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后面传来黄佑的怒喝:“罗如意,你拦住我做什么,你这也算紧急军情,起开……”
孙元心中更是畏惧,将头一缩,夹了夹马腹,走得更快。
好不容易让‘侍’卫将自己团团护中,心中才安稳了些。旁边,傅山抚须不住地笑,让孙元有些不好意思。
“君侯今日就要出征,末将已经将李教官的骨灰安葬,算是完成了当年对亲家的承诺。马上就是北伐,军务在身,不克久留,这就告辞。”甘辉拱手向孙元做别。
他也看得出来,孙元对自己极为看重,有笼络自己之心。
对此,甘辉内心中是十分感‘激’的。只可惜,他是一个忠义之士,所谓一仆不事二主,既然是镇海军的人,自然要对郑成功尽忠。改换‘门’庭,投到孙元麾下,不符合他的道德观。
孙元笑道:“甘将军这是要去哪里?”
甘辉以为孙元还要强留自己,有些微微不悦:“君侯恩情,甘辉永世难忘,无奈我身为镇海军的带兵大将。大战在即,自然要归队为国家效力。这就拜别君侯,去南皮向靖远伯报到。”
孙元:“某虽想留下将军,无奈将军是个忠义之人,若强留,反不美。不过,你现在去南皮,怕是见不着大木。扑空了不说,反耽误行程,只怕这场收复京畿之战都要错过了,岂不是一场天大的遗憾。”
甘辉一呆:“末将不明白。”
孙元微微一笑,对身边的傅山道:“青主,你同甘将说说。”
傅山骑在马上,一边走,一边同甘辉将大运河上冻,镇海军后勤给养不足,且天津卫那边因为受到地形限制,不利于大兵团展开。所以,郑成功只能改道去保定,从那个方向攻打北京的推测大约同甘辉说了一遍。
又道:“甘将军,说不定此刻健远伯已经带着镇海军的主力改道去了保定了。我军也要去那里,不如咱们做一路。”
甘辉知道傅山乃是诸葛再世,顿时就信了,点头道:“如此,只能在叨扰君侯了。”
孙元大喜,一把挽住甘辉的手。看了一眼远处的孙天经和甘凤瑶,笑道:“甘将军,我家孩子天经和贵公子好象很谈得来,大军从这里开拔去保定,至少也得十来日,也好让他们多多亲近。我儿天经‘性’子孤僻,难得有个说得上话的朋友。”
顺着孙元的目光看过去,却见,远处曹国公孙元的嫡长子孙天经和甘凤瑶都骑在高头大马上,两人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都小声地笑着,显得很是开心。
说起来,甘凤瑶今年已经快十五岁了,比起孙天经要大上许多。不过,大约是继承了母亲的高个子,孙天经看起来和甘凤瑶一样的体形。
二人身上都穿这一件制作‘精’良的全金属‘胸’甲,头盔戴得端正。鞍上斜‘插’着一把米尼枪,腰上除了一把手铳,还悬着一口柳叶刀,看起来当真是威风凛凛,英气‘逼’人。
在他们身边还有另外一个大孩子也做同样装扮,不过,却没有说话,嘴‘唇’紧抿,竭力做出刚毅的模样,人正是高杰的儿子高元爵。
周围,以朱玄水、俞亮为首的重甲士将三个孩子团团护着。
一直以来,甘辉对自己的儿子都是恨铁不成钢,这小子实在太害羞了,不像个男子汉。这么下去,将来如何得了。
现在,却见儿子一脸的开朗,威武雄壮,却是痴了:我儿终于长大了!
良久才道:“君侯,小公爷少年英雄,犬子能够在他麾下效力,实是无上荣耀。”就恭敬地一施礼。
孙元道:“军队是个大熔炉,只要放进去,就能锤炼成一块好钢。”
甘辉由衷地说:“君侯说得是,对孩子,真不能太惯着,是得放战场上好好锤打锤打。”
他心中顿时一动,暗想:甘辉这样的勇将军既然落到我手头,自然是不能放过的。郑成功虽然同我‘私’‘交’不错,可这样的人才放在他手里,却是耽搁了。镇海军打完这一仗之后肯定是要还镇福建的,那边又没有什么仗可打。倒是我宁乡军拿下北京之后,无论是向西收复山陕,还是进军东北、‘蒙’古,或者朝鲜,都需要大量的军官。甘辉在我手下,也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或许,傅山这头老狐狸说得对,要想留下甘辉,还真要着落到天经身上。
这个甘将军别的都好,就是太看重,太溺爱他儿子了。这也可以理解,毕竟是独生子。只不过,他一个豪杰,不知道该如何教育孩子。估计平时管束时也非常严格,倒将甘凤瑶个管教出懦弱害羞的‘性’子来。
如果天经能够将小甘给留下来,甘辉自然是哪里也去不了。
到时候,大不了写一封信给郑成功要人,郑大木想来也不会不给这个面子的。
实际上,这一时间的甘辉在郑成功那里并没有什么分量,也就是一个普通军官。甘大侠后来的赫赫威名,是在战场上通过一场接一场与建奴的血战中打出来的,最后终于成为“国姓爷”手下的中流砥柱。
大军行动,速度自然快不起来,加上又是风雪天。当日,宁乡军主力只推进到砀山,准备从那里的朱旺口渡过了黄河,进入山东曹县地区。
然后再改道去保定,同犟驴子的威武营、韶伟的伟字营和冷英的金雕军汇合。当然,那个时候,郑成功的镇海军也应该早就到了。
孙元大概估计了一下,接下来还要走上十来日光景。他也不急,这种大决战,急不来的,能够不出纰漏,按步就班走下去,就能获取最后的胜利。堂正之师,实力碾压就好。
1327。第1327章 各路()
山东,济南。'想看的书几乎都有啊,比一般的站要稳定很多更新还快,全文字的没有广告。'
刘春一脸杀气地骑在马上,看着部队一支接一支从城门里出来,拉出一条长龙朝远方曼延,直到消失在前方的风雪之中。
他已经这样在鞍子上坐了小半个时辰了,就如同凝固的雕像一般,雪落到他头盔上,肩膀上,已经积了薄薄一层。
就在前天,他接到孙元的飞鸽传书。
是孙元的亲笔书信,信上就六个字:保定——北京——杀胡!
刘春知道,大决战到了,山东军将参战。
他已经等了一年多了,现在是获取荣耀的时刻。
我山东军不是垃圾,我山东男儿在战场上绝不逊色于任何人!
有人报:“侯爷,副总兵来了。”
刘春猛地回头,就看到刘孔和和一群官吏骑马过来,都是留守山东的将领和各府县官员。
刘春:“刘副总兵,你是来送某的吗,看起来你很闲啊!”
说起话来,很不客气。
刘孔和却不在意:“末军手头的事务刚处置完毕,特来为东平侯送行,预祝总兵官旗开得胜。”
“预祝总兵官旗开得胜。”其他人也都同时拱手。
刘春喝道:“某肯定会得胜的,某人从来没有过这样的信心。刘孔和,守好济南,保护好各军后勤通道。”
“是!”
“给朝鲜营的李举李亲王带个信,让高丽人快点,别拖后腿。老子的大斧已经痒的厉害了。”
“是!”
刘春:“还有,传令给所有将士,破了北京建奴的满城,城中中资财,某一毫不取,都分给有功将士以为犒赏。要想发财,用你们手中的刀剑去取!”
传令兵眼睛里全是黄金的闪光:“是,侯爷,将士们都等不及了!”
“出发!”刘春一挥手中大斧,就带着侍卫卷起漫天风雪轰隆而去。
*****************************************************
河南开封。
经过当年的大水灌魏之后,这里已经彻底被黄河水带来泥沙覆盖了。
气势恢弘的历史名城,已经成为一片废墟。
天上全是飘飞的雪粒子,从这里看过去,黄河上面全是弥漫的冷雾。
几条长长的浮桥向北方延伸,上面挤得厉害,又是人又是马,又是大小车辆。不断有人被挤下水去,扑通声中,也不知道是否能够爬起来,也没人在乎。行军打仗哪里有不死人,只能怨自己运气不好。
冷得实在厉害,所有人都缩着身子不住地颤着。
黄河边上不知道什么时候燃起了篝火,有士兵立在篝火边上,尽力将自己身上烤热。 '
高杰却光着上身,露出结实而匀称的身子,端着一大碗片儿汤在冷雾和雪粒子里“呼哧呼哧”吃得痛快。
也不知道片儿汤里放了多少油泼辣子和老陈醋,翻山鹞子浑身大汗,白气腾腾。他有着轮廓分明的英俊五官,看起来简直就是一座希腊雕塑。
有两个士兵正抓着雪团在他背心上不住擦着,直擦得红红一片。
高杰:“力气大点,直他娘,没吃饭吗?终于拿下开封,几天没洗澡,身上不爽利。”
“英吾。”邢夫人走了过来:“曹国公来信了,你猜对了。”
“猜对了?”高杰霍地回头:“信上怎么说?”
邢夫人:“孙太初说,秦军只需要派一支偏师出洛阳收复豫西即可,主力立即过河到保定汇合。黄河那边,岛津联队会提供相应补给……英吾,你还真猜对了,孙元需要咱们秦军,而你也预先在这黄河上架设了四座浮桥。”
说着话,她微笑起来:“孙太初还说,我们的儿子元爵同他的儿子孙天经将在战场上并肩作战。”
高杰一口喝光片儿汤,额头上的汗水沁了出来:“我翻山鹞子的儿子不是孬种,生下来就是要打仗的。好,既然孙太初要我去北京,某就去。胡茂祯!”
胡茂祯走过来:“见过侯爷。”
高杰:“你去洛阳,将那座城市给我抢下来,某要去北京,这边你给我打漂亮点。”
“是!”
高杰也不穿衣裳,直接跳上战马:“过河!”
“过河,过河!”
成千上万秦军士兵同声呐喊。
******************************************************
南皮。
郑成功看着漫天的飞雪,心都揪紧了。
镇海军主力基本都已经聚集在南皮,距离天津也没多远。
如果一切顺利,大军只需沿着大运河向北,只需几日就能拿下沧州。
据手头的情报得知,沧州那边根本就没几个守军。随着各路北伐大军陆续朝黄河以北开来,建奴颇有种大难临头之感,不断将住手各地的军队向北京回收,试图依靠坚城死守。沧州那边本有六千多守军,其中,正宗建奴三百,汉军旗一千,剩余的都是在崇祯十七年投降清庭的明朝地方守军和乡勇,战斗力低下。
在郑成功拿下南皮之后,那三百建奴和一千汉军都连夜逃到了天津卫。只将四千多垃圾部队扔在沧州做做样子,反正清庭也没指望他们能够抵挡住镇海军的猛烈攻势。
守沧州的是一个姓黄的将领,此人是太原边军军官出身,李自成进山西的时候投降了伪顺,后来有到了北京。一片石大战之后,李自成西逃。此人来不及撤退,就换了旗帜,做了清军,是个三姓家奴似的人物。
被主力抛弃之后,这个黄将军也不废话,立即派出使者过来同郑成功谈判,欲要归顺镇海军。只不过,要求郑成功保障