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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自己的血。
唐云瞥了他一眼:“你都知道些什么?”
百户头也不敢抬起来,只是低头闷声说:“我们这些人,原本是背负复兴庆朝的使命的。不过几位大人也清楚,庆朝早就不知道亡了多少年了,什么恩恩怨怨,都是之前那辈人的事了,和我有啥关系?小的本来就不想搀和进来,不过大人您是知道的,我们这些吃兵饷的,人家要咱们做什么就要做什么啊。”
“兵饷?你们难道还有朝廷不成?”陆鹏元嗤笑道。
“大人您莫不相信,我们还真的有个朝廷。”见到陆鹏元瞪眼,百户赶紧解释道,“不过谁也不知道朝廷在哪里。通常都是朝廷给我们准备地方驻扎,一般就是偏远的小村落,或者是山涧之中。虽然苦一点,不过都给了钱,我们也不好说什么。”
陆鹏元的眼睛忽然眯起来:“这么说,你们还有不少地方驻扎着人吗?”
百户点点头:“正是如此。大人,小的知道不少地方,可以协助大人一起破获这股反贼。”
“你反水地倒很快。”
如果是从前,这功劳陆鹏元绝对不可能放下,不过现在还有要事缠身,不由地摆摆手道:“这件事以后再论。我且问你,广东丢失的税银是不是你们做的?”
“大人说的可是这银子?”
百户从身上找出来一枚银锭,放在陆鹏元的手上。
银锭上面的标记,正是广东丢失的那批税银。
“这银子从何而来?”陆鹏元感觉自己的呼吸都沉重许多。
“是发给我们的兵饷。不过大人,上次发兵饷的时候,我正好悄悄跟过去了,他们放钱的地方,我是知道的。”
第二十一章 罪恶()
百户名叫沈泽,拿他的话讲,他对于当什么庆军根本没有兴趣,不过是为了拿点兵饷罢了。
说到这里,沈泽倒是交代。他本来是一个江湖宗门的弟子,后来因为犯了事,整个门派被六扇门给围杀。不过好在他机灵,见势不妙就从里面逃出来。可惜作为门派大弟子,他可是首犯。六扇门在各地张贴通缉他的告示,有的时候下雨天,他都不敢住客栈,生怕被认出来。
六扇门是秋官(刑部)分出去的一个衙门,网罗江湖高手为朝廷效命,江湖人称“鹰犬”。虽说名声不好,不过六扇门毕竟有朝廷这个大靠山,因此行事起来肆无忌惮。一旦江湖人得罪了这个庞然大物,自然没有好果子吃。
这样的日子着实苦闷,走投无路之下,沈泽经别人介绍,这才进了这庆军的麒麟卫。虽说所谓的“庆军”,也不过是反贼而已。不过沈泽现在已经如此,若是被六扇门捉住,估计也是小命难保,于是他也就在庆朝余孽里暂时住下。
因为他有些武功基底,所以沈泽很快便在这一伙庆军余孽里崭露头角,被封为百户。
实际上,他根本不在乎这个什么破官。
沈泽是个聪明人,他能看清楚,这些人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虽说经过训练,但对付一些县城守军还差不多,一旦遇到大周正规军,几乎没有任何还手的余地。
“咱大周都建立多长时间了,别说大周,就算是前秦,那也是根基牢固。他们里面一些老头子,还沉浸在庆朝的辉煌里呢,听着就让人恶心。”
沈泽满嘴都在埋怨,陆鹏元笑道:“你若是能帮我们找到税银,本将军可以做主,让秋官撤了你的通缉。”
沈泽鞠躬:“那我可谢谢将军您了。”
陆鹏元哼了一声:“说吧,那批税银都是放在何处的?”
右骁卫的人过来开始清理整个后院,沈泽左右看看,说道:“将军,您也是知道的。小的虽然被他们抓进来,但也是为了有个活路。他们发兵饷,从来都是有个管事亲自押送着银两过来的。我当时正好打算离开这地方了,就准备悄悄跟过去,想着离开前也顺一笔银子。”
郎中此时在唐云的有肩膀上敷药,将伤口包扎好。
从伤口里取出很多铁珠的碎片,这些碎片很细小,但埋在伤口里却非常深,因此可以说是很难取出来了。自始至终,唐云没有吭一声。
“大人回去多加休息,这手臂需要多休息一会儿,万万不可再次剧烈活动了。”郎中叮嘱后,扛起药箱又走到陆鹏元的身边包扎。
唐云找了块石头坐下,盯着沈泽:“你既然被六扇门通缉,有这么一个好地方,怎么想起来要跑了?”
沈泽抹一把头上的汗:“还不是那些王八蛋要找死,我可不会蠢到和他们一起送死。”
沈泽告诉唐云和陆鹏元,实际上,这村子里的人都被杀死了。庆朝余孽则是鸠占鹊巢,占据了这里。
“我可没有动手,小的虽说不是什么好人,但江湖道义还是讲究的。不对手无寸铁的百姓动手,这是本分。”沈泽大声为自己辩解。
陆鹏元嗤笑一声:“你还有个屁江湖道义,继续说!”
沈泽咳嗽一声,连忙说道:“将军,那些人是疯子。他们不但信奉什么神,还要密谋攻打辰县,您说说看,这不就是找死吗?京畿附近哪一个县没有重兵把守。他们这一动,几乎就把自己的手段全暴露在朝廷眼皮子底下了,我可不愿意陪他们领死。”
辰县属于神都府辖区范围,位于神都北面,虽说是个县城,但因为交通便利的缘故,也算的上是一个交通枢纽,十分繁荣。
那可是一座人口足有三万人的上县!
陆鹏元表情凝重:“现在辰县还有你们的人?”
沈泽摇摇头:“这个我真的不知道。他们对我们这些后来的人看管很严,我也就是跟他们时间长了,因此对我放松了戒备。他们真正的嫡系都不在这小村子里,至于他们在何处,我也不知道。平时若是联络消息,只有他们找我们的份,我们可找不到那些人。”
“他们大概有多少人马?”
“我也是不知道的,这些人全身都埋在黑甲里,就是全身都齐全的黑色甲胄。连脸都瞧不见,对我们也是吩咐的语气,所有脏活累活都是我们做的,根本没把我们当人看。”
“这事先放到一边去,你告诉我,你们杀死的村民,都埋在哪里了?”唐云指着墓地,“别跟我说这里面就是村民,他们的尸体已经腐烂很久了。”
沈泽长叹一声:“他们都是庆朝余孽的同伙,村子里有个什么神教的大祭司,说是能招魂。一些人就信以为真,一些士兵死后,就埋在这里。甚至有的死在别的地方,也会将尸体重新牵到这里来。”
“那个神教,把不少人忽悠进去了。他们每天就跟着祭祀拜神,我看那老神棍神神叨叨的,但还有些本事,就没敢招惹。实际上我根本不敢信,他们的手法实在太残酷了。”
“我亲眼见到一个活生生的人,被他用泥给糊住全身,用火灼烧后打成神像的泥塑。然后放在神台前,声称是神灵显圣,让所有人过去祭拜。他们都疯了,被那个老神棍天天忽悠,已经失去了神智。我可不想跟着他们,我等到你们过来的时候,就像告诉你们的。可谁知道你们后来去了村子外,就找找了个地方等着。好在你们又重新回来了。”
沈泽一口气说完,他的眼眸里还有一丝惊恐。
那些泥塑,竟然都是活人制成的。听着就足够惊悚,更不要说亲眼所见。
陆鹏元二话不说,揪住沈泽的衣领就把他提到前院。这前院原本就是祭拜的地方,陆鹏元举起一柄锤子,冲着泥塑便狠狠砸了过去。
嘭!
泥块飞溅,散落在地上。从泥塑之中,露出一个活生生的人脸。
那人脸十分鲜明,表情带着绝望。死之前,他似乎在大声吼叫,他的嘴里已经灌满泥沙,两只眼睛下,血泪的痕迹,依旧清晰可见。
第二十二章 荒山行路()
“祭司是原先庆朝供奉堂的人,很多庆朝里的余孽都信奉他。再加上他本来会一些妖法,那些人根本分辨不清是非,全被他所迷惑了。”
“我亲眼看见了他能够从地底下唤出已经死亡的人。当时那人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第一个反应就是要赶紧逃!这地方太危险了,他们都是疯子。别看现在我给他们做事,谁知道他们什么时候疯了,就拿我出去祭刀。”
“至于那个火器,那都是嫡系兵马从能用的玩意。当时我觉得新奇,就想嘭一下。没想到被他们发现,竟然痛骂了我一顿,足足打了我三十军棍,一个月没有动弹。这帮王八蛋,要不是他们人多,以我之前的脾气早就把他们给宰了!”
沈泽走到半路,喘着粗气道:“大人,咱们先歇息会儿吧,一会儿还有很长一段路呢。”
两个右骁卫军士在后面押着他,让沈泽不得不离开刚坐上的石头,另外两名军士一前一后跟在沈泽身边。
一天已经过去一大半,平时这时候一般天还是亮的,只是今日好似要下雨一样,天色渐渐变得有些昏暗,更何况在这密林深处,阳光很难从外面照射进来,眼前的路上到处都是黑影。
沈泽附近跟了十名军士,就是为了防止他逃走。这规格算是豪华的,不过陆鹏元想要找回税银,他可不想再出什么别的差错。
陆鹏元望了一眼远处的丛山峻岭,这放银子的地方着实隐秘。看这四周的路,也大多是一些没有人经过的路,到处都是荆棘,需要几名军士合力在用刀在前面给开路,因此行进的速度十分缓慢。
一片荒山,藏些什么东西,那可就太容易了。
沈泽上次跟随发送兵饷的管事,便一直跟到深山里面。钱的力量很大,一想到有大量的银子在等着他,他便感觉到心头发热,身上的疲惫一扫而空。
他跟着管事,一直到了这座荒山的深处
“还有多远?”陆鹏元不耐烦地说道。
“快了,快了。”沈泽擦了下头上的汗,不过明显身边的几个军士并不准备让他坐在地上。
眼下前面还有不少的路,唐云在地上看了一会儿,道:“这里可不像是被人经过的痕迹,管事走路,也是需要走路的吧。”
沈泽说道:“这是我研究出的路,大人您或许不知道。那帮王八蛋也是放着有人跟着,走在山路里还四处绕呢。不过在江湖上,这些都是小意思。这条路是直通荒山里面的,到了里面,他们就把税银藏在那儿。”
沈泽讲的很清楚,一些隐蔽的沟壑,也和陆鹏元说了,这极大程度降低了陆鹏元的警惕。
“你们在前面走,我去探查一下。”
“唐兄,这事让军里的斥候来做就行了”陆鹏元喊了一声,可是唐云早就已经消失在丛林里不见踪迹。
“将军,那位大人”
“不用管他,弟兄们,赶紧开路,咱们争取天黑之前回到神都!”陆鹏元让身后的军兵都在前面开路。
到山里,陆鹏元又调动了三百名精锐军士跟着他一起进入荒山之中。实际上,这也是他调兵的极限了。
平时,如果没有特殊的战事,陆鹏元手里的半块兵符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除非有女皇的旨意,否则他只有训练权,没有调兵权。这时候再请示女皇的旨意,往返神都太浪费时间,所以索性陆鹏元就带这些人过来。
这一次,军士们携带了齐全的兵器。每个人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