。这些东西是数千年来人类智慧的积累,当然是值得尊重的。不过,我以为它的来源更值得尊重,那就是活着的人们所拥有的智慧。这种东西就如一汪活水,所有的文化遗产都是它的沉积物。这些活水之中的一小份可以存在于你我的脑子里,照我看来,这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保存在文化遗产里的智慧让人尊敬,而活人头脑里的智慧更让人抱有无限的期望。我喜欢看到人们取得各种成就,尤其是喜欢看到现在的中国人取得任何一种成就。智慧永远指向虚无之境,从虚无中生出知识和美;而不是死死盯住现时、现事和现在的人。我认为,把智慧的范围限定在某个小圈子里,换言之,限定在一时、一地、一些人、一种文化传统这样一种界限之内是不对的;因为假如智慧是为了产生、生产或发现现在没有的东西,那么前述的界限就不应当存在。不幸的是,中国最重大的文化遗产,正是这样一种界限,就像如来佛的手掌一样,谁也跳不出来;而现代的主流文化却诞生在西方。
《王小波全集》 第一卷跳出手掌心(2)
在中国做知识分子,有一种传统的模式,可能是孔孟,也可能是程朱传下来的,那就是自己先去做个循规蹈矩的人,做出了模样,做出了乐趣,再去管别人。我小的时候,从小学到中学,班上都有这样的好同学,背着手听讲,当上了小班长,再去管别人。现在也是这样,先是好好地求学,当了知名理论家、批评家,再去匡正世道人心。当然,这是做人的诀窍。做个知识分子,似乎稍嫌不够;除了把世道和人心匡得正正的,还该干点别的。由这样的模式,自然会产生一种学堂式的气氛,先是求学,受教,攒到了一定程度,就来教别人,管别人。如此一种学堂开办数千年来,总是同一些知识在其中循环,并未产生一种面向未来、超越人类的文化——谁要骂我是民族虚无主义,就骂好了,反正我从小就不是好同学——只产生了一个极沉重的传统,无数的聪明才智被白白消磨掉。倘若说到世道人心,我承认没有比中国文化更好的传统——所以我们这里就永远只有世道人心,有不了别的。
总之,说到知识分子的职责,我认为还有一种传统可循:那就是面向未来,取得成就。古往今来的一切大智者无不是这样做的。这两种知识分子的形象可以这样分界,前一种一世的修为,是要做个如来佛,让别人永世跳不出他的手掌心;后一种是想在一生一世之中,只要能跳出别人的手掌心就满意了。我想说的就是,希望大家都做后一种知识分子,因为不管是谁的手掌心,都太小了。
《王小波全集》 第一卷道德堕落与知识分子(1)
看到《东方》杂志一期上王力雄先生的大作《渴望堕落》,觉得很有趣。我同意王先生的一些论点,但是在本质上,我站在王先生的对立面上,持反对王先生的态度。我喜欢王先生直言不讳的文风,只可惜那种严肃的笔调是我学不来的。
一、知识分子的罪名之一:亵渎神圣
如王先生所言,现在一些知识分子放弃了道德职守,摆脱了传统价值观念的束缚,正在“痞”下去,具体的表现是言语粗俗,放弃理想,厚颜无耻,亵读神圣。我认为,知识分子的语言的确应当斯文些,关心的事情也该和大众有些区别。不过这些事对于知识分子只是末节,他真正的职责在于对科学和文化有所贡献;而这种贡献不是仅从道德上可以评判的,甚至可以说,它和道德根本就不搭界。举例来说,达尔文先生在基督教社会里提出了进化论,所以有好多人说他不道德。我们作为旁观者,当然可以说:一个科学理论,你只能说它对不对,不能拿道德来评说。但假若你是个教士,必然要说达尔文亵渎神圣。鉴于这个情况,我认为满脑子神圣教条的人只宜做教士,不适于做知识分子,最起码不适于当一流的知识分子。
倘若有人说,对于科学家来说,科学就是神圣的,我也不同意。我的一位老师说过,中国人对于科学的认识,经历过若干个阶段。首先,视科学如洪水猛兽,故而砍电杆,毁铁路(义和团的作为);继而视科学如巫术,以为学会几个法门,就可以船坚炮利;后来就视科学为神圣的宗教,拜倒在它面前。他老人家成为一位有成就的历史学家后,才体会到科学是个不断学习的过程。我认为他最后的体会是对的,对于每个知识分子而言,他毕生从事的事业,只能是个不断学习的过程,而不是顶礼膜拜。爱因斯坦身为物理学家,却不认为牛顿力学神圣,所以才有了相对论。这个例子说明,对于知识分子来说,知识不神圣——我们用的字眼是:真实、可信、完美,到此为止。而不是知识的东西更不神圣。所以,对一位知识分子的工作而言,亵渎神圣本身不是罪名,要看他有没有理由这样做。
二、知识分子罪名之二:厚颜无耻
另一个问题是知识分子应不应该比别人更知耻。过去在西方社会里,身为一个同性恋者是很可耻的,计算机科学的奠基人图林先生就是个同性恋者,败露后自杀了,死时正是有作为的年龄。据说柴科夫斯基也是这样死的。按王先生的标准,这该算知耻近勇吧。但我要是生于这两位先生的年代,并且认识他们,就会劝他们“无耻”地活下去。我这样做,是出于对科学和音乐的热爱。
在一个社会里,大众所信奉的价值观,是不是该成为知识分子的金科玉律呢?我认为这是可以存疑的。当年罗素先生在纽约教书,有学生问他对同性恋有何看法。他用他那颗伟大学者的头脑考虑后,回答了。这回答流传了出去,招来一个没甚文化的老太太告了他一状,说他诲盗诲淫,害得他老人家失了教席,灰头土脸地回英格兰去。这个故事说明的是:不能强求知识分子与一般人在价值观方面一致,这是向下拉齐。除了价值观的基本方面,知识分子的价值体系应该有点独特的地方。举例来说,画家画裸体模特,和小流氓爬女浴室窗户不可以等量齐观,虽然在表面上这两种行为有点像。
三、知识分子的其他罪名
王先生所举知识分子的罪名,多是从价值观或者道德方面来说的。我觉得多少带点宋明理学或者宗教的气味。至于说知识分子言语粗俗,举的例子是电视片中的人物,或者电影明星。我以为这些人物不典型,是不是知识分子都有疑问。假如有老外问我,中国哪些人学识渊博、有独立见解,我说出影星、歌星的名字来,那我喝的肯定是不止二两啦。
现在有些知识分子下了海,引起了王先生很大的忧虑。其实下了海就不是知识分子了,还说人家干什么。我觉得知识分子就该是喜欢弄点学问的人,为此不得不受点穷,而非特意地喜欢熬穷。假如说安于清贫、安于住筒子楼、安于营养不良是好品格,恐怕是有点变态。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和自己过不去,就是和爹娘过不去。再说,咱们还有妻子儿女。
王先生文章里提到的人物主要是作家,我举这些例子净是科学家,或许显得有点文不对题。作家也是知识分子,但是他们的事业透明度更大:字人人识,话人人懂(虽然意思未必懂),所以格外倒霉。我认为,在知识分子大家庭里,他们最值得同情,也最需要大家帮助。我听说有位老先生对贾平凹先生的《废都》有如下评价:“国家将亡,必有妖孽。”不管贾先生这本书如何,老先生言重了。真正的妖孽是康生、姚文元之辈,只不过他们猖狂时来头甚大,谁也惹不起。将来咱们国家再出妖孽(我希望不要再出了),大概还是那种人物。像这样的话我们该攒着,见到那种人再说。
科学家维纳认为,人在做两种不同性质的事,一类如棋手,成败由他的最坏状态决定,也就是说,一局里只要犯了错误就全完了。还有一类如发明家,只要有一天状态好,做成了发明,就成功了,在此之前犯多少次糊涂都可以。贾先生从事的是后一类工作,就算《废都》没写好,将来还可以写出好书。这样看问题,才是知识分子对待知识分子的态度。王先生说,知识分子会腐化社会,我认为是对的,姚文元也算个知识分子,却喜欢咬别的知识分子,带动了大家互相咬,弄得大家都像野狗。他就是这样腐化了社会。
四、知识分子的真实罪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