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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士-第12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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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谢老夫……”钱谦益一呆,心中不安,他无法确定孙元说的究竟是不是反话。

    实际上,他并不知道,孙元这是真心实意地向他致谢。

    如今的孙元已经拿下河北,再加上江淮、山东、河南,已近大半个中国。下一步,山、陕也会顺利地收入囊中,准一个北方之王。

    北方经历过这么大年的大战,人口损失大半,经济已然彻底崩溃,要想统治这么大一片区域,确实是一件令人头痛的事情。在以前未穿越到这片时空之前的现代,在军论坛上,孙元也同大家一起指点江山激扬文字,说自己如果是崇祯皇帝当如何如何。

    但真到此刻自己当家作主的时候,才发现,坐而论道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真要践行却不是那么简单。

    治理已经成为白地的几省可不是仅仅管辖一个军镇,几千万人口需要吃饭,那可不是光靠海运和海外贸易就能解决的。就海军那点运输量,不过是杯水车薪。要想养活诸多人口,让百姓安居乐业,至少在未来上百年之内还得依靠农业。

    而如今的北方,还有农业吗?

    气候不对,小冰河期种什么都是白搭。

    现在听钱谦益说这气候一年比一年暖和,天气一变暖,降雨就会增加,北方的旱灾就会得到减弱。旱灾少了,蝗灾自然也不会发生。

    只要农业这个基础一起来,自己的统治就算是稳了。

    这个消息可比儿子和傅山拿下北京更叫孙元惊喜。

    依稀记得,在真实的历史上小冰河期好象就是从顺治年间逐渐过去的,这也是建奴在中原能够站稳脚跟的重要原因。到康熙年间,小冰河期彻底成为过去。然后就是一段长达百年的风调雨顺,再美洲高产作物如土豆、玉米、红薯等进一步普及,这才有历史上所谓的“康乾盛世。”

    说句实在话,这个盛世中的三代君王中,除了雍正是一代英主之外,其他二人真不算什么。也因为有雍正这个不世出的天才大政治家的存在,满清国运这才被他又延续了一百多年。

    这盛世,满清其实是拣了个大便宜。

    既然他们能够做到,我孙元作为一个穿越者,没道理比他们做得差的。

    “对,还真的要多谢钱阁老了。”孙元哈哈大笑起来,也不解释。道:“今日之后,某也该将收复北京的捷报送去南京弘光陛下那里,也让天子好好高兴高兴。这个折子,还得由都督师你来写。”

    “我……让老夫来些这个折子……”钱谦益当真是又惊又喜。

    他自然知道这份捷报由自己来些究竟意味着什么,心中感动,禁不住红了眼圈,哽咽道:“太初……”他也知道,孙元这句话是要放自己回南京。

    不但如此,还要动有他手头的力量保全自己的官威和在朝廷里的威望。

    当然,自己也需付出极大的代价。

    但为了官位,就算再大的代价,我钱谦益也会答应。我已经太老了,老得经不起一点风波了,如果这次在失势,这辈子只怕再没有起复的机会了。

    孙元一笑:“牧老乃是士林领袖,这片文章自然是写得花团锦簇了。”

    正在这个时候,又几骑飞奔而来:“君侯,君侯。”面上却是一脸的焦急。

    孙元:“怎么了,豪格那边可有异动?”

    钱谦益忙收拾起心情,凝神听去。

    那个斥候队长正要翻身下马,孙元摆手:“战场之上,不用这么多虚礼。”

    黄佑也道:“据实禀来。”

    “是,君侯,黄先生。”斥候队长一脸的古怪:“据昨日弟兄们带回来的情报,豪格部队正驻扎在前方二十里处的村子里,也确定豪格就在其中。可今日末将带人过去探察,却发现那村子里已经空无一人,建奴已不知所踪。”

    孙元皱了一下眉头:“不知所踪,你进村看过没有,确实?”

    斥候队长:“进村跑了一圈可,确实没有看到一个建奴。”

    “下去吧!”孙元疑惑地说:“这个豪格跑哪里去了?”

    黄佑:“也是奇怪,北面冷英部已经过去了,他的骑兵已经牢牢地控制住蓟县方圆两百里地域。但有风吹草动,绝对瞒不过他的眼睛。至于东面,那边是方惟的大军。可以说,豪格已经陷如天罗地网了。无论他到那边去,都是死路一条。他跑这么快,那是加速灭亡。”

    说到这里,黄佑禁不住微笑起来:“看来,这次真要便宜冷英或者方惟了。只要他们抓住豪格,就是大功一件。”

    说到这里,一阵冷风袭来,黄佑就弯下腰剧烈地咳嗽起来,直咳得额头上上全是汗光。

    孙元伸手拍了拍他的背心:“黄兄保重身体,还好这一战马上就要结束。过得两日咱们就进京城去,叫青主给你开几副药好生调养身子/。对了,咱们接下来怎么做?”

    黄佑好不容易在停下咳嗽,长长地吐了一口气:“还能如何,不外是十面张网,一点一点梳过去,总归能够将豪格找出来的。两百人马可不少,这么大的目标可跑不掉。”

    “也是,既然豪格已经逃跑,咱们今日中午就在那座村子歇息吧。”孙元点头:“传我命令,计划不变,大军继续向前推进!”

1539。第1539章 尊敬() 
“人呢,人呢!”

    ……

    空空荡荡的村子里回荡着豪格惊恐的大叫声。

    “呱呱!”一群乌鸦被他声嘶力竭的叫声惊起,飞快地腾空而起。昨日建州人将村子里的百姓屠了个精光,血腥味吸引来大量的雀鸟。

    豪格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醒过来的,大约是村子里突然的安静让他觉察到不对。猛地睁开眼睛,叫了几声,却没有一个人答应,只风在屋外呼呼刮过。

    突然间,豪格的冷汗沁了出来,他一个骨碌从地板上爬起来,冲出房门。

    外面,昨日熙熙攘攘的兵丁已经看不见了,只地上还遗留着几团战马留下的粪便。

    整个村庄仿佛死去了一般,一刹间,豪格下意识地认为图鲁什和其他士卒是抛弃了自己投降孙元去了。

    “图鲁什,你这个叛徒,你这个叛徒,你忘记了本王往日的恩情了吗?”

    “若不是本王,你现在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旗丁,你又算是个什么东西?”

    “小人,小人……”

    “人呢,人呢?”

    声音在村子里回荡,激起阵阵回音。

    可是,没有一个人回答。

    渐渐地,豪格的嗓音沙哑下去。他宿醉未醒,喊了半天,只感觉气喘吁吁,头晕得厉害,口中也干得仿佛要冒出火来。

    实在没力气了,豪格瘫坐在井台上,大半天才清醒了一些。他将轱辘上的水桶放下去,打了一桶水上来,咕咚咕咚地喝了两口。

    水寒彻骨,在水面上,他看到一张蓬头垢面,双眼红肿的中年人。

    那是自己,那还是自己吗?

    那还是曾经的那个意气飞扬,执掌着整个大清,将要引导建州从这漫长黑夜寻找出来的豪格吗?

    如今,这一片漫长的黑夜还没有走到头,所有的士卒都已经离我而去。

    没有希望了,建州完蛋了。

    ……

    突然间,豪格好象明白过来。图鲁什并没有投降孙元,如果他真要这么做,完全可以将我给捆去敌人那里,献上一份厚礼。

    再说,就算图鲁什想这么干,自己手下那群中心耿耿的侍卫也不会答应。

    如此看来只有一种可能:图鲁什是带着所有的士卒去跟宁乡军拼命。

    如果没有猜错,昨天夜里他所说的蓟镇那边没有发现一个敌人,长城关隘洞开之话全是骗人的。那边,应该出现了孙元的大军,而这两百多士卒已经彻底落入敌人的大包围里,再没有去路了。

    图鲁什是不忍心告诉我豪格这个噩耗,也不忍心看到本王那伤心欲绝的模样。

    这才带着部队出去寻敌人决战,要将自己的生命整个地为我大清殉葬。

    “图鲁什啊图鲁什,你这么做又有什么意义?你就算是战死沙场,又能解决得了什么问题。要死,咱们不能一起去吗?你们死了,本王难道就能活。我豪格就算多活这一刻,又有什么价值?终归是一个死字啊!”

    想通这一点,豪格又是伤心,又是绝望。

    在井台上坐了半天,他有一种要跳进井中自寻了断的冲动。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雪花不断落下,落到他的头上,肩膀上,寒风几乎将豪格一身都吹透了。

    这个时候,远处传来轰隆的脚步声。不用去想就知道,孙元的主力已经开过来了。

    明清之战,建州人和宁乡军的战斗终于到了最后时刻了。

    敌人千军万马而来,而建州只剩下我豪格一人。

    敌我力量对比是如此悬殊,这一场绵延几十年的战争终于结束了。

    不,还没有结束,不是还有我豪格吗?

    我建州就算是只剩一个人,依然要战斗在最后。

    我豪格是建州之魂,骄傲的海冬青一辈子只能飞翔在天空,除了死亡。骄傲的猛禽不能匍匐在敌人脚下哀号求饶,不能被人圈养在囚笼里成为别人的宠物。

    我要战斗,我不能让敌人看不起。

    ……

    豪格猛地跳起来,奔回屋中,穿上铠甲,挂上腰刀,提着虎枪,大步朝村外走去。

    敌人还远,铠甲沉重,再加上头晕得厉害,走了二里地,豪格已经累得快要迈不动脚步了,背心全是淋漓的热汗。

    可他还在坚持。

    近了,近了。

    前方出现黑压压的人潮,就如同奔涌而来的海水,无边无际,一眼也看不到头。

    无数的黑色大旗在风雪中猎猎飞舞,发出裂帛脆响。

    至少有三万敌人,可没有一个人说话。满耳除了人马的脚步声、铠甲的铿锵声,再听不到其他声响。

    “好强大的军队啊,能够和这样的部队作战,乃是一个武人的荣幸。以往的豪格实在是太懦弱了,如今,我终于成为一个合格的建州人。老汗王,皇阿玛,豪格没有给你们丢脸,豪格来找你们了!”

    豪格一咬牙,大吼一声:“孙太初,拿命来!”提起虎枪,鼓起最后一丝力气,朝着如同山岳一般移来的宁乡军——冲锋!

    ……

    中军大旗下,孙元虚起了眼睛,禁不住赞了一声:“豪格是条汉子,当得起某的尊敬。他就是天空上骄傲的雄鹰啊!传我命令,让周仲英的火枪队出动,不要俘虏,俘虏是对他,对武魂的侮辱。”

    ……

    小鼓响了起来,两百米尼枪手整齐地向前走去。

    两里地,一里地,五百步,三百步,两百步,一百步……

    周仲夏英手中大旗朝低上一杵:“瞄准——”

    ……

    看着前面黑洞洞的枪口,一刹间,往事如同走马灯似地在脑海中闪现。

    落雪的辽东、精美的宫殿、氤氲升起的沉香、散发着墨汁味道的书籍、美丽的女人、金戈铁马的沙场……那些痛苦和甜蜜的往事……

    都过去了。

    ……

    周仲英:“放!”

    两百把火枪同时将火光从枪口中喷吐而出。

    ……

    孙元摇了摇头:“豪格倒是建奴那边少见的人才,可惜了。收殓他的尸体,以帝王之礼葬于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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