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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打工妹:一朵飘零的花-第1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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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

    我还想多听一些,但说话的两个人很快进入大楼内。另外几个警察和消防官兵登上楼梯。

    楼上的年轻男子一手抱着婴儿,一手抓着楼顶钢筋,一度做“欲跳”状,情况危险之极。

    围观的人来越多,男子卤莽的举动令围观的个个心惊胆颤,更有人谴责那个年轻男子:“为什么要让孩子跟着遭罪?”

    我看到,谴责年轻男子的一般都是衣着光鲜的人。心里不由冷笑:不是走投无路,谁会让孩子跟着遭罪呢?

    王磊四下望了一会儿,忽然说:“那边有记者在采访,我们过去看看。”

    我踮起脚跟一看,那群人面黄肌瘦,衣衫褴褛,个个都象乞丐一样,正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地在商量着什么。我赶忙走过去,一个年轻女子站在人群中,一边抹着眼泪一边用浓重的河南口音对记者说:“要不到工钱,孩子他爸都快被工人逼疯了,十几天不敢回家。孩子才八个月,我被吓得断了奶,连孩子的奶粉钱都没了,跳楼实在是没办法的办法。”有一个摄取影记者正从不同的侧面将她的痛苦状拍摄下来。

    原来,这些农民工并不仅仅来自四川,还有湖北、河南、安徽等地,打工多是“迫于生计,为了孩子。”见有记者来采记,农民工们纷纷围上来向记者倾吐满腹怨气。

    农民工的要求其实很简单:到年底了,拿一笔他们认为数目可观的钱回家和亲人团聚,这是他们一年奔波在外最大的愿望。可就是这个简单愿望,竟然不能实现!

    一位50来岁的河南籍农民工眼里布满血丝,愁眉苦脸地说:“一家老小都靠我这双手吃饭,辛苦大半年,一分钱也没拿到,回家可怎么交待呀?”

    一位30余岁的湖北籍农民工愤愤不平地说:“三天了,也没见人出来说半句暖心话,有谁拿咱农民工当人看?”

    一位年仅20岁的湖北男孩说:“一来就没发过工资,连每月100元的

    零花钱也不给。家里都眼睁睁地等着用钱,想尽孝也没有能力。“男孩很健谈,他告诉记者,“爸爸妈妈双双生病,一家5口人仅有一亩多口粮田,盖房又欠下几万元外债,真没想到第一次出门打工就碰到这种事,我真是太失望了。”

    记者又问另一位四川籍农民工:“你是否知道该向谁讨工资?”

    这个看上去老实巴交的中年男人竟然条理清晰地回答:“大河有水小河才会有水,开发商拖欠建筑商的工程款,建筑商又拖欠各个包工头的工程款,包工头就没钱给我们发工资了。同样道理,我也没钱拿给老婆孩子,根子还是在开发商那里。我长这么大了,见到的乌鸦都是黑的,从没见过白色的乌鸦。”

    虽然四川话大多很相象,但各地口音也是不同的。他说的话正是我的家乡口音,他刚一说完,我赶忙拉住他的衣袖,急切地问:“我是槐树坪的杨海燕,请问你认识杨战强吗?”

    中年男人看了看我,惊喜地说:“海燕,我是你小舅啊,你堂弟海鹰的舅舅,你不记得我了吗?”

    面前这个是海鹰舅舅?我差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晴!年轻时的海鹰舅舅在我们那个镇也是个人物,整天穿着可以扫大街的喇叭裤、手上提着录音机,人送外号“假洋鬼子”。没想到,曾经的“假洋鬼子”怎么变成现在这副邋塌模样?但我没有心情追究,急切地问:“我二叔呢?”

    小舅苦笑道:“自从你爸出事后,他胆子变得比鸡毛还小。我们这几天讨薪,他一直不敢来。不过他每天都会给我们做饭,等下回去你就能见到他了。”

    我望着和小舅蹲在一圈的另外十几个民工,疑惑地问:“二婶说同来的有几十个人呢,怎么还剩你们十几个了?”

    小舅说:“我们给这家财大气粗的房地产公司干了整整一年,但仅拿到三个月工资,另外的钱就再也不给了。公司不给工头钱,李忠没钱发给工人,于是就怂恿工人闯进镇政府讨薪,遭到不明来路的一伙人追打,有六七个人受了伤,李忠伤得最重,因为这边医药费太贵,只好回老家治疗。还有些人看讨不到钱,都去投亲戚朋友了,剩下这些是无路可走的。你二叔人老实,怕把你二婶吓出病来,一直没敢告诉家里。”

    自从我爸出事,二婶一遇到事情就全身发抖。不要说二婶,现在听到这些事,我都感到害怕。

    小舅身旁的另一个老乡插嘴说:“我们跟着李忠起五更、睡半夜地干活,到年底却没拿到钱。他现在回家了,我们的钱却不能不要。”

    在警察和消防官兵的劝解下,中午12时30分,抱着孩子跳楼的那个男人终于放弃了“跳楼”的念头,将孩子交给老婆,有气无力地瘫坐在地上。

第237章() 
跳也跳过了,闹也闹过了,但开发商那边,依然没有人出面给这些农民工以明确的答复。很多人都泄了气,骂了一通,也渐渐散去了。

    我和王磊只好与小舅一行回到他们暂时寄居的地方。那地方远离闹市区,又脏又乱,地上用木板、尼龙袋简单搭建着一栋栋窝棚。十几个老乡就挤在其中一个窝棚里。这么冷的天,窝棚内竟然没有床,地上放着几张木板,木板上胡乱放着一堆又脏又破的棉被。

    这种简陋至极的住房和刚才的高大气派的工业商场不但在外形上有天壤之别,在造价上更是相差万里!想想真是悲哀,一边是房价高得离谱,另一边是造房子的农民工拿不到工资,甚至连栖身之地都没有,这就是我们的和谐社会?

    更惨的是,因为一直没有发工资,他们每天都到外面捡垃圾。然后把卖垃圾的钱买米做饭。我进去的时候,看到二叔正在淘米做饭。我叫了声二叔,二叔使劲揉了揉自己的眼晴,不相信地问:“海燕,你真的是海燕?”

    望着他那浑身脏兮兮的样子,还不到四十五岁的人,苍老得象六十多岁的老头!我鼻子一酸,落下泪来。

    不用说,米是最便宜的所谓“民工米”,揭开锅盖就能闻到一股霉味,菜是到菜市场捡的烂萝卜、白菜帮子等,少油无盐的。我向二叔介绍王磊,二叔很高兴:“今年你带男朋友回家过年吗?”

    我不好意思地看看王磊,王磊笑了笑,把我拉到一边,塞给我两百块钱:“让你二叔去买点菜吧,看他们一个个瘦得没有人形了。”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接过了,给出二叔,二叔很高兴,立刻递给小舅:“去买几斤猪头肉回来。”

    小舅走后,二叔一边整理着他捡回来的垃圾,一边如数家宝地和我说着,报纸几毛钱一斤,破铁几毛钱一斤,易拉罐几分钱一个。但他很快又叹了口气:“虽然在这边捡一个月垃圾都抵得上在家种一年的地,但垃圾也不是那么好捡的。”

    我这才知道,垃圾真的不好捡。在zx镇进行废品回收的个体回收站,要办理营业执照并有专门的废品收市场。但这个市场每月的租金几百乃至上千元,还要交水电、工商、税务等费用。在那里经营的个体户肯定是赚不到钱的,所以就很少有人去。因此,对这些不听话的“破烂王”,政府便动用了公安、工商、城管和回收总公司联合组成执法队,进行清理、收缴。有一个“破烂王”一次就被他们收缴了上万元的货,连一个纸盒也没给他留下。

    就连二叔这样走街串巷的流动收荒人,也一样要办证,费用高达800元。另外每个月还要给回收总公司上交150元,否则就是非法经营,各种处罚就来了。不仅如此,各个地方垃圾都有很多固定的拾荒人,倘若外人侵入,被发现,重刚没收,轻则挨打。

    说到这里,二叔把他的裤腿捋了上去,小腿脚上一条长长的疤痕触目惊心。我真不知道,这段时间,他们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

    不一会儿,小舅就提了一大包菜回来了。他并没有舍得买什么好菜,买的都是地摊上的那种很便宜的“化学菜”。但老乡们看到了,都非常十分高兴,立刻“呼啦”一下围了上来。

    吃饭的时候,我和王磊也端了一个大碗,分别坐在仅有的两张歪歪斜斜的凳子上。这样的环境,让我感到很不好意思。但王磊却并不在意,吃得比我还香甜。

    忽然,小舅指着角落里的两个人问:“这两个人好象不是我们一起的,怎么也来吃我们的饭?”

    二叔赶忙解释:“这是我们邻县的老乡,我去捡破烂时,看到他俩蜷缩在天桥边,好几天没吃东西,饿昏了。我看着可怜,就把他们带过来了。”

    那两人听了小舅的话,更加快速地扒着饭菜,好象怕饭被谁抢去似的。等他俩吃完了,细问才知,两人比二叔他们还惨。

    和他俩一起从老家出来的,本来也有十几个老乡。半年前,一位熟人介绍他们来广州做一份“既好玩又挣钱的工作”。在熟人的热心帮助下,怀揣着“挣个万把块钱回家过年”的美好愿望,十几位老实巴交的农民,随着这位熟人来了广州。

    然而,他们哪里知道,等待他们的,是暗无天日的奴隶生活!

    他们并不是建筑工,做的是砖厂,还是私人老板的,吃苦受累自不必说。每天凌晨四点就被迫起床,一直干到晚上十一点,一天的工作时间长达十九个小时。稍微露出疲倦,立刻有监工前来谩骂殴打!每天在指定的地方工作,指定的地方睡觉。两个指定的地方,构成了他们生活的全部空间。

    如果说肉体上的折磨还无所谓的话,只要付出能有回报也好,但他们拿不到一分钱的工资!不仅如此,他们从来就没有吃饱过,但还脱不了身!

    他们想过逃走,但逃出来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身上的一点现金和身份证早就被强行搜走了,更为可怕的是,逃跑如果不成功,等待他们的,便是当众遭受毒打,他们俩是被毒打了好几回才出逃成功的!

    他们中间,除了五六十岁的老年人,还有血气方刚的小伙子和身强力壮的中年人。长期的非人虐待,让他们全部成了的敢怒不敢言的奴隶!不敢说话,不敢走动,不敢索取,只能饿肚子,只能干苦力,只能被毒打,只能每天遭受非人的折磨!

    我真没想到,这样奴隶般的生活,本来是电影里才会有的场面,竟然真实地存在这个社会上!更加可怕的是,这样的砖厂在当地有数十家,保守估计也有几百民工至今然被困在黑心老板的手心里!

    说到这里,两个农民工泪流满面,忽然对着家乡的方向长跪不起!

    所有人都红了眼圈,我的眼泪不知什么时候流了下来,怎么也止不住,我永远也忘不了这一幕!

    王磊递给我一方纸巾,小声说:“这两个人肯定是白干了,就是二叔他们的钱,恐怕也要不到了!”

    我满怀希望地说:“不会吧,《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不得借各种原因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一旦遇到上述情况,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他无奈地摇摇头:“现在问题的关键并不是《劳动法》是否规定,而是有法不依!不要说你二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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