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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打工妹:一朵飘零的花-第10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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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毕竟,我们和人家无亲无故,帮我们是人情,不帮我们是本份,要做好人家不帮的准备。”

    我有些不满:“再怎么说,我和丽娟也是好朋友呢。”

    我妈不屑地“切”了一声:“他是怎样对丽娟的你忘记了?对丽娟就那样,对你又能怎样?虽然丽娟嫁入了好人家,但毕竟是个傻子,外面谁不说他们家实际上是把丽娟卖了?用卖妹妹得到的钱去开服装店,也不怕遭报应。”

    我想起丽娟妈和二哥当初逼丽娟嫁给傻子的狠劲儿,还有上次,二嫂那样热情地让我去她隔壁卖童装,也不是没有自己的想法的,不觉也寒了心。

    时间过得真快,很快收割小麦的时节了。虽然收割小麦相对收割稻子要轻松些,但收过小麦后,便要耕地、放水灌田,最后插稻秧,所以比收割稻子的那次农忙更累一些。

    因为今年镇里统一卖的化肥和往年不一样,据说是因为肥料太足了,把小麦苗都催得棵棵青茁茂盛,也因此,收割麦子的时间相对以往晚了好多天。这让村里人很是着急,害怕收麦子晚了,错过了栽种稻子的时令。所以,在小麦棵子还有些青的时候,各家各户就迫不及待地开始了收割。因为很多人撂下地外出打工了,所以以前青一色黄橙橙的麦田里,很突兀地呈现着大片大片长满青草的土地,望着这些被撂荒的土地,很多人不住地摇头叹息。

    淑芬家和我家同一天割麦子,不知为什么,她和五福两人的脸色都很不好看。甚至在和我打招呼时,也不停地叹气。我不解地问:“你怎么啦?马上要吃新小麦了,怎么反而不开心了?”

    淑芬苦笑着摇摇头,五福嗡声嗡声地说:“还不是因为大姐,去年收稻子,大姐嫌我们给的少了,今年要来收自己的那一份麦子呢。”

    我们这儿分地,是五十年不变。国家不收农业税后,村政府便让农民将多余的土地退回去,部分用于村干部及其亲属好友少许费用或直接免费承包,部分以高价卖给农村做宅基地,只给各家留下了口粮田,口粮田是在上次分地的人口基础上算的。也就是说,分地是五十的不变,这期间,家里多了人口不补,少了人口不减。象淑芬姐姐淑华那样最近几年才出嫁,她的口粮田还在娘家,婆家没有她的地。

    我们这儿土地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也就是八十年代初分过一次,那时候说是有效期三十年。后来九十年代初又分了一次,那次有效期定有五十年。到现在,才刚刚过去13年,还有37年的有效期,也就是说,淑华和她的孩子,在婆家还要过37年没有口粮田的日子。

    开始几年还好,淑华的孩子还小,但现在孩子大了,饭量也见长,淑华早就和婆婆分家了,一家三口只吃丈夫一个家的土地,粮食当然不够吃,于是去年收稻子时,便提出要自己在娘家的那份口粮。淑芬去年刚打新稻子便送过去一麻袋,但淑华嫌少,今年收麦子前便早早让人捎话过来,一定要亲自来割属于自己的那份麦子。

    正说话间,淑华带着三个男人套着驴车来了,直奔淑芬家的麦田而来。四个人的脸上全都挂着一层严霜,仿佛别人借了他们的米还了他们谷子似的。淑华将驴车停在地头,自己站在麦田里向那三个男人指点着怎么割。

    淑芬犹豫了一下,还是放下手中的镰刀走过去:“姐,你这是做什么?”

    淑华毫无表情地说:“割麦子。”

    淑芬道:“我不是说过打下来新麦子会给你送过去的吗?没想到你性子这么急,连这几天都等不了。”

    淑华冷冷道:“我事先不是让人捎话给你了吗?我的那份不用你们割,也不用你们打,我割完后带连着麦杆一起拉走,我自己回去打,麦杆还可以烧火用。”

    淑芬不满地说:“你这是不相信我吗?你怕我少给你粮食吧?你这样做象什么话?别人看了还以为我不给你粮食呢?”

    淑华说:“不是,我只是想割走属于我的麦子。爸和妈百年以后,那地也属于你的了,我一分都轮不到,我自己的这份,你总不会也想独吞吧。”

    淑芬气得浑身颤抖:“你说的还是人话吗?爸和妈身体一直不好,这几年还不都是我伺候,你出过一分钱?你以为我留在家里是想独吞爸和妈的田地吗?要不是你哭死哭活要嫁出去,我又怎么会留在家里!”

    淑芬没话说了,但还强词夺理:“反正爸和妈百年以后,他们的田地是没有我的份儿了。”

第156章() 
淑芬气得直跺脚:“那你就割吧,你想割多少割多少!”说完一扭头跑了回来。

    五福看她不住地抹眼泪,倒还想得开,劝慰道:“她不当你妹妹你也别当她是姐姐了。这样更好,也省得我们费力气。”说完,弯下腰继续割麦子。

    淑华从小就随大人在田里做事,对自家的每一块地都非常熟悉。她家这块土地多少亩,总计多少畦子,她的那份地占多少畦子,她只用眼晴一瞄,心里就有数了。

    她告诉同来的那三个男人:“咱们照着六畦半割,从头开始,你们三个割,我捆麦个子,到时候装车方便。”

    于是四个人又打着驴车往另一头去,然后卸下驴车,驴低头吃草,他们四人开始忙活起来。

    淑芬气得直翻白眼,却别无他法,冷着一张脸,象跟麦子赌气似的,大幅度地挥着镰刀,把麦子割得东一拉西一绺的。掉在地上的麦穗子也懒得捡起来,而是用脚狠狠地踩到地里去,把五福心疼得不住巴嗒着嘴。

    到了中午,淑芬招呼五福回家吃饭。五福傻呼呼地问:“要不要喊你姐一起回去吃饭?”

    淑芬瞪了五福一眼,恶狠狠地说:“有那工夫,我还不如把饭喂狗呢!”

    等他们走远了,我妈连连摇头:“做的什么孽哟!”

    麦地里的人越来越少了,我和我妈也饿了,便收工回家。这才发现,收麦子的时候,我的双臂不但染上了一层黑黑的“麦丹”,也被麦芒刺出一条条红红的划痕。小麦虽然很漂亮,但它的麦穗外面,却有一层薄薄的、黑黑的东西,我们把这层东西叫“麦丹”。我双臂上的“麦丹”还没有洗净,划痕还没有愈合,又很快到插秧的时候了。

    海鸥上初三,正紧张地准备中考,所以今年没有放忙假。妈妈有关节炎,割麦子还行,但一下水插秧,关节炎准会犯。我不在家时,她都是等我舅我姨他们忙完了再请他们过来帮心,但现在我在家了,就不好再麻烦别人了。所以几分稻田,都是我一个人插秧。

    插秧的时候,小半截腿浸在布满麦茬的泥水里,头顶是炽热的太阳。双腿、双手在泥水里泡久了,再被太阳暴晒,皮肤先是发红,然后发白,最后一层层的皮往上脱。刚脱了老皮的皮肤,经太阳一晒,更是生生地疼。

    我从小就怕软体小动物,别的软体小动物都还有可能躲避,可是稻田地里的蚂蝗,却是避之不及。记得我第一次下水学插秧,感觉小腿肚一疼,抬起腿来一看,一条小拇指长的蚂蝗正死死叮着我的小腿肚子,黑黄的身子还不停蠕动着。当时就吓得我哇哇大哭。幸好爸爸赶来,一巴掌拍掉了。

    可怕什么来什么,我刚下水田不久,就感觉小腿肚子上传来一阵疼痛。刚开始时,象蚊子咬了一下,不觉得太疼。我原以为也不过是小虫子咬的,并没有放在心上,可那小虫子却越咬越紧,越来越痛。我把腿抬到田埂上一看,却是一条身子肥胖的蚂蝗叮在我腿上。被它叮咬的地方,竟渗出一缕缕的血迹来。

    这次,再没有爸爸帮我拍打了,妈妈也正在远处的田头整理稻秧。我的腿越来越疼,软软的、肥胖的蚂蝗让我头皮发麻。

    正在旁边地里插身的淑芬也看到了,她大喊:“海燕,你腿上有蚂蝗,快打啊。”

    我好害怕,那条腿都不敢动了,战战兢兢地说:“我,我不敢打。是不是等它喝饱血了,就会自己主动松开我的腿了?”

    五福半真半假说:“才不会松开呢。蚂蝗如果不打掉的话,它有可能钻进人的皮肤,说不定还会钻进你脑袋里呢。”

    这真是恐怖!情急之中,我硬着头,忍住对软体小动物的恶心,猛地扯住蚂蝗的后半截身子,拼命往下拉。可那蚂蝗仿佛长在我腿上一样,怎么也扯不下来。淑芬大笑:“谁叫你扯啦?快用手打啊,蚂蝗只能打的,再不打,真的要钻你脑袋里去了。”

    我连忙放开手,闭上眼晴,猛地一个巴掌拍下去,大约是吸得太紧了,连拍了两大巴掌,蚂蝗才掉下去。我怕它再来叮我,赶紧找了一根小树枝,将它挑到了田埂上。

    在灼热的阳光的照耀下,蚂蝗在田埂上不停地跳跃,但它跳跃的幅度越来越小,越来越微弱,很快就不动了。我忽然感觉得悲天怜人,再怎么说,那也是一条生命啊。但没办法,这是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在我陌视蚂蝗生命的同时,我的生命也同样在被别人陌视!

    望着蚂蝗曾经柔软的身体僵硬地躺在田埂上,我第一个念头是:农民种点粮食很不容易;第二个念头就是,很不容易种的粮食,在物价飞速上涨的今天,却比什么都便宜!

    农忙过后,我整个人瘦了一圈,脸也是红黑红黑的。照镜子的时候,我就想,这样的红黑,是长期在农村生活的人惯有的脸色。如果我沿袭母辈们的生活习惯,嫁一个农民,永远在农村生活下去的话,这样的脸色,是我最终的肤色,并随着年龄的增长,会和土地越来越接近,最终和土地达到一致。并且,我会和母辈们一样,整天围着丈夫、孩子、田地、锅台家务转,脸上早早刻上皱纹,早早衰老。最重要的是,我的青春,我的理想,只能变成恒久的记忆,随我进入无声的坟墓。

    尽管这个想法让我害怕,但残酷的现实,让我无路可走!

    二哥二嫂那边迟迟没有消息,我的去县城卖衣服的心也渐渐淡了下来。我依照我妈的吩咐,从外婆家抱了几只小母免子,每天薅草,然后精心伺弄我的小免子们。如果现在有人问我的理想是什么,我会告诉他,我的理想就是看着我的小兔子们快快长大,然后多下几窝小兔子,周尔复始,我就会有很多很多的钱了。

    我妈不再为我的亲事操心,来我家提亲的人也就没有多少了。我把给刘军比织的毛衣拆了,又给海鸥改织了一件。每天喂完小兔子们,我就抱着毛衣,一边陪着妈妈说村里的闲话,一边有一针没一针地织起来。

    相对于东莞繁忙而紧张的打工生活,这样的日子对我来说是轻松而快乐的。但我不知道,这样的轻松和快乐,能持续多久。

    和这种波澜不惊的生活一样,我的心,也宁静似水。从死亡线上挣扎回来的我,对于生活,我不再有任何梦想;对于男人,我不再抱有希望。我甚至想,这个时候,要是有一个稍微正常的男人,无论他是否文盲,无论他是否流氓,只要他愿意娶我,我都会嫁给他。

    在一个不算炎热的午后,这个男人,走进了我的生活。

    他就是我的初中同学张大维。

第157章() 
那天,我和往常一样,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和妈妈说着村里的闲话,一边给海鸥织着毛衣。此时,天气湛蓝,空气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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