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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浑身长着密密麻麻白色汗毛的白皮荷兰人只穿了一条短裤在甲板上手舞足蹈,不断对着江中垂死挣扎的清军做着下流肢势,口中大喊:
“妈妈和爸爸躺在**上!
妈妈翻身向上然后说道:
哦给我些!
哦给我些!
体能训练!
体能训练!”
然后拉开裤子,将一泡焦黄的尿射了下去。
这一举动引起连锁反应,于是,水兵们也纷纷拉开裤子朝下射击。满眼都是白的、黄的、黑的屁股:
“多尔衮是个狗娘养的!
他上了自己的大嫂,患了花柳淋病浑身痒。
我喜欢为宁乡军工作!
让我知道自己究竟是谁!
一二三四,扬州海军陆战队!
一二三四,我爱扬州海军陆战队!”
……
实在是惨不忍睹,有正直的海军将领**一声猛力摇头。
方惟冰冷的脸融化了,咧嘴一笑:“这些灰色牲口!”
“哈哈!”所有的人都放声大笑。
满帆,镇远、威远、超远,以及后面的飞翔的河南人号、勇气号、辽宁号、岳飞号、泰山号,华清将军号,林志玲号……许多起着乱七八糟叫人弄不懂其中含义的大小军舰动了,缓缓朝上游移动。
……
高杰浑身酥软地坐在贾庄的一处残垣上,他的双臂因为激烈厮杀已经变得浮肿,再也举不起来了。自从当年加入闯军之后,他还从来没有打过这样激烈的战役,可以说,身体中最后一丝潜力都已经彻底压榨出来了。
邢夫人坐在他身边,端着一碗羊汤,正用筷子夹着肉,小心地喂着他。
身前是密密麻麻的民夫正在修葺损毁的工事,再放眼望去,建奴大军的尸体满世界都是,铺满了原野。贾庄东面的长江岸边已经变成了红色,红色的浪头中,有尸体在其中漂浮,间或有几具被激烈的浪头推到岸边的滩涂上。
一堆接一堆斩下的人头放在空地上,如同小山,如同京观。
大片黑色的乌鸦在天空汇集,不断落下,加入到这场饕餮盛宴。
余烟袅袅,如同地狱,看着着惨烈的余烬,高杰心中说不出什么滋味。
两天**的血战终于结束了。此战,秦军阵亡三千,受伤的辅兵和民夫过万,可以说是彻底被打残了。现在能够拼命凑出一支三五千人的部队都难。想当年自己带着十万大军从山西过河南来江淮的时候何等威风,几乎是江北第一大镇。可接下来河南大败,徐州失陷,然后是这一场残酷血战,如今的这般的光景,直叫人叹息。
此战,建奴大军被俘六百,阵亡四千,失踪者不计其数,据斥候来报,几乎没看到一个建奴逃回扬州老营。此战,建奴大军是被自己全歼了,就连他们的统帅拜尹图也被炮弹炸得只剩下一只手。
高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竟然能够吃掉一支万余人的建州大军,这还是秦军吗?
这是他第一次不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而是为了国家和灾难深重的汉民族拼光了手头的部队,这还是我高杰吗?
邢夫人:“高郎,咱们已经守了两天**,部队都打光了,宁乡军的船队也走了,是不是该撤了?如果这个时候建奴再发兵攻打,咱们却是无法可想了。”
高杰:“不能撤,否则咱们这两日的牺牲岂不白费?放心吧,建奴才多少人,这一战就丢了一万,他们的军心已丧,肯定不敢过来找某的晦气。还有,孙元是个信任,他的海军既然已经到了,说明步兵主力也快了,说不定已经开到扬州城下。多铎现在应付宁乡军的进攻还来不及,哪里还敢分兵进攻瓜州。所以,我们的仗已经打完了。”
邢夫人心中一动:“高郎这话说得有理,妾身也是担忧过度了。如今,建奴应该已经被包围在扬州城下。南面有咱们和大江,东面是扬州城,西面是黄得功,北方是孙元,看来,这一仗咱们要赢了。不过,妾身有一句话不知道该说不该说。”
高杰:“夫人请讲。”
邢夫人:“硬骨头咱们秦军啃了,如今凤庐军还完整,等到仗打完,我秦军实力大损失,只怕没个下场。”
说到这里,她忍不住抱怨了一声:“宁乡军孙元,人中之龙,妾身是非常敬佩的。只可恼那黄虎山,自从多铎南来就没放过一箭,将来若是扬州之战结束,好处却是一件也少不了,不公平。”
高杰淡淡道:“夫人放心好了,孙元这人我却是已经看明白了。他屡次救援于我,乃是真的看重我秦军的战斗力,未来他也少不了要使我等之处。这人有个禀性,使人都往死里用,可一旦给起好处来却是非常慷慨。当初某如此得罪于他,花马刘被剿之后,不也将地盘和兵马分了一半给我,此人心胸却是开阔的。”
邢夫人将手中的羊汤放在地上,摇头:“却不能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到孙元的慷慨上,人心这种东西最不可靠,此战之后,江北光复,咱们该要的好处都得争回来。徐州肯定是要拿回来的,兵马粮秣也得叫孙元给补齐。”
高杰:“以我的功劳,自然是要争上一争的。”
邢夫人:“怕就怕孙元心意改变,妾身心里还是不塌实。依我看来,此战之后,江北只怕都是他孙某人的地盘,以他的功劳,封个国公是肯定的,我大明朝也只有他一支可用之兵了,他要做曹操,别人也没甚法子。我倒有个主意,可让孙太初全力扶植我秦军。”
高杰精神一振:“夫人你说。”
邢夫人:“高郎,你忘记刘春了。听说刘春已经去了淮安,说不好他已经在那边拉起一支大军,刘泽清无能,山东军迟早是他这个儿子的。”
高杰抽了一口冷气:“你的意思是叫元爵到孙元身边做质子?这倒是个好法子,要不就叫他拜孙太初义父吧……”说到这里,他突然咬牙切齿:“上次我让儿子拜史可法为义父,那鸟人,那鸟人辱我太甚,断不能忍!”
“不不不,高郎你想的还是太简单了,假子毕竟是假的,要做就做真的。”邢夫人微笑着摇头。
高杰瞪大了眼睛:“真的……我不明白。”
“高郎不要忘记了,刘春之所以得孙元如此扶植,不仅仅是因为他是山东军的质子,而是他的妹子,宁乡军的主母。”邢夫人:“孙太初不是有个女儿吗,听人说,孙元将她**得跟宝贝似的,简直就是掌上明珠,至于另外两个儿子,却不太放在心上。孙太初在一次醉后还对人说这个女儿最像他了,若她是个男儿,定然将爵位和基业传给她。可惜了……不过,怎么说也得为她将来争个诰命封号什么的。高郎,如果我们两家结亲,你说孙元答应不。咱们元爵怎么说也是秦军的少将军,人也帅气。”
高杰恍然大悟,击节叫好:“夫人此法甚妙,等到此战结束,我就派人过去提亲,先将这门亲事定下来。”
后来,当高杰正式派人为自己儿子订婚之时,孙元彻底地瞠目结舌了。自己的女儿才多大点,就这么被人给盯上了,这个世界的狼真多呀!
娃娃亲在以往只存在于故事书里,此刻却活生生在自己面前上演,叫孙元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也接受不了。
对于儿女未来的婚事,作为一个现代人,孙元并不想做过多的干涉。无论自己未来的媳妇和女婿是什么出身,只要人品正派,相貌端正,孙元并不在乎对方是什么出身,只要儿女们喜欢自己就喜欢。而且,他觉得古人的早婚并不是一件好事。如那种十二三岁,十五六岁就结婚的情形,实际上对人的身体伤害很大。怎么说,也得等到他们骨骼血脉长成才谈得上结婚生子吧,十二三岁就做父亲母亲,简直不敢想象。
古人之所以结婚生子这么早,那是因为古人一时成熟得早,二是寿命实在太短。家中多添一口人,也多一分劳动力。
颖川侯府富贵荣华,孙家的孩子营养都好,自然也没有早婚的必要。
在他看来,儿子们怎么着也得等到二十以后才能成亲,女儿得年满十八才能出阁。其实,男二十二,女二十最好。问题是这里是古代,孙元也不敢太离经叛道,将女儿养成老闺女。
所以,当媒人上门提亲时,孙元支吾了几句,也不搭这个茬。
可两家联姻之事何等重大,竟然就传到虞夫人和老太太耳朵里去了。
两人对这门亲事都非常满意,她们的意见出奇地一致,说高杰怎么说也是一镇总兵官,又是伯爵,和孙家门当户对,实是良配。
如果兰兰嫁过去,将来就是秦军的主母,倒也不亏,生了孩子也是秦军和一镇的总兵官。
再说,听人说高元爵这孩子长得非常不错,看了就让人喜欢,就他了。
实际上,高杰乃是明朝末年少有的美男子,他的儿子高元爵虽然还小,可也看得出来是个帅哥种子。还好,高元爵生得像高杰,如果像他母亲邢氏,问题就严重了。
“这样是不对的。”孙元之不住摇头,作为一个现代人,他总觉得包办婚姻实在是不能接受。说着话,他又补充一句:“吾虎女焉能嫁犬子?”
可这话一说出口,孙母就破口大骂,说她就看上高家的孩子了。
孙元很是无奈,韶夫人劝道,自己是兰兰的亲生母亲,女儿的终身大事不比他更着紧。像咱们这种公侯之家的子女的婚事,需要考虑的事情实在太多,并不是普通百姓那么简单。夫君乃是人中之龙,是要做大事的,秦军乃是我江北四镇中战斗力最强的一支部队,如果能够拉过来,也是一件好事。
夫君忘记了吗,上次高杰要让儿子拜史可法为义父,被拒绝之后,悍然翻脸彻底投向了宁乡军阵营。兴平伯心高气傲,这次夫君若不答应,只怕他不知道要会做出什么事来?若是影响了宁乡军大计,事情就麻烦了。
说到最后,韶夫人又笑道:“夫君说吾虎女焉能嫁犬子,高元爵那孩子可不是犬子。听人说,此子虽小,可在瓜洲战场,小小年纪就能随父征战沙场,是个人物。其实,妾身也喜欢得紧。”
“政治婚姻么?”孙元苦笑,心中一阵无奈。
韶夫人又道:“其实,这事也简单。傅山不是弄了个书院,亲自教授天经读书吗,不如让高杰将那孩子送过来入读。这孩子品性如何,夫君一看不就知道了。”
“也只能这样,某就暂时应了高杰就是。”孙元只得点了头。
他毕竟是一个现代人,内心中也不拿古人的礼法当回事。现在高元爵才十岁,等到成亲,怎么也得等上十年八年吧,这么长时间,将来如何,谁知道。
在性味上,孙元和马士英是同一类人。
承诺什么的,在他们眼中,也就是空口白话,利益所向而已。必要的时候,该撕毁还得撕毁,所谓枭雄,大抵如此。
见孙元同意这门亲事之后,高杰大喜,忙将儿子送到扬州读书。从此,也死心塌地地跟着亲家打起了天下。
就这样,秦军和山东军因为联姻,彻底捆绑上孙元的战车。大明朝实力最强的三支部队从此姓孙。
孙元已经拥有了明朝超过八成的野战部队,往所谓的独夫民贼的邪路上越跑越远。
政治手段,有的时候比军事手段更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