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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都是尸体,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起了瘟疫。你带个死人进去,若是将瘟疫传到了中军,事情就大了。”
“我家牯牛大哥可没有脏病……”我亢声怒喝,可因为实在太虚弱了,声音就好象是蚊子叫。
那人大约也没听到,就从我背上接过牯牛大哥的尸体放在路边,拖着我朝前快步走去,“等下你再过来寻他好了,吃饭,吃饭要紧,老子认识你也有三年了吧,何满你是条好汉,我可不想看到你死。”
他的力气是如此只大,竟不能反抗。被他拉着,也不知道走了多远的路,反正就那么昏头转向地到了中军行辕的伙房。等喝了一碗羊汤,吃了两个馒头,出了一身大汗,身上突然充满了力气。
回头想起这两日的饿痨,就好象是一场梦。
就好象我从来没有离开过中军行辕一样。
有一口吃的,真好!
第1181章 何满的战地札记之二()
饿了多日,突然吃饱了,脑子里好象也有一个抽屉被咯噔一声关上,整个人都有些犯晕,如同喝醉了酒一样。(百度搜索更新最快最稳定)
我也知道这个地方不能久呆,毕竟是是被多铎赶了出去的,如今已经不是他的侍卫,而是一个普通大头兵,军机重地岂是我能来的,被发现了是要砍脑袋的。
又想起还躺在外面的牯牛的尸体,就再也坐不住了,忙从蒸笼里摸了两快馒头揣进怀里,从院子的后面走了出去。
好在守护院门的都是以往的老兄弟,他们看到我也装没见着,没有任何表示。
身上有了力气,路也走得分外快,不片刻就来到先前放置牯牛尸体的地方,却没见着人。只几个饿得偏骗倒倒的士卒坐在那里养力气,先前牯牛呆的地方地下还有一滩可疑的水迹,也不知道是什么。
这一惊非同小可,我一把将一个士卒从地上提起来,大喝:“看到先前那具尸体了吗?”
那士卒明显地已经陷入弥留,目光已经涣散,手无力地朝前方指了指,“别吃我,别吃我!”
这一句话让我的寒毛都竖了起来,“谁,就是谁谁?快说,否则杀了你。”
“别吃我,别吃我,我已经干瘪了,没有肉了。”那人还在喃喃地说。
我知道多问无益,一把放开他,大步朝他手指的方向跑去。
这两日听人说军中已经开始吃人。大伙儿饿得实在挺不住,先开始杀马吃肉,战马吃光之后,就将主意打到裹胁的壮丁身上。听说,这个恶例是汉军旗的人先开的,尤其是曾经参加做松锦之战后来投降了我大清的洪军旧部。听说这些畜生当年被我建州勇士围了几个月,断粮之后就开始吃城中的百姓。汉狗吃汉狗,咱们自然管不着。可他们吃惯了人,如今却将这个恶例带到咱们建州军营里,却是断断不能容忍。
尤其是,他们现在还要吃掉我的战友。
我紧紧地握着刀柄,心中不住咒骂:狗东西,不管你是谁,敢吃牯牛大哥,老子和你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这一路跑过去,已经深入到军营之中,鼻端的人畜生粪便更臭,地上全是纵横流淌的黄白之物,其中还有已经干涸的血迹,让人直打滑。
旁边一座帐篷里有两个士兵靠在一起坐着,已经死去了多日,脸都变成了黑色,整个帐篷里全是嗡嗡乱飞的苍蝇,有黄色的尸水从里面流出来,成千上万的大尾巴蛆如同搬家的蚂蚁一样在地上进进出出,脚一睬上去“吧嗒”着响。
我心中一阵悲凉,以前我一直在中军行辕当差,得罪多铎之后又被派到前前面的土围上,却不知道军营深处的情形恶劣成这样。看这两人的死法,还有这遍地的便溺,想来他们并不是饿死那么简单。难道是……“瘟疫”两字如同大雷一般在我脑子里炸响,叫我忍不住颤抖起来。
跑了一气,所见的情形证实了我的猜想,有一个士兵脱掉裤子顿在路边“噗嗤噗嗤”地打标枪,稀屎如同喷泉一样射到地上,定睛看去,里面还带着白色的脓液。这……不霍乱又是什么……大暑天打仗,这种情形是避免不了的……我军已被孙元那恶魔围得水泄不通,如今军中有起霍乱,天啦,难道这三万多建州军都要尽数死在这里吗?
急忙扯下一副衣摆蒙在鼻子上,免得过上瘟疫。正在这个时候,前方有一股烟雾升起,同时有浓浓的香味袭来,即便隔着衣服,鼻腔还是因为这肉香而不由自主地抽了一下。实在太美味了,这鲜香甚至超过了先前所喝的羊汤。是人肉,是的。
顺着那古怪的香味跑过去,就听到一个辽东口音的汉狗大笑:“你们就个王八羔子,别只顾着割屁股上的肉,那里面全是精肉,又是个大老爷们,又有个屁的吃头。而且,这人死的时候没有放血,身上的肉膻得很。这人啊身上最好吃的部分是肝和心,那才是真正的肥嫩美味。”
“说得是,咱们就先吃心肝,其实肺也可以烤着吃的,只不过得先在里面灌满水洗上几次。”
“说个甚,这营地里的水都被屎尿给弄臭了,还怎么清洗?”又人乱糟糟地说着,什么口音都有,有我建州人,也有蒙古来的骚鞑子。
定睛看去,眼前的一幕几乎让我愤怒得眼珠子都要夺眶而出了。却见牯牛大哥的尸体已经被剥得精光,吊在一颗树上。
六七个军官模样的人正提着刀子在他身上不住地割着肉,看他们的模样,有建州人,有蒙古人,也有汉狗。
可怜牯牛大哥的两条腿上的肉已经被他们剃得只剩两根白骨,即便是凌迟也不过如此。
想几天前我得罪了冒襄从多铎那里被打发到最前线做大头兵,部队里的战友见我个子矮小,又犯了事,便欲过来欺凌。若不是牯牛大哥上来将我护着,说不定我去的第一天就要同那些混蛋大打出手了。见我实在饿得实在挺不住,牯牛大哥还将他辛苦从野地里挖来的草根分了一半给我。
想起他的情谊,我的泪水就沁了出来,猛地抽出刀子扑上对着那群混蛋就是一通乱砍:“滚开,滚开!”
我脑子里正晕得很,这一阵乱舞自然没有任何章法,很轻易地就被那群人躲了过去。
一个人大喝一声:“什么人,跑这里来做什么,放肆,见了官长还不跪下磕头!”
听到这一声喊,我抬头看去,认出这人来。此人正是松山之战时投降我大清的明将夏承德,松山之战的时候,就是这厮反水擒了洪承畴,立下大功。此人甚是奸滑,又知道讨好人。再加上后来又立了不上战功,很受多铎的信任。多铎对汉狗降将都没有好脸色,惟独对此人青眼有加。
原来是他,难怪这么懂得吃人肉。
此人现在是汉军旗中的一个统领,算是高级军官,仅次于孔有德和耿仲明。像他这种地位的人,不可能挨饿的,尚不至于沦落到吃人肉的地步。之所以吃俺牯牛大哥,只能说他就是一个喜欢吃人的畜生。
我心胸已经被愤怒填满了,对他说起话来也分外地不客气,当即就怒极而笑:“磕头,你让我给你磕头。嘿嘿,夏承德,别看你官职大过我,可在我满州人眼中不过是个奴才,而我才是主子。就算要磕头,也该你磕才是。****的狗才,口气倒是不小!”
听到我的喝骂,夏承德一张脸气得铁青。不过,这鸟人瞬间就平静下来:“我认识你,你叫何满,是多铎身边的贴身侍卫,你走吧,休要在这里鸹躁。”
我缓缓从刀鞘中将腰刀拔出来,指着那个畜生:“夏承德,你吃别人我也管不着,可你吃的是我的牯牛大哥,今日须容你不得,动手吧!”
“你要同我动手?”夏承德显然吃了一惊,不可思议地看着我:“为一个死人至于吗?你还是快走吧,看在多铎的份上,我不同你计较。士卒都饿成这个鸟样,只要是肉都不能浪费,吃几个人算个****事。想当年松锦之围时,谁不吃人?祖大寿带头,大家都将自己的老婆给宰了分给弟兄们,如此才勉强将城池守住。”
怒火已经熊熊从胸中腾起,我森然道:“你爱吃谁吃谁,可吃我牯牛大哥就是不行。一个卑贱的汉狗,竟然吃我满州勇士,好大胆子。姓夏的畜生,你再不拔刀就不要怪我先动手了。”
说完,我大喝一声,一刀当头朝他脑袋上砍去。
大约是饿了几天,体能和武艺退化得厉害,这一招使出,我就感觉脚下虚浮,往日的武艺十成只剩三成。
自然被夏承德轻易地避开,他脚下一动,与我错身而过的同时用肩膀一顶。
我被他顶着脚下一个趔趄,一连打了两个盘旋,才站住了。
他手下的士兵还有蒙古鞑子,甚至那几个建州兵都是一阵哄笑,这让我气得一口血几乎吐了出来。
夏承德回过身,郑重地看着我:“何满兄弟,我已经给足了你的面子,若再痴缠,只怕今天就要得罪了。”
“什么兄弟,我何时有过你这样的兄弟?面子,老子需要你这条汉狗给面子吗?”
夏承德将手放在刀柄上:“这么说来,你是要和我刀口见血了,军中可是禁私斗的。”
我大声冷笑,抬起右手,将刀尖指着他的脸,喝道:“这里就咱们几人。你若杀了我直接吃光我就是。我若是砍下你的脑袋,给你抵命就是。”
夏承德现在倒是光棍起来,铿锵一声拔出腰刀,笑道:“也是,反正这里也守不了几日,到时候大伙儿都得死。覆巢之下焉有完卵,都他娘跑不了。不过,今天老子已经吃饱了肉,对你这个小矮子的肉却没有任何兴趣。看在多铎的面子上,也不要你的命,就砍你一只手下来做饨锅汤醒酒。”
他既然答应决斗,众人都闪到一边,只留下虎视眈眈的我和夏承德。
我也知道自己虚弱得厉害,怕不是这鸟人的对手,而且,看他手中刀好象质量非常之好,乃是难得的百炼精钢。可咱们建州好汉,却不能输了这口气。
第1182章 何满的战地札记之三()
咱们满州健儿是天生的战士,很多人披上铠甲之前都是山中的猎人,从晓事起就开始刀口舔血,见惯了杀戮。很多人在参军的时候,还携带着家里的武器和战马。因此,军中的武器也是花样百出。
不过,随着仗打得越来越多,军中的武器逐步统一,到最后只剩棍、刀、枪三大类。
十八般武器,若说起能够战战场上派上实际用途,能杀人的也只有棍、刀、枪三种,其他的玩意儿说难听点都不会是用来耍子的,当不得真。
军中又有一句俗话“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枪是军器里最博大精深的、最难学的。是个人拿根棒子就知道到处乱敲,给他根枪就不知道怎么办了。枪有百兵之王的美称,两军对阵最管用就是枪,刀棍还算不上。枪若使得好的,自己就有生命。马踏连营之时,“枪似游龙”,一条丈长大枪把人马团团护住,枪头寒光到处,鬼哭狼嚎。因此,部队中最精锐的将士会被主帅收拢在一起单独成军,曰:虎枪营。
不过,这都是汉人武艺中的说法,咱们建州勇士打仗讲究的是势大力沉,讲究的是一往无前。每战,重甲步兵提着沉重的兵器山洪一样冲锋,这个世界上只怕没有军队能够挡得住,除了……除了宁乡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